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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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塘园区支行参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招标编号:BHGJ-2024-D-032)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塘园区支行参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塘园区支行参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塘园区支行参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塘园区支行参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评审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信证明文件的接受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5、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或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承诺书原件;6、供应商截至评审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截至评审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经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供应商无需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7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本时间为单一来源公示时间,目前无需获取,全部公示内容详见“七、其他”中内容。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6室七、其他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受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委托,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塘园区支行参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项目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塘园区支行参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3.3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导致供应商资格被否决)。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众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西岸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供热收费系统服务商,为保证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与收费系统相匹配,实现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天津众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G座501室-15-32号三、公示期限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匿名及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四、公示日期2024年05月31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62号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2-28337088电子邮件:sunyue@bankoftianjin.com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联系人:于双娜、张洁、赵薇、刘娜电话:84909959、15122436058电子邮件:bhgjzb_bhxf@vip.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