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教练车招标公告(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4辆纯电教练车(重)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
二、采购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4辆纯电教练车
4辆
44万元
4辆纯电教练车,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zcygov.cn/)(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1)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需有联系方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采购文件购买凭证;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名地点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账户:
户名:温州交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1203208009200073497
开户银行:工行温州城西支行
六、投标及开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0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温州交运置业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920号7楼)(线下)。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
户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952000000561470
开户行:华夏银行温州分行
八、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投标人。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5088555258。
5、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南路920号(交运集团)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13616669234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15088555258、0577-86126350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7-55587663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自主)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 4辆纯电教练车(重)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6月07日下午17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58801740@qq.com。
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577-86126350、1508855525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定稿) - 4辆纯电教练车(重).doc431.3K

采购文件(定稿) - 4辆纯电教练车(重).doc431.3K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文件采购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采购项目:4辆纯电教练车(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11一、说明11二、采购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和评标15六、授予合同21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3第三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27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0第五部分附件34注: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4辆纯电教练车(重)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二、采购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 4辆纯电教练车4辆44万元 4辆纯电教练车,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二)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zcygov.cn/)(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1)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需有联系方式)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采购文件购买凭证;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报名地点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账户:户名:温州交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203208009200073497开户银行:工行温州城西支行六、投标及开标信息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0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00分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温州交运置业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920号7楼)(线下)。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户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1952000000561470开户行:华夏银行温州分行八、其他事项:1、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投标人。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5088555258。5、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南路920号(交运集团)联系人:肖先生电话:1361666923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联系人:金先生电话:15088555258、0577-86126350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7-5558766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31日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自主)征求意见公示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4辆纯电教练车(重)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6月07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58801740@qq.com。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577-86126350、1508855525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31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南路920号(交运集团)联系人:肖先生电话:13616669234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126350、150885552583采购名称采购项目: 4辆纯电教练车(重)采购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5▲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二)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 □接受7踏勘现场□组织 R不组织8投标预备会□召开 R不召开9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10分包□允许 R不允许11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重大负偏差。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3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公告14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的均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电子公章必须是投标单位全称的CA电子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15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份。(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358801740@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6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7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9合同备案(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58801740@qq.com。20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2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⑥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⑦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2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投标人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地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23其它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客户端填写的内容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内容为准。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24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采购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日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采购文件的修改1.3.1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等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收受人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1.3.2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文件收受人收到变更时间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1.3.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所发布的更正通知。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构成:1.3.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1)资格文件序号内 容备注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3投标投标人参与国企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二2)分项报价表附件二(3)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备 注1)投标函附件三2)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四3)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技术资信评分内容,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4)同类项目业绩表附件五a业绩证明材料5)车辆参数配置响应表附件六a车辆详细参数、检测报告、出厂说明、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6)针对本次项目采购需求提出的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信分评分细则要求的各个方案)7)结合采购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1)投标人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选用替代标准、补充或更改,但这些替代标准及补充更改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技术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1.3.2投标文件形式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2)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3)其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报价4.1▲本项目投标报价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费(车辆购置税及上牌保险费除外),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4.2投标人必须按第五部分附件的投标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1.5.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4)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6.投标有效期1.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7.1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7.2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1.1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备份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如有)2.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递交。2.2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3▲投标人递交的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2)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3.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3.3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起至投标(响应)有效期届满,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不可撤销。1.3.4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投标人利益,否则,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无效。五、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漏。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1开标准备①制订开标、评审工作的组织方案,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采用电子评审方式的,验证电子评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②通知或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席开标、评审活动(按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随机抽取、通知的评审专家除外)。③准备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如专家抽取有关凭证、项目书面说明、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现场工作所需的相关登记表单、评审工作底稿等。④其他应准备的事项。3.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通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处理:投标人在政采云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邮箱(358801740@qq.com)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并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③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投标人签署《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④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进行审查。⑤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⑥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⑦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评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③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④宣布获取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⑤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⑥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⑦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5.投标无效的情形▲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的;(2)仅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只有商务技术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部分上传在一份文档中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5.2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资格审查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5.3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明不符;(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内容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在“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澄清”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上述第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投标无效处理。▲7.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8.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8.5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8.6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7▲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如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采购项目第一次评审活动除外。9.确定中标候选人9.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2本项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9.4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等材料及时组织验收,并严把质量关。9.5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0.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0.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六、授予合同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公示,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2.中标通知书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3.签订合同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2采购文件、采购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3拒签协议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协议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由此而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质疑与投诉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4.4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采购代理服务费5.1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5.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银行转账、现金或支票。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4一、采购说明本次采购为4辆纯电教练车采购。产品的提供及相应的技术、售后服务,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产品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希望投标方以精良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投标方须对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负责,并保证不伤害业主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业主概不负责。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清单序号商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纯电教练车4辆2、技术参数(主要参数)及要求1.尺寸参数(1)长/宽/高 (mm)★长:4400-4600;宽:1700-1850;高:1450-1550(2)轴距(mm)★2600-27002.车身(1)结构 ★四侧门乘用车。(2)座位★5座3.整车配置(1)电驱系统1)前置前驱。2)永磁同步电机。3)电机峰值功率≥70kW。(2)变速器电子换挡、单级减速器。(3)动力电池1)电池类型:三元锂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2)冷却方式:水冷。★3)总储电量:≥35kwh4)电池品牌:国内知名品牌。5)配备电池智能温控管理系统。★6)配备两个充电口:一个快充口9孔,一个慢充口7孔。7)充电接口应符合现行国标直流快充接口,并支持快充和慢充两种模式:快充时,SOC从30%到80%充电时间应小于等于30分钟;慢充时,SOC从0%到100%充电时间应小于等于9小时。8)电芯和PACK为同一品牌。9)承诺在质保期内无偿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质量检测,并对有问题的电池进行随时检测,保用期内电池组衰减不得超过20%,否则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电池组。(4)续航里程(km)★≥300KM,承诺在质保期内如实际续航低于200KM,无条件免费更换新电池组或电池包总成。(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挂(6)后悬架类型纵臂扭转梁/多连杆式非独立悬挂(7)转向系统电动助力转向(8)制动系统1)前后盘式制动方式★2)配备ABS+EBD 制动防抱死+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3) 配备HHC坡道起步辅助系统4)配备BOS刹车优先系统5)配备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6)配备油门一键锁定模式★7)配备手动驻车系统(9)安全气囊、安全带 ★前排驾驶座和副驾驶座配备安全气囊,每个座位均配备安全带。(10)空调电动空调(11)前大灯配备LED/卤素大灯,高度可调。(12)后尾灯配备LED/卤素大灯尾灯(13)后视镜手动调节(14)轮胎1)配备铝合金轮毂和无内胎子午胎。2)配备原厂备用同尺寸轮胎带铁质轮毂。(15)座椅仿皮材质(16)行李箱容积(L)≥4004.端口、预埋线要求★按招标人要求预留教考系统、主动防御系统、GPS等车载设备的接入端口及预埋线。5.车身颜色、标识★按采购人要求喷涂及黏贴标志图案。6.驾校配置★1)副驾驶制动装置★2)辅助喇叭开关★3)辅助后视镜7.其他配备1)随车附带壁挂式充电盒2)随车工具三、本次采购其他要求1.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采购文件没有规定但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要或必须的设备和材料、辅件,并应在投标报价表中一一列明。2.对于低于原厂方对外公布的基本(标准)配置进行报价的产品,无论采购文件对此有无明确规定,供应商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低于基本(标准)配置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3.本项目整车、零部件总成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不少于1年10万公里(易损件除外,并提供易损件清单)。纯电系统(储能系统、驱动电机含减速器、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模组控制器总成(包含电芯、通信模组),电动转向助力系统、DCDC、电动压缩机、电动空调、充电口总成等,含继电器、高压电缆等易损件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或15万公里。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终身维修。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四、易损件清单序号易损件质保期1多媒体系统、减振器、皮带、分离轴承、车轮轴承、轮毂总成、铅酸蓄电池总成、PM2.5速测仪、交流/直流充电口总成、USB充电口连接器、碳罐灰尘过滤器、燃油加热器总成。1年或6万公里2橡胶制品:如防尘罩、密封胶条、车门泥槽、皮碗、胶管、胶塞等。6个月或1万公里3塑料制品:如拉手、装饰件、(车门护板、仪表台上护板、门槛护板、A/B/C柱护板、内饰件等)置物盒、格栅、遮阳板等。6个月或1万公里4其它:如整车玻璃、搁物板、顶棚、地毯、天线、喇叭、各类轴承、(电动力、车轮、分离轴承除外)、各类螺丝等标准件、车标。(不包括属于损耗性的正常磨损,除非属于制造缺陷)6个月或1万公里5空气滤清器、滤网、高效过滤器、静电过滤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纽扣电池、制动片、轮胎、刮片总成、灯泡、火花塞、保险丝、普通继电器。(不含集成控制单元)3个月或1万公里五、车辆交付时间地点1.交付使用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安装调试上牌完毕,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运费由中标方承担)六、其他1、本项目一共4辆纯电教练车,2辆纯电教练车使用单位为温州交运集团洞头有限公司,另外2辆纯电教练车使用单位为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2、本项目合同与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款支付由使用单位分别支付。5.第三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和次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60分、报价分40分。五、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分的评定(60分)商务技术评分由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细则中的评分项目进行统一评判打分,并记名。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细则1技术参数储能系统3根据投标产品的动力电池总储能电量进行评分,达到35KWh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KWh,加1分,最多得3分。1技术参数参数响应25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配置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打分,主要技术参数和总成部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重要参数(即带★参数)不满足每项扣3分;该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2体系认证4投标品牌制造商具备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③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④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每项1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材料)。3销售业绩4根据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驾照考试、训练车辆采购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4车辆交货期5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时间,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35日历天,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得1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得3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得5分,其他不得分。5优惠条件4协助上牌、验收,整车保养、定期上门服务、备品备件、质保期满后的维修费用等针对本项目实质性的优惠综合评分。A档4-3.1分,B档3-1.1分,C档1-0分。6质保期限5投标品牌制造商承诺纯电动系统整体(三电)3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免费质保不得分;每延长1年或3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加1分,最高5分。(纯电动系统质保要求投标品牌制造商提供质保承诺或其它厂家文件体现,非经销商承诺或第三方质保)6质保期限2承诺整车(除纯电动系统、易损件清单外的整车所有零部件)质保1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得2分。需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和经销商共同的质保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将作为采购合同附件),否则不得分。7售后服务5根据投标供应商在温州地区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技术力量和抢修车辆配置、故障响应和修复时间、服务标准和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评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A档5-3.5分,B档3.4-2.1分,C档2-0分。8配件保障3根据投标人及时供应维修配件的措施方案和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评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A档3-2.1分,B档2-1.1分,C档1-0分2、报价分的评定(4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余投标人投标价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商务报价评分值(保留小数2位):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40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40×100%(保留小数2位)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4万元,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如有效标不足法定家数或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本项目废(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及报价分之各)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二名投标人依次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分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分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排序。六、定标办法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七、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在规定期限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查。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本条款为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甲乙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甲方:(买方)乙方:(卖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接受乙方对(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中标资格,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及其报价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1.合同内容:依据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甲方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2.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含税)。注:(1)本项目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总额不得调整。(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供货数量进行变更,此时合同价款根据车辆的单价及变更数量进行相应调整。▲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上牌完毕,交付使用。4.免费质保期:▲(1)车辆质保期:本项目整车、零部件总成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不少于1年10万公里(易损件除外,并提供易损件清单)。纯电系统(储能系统、驱动电机含减速器、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模组控制器总成(包含电芯、通信模组),电动转向助力系统、DCDC、电动压缩机、电动空调、充电口总成等,含继电器、高压电缆等易损件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或15万公里。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终身维修。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2)质保期从车辆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若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更优,则按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可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予以维修。(3)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在保质期内的其他服务承诺也须执行。(4)乙方须对整车质量负责,无论零部件是标配或选配。5.车辆清单、费用支付5.1车辆清单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5.2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取分阶段付款方式。2.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货款,待乙方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车辆上牌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8%的货款(如乙方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可协商采纳)。剩余2%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产品质量保证金待车辆验收满6个月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6.售后服务在车辆整个保修期内,乙方应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甲方现场实施维修。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7天必须送达甲方。免费质保期外,乙方仍应保证提供必要的维修和零配件及技术支持。免费质保期从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7.验收7.1验收标准1)车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的标准和要求,以及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明示达到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2)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如果车辆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车辆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3)甲方组织进行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同甲方一起在甲方指定停车场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并妥善处理直至甲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4)技术协议也作为验收标准的文本之一。7.2验收方法1)乙方自检: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自行对所有车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2)最终验收:乙方须提供通过有关部门的验证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甲方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款进行验收。车辆应完全符合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在此期间,如果发现车辆质量有问题,或者与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车辆存在差异,甲方有权拒收车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车辆直至验收合格。8.交货8.1合同交货: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完成车辆的安装、调试及通过验收,并移交甲方。8.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由中标方承担)8.3交货方式:在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协助上牌后为正式交货。因非甲方原因造成拖延上牌的,视为延期交货。延期交货每7天,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迟交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依次累计。超出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9.不可抗力9.1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协议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权威机关的证明。9.2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的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10.违约责任10.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0.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10.3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为挽回损失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用以及交通费等相关费用)。10.争议解决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约定: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有冲突部分,按照修改后条款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日期:签约日期:7.第五部分附件8附件一资格文件(1-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本项目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声明书(1-1)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1-2),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参与国企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国企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6、我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一起参加本项目的国企采购活动。7、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以上事项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采购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采购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人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1)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投标项目供货时间免费质保期投标报价(大写):(小写)¥说明:1.▲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如有)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如有)单价(元)合价(元)1.主要部件1.主要部件……2.质保期内备品备件2.质保期内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3.专用工具……4.安装5.调试6.验收(含第三方验收)7.培训(如有)8.技术服务9.税金10.……投标总价【需与开标一览表中相一致】说明:1、此表内投标总价应与附件二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一致。2、▲不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投标函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单位为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协议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注: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内容。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同类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用户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投标人不按此要求填写此项内容或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将视为无业绩。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车辆参数配置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技术指标品牌(如有)技术参数及说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1.尺寸参数(1)长/宽/高 (mm)(2)轴距(mm)2.车身(1)结构 (2)座位3.整车配置(1)电驱系统(2)变速器(3)动力电池(4)续航里程(km)(5)前悬架类型(6)后悬架类型(7)转向系统(8)制动系统(9)安全气囊、安全带 (10)空调(11)前大灯(12)后尾灯(13)后视镜(14)轮胎(15)座椅(16)行李箱容积(L)4.端口、预埋线要求5.车身颜色、标识6.驾校配置7.其他配备备注: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值”栏中应如实填写,没有该配置的可以填写“无”,不允许改变表格内容和顺序。▲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温州交运集团洞头有限公司、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由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我方在遵守《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典》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以质优价廉而中标,为进一步体现我方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确保车辆及时到位、售后维修物资供应保质、保量、适时、适地,特向贵方做出如下承诺:一、自愿按照本次采购文件要求,将合同总价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二、按照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按时交货,并配合甲方上好车牌照。延期交货按合同约定罚款,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三、车辆配置达到投标文件要求。如果车辆配置的质量和规格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车辆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四、动力电池在质保期内无偿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质量检测并出具报告给甲方,电池衰减度超过15%,免费给予技术处理,降低衰减度;衰减度超过60%的,必须负责免费整体更换动力电池。若违反本条,甲方有权责成乙方按规定对衰减的动力电池进行处理,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五、在质保期内,确保整车(除甲方提供的易损件清单外的整车所有零部件)技术状况完好,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不影响甲方生产。若违反本条,每项次扣除质量保证金500元外,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六、在质保期内,保修更换原厂备件应达到投标文件中技术性能要求,所提供的原厂备件包装良好、三证齐全,不得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若违反本条,每项次扣除质量保证金500元,重新更换合规产品。七、过保或质保范围外的维修所需原厂备件,乙方应根据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原厂备件优惠折扣供给甲方,不得恶意提高原厂备件价格。若违反本条,每项次扣除质量保证金500元外,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原厂备件优惠折扣执行。八、规范运输的前提下,实际续航里程未达到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经双方共同测试仍无法达到的,乙方须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九、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诚实守信地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若违反上述承诺,乙方自愿接受质量保证金的处理。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乙方还自愿接受如下违约失信责任:限期整改、补偿损失、取消参加后期投标资格、终止合同,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十、以上处罚如有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或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十一、本承诺书作为乙方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承诺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不得自行更改,不提供承诺书或更改承诺书内容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附件八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24年月日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邮箱地址(358801740@qq.com)发送《现场确认声明书》(上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文件采购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采购项目:4辆纯电教练车(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11一、说明11二、采购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和评标15六、授予合同21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3第三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27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0第五部分附件34注: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4辆纯电教练车(重)以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二、采购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 4辆纯电教练车4辆44万元 4辆纯电教练车,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二)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zcygov.cn/)(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1)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需有联系方式)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采购文件购买凭证;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报名地点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账户:户名:温州交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203208009200073497开户银行:工行温州城西支行六、投标及开标信息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0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00分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温州交运置业公司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920号7楼)(线下)。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户名: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1952000000561470开户行:华夏银行温州分行八、其他事项:1、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投标人。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15088555258。5、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南路920号(交运集团)联系人:肖先生电话:1361666923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联系人:金先生电话:15088555258、0577-86126350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7-55587663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31日温州市交运集团所属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4辆纯电教练车(重)项目(自主)征求意见公示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4辆纯电教练车(重)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6月07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58801740@qq.com。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577-86126350、1508855525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31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飞霞南路920号(交运集团)联系人:肖先生电话:13616669234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8楼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126350、150885552583采购名称采购项目: 4辆纯电教练车(重)采购编号:WGSS-JYJT-Z-2024032(重)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5▲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二)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 □接受7踏勘现场□组织 R不组织8投标预备会□召开 R不召开9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10分包□允许 R不允许11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重大负偏差。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3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公告14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的均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电子公章必须是投标单位全称的CA电子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15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1份。(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358801740@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6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7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9合同备案(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58801740@qq.com。20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2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⑥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⑦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2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投标人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地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23其它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客户端填写的内容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内容为准。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24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采购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日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采购文件的修改1.3.1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等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收受人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1.3.2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文件收受人收到变更时间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1.3.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所发布的更正通知。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构成:1.3.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1)资格文件序号内 容备注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3投标投标人参与国企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一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二2)分项报价表附件二(3)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备 注1)投标函附件三2)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四3)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技术资信评分内容,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4)同类项目业绩表附件五a业绩证明材料5)车辆参数配置响应表附件六a车辆详细参数、检测报告、出厂说明、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6)针对本次项目采购需求提出的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信分评分细则要求的各个方案)7)结合采购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1)投标人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选用替代标准、补充或更改,但这些替代标准及补充更改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技术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1.3.2投标文件形式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2)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3)其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报价4.1▲本项目投标报价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费(车辆购置税及上牌保险费除外),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4.2投标人必须按第五部分附件的投标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1.5.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4)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6.投标有效期1.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7.1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7.2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1.1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备份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如有)2.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递交。2.2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3▲投标人递交的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2)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3.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3.3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起至投标(响应)有效期届满,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不可撤销。1.3.4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投标人利益,否则,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无效。五、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漏。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人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1开标准备①制订开标、评审工作的组织方案,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采用电子评审方式的,验证电子评审系统是否正常运行。②通知或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席开标、评审活动(按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随机抽取、通知的评审专家除外)。③准备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如专家抽取有关凭证、项目书面说明、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现场工作所需的相关登记表单、评审工作底稿等。④其他应准备的事项。3.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通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处理:投标人在政采云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邮箱(358801740@qq.com)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并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③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投标人签署《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④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进行审查。⑤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⑥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⑦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评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①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③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④宣布获取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宣读最终提交投标文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⑤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⑥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⑦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5.投标无效的情形▲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的;(2)仅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只有商务技术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部分上传在一份文档中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5.2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资格审查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5.3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明不符;(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内容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在“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6.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澄清”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上述第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2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投标无效处理。▲7.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8.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8.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8.5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8.6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7▲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如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采购项目第一次评审活动除外。9.确定中标候选人9.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2本项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不少于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9.4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等材料及时组织验收,并严把质量关。9.5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0.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0.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六、授予合同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公示,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2.中标通知书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3.签订合同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2采购文件、采购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3拒签协议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协议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由此而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质疑与投诉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4.4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采购代理服务费5.1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5.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银行转账、现金或支票。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4一、采购说明本次采购为4辆纯电教练车采购。产品的提供及相应的技术、售后服务,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投标方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产品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希望投标方以精良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投标方须对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负责,并保证不伤害业主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业主概不负责。二、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清单序号商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纯电教练车4辆2、技术参数(主要参数)及要求1.尺寸参数(1)长/宽/高 (mm)★长:4400-4600;宽:1700-1850;高:1450-1550(2)轴距(mm)★2600-27002.车身(1)结构 ★四侧门乘用车。(2)座位★5座3.整车配置(1)电驱系统1)前置前驱。2)永磁同步电机。3)电机峰值功率≥70kW。(2)变速器电子换挡、单级减速器。(3)动力电池1)电池类型:三元锂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2)冷却方式:水冷。★3)总储电量:≥35kwh4)电池品牌:国内知名品牌。5)配备电池智能温控管理系统。★6)配备两个充电口:一个快充口9孔,一个慢充口7孔。7)充电接口应符合现行国标直流快充接口,并支持快充和慢充两种模式:快充时,SOC从30%到80%充电时间应小于等于30分钟;慢充时,SOC从0%到100%充电时间应小于等于9小时。8)电芯和PACK为同一品牌。9)承诺在质保期内无偿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质量检测,并对有问题的电池进行随时检测,保用期内电池组衰减不得超过20%,否则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电池组。(4)续航里程(km)★≥300KM,承诺在质保期内如实际续航低于200KM,无条件免费更换新电池组或电池包总成。(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挂(6)后悬架类型纵臂扭转梁/多连杆式非独立悬挂(7)转向系统电动助力转向(8)制动系统1)前后盘式制动方式★2)配备ABS+EBD 制动防抱死+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3) 配备HHC坡道起步辅助系统4)配备BOS刹车优先系统5)配备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6)配备油门一键锁定模式★7)配备手动驻车系统(9)安全气囊、安全带 ★前排驾驶座和副驾驶座配备安全气囊,每个座位均配备安全带。(10)空调电动空调(11)前大灯配备LED/卤素大灯,高度可调。(12)后尾灯配备LED/卤素大灯尾灯(13)后视镜手动调节(14)轮胎1)配备铝合金轮毂和无内胎子午胎。2)配备原厂备用同尺寸轮胎带铁质轮毂。(15)座椅仿皮材质(16)行李箱容积(L)≥4004.端口、预埋线要求★按招标人要求预留教考系统、主动防御系统、GPS等车载设备的接入端口及预埋线。5.车身颜色、标识★按采购人要求喷涂及黏贴标志图案。6.驾校配置★1)副驾驶制动装置★2)辅助喇叭开关★3)辅助后视镜7.其他配备1)随车附带壁挂式充电盒2)随车工具三、本次采购其他要求1.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采购文件没有规定但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要或必须的设备和材料、辅件,并应在投标报价表中一一列明。2.对于低于原厂方对外公布的基本(标准)配置进行报价的产品,无论采购文件对此有无明确规定,供应商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低于基本(标准)配置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3.本项目整车、零部件总成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不少于1年10万公里(易损件除外,并提供易损件清单)。纯电系统(储能系统、驱动电机含减速器、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模组控制器总成(包含电芯、通信模组),电动转向助力系统、DCDC、电动压缩机、电动空调、充电口总成等,含继电器、高压电缆等易损件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或15万公里。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终身维修。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四、易损件清单序号易损件质保期1多媒体系统、减振器、皮带、分离轴承、车轮轴承、轮毂总成、铅酸蓄电池总成、PM2.5速测仪、交流/直流充电口总成、USB充电口连接器、碳罐灰尘过滤器、燃油加热器总成。1年或6万公里2橡胶制品:如防尘罩、密封胶条、车门泥槽、皮碗、胶管、胶塞等。6个月或1万公里3塑料制品:如拉手、装饰件、(车门护板、仪表台上护板、门槛护板、A/B/C柱护板、内饰件等)置物盒、格栅、遮阳板等。6个月或1万公里4其它:如整车玻璃、搁物板、顶棚、地毯、天线、喇叭、各类轴承、(电动力、车轮、分离轴承除外)、各类螺丝等标准件、车标。(不包括属于损耗性的正常磨损,除非属于制造缺陷)6个月或1万公里5空气滤清器、滤网、高效过滤器、静电过滤器、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纽扣电池、制动片、轮胎、刮片总成、灯泡、火花塞、保险丝、普通继电器。(不含集成控制单元)3个月或1万公里五、车辆交付时间地点1.交付使用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安装调试上牌完毕,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运费由中标方承担)六、其他1、本项目一共4辆纯电教练车,2辆纯电教练车使用单位为温州交运集团洞头有限公司,另外2辆纯电教练车使用单位为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2、本项目合同与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款支付由使用单位分别支付。5.第三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和次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60分、报价分40分。五、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分的评定(60分)商务技术评分由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细则中的评分项目进行统一评判打分,并记名。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细则1技术参数储能系统3根据投标产品的动力电池总储能电量进行评分,达到35KWh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KWh,加1分,最多得3分。1技术参数参数响应25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配置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打分,主要技术参数和总成部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重要参数(即带★参数)不满足每项扣3分;该项累计扣分扣完为止。2体系认证4投标品牌制造商具备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ISO/TS16949或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③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④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每项1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材料)。3销售业绩4根据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驾照考试、训练车辆采购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4车辆交货期5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时间,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35日历天,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得1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得3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得5分,其他不得分。5优惠条件4协助上牌、验收,整车保养、定期上门服务、备品备件、质保期满后的维修费用等针对本项目实质性的优惠综合评分。A档4-3.1分,B档3-1.1分,C档1-0分。6质保期限5投标品牌制造商承诺纯电动系统整体(三电)3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免费质保不得分;每延长1年或3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加1分,最高5分。(纯电动系统质保要求投标品牌制造商提供质保承诺或其它厂家文件体现,非经销商承诺或第三方质保)6质保期限2承诺整车(除纯电动系统、易损件清单外的整车所有零部件)质保1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得2分。需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和经销商共同的质保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将作为采购合同附件),否则不得分。7售后服务5根据投标供应商在温州地区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技术力量和抢修车辆配置、故障响应和修复时间、服务标准和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评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A档5-3.5分,B档3.4-2.1分,C档2-0分。8配件保障3根据投标人及时供应维修配件的措施方案和服务承诺进行横向比较评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A档3-2.1分,B档2-1.1分,C档1-0分2、报价分的评定(4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余投标人投标价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商务报价评分值(保留小数2位):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报价分为满分40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40×100%(保留小数2位)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4万元,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如有效标不足法定家数或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本项目废(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及报价分之各)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二名投标人依次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分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分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排序。六、定标办法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七、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在规定期限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查。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本条款为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甲乙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甲方:(买方)乙方:(卖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接受乙方对(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中标资格,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及其报价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1.合同内容:依据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甲方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2.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含税)。注:(1)本项目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总额不得调整。(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供货数量进行变更,此时合同价款根据车辆的单价及变更数量进行相应调整。▲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上牌完毕,交付使用。4.免费质保期:▲(1)车辆质保期:本项目整车、零部件总成的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不少于1年10万公里(易损件除外,并提供易损件清单)。纯电系统(储能系统、驱动电机含减速器、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模组控制器总成(包含电芯、通信模组),电动转向助力系统、DCDC、电动压缩机、电动空调、充电口总成等,含继电器、高压电缆等易损件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或15万公里。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是指免零部件、材料费、人工费、交通住宿费等与上门保修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终身维修。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2)质保期从车辆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若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更优,则按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执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可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予以维修。(3)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在保质期内的其他服务承诺也须执行。(4)乙方须对整车质量负责,无论零部件是标配或选配。5.车辆清单、费用支付5.1车辆清单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5.2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取分阶段付款方式。2.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货款,待乙方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车辆上牌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8%的货款(如乙方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可协商采纳)。剩余2%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产品质量保证金待车辆验收满6个月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6.售后服务在车辆整个保修期内,乙方应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甲方现场实施维修。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7天必须送达甲方。免费质保期外,乙方仍应保证提供必要的维修和零配件及技术支持。免费质保期从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7.验收7.1验收标准1)车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的标准和要求,以及乙方在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明示达到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2)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如果车辆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车辆具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纯电教练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