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修缮排危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荔湾区饮食服务有限公司2024)



荔湾区十八甫路157号修缮排危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其它说明

:





附件一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

报名资料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签名确认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2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

核对原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核对原件

6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

证书

复印件

核对原件

7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原件

注:

1

、本表

“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

投标申请人

须留空,

“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

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的信息

的,应填写

“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2

、本表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

、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荔湾区十八甫路

157

号修缮排危工程

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排危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