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 建筑用石料矿勘查招标公告(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信息
项目编号:ZSCG202421-GK16
项目名称: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 3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24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或点击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链接跳转登录后,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用于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持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同一个CA锁在线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解密(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投标人代表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
4.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交易平台全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政采云”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咨询。
4.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必须自行完成以下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CA锁绑定、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否则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
①正式供应商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供应商-立即入驻(操作指南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
②CA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或CA驱动和申领流程(链接: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86505810049);
③CA锁绑定操作指南:用户登录-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链接(需登录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
4.3供应商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
4.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5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环节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必须为同一个。
5.政采贷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zjcs.gov.cn/art/2022/1/10/art_1229091236_4857590.html。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0/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白马路16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俊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32323
质疑联系人:凌冬德
质疑联系方式:18457012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051997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联系人: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
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zip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基本情况信息项目编号:ZSCG202421-GK16项目名称: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06月24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或点击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链接跳转登录后,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用于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持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同一个CA锁在线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解密(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投标人代表无须前往评审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4.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交易平台全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政采云”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咨询。4.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必须自行完成以下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CA锁绑定、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否则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①正式供应商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供应商-立即入驻(操作指南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②CA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或CA驱动和申领流程(链接: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86505810049);③CA锁绑定操作指南:用户登录-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链接(需登录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4.3供应商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4.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5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环节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必须为同一个。5.政采贷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zjcs.gov.cn/art/2022/1/10/art_1229091236_4857590.html。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0/index.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白马路16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傅俊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32323质疑联系人:凌冬德质疑联系方式:184570123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051997质疑联系人:姚剑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联系人:李科长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SCG202421-GK16采购单位: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综合说明12二、采购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开标17五、评标18六、定标20七、合同授予21八、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22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0一、项目背景30二、主要工作30三、工作区范围30四、前期预查工作取得的成果31五、主要实物工作量31六、勘探工作进度安排33七、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33八、提交成果要求34九、商务条款34第四章合同文本35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9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基本情况信息项目编号:ZSCG202421-GK16项目名称: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06月24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或点击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链接跳转登录后,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用于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逾期未上传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持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同一个CA锁在线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解密(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投标人代表无须前往评审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4.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交易平台全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政采云”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咨询。4.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必须自行完成以下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CA锁绑定、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否则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①正式供应商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供应商-立即入驻(操作指南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②CA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或CA驱动和申领流程(链接: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86505810049);③CA锁绑定操作指南:用户登录-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CA登录与绑定操作指南(链接(需登录后查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GQcTNXEBiyELHE-oocEg)。4.3供应商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4.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5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环节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必须为同一个。5.政采贷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zjcs.gov.cn/art/2022/1/10/art_1229091236_4857590.html。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0/index.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白马路16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傅俊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32323质疑联系人:凌冬德质疑联系方式:184570123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051997质疑联系人:姚剑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联系人:李科长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项目编号:ZSCG202421-GK16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 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石料矿勘查 ,内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型标准判断自身(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5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2024年06月24日 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或点击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链接跳转登录后,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提起相关询问或质疑询问:在线提供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除在线提出质疑外,供应商也可以通过线下邮寄质疑函的方式提出质疑,线下提出质疑的,邮寄信息如下: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姚剑,13857020755。质疑的提出与答复均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执行。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补充(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非强制性要求。3.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提交(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2024年06月24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上传)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2.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一份加密压缩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2“备份投标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85967191@qq.com)。3.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其备份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1.修改(补充)和撤回:1.1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30开标地点:投标人持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同一个CA锁在线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解密(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投标人代表无须前往评审现场)。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名,由1名采购人代表及4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规定,欢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措施/要求如下:(1)针对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采购项目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满足前述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经评审小组认定不符合第 1条要求,或者填与内容错误、缺漏项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针对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① 货物类项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服务类项目中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工程类项目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报价评审。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且供应商|(联合体)按采购文件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报价评审。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而中标(成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1.1本项目如需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1.2本项目如需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实施优先采购。2.认证机构范围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录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况本项目【是( )否( √ )】预留(或部分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中标结果公告方式及期限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由中标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账户以合同约定的形式缴纳。2.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及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常山县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0/index.html)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按以下约定处理:1.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2.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3.按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注意事项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随时与其代表人取得联系。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基数为成交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费率服务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一、综合说明(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协议约定范围内依法组织本次招标采购的“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是指向本采购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制造商”是指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或对投标产品拥有所有权的单位;5.“中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后获得中标和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6.“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7.“产品(货物)”是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8.“服务”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是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货物运输、调试、技术支持、操作使用培训、维修保养服务;在服务类采购项目是指采购采购内容本身及相关的伴随服务;9.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满足或优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和要求。10.除另行说明外,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内容或不可负偏离指标,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标注“★”表示重点提醒投标人注意该内容。(货物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产品名称标注“★”并加下划线标明的,表示该产品为项目的核心产品)(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资格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资格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2】。(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内容及要求4.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满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补充(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类别组成。1.【资格文件】:(包含以下内容)(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2】(如投标人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3)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注:以上内容构成完整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当完整提供所有有效证明材料,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以上内容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尽量采用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2.【商务技术文件】:(包含以下内容,建议提供“评分因素索引表”【格式见附件】,表格可放置于封面后一页,标明各项评分因素响应内容的所在页码,以便评审。(1)评分因素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声明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5)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对采购文件中技术、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的声明【格式见附件】;(7)根据技术资信评分标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说明。★注:以上内容构成完整的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当完整提供所有有效证明材料,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技术、资信方面的不利评定。以上内容中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人必须采用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因采用复印件再扫描造成资信技术评分项不得分的,责任自负)。3.【报价文件】:【第(1)项内容必须提供】(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第五章“报价评分标准”要求提供;(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说明。(二)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一)款“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采购文件已提供标准格式的,应当采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采购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采购文件提供的标准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关联定位、加密。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三)投标报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35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所有的服务费用及货物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所需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损耗、仓储、验收、售后服务、因供货产生的服务费用、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及合理利润、合同可能隐含的风险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后慎重提出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计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不予接受。4.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算90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无需承担责任。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到项目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1.投标文件分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类别。投标人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签署: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3.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发送一份至邮箱:85967191@qq.com,提交时间以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显示时间为准。(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四份,用于采购项目文件存档。(六)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效力:2.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2.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准;2.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或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投标撤回;▲2.5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递交、修改(补充)和撤回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备份投标文件(非强制要求提供):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加密的压缩文件形式(即将压缩文件设置为需要密码才能打开)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85967191@qq.com)。(逾期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提示:①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可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非强制性要求。如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因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投标撤回或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电子交易,实行网上交易(非现场方式实施)。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现场,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直至评审结束,并保证开标、评审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随时与其代表人取得联系。2.修改(补充)和撤回:2.1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八)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按时解密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本地解密。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人未按时解密且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同一个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等待解密通知。(二)开标程序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声明书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3.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评审资格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系统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系统上公开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阶段;4.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估及比较等。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技术资信评分环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系统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5.在系统上公开技术商务评审结果,如对技术资信部分评分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结果公布后10分钟内提出;相关异议(如有)将由评标委员会作澄清;6.在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完成报价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8.评标委员会编写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列明投标人排名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9.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最终评审结果并出具开标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10.开评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如“政采云”系统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注: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4名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符合性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判,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需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起草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政采云系统中填报的电子数据(例如政采云系统中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但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系统未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2.不符合采购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完整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3.采购文件中标示“▲”的内容未实质性响应;4.交付期限(或服务期限)、支付方式、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八)废标的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或评审期间,参加投标的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废标理由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依法确认,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取得采购人书面确认意见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对采购结果进行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其余中标候选人与采购项目预期(价格、质量等)差距较大,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1)质疑处理结果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2)投诉处理结果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质疑或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以财政部制定的范本为准(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可下载),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中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1.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3.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4.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0—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于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打印关闭窗口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说明: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必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否则无效。2.成交供应商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将随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为保障供应常山县域范围普通建筑石料的需求,同步落实《浙江省衢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中砂石土矿产集中开采区:常山县何家乡-同弓乡砂石土矿产集中开采区。常山县何家乡双安村建筑用机制砂矿开采规划区块(CQ04)位于市级常山县何家乡-同弓乡砂石土矿产集中开采区内,为空白区新设采矿权,拟设采矿权名称为浙江省常山县何家乡双安矿区建筑用石料矿,开采矿种为凝灰岩、灰岩和泥岩。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9号)要求各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不再设置探矿权,凭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纳入地质勘查项目管理,通过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报送项目基本信息、资金安排、实物工作量等材料,完成约定勘查工作后,依法汇交地质资料,符合探明矿产地标准的,纳入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管理。对石灰岩、白云岩、饰面或条块石材用的花岗岩、辉绿岩、大理岩、板岩等不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的矿种,由财政全额出资勘查,达到规定的勘查程度后,公开竞争出让采矿权。二、主要工作(1)从石灰岩、凝灰岩及泥岩的质量、用途出发,本着统筹考虑、合理利用的原则,对双安矿区石灰岩、凝灰岩及泥岩开展勘探工作。在全面收集已有地质材料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矿区的1:2000地形测量、1:2000地质测量、1:1000地层剖面测量、1:1000勘探线测量,采用地表槽探、深部钻探等工程手段对矿体进行系统控制。从熔剂用石灰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泥岩及普通建筑石料矿等多个利用角度出发,对矿体进行系统采样、分析测试,详细查明矿体质量、形态规模、产状、分布位置,并根据质量、用途分别估算矿体资源量。(2)由于矿区前期未开展过系统性地质工作,本次工作按照普查、详查、勘探的施工顺序开展具体工作。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由疏到密的工作原则,充分收集相关地质资料,利用以往地质资料、报告成果,在有利地段开展1:2000地质填图,开展钻探等工程,详细查明矿区熔剂用石灰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泥岩及普通建筑石料矿的地层、构造、岩浆岩、蚀变的分布特征及成矿的关系,详细查明矿区熔剂用石灰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泥岩及普通建筑石料矿的矿体规模、形态、产状及厚度与品位的关系,详细查矿区内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完成工业指标论证,计算双安矿区各类矿石的资源量。三、工作区范围工作范围:拟设矿区位于常山县280°方向,直线距离约11公里,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24′11″,北纬:28°55′12″。行政上隶属常山县同弓乡和何家乡管辖。矿区与钳何线(X506)最近距离约300m、沪昆高速(G60)4.2km,规划区有简易公路通往钳何线,交通便利。本次勘查区范围由29个拐点组成,面积0.6323km2,其拐点坐标如下:表1勘查区范围坐标一览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拐点XY拐点XYJ13201155.79740344075.271J163201671.63140343386.738J23201102.94240344050.890J173201734.85340343415.132J33201120.52240343981.821J183201816.26940343487.402J43201126.80540343936.095J193201886.57540343607.984J53201109.92540343882.400J203201918.71640343705.680J63201126.48440343778.118J213201929.98140343777.423J73201139.19240343711.577J223201921.70140343866.092J83201050.78540343586.901J233201768.02440344084.354J93201120.55640343533.690J243201584.07840344301.683J103201172.67040343451.105J253201435.07040344538.199J113201199.80040343415.116J263201383.68240344544.462J123201300.10440343433.788J273201317.79240344473.078J133201351.07040343456.554J283201278.11640344160.448J143201517.82140343376.924J293201222.72840344067.730J153201593.17640343399.753四、前期预查工作取得的成果1、通过预查工作,大致查明了工作区的地层、构造特征;大致查明了侵入岩的分布特征;大致查明了白云岩矿体的赋存条件。2、大致查明了矿体的产状、厚度、规模、形态和矿石质量特征。3、根据预查报告,经初步估算矿区内约2240万立方米(5820万吨),其中:灰岩资源储量约670万立方米(1750万吨),凝灰岩资源储量1010万立方米(2620万吨),泥岩资源储量560万立方米(1450万吨)。五、主要实物工作量为实现项目目标任务,根据总体工作部署及具体工作安排,主要工作量见下表。表2主要工作量一览表工作项目技术条件计量单位总工作量备注工作项目技术条件计量单位总工作量备注甲乙丙1一、地形测绘1:2000地形测量Ⅴ类km20.63二、地质测量1:2000地质测量中常Km20.631/1000勘探线剖面测量中常km71:2000水文地质测量中常Km20.71:2000环境地质测量中常Km20.71:2000工程地质测量中常Km20.7三、钻探(0-200m)Ⅴ类m2590四、槽探土石方m31000五、岩矿实验(一)岩矿分析CaO项2000.00含内外检MgO项2000.00含内外检SiO2项2000.00含内外检SO3项500.00P2O5项500.00Al2O3项500.00Fe2O3项500.00K2O项500.00Na2O项500.00Cl—项500.00F—项500.00烧失量项500.00全分析项10(1)抗压强度组30(2)坚固性件10(3)碎石压碎指标件10(4)碱集料反应件10(5)放射性测试件6水质全分析件5岩矿鉴定件20矿石小体积件90样品加工样2000六、其他地质工作(一)地质勘查工作测量1.勘探基线测量km72.工程点测量点11(二)地质编录1.固体矿产钻探m25902.槽探m1000(三)采样1.刻槽样m15002.岩心样m500(四)岩矿心保管m2590(五)设计编制份1(六)综合研究编写报告份1(七)报告印刷份1七、工地建筑八、工业指标论证1六、勘探工作进度安排合同签订日起,须在5个月内完成本次勘查工作,包括工业指标论证,储量报告评审、修改、汇交,等工作。七、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参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固体矿产勘查原始编录规定》(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DZ/T0079—2015)、《岩石分类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GB/T17412.2—1998、GB/T17412.3—1998)、《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T12719-202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石灰岩、水泥配料类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3〕45号)等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并结合勘查区具体地质情况编制统一图式、图例和工作细则等,统一工作方法。八、提交成果要求1、《浙江省常山县何家乡双安矿区建筑用石料矿勘探报告》正文及附图、附表。2、纸质报告6份、电子版二份。九、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5个月内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2、付款方式2.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2野外工程量完成,通过野外验收后30日内,支付实物工作量的40%进度款;2.3提交成果报告,并经评审通过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3、其他要求3.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现场勘察;3.2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根据专家领导提出的意见对勘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和变更,直到评审通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3勘查(范围确定,以下同)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的深度;3.4完成的成果的权利归属:本次勘查成果所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归采购人所有。3.5实施采购人组织的任务时,由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人员表(以下简称“人员表”)中指定拟派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从业人员。3.6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政策处理费用、青苗补偿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7勘查结束后环境基本恢复原状。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投标人组价时自行考虑该笔费用。3.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中需积极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3.9本项目由中标人承担勘查投资风险,低于95%的设计工作量按照未完成工作按实扣除,超出设计工作量的投资由中标人承担。第四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成交供应商)住所: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依法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项目成交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二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包含项目所涉及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地形测绘、测量、钻探、取样、相关实验、其他地质工作、技术工作费、资料收集(编制)费、第三方评审机构费用、会务费、措施费、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税金及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第三条服务期限:5个月内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第四条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之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2.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所受损失的补偿。第五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部分分包给他人实施;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标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七条知识产权等约定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甲方无涉。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均归甲方,甲方免费使用该成果;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公开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第八条验收1.服务结束后,由甲方组织安排验收,依据数据相关标准、合同、采购文件等,对数据进行评定,提出整改和完善意见,作为合同余款付款的依据。2.乙方交付前应对数据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数据交甲方。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约定向衢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约定向常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采购内容追加的,需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签定书面补充协议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鉴证方、同级财政部门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盖章)鉴证人:鉴证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货物(服务)质量、按期交货(完工),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做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共5名,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4名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询标(如有)时投标人必须在线或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否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三、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然后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投标人技术资信得分情况,之后开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审报告。四、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以投标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设定的全部责任条款为前提,由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技术资信分的评定由各评委成员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评分;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当场统一计算。如某张评分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各项评分合计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资信得分,分值计算公式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1)技术资信分评分标准(80分)序号类别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资信部分(3分)企业实力投标人自2021年度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浙江省地矿信用平台A级的得1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12资信部分(3分)业绩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2分。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原件扫描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项目理解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理解认识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的得5-8分;理解欠佳,基本全面、合理的得2-5分;简单或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8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定。分析透彻,全面、合理的得4-5分;分析欠佳,基本全面、合理的得2-4分;分析过于笼统,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5分;方案欠佳,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4分;方案过于笼统,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 评定。方案明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5-8分;方案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5分;方案过于笼统,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8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资估算表内容是否齐全,分析详尽,计算是否正确,总投资控制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定。内容齐全,合理、有效的得4-5分;内容欠佳,基本合理、有效的得2-4分;内容过于笼统,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安排内容详尽,合理可行的得4-5分;安排内容欠佳,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4分;安排内容过于笼统,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作业质量保证与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作业质量保证与措施总结到位,描述准确,内容完整的得4-5分;作业质量保证与措施总结基本准确、完整的得2-4分;作业质量保证与措施总结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作业安全保证与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作业安全保证与措施总结到位,描述准确,内容完整的得4-5分;作业安全保证与措施总结基本准确、完整的得2-4分;作业安全保证与措施总结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作业文明保证与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作业文明保证与措施总结到位,描述准确,内容完整的得4-5分;作业文明保证与措施总结基本准确、完整的得2-4分;作业文明保证与措施总结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数据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定。措施科学、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5分;措施合面性、科学性、合理性欠佳的得2-4分;措施过于笼统,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5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理机制与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应急事件处理机制与措施总结到位,描述准确,内容完整的得4-6分;应急事件处理机制与措施总结基本准确、完整的得2-4分;应急事件处理机制与措施总结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63技术部分(77分)编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后续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后续服务可操作性强的得2-3分;后续服务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后续服务可操作性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1分。34项目组成员1.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地质工程师或水工环地质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地质正高级工程师或采矿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地质高级工程师或采矿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相关专业(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绘、化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配备一类得1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加分,最高得6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03月、04月、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编入商务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12(二)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1.报价分按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2.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或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三)定标1.投标人综合得分由资信技术分、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样式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签署、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签约(如我方中标)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签名的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所需附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的基础上,决定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评分因素索引表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得分依据对应页码注: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对应“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资信、商务分和技术分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声明书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声明如下: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算)。2.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特定条件,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充分的证明材料。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已经了解我方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询问、质疑、投诉的相关渠道和要求。4.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5.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6.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7.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8.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9.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保证忠实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我方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附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编号:发证机关:成立时间:现有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 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资质或认证所获资质或认证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所获荣誉经营范围其他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职务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资格/职称资格/职称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序号主持(或参与)过的同类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岗位委托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列入本表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资信技术评分标准要求为准(如有)。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实施时间委托单位/联系电话注:项目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表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以资信技术评分标准要求为准(如有)。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对采购文件中技术、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的声明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声明如下:1.我方接受采购文件中所有技术、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2.采购文件中以下技术、商务条款或合同条款,我方无法满足/接受()2.1……3.对于无法满足/接受的技术、商务条款或合同条款,我方采用的解决方案如下:3.1……填写说明:1.投标人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的请在第1项后的括号内打“√”;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某项技术、商务条款或合同条款有不同意见的,请在第2项后的括号内打“√”,并一一列明具体内容及自身主张。(第1项和第2项只须选择其中一项)。2.投标文件中虽提供了本声明但未按上述要求明确声明的,视为投标人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内容一投标总价大写: 元(¥ )二项目负责人注: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中标供应商补纸质投标文件时提供本附件。2、上述报价是本项目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价款、企业应缴纳的税费及合理利润、合同包含的风险等所有采购文件提及或采购文件未提及的全部开支均已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报价内容主要工作投标报价(元)123合 计(小写)合 计(大写)元注:1.总计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说明:本声明书待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后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填写,并以扫描件形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85967191@qq.com。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说明:本声明书待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填写,并以扫描件形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85967191@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用石料矿勘查项目 建筑用石料矿勘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