吉林省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招标公告(吉林省人民医院2024)



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MZB-2024-071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编号:GMZB-2024-071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采购计划-[2024]-01022号
1.2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5万元。
1.4采购需求: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信誉要求:拒绝近三年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6日下午16时。
3.2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3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 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6日下午16时。
投标人取得 CA 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四楼拍卖大厅。
4.3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4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四楼拍卖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吉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街1183号
联 系 人:朱珈宜
联系电话:0431-85595441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
项目联系人:陈兵
电话:0431-80609773
7.3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确定时间版二次.docx

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MZB-2024-071采购人:吉林省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三章合同条款20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25第五章服务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27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29第七章评审办法45第八章附件49第一章招标公告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MZB-2024-071项目概况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概况1.1项目编号:GMZB-2024-071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采购计划-[2024]-01022号1.2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5万元。1.4采购需求: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信誉要求:拒绝近三年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6日下午16时。3.2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3.3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4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6日下午16时。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四.招标文件的递交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4.3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4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拍卖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7.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吉林省人民医院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街1183号联系人:朱珈宜联系电话:0431-8559544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项目联系人:陈兵电话:0431-806097737.3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 购 人:吉林省人民医院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街1183号联 系 人:朱珈宜联系电话:0431-8559544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5A-16室项目联系人:陈兵电话:0431-806097731.1.4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项目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l.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服务内容吉林省人民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信誉要求:拒绝近三年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 受 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 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收到后7日内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开标前15日1.11分包√不允许允 许1.12偏离√不允许 允 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日内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截图;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7.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清晰,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另行装袋,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并编制原件清单目录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备查,否则不予认定。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或转账、电汇(转账、电汇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额:11000.00元递交时间和要求: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供应商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的存款回单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凭证以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电子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15692116@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收款人全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账 号:61030078801100001162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2019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 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签字并盖章。3.7.4承诺函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做出承诺,并签字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7.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版U盘2份。3.7.6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采购人:地址: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在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拍卖大厅收件人: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四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业主代表1人;社会专家4人;评标社会专家确定方式:社会专家从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支付担保金额按合同约定7.3.2付款按合同约定l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0.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5万元10.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人”指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与要求》。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五章技术规格与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资格审查第八章评标办法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废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由投标人直接到招标方领取。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文件予以拒绝。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标明的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参加开标会。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6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在文件中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承诺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承诺函、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3.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位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13.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应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3.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详细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5.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分数提交,(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优盘应单独密封。15.3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5.4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5.5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16.开标16.1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6.2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6.3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服务期限、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的;(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招标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胃肠镜等设备维保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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