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招标公告(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2024)
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KDC-202405
项目名称: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价:70万元
招标控制价:65.8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为兴北、白马、强民、东角、大树村村庄规划,规划范围31.56平方公里。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项目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规划编制时间为10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注册以来的公司营业纳税情况表)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4年06月06日下午 16:00 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54862454@qq.com(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 称 项目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邮市龙虬镇龙虬路6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05259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蝶园派出所对面三楼
联 系 人:华工
联系电话:13852502528
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十、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磋商确认函.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docx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年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网站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邮 箱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分包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54862454@qq.com,电话:13852502528)。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GYKDC-202405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9第四章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22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6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YKDC-202405项目名称: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价:70万元招标控制价:65.8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为兴北、白马、强民、东角、大树村村庄规划,规划范围31.56平方公里。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项目概况。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规划编制时间为10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注册以来的公司营业纳税情况表)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06月06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54862454@qq.com(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地址:高邮市龙虬镇龙虬路66号联系方式:张先生150525905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蝶园派出所对面三楼联系人:华工联系电话:13852502528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其他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7.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满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设计方案)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合同主要条款1.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见证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见证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以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4)“甲方”系指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5)“乙方”系指为甲方提供“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的中标单位。(6)“见证方”系指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付款1.2.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2.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付合同款。1.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70%;自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余款。1.3违约责任1.3.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1.3.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1.4不可抗力1.4.1尽管有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见证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见证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6履约保证金1.6.1履约保证金收取: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仲裁1.7.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县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县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可申请仲裁。1.7.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1.7.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1.7.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8合同的解除1.8.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8.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3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8.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未按承诺提供服务的。1.9破产中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10转让本项目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承担所有损失。1.11合同生效及期限1.11.1合同应由甲方、乙方签字。1.11.2本合同一式八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见证方及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二份。1.1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签订合同2.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签订编制服务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承包合同的,招标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顺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依次进行协商,签订新的编制服务合同,并报高邮市政府采购监管单位备案,以此类推。第四章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高邮市龙虬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第一批次),为龙虬镇兴北、白马、强民、东角、大树村村庄规划(一)项目背景与任务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中央提出建立统一的“五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明确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特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二)规划范围龙虬镇兴北、白马、强民、东角、大树村,规划范围约31.5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31.56平方公里。兴北村白马村东角村强民村龙虬镇大图例树村规划范围(三)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四)编制内容1、现状调研分析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为补充,通过资料收集、走访座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调查分析研究工作,了解村庄基本情况、现状特征,找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庄发展和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2、村域规划依据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村庄自身特点,明确发展目标、优化空间格局、统筹产业发展,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规划生态与农业空间,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统筹各类建设用地,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特色风貌指引等内容。(1)发展目标定位根据村庄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特色资源禀赋,深入研究村庄历史文脉、发展条件、政策导向,结合村庄现状特点提出村庄发展目标定位。(2)用地布局规划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在不改变上级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根据村庄发展目标,优化调整村域用地布局,明确各类土地规划用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类控制线,根据需要适当细化居住用地、集体经营性用地(商业、工业和仓储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交通用地等建设用地,以及农林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等的规划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的弹性和兼容性管理,合理确定用途分类的深度。(3)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按照“农业空间规模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空间宜居适度”的总体原则,以用地布局规划内容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确定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相应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要求,引导各类土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4)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划定成果,优化村庄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布局,加强植树绿化,尽可能多地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目标与项目安排,结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景观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类项目的具体任务、实施范围和实施时序。(5)产业空间引导在产业体系上,梳理各村庄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加强产业发展策划研究,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同时结合产业项目的空间布局,对村庄现状商业、工业和仓储等用地提出远期更新改造策略。(6)村庄配套设施规划落实上级规划和相关设施建设要求,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村庄市政公用设施规划。(7)风貌特色引导加强乡村田园风貌、水系格局、建筑特色、村庄肌理、绿化景观等风貌塑造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村庄绿化景观效果。3、村庄设计加强规划发展村庄规划设计和风貌特色塑造。在符合村域用地布局和用途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开展村庄设计,并结合村庄规划管理和核发规划许可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成果内容深度和表达形式。鼓励开展详略得当的村庄设计,将用地规划图转化为村民看得懂的村庄平面图或效果图。4、近期行动计划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人力、财力和村民的迫切需求,制定近期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包括改造提升、搬迁安置等内容,明确规划实施的路径和策略,合理安排实施时序,汇总形成近期实施项目库。5、机制创新实践村庄规划编制、审批、规划修改的相关管理程序,创新建立公众参与和各方协调、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规划“留白”机制。(五)技术要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等新发展理念,分析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村庄规划的新标准、新规范和新要求,剖析村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1)注重经济性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实施内容,须符合地域特色并切合乡村建设实际,充分考虑乡村建设实施的经济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刚弹性有机结合:规划成果应在符合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村庄规划管理的灵活性,可采取“留白”管控、“点位”管控、机动指标管控等弹性管控方式,引导各类土地高效利用和设施合理布局。(3)充分衔接各相关规划和具体建设需求:规划成果应充分衔接已有的相关规划建设成果,区域内村庄发展定位、建设引导等应兼顾统筹协调和错位发展。(六)工作要求充分尊重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村两委”及村庄居民关于村庄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组织召开村庄规划编制介绍动员会、方案征求意见会、方案成果汇报会及建设实施总结分析会。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组织专项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上述会议、座谈参加人员应包括镇政府代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七)成果要求1、龙虬镇兴北、白马、强民、东角村编制深化版村庄规划,大树村编制基础版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成果应按照《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要求规范化表达,成果简洁明了,包括文本、图纸、说明书及GIS数据文件。2、纸质成果:分规划成果文本和说明书两部分,分别汇编成册,纸质成果5份。3、村庄规划成果另行制作简本,以行政村为单位单独制作,按照《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要求。简本要去文字简明易懂、确保乡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可以直接阅读使用。4、电子成果: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DWG格式或jpeg格式文件,文本、附件文件采用Microsoftword6.0以上的格式文件。(八)时间要求项目完成期限:本次项目编制工作按照地**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规划成果编制、项目报批备案工作,其中2024年9月底完成规划成果编制。(九)验收要求规划成果须符合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相关技术法规、合同约定内容、深度等要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故对小微、残疾人和监狱戒毒企业不做价格扣除优惠。三、评审标准评审项评审规则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技术部分(70分)1、项目理解及现状认知(10分)对项目现状展开细致分析,根据对现状的分析,对于项目背景形成清晰的理解与认知,以此作为本项目的重要工作基础与研究背景,从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方面进行打分。对项目理解和现状认知的分析准确深刻、全面合理、分析内容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得10分;对项目理解和现状认知的分析比较准确全面合理的,得7分;对项目理解和现状认知的分析有所欠缺、解读不够全面,针对性差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2、上位总规解读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13分)对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解读非常深入,传导要求非常明确,相关专项规划衔接非常全面,针对性强的,得13分;对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解读有所欠缺,传导要求不够明确,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相对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对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解读不深入,传导要求不明确,相关专项规划衔接不全面,针对性差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3、工作思路及技术路线(10分)根据项目特征梳理工作思路,形成较为完整的技术路线,从内容全面性、准确性、实用性方面进行打分。工作思路清晰合理、系统性强,技术方法内容完善的,得10分;工作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系统性较强、技术方法基本可行、内容相对完善的,得7分;工作思路、技术方法有所欠缺、内容简单且系统性全面性差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4、关键问题分析及对策(13分)对本项目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针对现状问题及规划需求提出规划土地利用、产业布局、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蓝绿空间、特色风貌等的初步方案。从全面性、准确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方面进行打分。关键问题研究分析全面得当、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3分;关键问题研究分析较为全面准确、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关键问题研究分析不全面、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差的,得7分。没有不得分。5、工作组织及进度安排(10分)项目进度安排及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合理符合实际要求:有工作组织及进度安排且合理得当、符合实际需求的,得10分;有工作组织及进度安排且基本合理、比较符合实际需求的,得7分;有工作组织及进度安排但不太合理、不太符合实际需求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6、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10分)质量保证具体措施得当、清晰,承诺响应时间迅速,服务方式灵活。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完善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可行的,得7分;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较差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7、后续服务(4分)后续服务方案: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积极响应。提出后续服务及方案合理可实施4分;提出后续服务及方案较合理可实施3分;提出后续服务及方案一般得2分;提出后续服务及方案合理不可实施1分;未有内容或者没有不得分。商务部分(20分)企业实力(6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自2021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规划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城乡规划设计或国土空间规划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或国土空间规划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市级和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记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人员配置(12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规划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规划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规划类正高级(研究员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过规划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城乡规划设计或国土空间规划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或国土空间规划奖项的,每提供一个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项目负责人获奖与供应商获奖如为同一项目则仅认同一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分。)3、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规划类中级职称及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1分,具有规划类高级职称及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本项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奖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人员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类似业绩(2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规划项目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注明的视为未提供),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相关业绩以与项目甲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业绩转包、分包无效,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4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不满一年的,提供注册以来的公司营业纳税情况表)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企业声明函特定资格条件10企业资质证书其他资格条件11磋商响应函12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代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类);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5、《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人民币)元备注供应商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报价明细表序号设计内容数量(项)报价(元)备注1编制基础版村庄规划12编制深化版村庄规划4合计供应商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本次报价含地勘费用,不再单例。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交付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服 务 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