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招标公告(浑源县自然资源局2024)



浑源县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浑源县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252024CCS00043     
项目名称:浑源县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浑源县
2023-2025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2月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东侧东方名城-好旺角34号商铺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浑源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迎宾东街          
联系方式:0352-847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锦瑞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东侧东方名城好旺角34号商铺2层           
联系方式:0352-2996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52-2996617   
附件信息:

浑源县地籍变更.doc394.6K

浑源县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252024CCS00043采购人:浑源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锦瑞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28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0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4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浑源县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252024CCS000432、项目名称:浑源县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80万元;5、采购内容:浑源县202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0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资质(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东侧东方名城好望角34号商铺2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浑源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迎宾东街联系电话:0352-84744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锦瑞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东侧东方名城好旺角34号商铺2层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352-2996617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80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注:报价人首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否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4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6.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小写):¥:18000.00元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开标之前到账。账户名称:山西锦瑞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35210130000025754开 户 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注意事项:①供应商汇出磋商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 项目名称。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单位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7.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部分);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格式见第七部分)★3.磋商函((格式见第七部分));★4.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七部分));★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7.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8.服务方案;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响应: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响应: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本项第1-4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8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磋商小组成员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10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本项目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1名,待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放成交通知书。11现场勘查不适用12标前答疑不适用1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4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解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需要提供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不作为评审依据。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使用数字资质(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资质、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资质(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响应加密用CA数字资质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资质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备份留存。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浑源县自然资源局。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锦瑞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8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要求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2.2.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内容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2.3.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资质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资质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资质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进行加密。12.3磋商保证金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4磋商报价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验收、培训、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3.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4.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四、响应文件的退回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6.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解密17.1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