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招标公告(随州市曾都区林业局2024)
曾都区一期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曾都区一期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3022024010000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3-2024-00617
3、项目名称:曾都区一期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247.621536(万元)
6、最高限价:4247.621536(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农、林、牧、渔业”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应具备林业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本。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本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登录随州市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述要求:(1)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至第5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联合满足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6条规定的资格条件”;(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同一项目的投标。 6.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曾都区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9家,联系方式如下:邮储银行:张焕东15826720398、刘勇13317592258;随州工行:任永平13308662276、龚巧巧15308668085;随州建行:徐明圆13872889330、袁超18107221557;随州农行:聂冬15272868769、万欣18827588896;湖北银行:邵琦18771359869、邹超18771359869;随州交行:汪彩云 18627904019、王翔13724036906;汉口银行随州分行:吴波17398270811、杨力15671245170;随州中行:胡亚东15377296188、杨凯茗18107220788;随州农商行:叶全刚13986440688、王培158267222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林业局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解放路142号
联系方式:0722-3231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启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神农大道7号(和园小区住宅楼302)
联系方式:0722-381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荣
电话:0722-3812555
相关下载
01-曾都区作业设计说明书-0416(1).pdf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油茶奖补项目〈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种苗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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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4-LY-23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曾都区2023年度)作业设计说明书(第一册,全五册)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二〇二四年三月项目编号:24-LY-23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曾都区2023年度)施工作业设计说明书(第一册,全五册)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二〇二四年三月牛会塞螂楼骡车扣票家同岩地提H2欢本1拆本M长SR楼华望本聚来微海发茶田2照文..K形排NL奖过超楼假母螂塞会楼骡票车扣牛家所用!同岩茶业设计》地mm州提H欢21拆本长SRM本楼华(曾都望本来微聚海发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茶田2照文..K形排N奖L过超楼假母《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交限于长田、原用37本H的部州海m激作业设C正~美四共实批出本州型H·.长共H排枷圆区安K限*F三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曾都区2023年度)片0M268900201V★228202玲出鑫联H晏K骡购投并《湖光奢H自仅限于8工程设计资质证炸业设计》所用!企业名称: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详细地址:卓刀泉南路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476896275编号:A242006876册资金:1080万人民币#8区301年真8通法定代表人:赵洪波汪III职务:院长单位负责人:赵洪波技术负责人:谈建文职称或执业资格: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有效期至:2024年06月30日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乙级束申夹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输于:本使用件仅工程项目承揽使用期随州2024-03-01至2024-06-30米发证机关:2022年3月224日A请使用微信小程序“鄂建通”扫描二维码仅限于《湖北省神农架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所用!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作业设计委托单位: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单位: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法人代表:赵洪波院,长理项目初步设计》所用!仅限于《湖北省神农架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分管领导:谈建文副院长副总工程师:文红波林业专业总工部门负责人:路宽林业分院院长项目负责人:段诚工程师资质证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等级:甲A级,编号:甲A17-001等级:农林行业专业甲级编号:A142006879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编号:A242006876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曾都区2023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编制人员名单单位姓名专业职称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吴吉林学高级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陈文胜林业经济高级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彭易进林学高级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路宽林学高级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李铠林学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段诚水土保持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吴中林路桥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刘鹏林学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郭成林学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程诚林学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娄源海水土保持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吴让杰林学助理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陈有林学助理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肖如峰土建助理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曾少伟建筑工程师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吏燕燕工程造价工程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北林业实验中心兰再平林学研究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北林业实验中心马鑫林学助理研究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北林业实验中心彭晶晶林学助理研究员目录1前言2基本情况2.1自然地理情况2.2社会经济条件2.3土地利用情况2.4现有油茶资源概况2.5油茶产业发展条件分析3总体思路3.1基本原则3.2设计依据3.3建设内容及目标3.4营林方式4项目地块选定4.1选址原则4.2建设任务及范围4.3造林地地类性质5立地类型5.1项目区立地类型5.2营造林地基本情况5.3立地条件评价6营造林设计6.1营造林工程概况6.2品系选择6.3营林模型设计6.4栽培技术措施I6.5低改技术措施6.6抚育技术措施6.7油茶良种培育7配套设施工程设计7.1道路工程7.2病虫害防治设备8种苗组织设计8.1苗木规格及要求8.2苗木用量及来源9造林地生境保护9.1生境保护内容9.2影响分析9.3保护措施10营造林工程量及用工量10.1工程量10.2用工量10.3机械量11作业组织安排11.1施工组织11.2施工管理11.3进度安排12投资概算12.1概算范围与依据12.2投资概算12.3资金来源13保障措施13.1加强组织领导13.2部门协调联动II13.3拓宽筹资渠道13.4加强技术保障13.5工程建设管理13.6加强资金管理13.7强化监管责任13.8加强宣传引导III施工主体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施工监理方,施工过程全程接受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一是明确项目经理、总工及施工、安全、成控、材料、资料专员的职责,确保工程安全、环保、优质、高效地完成。二是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季节、主要施工方法及苗木质量把控和规范施工。三是进行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明确主要保证措施。四是加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手册,指导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以小班为单位建立档案,逐年记载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林木生长情况。完善图、表、合同、责任档案、检查验收记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指定专人保管。11.3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期限为8个月,即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12投资概算12.1概算范围与依据12.1.1概算范围包括营造林工程中油茶新造、油茶低质林改造,配套设施工程中种苗培育、水肥一体化、道路等工程的直接费(人材机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其他费用中环境影响咨询费、调查设计费、招投标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监理费、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及预备费。12.1.1编制依据⑴《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7年)》(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2023.09)⑵《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2006年);⑶《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GB/T15782-2009);⑷《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国家林业局2016年6月);⑸《湖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编制规定》(T/HBKCSJ11-2023)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⑺《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办〔2018〕27号);⑻《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年);⑼《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年);⑽《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年版);⑾《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年版);⑿《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办〔2019〕93号);⒀《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厅头〔2021〕2263号);⒁《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⒅《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⒆随州市2023年12月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⒇本项目作业设计图纸。12.2投资概算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曾都区2023年度)作业设计工程总投资为36939379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4478262元,占比93.3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5213元,占比3.75%;预备费1075904元,占比2.91%。工程建设费用中,营造林工程费用33605637元(油茶新造27007633元、油茶低质林改造2787502元、油茶良种培育3810502元),占比97.47%。配套设施工程费用872624元(道路工程704724元,病虫害防治设施设备167900元),占比2.5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调查设计费340837元,占比24.61%;招投标费149298元,占比10.78%;项目建设管理费138453元,占比10.00%;工程监理费561031元,占比40.50%;环境影响咨询费74845元,占比5.40%;造价咨询服务费120749元,占比8.72%。预备费全部为基本预备费。12.3资金来源本项目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16321343元,占总投资的44.18%;省级财政资金1632134元,占总投资的4.42%;市县级财政资金4896403元,占总投资的13.26%;社会资本资金14089498元,占总投资的38.14%。13保障措施1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项目监管,强化任务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管理。随州市及曾都区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的实施,将其作为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随州市项目领导小组要与曾都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油茶产业发展。随州市政府层要建立市领导包干督办制度,实行“一名市领导+一个职能部门(单位)+一个专家组”进行指导督办。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油茶产业发展,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油茶产业发展。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湖北省林业局将油茶列为全省造林绿化的优先树种,纳入各类造林绿化工程项目规划和任务。省财政承诺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作为项目实施的配套省级财政补助。并将油茶列为林业贷款贴息、林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鼓励油茶种植重点县开展油茶种植保险、油茶收入保险等特色农产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由中央及省级财政给予特色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加强油茶科技推广和培训技术服务支持。优先支持随州市油茶企业通过减免展位费的方式参加国家林草局组织的重点展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油茶产业贷款投放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探索开展油茶碳汇收益权质押等绿色信贷业务。针对油茶收储和油茶加工企业,有序发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生产设备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油茶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强化任务落实。项目曾都区管理专班定期向随州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省林业局已印发的《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种苗管理办法》、《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检查验收办法》等有关标准、规定及项目设计文件,制定项目建设各环节、各阶段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项目自查和检查验收。对监管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实施单位整改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把项目实施摆在随州市油茶产业大发展的龙头地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高质量完成。13.2部门协调联动建立自然资源(林业)与财政、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电力、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明确各部门在项目实施与管理中的职责,并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协调,加强在项目审批程序、建设情况、资金管理和落地实施等方面的沟通衔接,强力推行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补奖项目的实施。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领导有力、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13.3拓宽筹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融资等多渠道、多层次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投入机制。积极搭建金融机构合作平台,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畅通推动油茶产业发展的源头活水。鼓励全市开展油茶自然灾害保险、油茶收入保险等特色保险试点,纳入全市森林保险保障范围。优先支持油茶企业通过减免展位费的方式参加各类重点展会。将油茶产品列为林业贷款贴息、林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积极对接金融部门争取支持,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要不断健全完善金融扶持林业的贷款、融资、贴息、保险机制,积极推进森林保险,促进油茶产业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对油茶种植、加工龙头企业的贷款增幅不低于企业贷款平均增幅,并积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接受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厂房抵押贷款,探索开展经营性茶油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订单融资。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以上范围,制定抵质押政策。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项目单位应设立专户、单独建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市、县两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成效。统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定期监督,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13.4加强技术保障加强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亚热带林业实验中心等科研院所的广泛联系做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由科协和组织部门有效利用人才政策,引进、邀请、聘用全产业链不同环节人才,与乡土专家一道,形成产业技术支撑团队。建立省、市、县、乡油茶技术服务团队,分区开展技术指导,实行技术服务“上山下乡”,制作林农喜闻乐见的油茶系列技术视频,加强油茶生产技术培训,落实《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技术指南》的各项技术要求。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养和专业技能。在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香菇学院开设油茶栽培、加工相关课程,培养油茶产业急需人才;开展长、短期培训,成为培养土专家的基地。设立针对性科技专项,加强油茶种植、采收、储运、加工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与技术应用,加快推进轻简机械在油茶生产中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项目的科技支撑水平。建立对外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搭建对外油茶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加工利用与市场化方面智力引进,打造一支熟悉掌握油茶培育、油茶加工、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有效融合林业、农机、生物、化工、医药等多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技术,为项目建设和随州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保障。13.5工程建设管理油茶新增种植和低产林改造任务实行落地上图管理,完成任务经检查验收后全部上图入库,按程序做好国土和林草资源数据变更。完善作业设计和施工管理,强化油茶生产进度、资金使用效果的管理。绘制油茶产业发展任务图,制订工作时间表,任务分解到年度,倒排工期,抓紧实施,扎实推进。加强日常工作调度,营造林季节采取月季汇总方式,全面掌握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施工进度和质量。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管理,从设计、种苗源头管理、机械化整地、品种配置、科学化栽植、幼林抚育,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加强种苗保障。培育油茶良种壮苗,全面推广国家、湖北省林业局推荐的主栽和配栽优良品种,实行指定品种配置高效栽培模式造林。选择2年、3年容器苗上山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加强对油茶定点采穗圃、定点苗圃的支持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油茶育苗“四定三清楚”要求,组织好全省油茶苗木生产供应保障工作,满足社会生产需要。全面推广分品种育苗、配品种造林,禁止非良种油茶苗上山造林。严格开展油茶种苗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品种苗、非良种苗、劣质苗等违法行为。13.6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要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按时调度本示范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定期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专款专用。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监督曾都区是否按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安全、有效使用资金,避免资金挤占、挪用和截留,保证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支付方式,对经验收合格,达到既定目标绩效的工程项目才予以发放资金,有效保障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13.7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推进油茶产业发展的责任。建立蹲点包保工作机制和领导干部油茶产业发展联系点制度。将油茶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13.8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媒体、新媒体,宣传发展油茶产业的意义、政策和技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油茶产业发展成效,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辐射作用。加强茶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茶油社会认知度。加大宣传投放力度,不断提高“随州茶油”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随州市市财政局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财函【2024]21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种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现将《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种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随州市财政局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2月23日—1—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r第一条为全面推进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以下简称“油茶奖补项目”)建设,加强油茶奖补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油茶产业发展质量和成效,根据《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指纳入油茶奖补项目建设范围内,按照中央和省油茶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开展的良种壮苗培育、新造油茶林、低改油茶林、水肥一体化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产业链中后端建设以及相关其他活动。第三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龙头带动、全链发展,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油茶奖补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2—第四条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下辖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油茶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负责全市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将中央下达我市16.3万亩新造林、4.82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以及其他建设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县(市、区)。第六条限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作业设计编制和审查等工作;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的组织实施及自查验收等工作,将中央分解确定的建设任务落实到相关年度和山头地块。第七条统筹林业科技推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森林防火、以及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村电网建设等各类项目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第八条经批准的实施方案是确定立项和开展项目作业设计的重要依据。由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依法依规,按照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具有林业设计和森林资源调查专业甲级资质)负责完成—3—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第九条市级财政局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单位报送的项目预(概)算进行评价和审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第十条通过审查的作业设计文件和财政投资审查结果是各项目县项目资金分配、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一经分解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第十一条随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收到中央资金后,应迅速分解下达各项目县(市、区),指导开展施工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验收等制度,依据批准后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并对项目的建设质量及进度、资金管理、生产安全及建成后的管理运行负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有林业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单位各工区施工员应有林业专业助理级职称。第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办规字[2020]73号)和《湖北省生态-环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实施细则》(鄂财环发[2022]2号),通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开展油茶建设项目申报。—4-第十三条统筹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项目遵照其项目管理规定。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是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建设主体为各县市区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林场、油茶种植大户、合作社、村集体、企业、及其它社会投资主体。第十五条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根据年度任务计划,组织相关设计单位编制油茶奖补项目年度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明确各单位项目或各单位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主要品种、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小班,并上图入库。编制项目作业设计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作业设计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范围、项目区立地条件及典型林分状况、设计营林模式、技术措施、计算营林工程量、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内容。项目年度作业设计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组织审查,审查后报省林业局备案。必要时,由省林业局组织评审。第十六条县(市、区)根据作业设计,对本辖区项目要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督促指导和质量把关。—5-油茶新造林、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标准按照《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技术指南》(鄂林办科[2022]27号)、《油茶高效栽培实用技术》(湖北省林业局2022年6月)、《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实施,油茶新造林项目要坚持适地适品种、选用良种壮苗、精心细致整地、科学栽植配置、加强抚育管理。第十七条油茶新造林用地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适宜油茶生长的自然环境,可用于新造油茶林的用地范围。主要土地类型包括:(一)宜林地。(二)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三)疏林地。(四)灌木林地。(五)低效人工商品林。(六)低产低效茶园、果园等园地。(七)允许将坡度较缓、土层较厚、不易产生水土流失、适宜种植油茶的起源为人工林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按程序调整为商品林后,用于建设高标准油茶林。-(八)经评估后的到期第一轮退耕还林地。第十八条允许对划为天然林、公益林的油茶林采取带状更新、高接换冠、品种更新等方式实施低产林改造,提高单产-6—水平。油茶等经济林依据《森林法》纳入森林覆盖率、森林碳汇调查监测统计范围。扩种、改造油茶不影响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第十九条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需要采伐林木的林地按要求按程序办理采伐许可证后方能建设。第二十条将油茶新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分年度,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造林主体,并上图入库,建立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落地上图数据库。落实上图相关要求参照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办生字[2021]87号)、省林业局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程序的通知》(鄂林办生[2022]17号)和《落地上图技术指南》等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进度管理,油茶新造、低改具体进度管理参照《湖北省油茶生产作业月历》(鄂林办科[2022]27号)执行。相关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统计上报工作,须于每年12月底前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从头年的11月至当年的4月的营造林季节,实行半月调度,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审核后上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一7-第二十二条种苗管理按照《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种苗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四定三清楚”要求,重点推广省林业局公布的主推品种和品种配置方案。第二十三条加强科技支撑,采取“一对一”方式选派市级科技特派员对项目县实行科技包保服务。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推广应用油茶高效栽培技术标准和体系,培训技术骨干和林农大户。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隐患排查,防止机械损伤、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第二十五条强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在项目建设整地过程应采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尽量避免使用除草剂,禁用有毒有害化学农药。第二十六条各项目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省林业局下发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收集整理项目申报、作业设计、财政投资评审、种苗采购、采伐审批手续、造林施工照+片、低产低产效林改造施工照片、水肥一体化施工照片、基础.设施施工照片、检查验收情况、财务相关凭证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做好痕迹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存。—8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二十七条中央和地方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统筹安排一定油茶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支持随州市油茶奖补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按《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鼓励各地利用金融资本和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油茶产业。第二十九条各类用于油茶发展的资金严格遵循《林业发展改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环发[2021]23号)、《湖北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环发【2021]35号)等相关规定。同级项目资金不得重复叠加安排到同一地块。第三十条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良种培育、种植改造、管护抚育(主要用于种苗、肥料、整地、栽植、抚育管护、林地清理、深挖垦复、整形修剪)等产业链前端,不得用于项目勘察、设计、监测、验收等其它费用,不得计提项目管理费;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社会资本,支持加工、品牌建设、销售等产业链后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开发等。第三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计划落实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台账管理,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并积极配合-9—相关部门接受监督检查,及时、真实、准确向同级林业、财政部门报送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资金绩效等情况。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向同级林业、财政、发改部门申请项目验收。第三十二条项目县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和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整改;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送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抄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奖补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三十三条使用油茶产业发展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相关原始票据及凭证。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管,县(市、1区)林业主管部门定期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定期向省林业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第三十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湖北省随州市中—10—亩、省补助150元/亩;低产低效林改造880元/亩,其中:中央补助800元/亩、省补助80元/亩;水肥一体化建设1100元/亩,其中:中央补助1000元/亩、省补助100元/亩;良种培育补助5709元/亩,其中中央补助5190元/亩、省补助519元/亩。具体-以批复的《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作业设计》为准。产业链中后端、基础设施、科技推广等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据实审核分配补助。第十一条中央、省、市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计划和绩效目标,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出项目补助资金年度申报要求,并将项目明细、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和资金申请报告等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林业局)审核后提出项目资金年度分配建议方案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综合考虑中央、省、市安排的项目资金情况,审核确认资金年度分配建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分批拨付。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配套补助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中央、省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第十三条市、县两级应加强资金政策的整合,切实增强-15-对项目的扶持力度。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大力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第十四条各县(市、区)应按年度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分工序核实项目实物量和社会资本到位情况,.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社会资本投入情况,结合监理意见,分期分批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落实资金拨付进度。项目结转和结余资金按照有关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五条市县两级建立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机制,管好用好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廉洁。第十六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验收单位出具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依据验收报告书,申请拨付项目款。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补助资金时,需向财政部门提报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填报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拨付资金。-第十八条项目资金的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九条市、县(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16—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依据项目建设内容、支出范围和标准,合理、节约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第二十条油茶奖补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相关信息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执行第五章绩效管理第二十一条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绩效管理目标和要求,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确定并下达每个项目绩效目标。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按要求实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重点监控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下达的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每年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上报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第二十二条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每年按要求开展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专项资金考核奖惩机制,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资金使用和执行情况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没有达到绩效目标的,相应扣减和收回财政奖补资金。-17-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二十四条市与县市区财政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二十五条油茶奖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十六条各有关单位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一经查实,收回财政资金,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随州市财政局、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执行中,如遇上级政策有新规定,从其规定。—18--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种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以下简称“油茶奖补项目”)种苗供给,促进油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北省实施和国种子法>办法》和《******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油茶)》《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湖北省随州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纳入“油茶奖补项目”实施范围,享受油茶奖补项目专项中央财政以及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所使用的苗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油茶种苗生产实行“四定三清楚”(定点采穗、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楚、来源清楚、去向清楚)的原则。油茶采穗圃营建和定点苗圃繁育苗木所使用的繁殖材料必须源自国家或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适合我市推广使用的油茶良种,优选推荐适合于随州市的9个油茶良种:长林40号、长林4号、长林53号、长林3号、长林18—19—号、鄂林油茶151、鄂林油茶81、鄂林油茶102、鄂油465号。第二章种苗生产经营管理第四条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包含油茶定点采穗圃和油茶定点苗圃。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具备省林业局核发的油茶穗条(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五条对对现有采穗圃进行扩建。由种苗生产经营者所在林业主管部门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报备。第六条油油茶采穗圃应做好标记、登记并绘制定植图,及时对非目标品种油茶植株和实生植株进行伐除,实行分品种采穗,确保穗条品种清楚。第七条油茶苗木实行分品种育苗和良种化芽苗砧嫁接容器苗生产,出圃苗木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油茶)》(LY/T-3355-2023)规定的出圃标准。第八条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和保存生产经营档案,做好包含种苗来源、去向的销售台账,确保种苗质量可追溯,并对种苗质量负责。第九条禾种苗销售前,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当进行苗木质量检验,填写“湖北省油茶穗条(苗木)质量合格认定证书”。第十条省林业局统一印制、编号、下发《湖北省油茶良种穗条(苗木)销售凭证》。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于每年7月—20-31日前将备案联和销售台账报送至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作为生产经营检查和油茶种苗溯源依据。第十一条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在销售穗条、苗木时,应向采购方提供“三证一签”和专用销售凭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质量合格认定证书、产地检疫证、良种标签和“湖北省油茶良种穗条(苗木)销售凭证”),填写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第十二条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在穗条、苗木生产期间或销售之前应当向当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申请产地检疫,跨行政区域调运的穗条、苗木必须具有《植物检疫证书》,禁止向油茶苗木生产单位提供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穗条作为油茶苗木繁殖材料,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苗木上山造林。第三章调剂调拨第十三条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8月31日前根据各地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任务,优先做好辖区范围内定点苗圃和采穗圃油茶种苗订单生产和定向供应计划安排;组织落实生产订单,按程序统一集中采购。第十四条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调剂、调拨辖区范围内的油茶种苗和定向供应。各县(市、区)林业—21—主管部门确因本辖区范围内油茶种苗缺口太大无法调剂的,由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协助调剂。确因生产需要,本省穗条供应不足时,油茶定点苗圃可以从江西省油茶定点采穗圃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长林40号、长林4号、长林53号、长林3号、长林18号等5个油茶良种品种的穗条作为嫁接育苗材料。跨省采购油茶穗条、苗木须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提供采购品种名称、数量、规格、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核实备案。第四章激励措施第十五条原则上对符合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对象的定点苗圃中实际销售用于随州市油茶奖补项目的合格苗,根据苗龄实行分段补助,补助标准以该年度国家或省级下发的相关标准指南为准。第十六条每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参照来年油茶种苗定向供应计划安排,组织油茶定点苗圃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申报良种补贴。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对良种补贴申请进行审查和入库管理,根据翌年资金下达情况、相关标准指南和现场核验苗圃育e苗数量安排补贴资金。第十七条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对—22-受补助苗木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育苗补助资金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对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九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种苗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对其生产经营的穗条、苗木进行检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对油茶种苗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每年组织专家分品种对采穗圃穗条产量进行测定,并于每年穗条销售期对采穗情况进行日调度,对超出测定产量30%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超出产量50%的单位取消油茶定点采穗圃资格。第二十一条对生产经营不合格油茶种苗的生产经营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查处,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取消该单位作为油茶定点采穗圃或油茶定点苗圃生产经营单位资格。对使用不合格油茶苗木或非良种苗木造林的单位,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上报整—23—改措施及结果,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检查验收,取消造林补贴。第二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查处:1.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普通品种冒充优良品种欺骗苗木使用者的;2.不办理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3.不如实填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4.不按规定附质量检验证、标签和使用说明的;5.从省外引进穗条或种苗不按规定备案的;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随州市财政局办公室2024年2月23日印发—24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