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招标公告(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2024)
项目概况 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 JSZC-320585-TCLY-G2024-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TCLY-G2024-0014
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车辆车身
辆
1
核心产品
2
专业化改装(车体基础改装+实验舱改装+随车设备)
套
1
3
相关综合服务(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公告、上牌、运输等)
套
1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90天内完成采购相关服务内容,并交货到项目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
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
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
6、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8、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9、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取1.1%;500万元~ 1000万元部分收取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计取。
账户: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双凤支行
账号:48845819786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太仓环境监测站(苏州市太仓环境监控中心)
单位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县府东街2号
联系人:张哿
联系电话:0512-53568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郑和中路319号办公809A室
联系人:顾益丹
联系电话:0512-82706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益丹
电话:0512-82706994/18114776821
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C-320585-TCLY-G2024-0014招标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采购类型:货物类标的所属行业:(二)制造业招标单位: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前附表1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招标书1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4第六章合同格式49前附表(下列附表说明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为准)项号名称内 容1招标单位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2招标编号JSZC-320585-TCLY-G2024-00143招标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4标的所属行业(二)制造业5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 6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东亭大厦8楼808-809 邮编:215400联系人:顾益丹 联系电话:0512-82706994/181147768217招标文件获取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底部苏采云图标,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参与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8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06月17日17:00前可按网上相关流程提出。联系人:顾益丹,联系电话0512-82706994/18114776821,逾期不再受理提疑事宜。9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9:30(北京时间)10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6月28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11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单位。1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取1.1%;500万元~ 1000万元部分收取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计取。13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投标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4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16履约保证金无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5-TCLY-G2024-0014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采购需求:本次招标的标的是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书。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车辆车身辆1核心产品2专业化改装(车体基础改装+实验舱改装+随车设备)套13相关综合服务(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公告、上牌、运输等)套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90天内完成采购相关服务内容,并交货到项目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类型:货物类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底部苏采云图标,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参与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3、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投标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6、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8、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9、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0、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取1.1%;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计取。账户: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双凤支行账号:48845819786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地址:江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上海东路99号联系人:张哿联系电话:0512-5365265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808-809室联系方式:顾益丹联系电话:0512-82706994/181147768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益丹联系电话:0512-82706994/181147768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单位: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招标单位)。2.6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单位)。2.7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项目。2.8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9天:日历日。2.10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服务项目所在地。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3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项目服务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数量、管理机构的设置、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服务验收方案、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质量要求、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4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5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6现场勘察:2.16.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1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及特定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3招标公告特定条件规定。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2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6.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或指定媒体获得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所列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系统上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上予以解答。8.2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变更公告”形式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发出。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9.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9.3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9.4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5招标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投标。10.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0.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0.3.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0.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0.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0.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0.4.4事实依据;10.4.5必要的法律依据;10.4.6提出质疑的日期。10.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10.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10.6.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10.6.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6.3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6.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0.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8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9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联系事项。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3.1.1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13.1.2投标报价分析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投标书二(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即投标文件正文):13.2.1商务部分:13.2.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13.2.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1.2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1.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3.2.1.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2.1.5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3.2.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3.2.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1.8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如有)13.2.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1.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2.1.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1.1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2.1.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3.2.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3.2.1.15投标供应商确认函;13.2.1.16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如有)13.2.2技术部分:13.2.2.1采购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2.2商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2.3车辆改装方案;13.2.2.4项目实施方案13.2.2.5培训方案13.2.2.6售后服务内容13.2.2.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3.2.2.8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3.2.2.9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3.2.2.10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注:投标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3.3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五金、劳保福利等),从事服务等相关工具、设备使用费以及在从事该劳动过程中发生的餐费、加班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类目计算综合总价。《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综合总价,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6、投标保证金16.1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规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18、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18.1投标人应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系统平台中。19、投标截止时间19.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9.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三份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0.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不见面开标活动。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可参加。21.2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3本项目开标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1.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并将作唱标记录。2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22.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2.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2.4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4.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1.2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1.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1.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4.1.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4.1.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4.1.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4.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招标单位的需要。24.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6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4.6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10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在投标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电子件)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无效投标和废标26.1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6.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6.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6.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3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价格、服务技术方案、公司评价、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8、中标人的确认28.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合同授予标准29.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提供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中标通知书30.1发出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1.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履约保证金(如有)32.1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2.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32.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招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退返中标供应商。八、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中的约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3.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34、监督和公证34.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招标书受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之委托,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JSZC-320585-TCLY-G2024-00142、采购项目名称: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项目3、采购总预算价: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其中车身价预算21万元。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货物为一辆环境应急监测车,包含车辆车身、专业化改装及相关综合服务等,具体采购清单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车辆车身辆1核心产品2专业化改装(车体基础改装+实验舱改装+随车设备)套13相关综合服务(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公告、上牌、运输等)套11.(1)总体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应急监测车辆销售业绩,有环境应急监测车改装经验,在业界信誉和口碑良好,可提供快捷、优质的售后服务。2.▲投标人所投应急监测车应能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快速灵活、高强度的用车需求,具有仪器和样品存放、实验操作及应急供水、供电等系统功能。3.▲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车辆为厂商原装、全新的产品,车辆改装经由专业的改装车厂依据移动实验室标准进行定制化设计改装,改装需要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T14774工作座椅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29474移动实验室内部装饰材料通用技术规范GB/T29475移动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GB/T29477移动实验室实验舱通用技术规范GB/T29479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要求GB/T29600移动实验室用温湿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GB/T31019移动实验室人类工效学设计指南GB/T33253移动实验室载具通用技术规范GB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轮廓尺寸载荷及质量限值GB4798.5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第5部分地面车辆使用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QC/T413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T29106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GB24820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4.投标人所投应急监测车及相关仪器设备涉及卫星定位导航等功能的,均应采用单北斗系统。(须提供相关仪器设备清单说明,若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适宜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车辆改装、测试验收、使用培训和售后保障等相关技术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6.▲投标人需提供车辆改装后的平面设计图和电路原理图,提供应急监测车和各子系统的中文纸质或电子版使用说明书,并附有货物清单。1.(2)技术要求1.▲车辆车身根据太仓市综合路况及实际使用需求,应急监测车需采用福特江铃全顺V362中轴中顶或相似车型作为车身载体,改装后整车主要参数应满足如下要求。整备质量(kg)≥2500总质量(kg)≤3500排放依据标准国Ⅵ燃料种类汽油排量(L)≥2.0轴距(mm)≥3300整车长(mm)≤5400整车宽(mm)≤2100整车高(mm)≤2400最高车速(km/h)≥140侧门结构侧拉门变速箱自动挡2.车身改装2.1改装要求2.1.1▲应急车改装整车应按照原车结构进行车身加强,通过金属骨架铝塑板隔断整体分为驾驶区、实验区(提供车辆改装分区设计图)。驾驶区可采用原车结构,实验区设置车载水系统、供电系统、实验台面、中央控制系统等。2.1.2▲改装后车辆应配备ABS刹车系统、导航监控系统、倒车影像系统、车厢区门安全锁止系统、实验室各子系统等,随车工具和附件(如扳手、三脚架、千斤顶及备用胎等)齐全,并满足蓝牌上牌要求,C1驾照可驾驶。2.1.3▲车身外部应按要求进行涂装,字体图案明晰清楚。改装后整车应有良好的保护接地和防雷措施,电路和信号分别接地保护,车辆底盘与地接通。2.2▲驾驶室应急监测车驾驶室可沿用原车玻璃、车头、车门和内饰,能乘坐人员3人(含驾驶员),对驾驶室座椅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舒适度。驾驶台面配置彩色液晶监视器,能对车辆进行导航,支持多路视频输入,包括倒车监控、行车记录、蓝牙连接等。2.3实验舱2.3.1▲实验舱全舱采用喷涂聚氨酯泡沫等适宜的保温处理措施,舱内为白色铝塑板或类似材质,舱体内表面应具有优良的耐酸碱、防腐蚀性,表面光滑、易清理和消毒,转角接缝处需进行处理,确保无死角、不易滋生细菌,舱内地面铺设高级耐磨防滑、防酸碱、防静电PVC地板,舱体内两侧顶部安装储物吊柜。在实验舱副驾驶侧设带推拉窗的侧开门,实验舱尾部舱门采用对开门。2.3.2▲实验舱侧开门一侧设置实验台,实验台的台面板材需选用具有耐热、耐撞击、耐腐蚀、防水等特点的实验室专用理化台面,实验台面上设置移液枪架,台下设置白色储物柜、配电柜,用于存放实验所需的试剂瓶、移液管、小仪器、包装、工具等,柜体材质应具有耐潮耐热、耐腐蚀、抗冲击等优点,柜体五金件选用国内知名品牌的铰链和优质铝合金锁扣。2.3.3▲储物实验台对面安装折叠盖板试验台和折叠支架,台下放置3个带压缩机可制冷冷藏箱,单个冷藏箱容量不低于40L。实验舱顶板安装九宫格灯、筒灯、LED灯带等车内照明灯,并确保实验台面照明度不低于300lx。2.3.4▲折叠盖板试验台旁靠车尾处设置车载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专用水槽和操作台面、实验室水龙头、污水箱、外部水路接口、静音水泵、洗眼器、外接管路等,操作台上设置实验室滴水架等,污水箱配置有液位传感器以及报警器,并预留实验用水桶放置区。2.3.5▲车辆供电系统需有市电供电、不间断逆变稳压电源两种供电模式,采用车辆专用免维护、输出纯正弦波的逆变稳压电源,功率不低于3KVA,配套12V110AH长寿命胶体电池,电源和电池置于舱内右侧配电柜中。设置外接防水市电接口,充电时可上锁,并有充电控制器,舱内配有可供仪器与设备使用的防水插座。车辆配置1套3*2.5mm230米移动电缆线盘。2.3.6▲整车电源采用含漏电保护的集中控制系统,且仪器与设备分开供电,并可通过不小于7英寸的外置触摸显示屏查看电路实时供电电压情况,触摸屏可连接WIFI,可远程控制,可对供电参数进行实时调整,同时供电系统应具备计算机接口、蓝牙和WIFI连接功能,可通过手机APP、电脑客户端对供电系统进行查看、参数设置和远程操作,可存储6个月的供电系统数据,可远程进行固件升级和故障诊断。2.3.7▲实验舱内配备有不小于43英寸的液晶电视机,电视机配置多种接入口,满足HDMI高清线接口。车内前后安装200万网络监控各一个,整车监控视频信息储存于DVR(1T硬盘录像机),可通过硬盘录像机4G网络进行远程数据传输以及导航定位,并可通过手机、电脑远程实时查看摄像头视频信息。2.3.8▲驾驶室后除侧拉门及其对面推拉玻璃窗外,其余窗户玻璃改为3mm厚铝板盲窗,整车除盲窗、前档、驾驶室三角窗外,其余窗户玻璃贴太阳膜。2.3.9▲实验舱内搭载水质应急采样无人船,船体重量≤13kg,船长≤1m,方便轿车携带;船体可7级防水,具有优良的抗风浪性能,具备自扶正防沉;采用涵道式推进器,锂电池供电,最大航速≥4m/s,续航时间≥1小时;船只接受遥控器和地面基站任务指令,可自主导航行驶,在无人工干预下自动完成工作任务,手动遥控器通信距离≥500m,失联和低电压可自动返航;水质采样量≥2L,采样量误差≤5%,单次采样时间≤2分钟,具有采样管路清洗功能。2.3.10▲实验舱内配置2张实验人员专用座椅,座椅带轮子和靠背,可360°旋转,在车辆行驶状态下可固定。车内设有现场保障用品,包括但不限于1KG灭火器、壁挂应急救援包、防水强光手电筒、烟雾报警器、温湿度计、应急安全锤等。3.▲综合服务综合服务包含车辆购置税、第一年车辆保险(商业险及强制险等)、应急监测车专用公告、车辆上牌、运输等相关服务,确保采购单位接收后能直接使用,无需再办理其他相关用车事项。1.(3)进度要求投标人应制订明确的合同交货进度表。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明确管理与技术人员职责,强调项目时效性。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偏离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或其他备选方案。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逐条填写,未逐条填写的将被视为不响应。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4、投标人需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应急监测做好保障工作。5、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设备技术培训方案,应包括实验仓、控制系统的使用方法。实验桌及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水电系统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等。6、投标核心产品的品牌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的一致,否则视为一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如不够三家将导致废标。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单位或者招标单位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90天内完成采购相关服务内容,并交货到项目指定地点。2.交货及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其中车身价预算21万元。供应商投标总价和车身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应以人民币且报价应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只对本项目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采购要求的中标设备及其配套件、运输、安装、调试、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合格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关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款项。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4.付款要求4.1.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剩余70%的合同金额在设备到货测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4.2.2.招标单位付款时,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应的发票等招标单位要求的付款证明材料。4.3.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5.服务承诺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5.1.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5.2.2.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24小时内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是否提供备用配件等)。5.3.3.在质保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产品,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外,提供产品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对投标供应商未单独注明易损件的,采购人认为整机所有部件均属于保修范围;若投标供应商列出的易损件,非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易损件,投标供应商须特别注明,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同。5.4.4.产品零配件保证供应年限(厂家或售后服务机构、国内一级代理商提供书面证明材料)。5.5.5.所投产品(含软件)不应加有限制采购人正常使用、维修、设备连接、软件安装及其它非功能性拓展所需的密码。如设备出厂时已设置了密码,须由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当地法定售后服务机构承诺中标产品所有密码永久无条件免费对采购人开放,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同时采购人承诺密码仅用于采购人自己设备的使用、维护、调试、维修及与其它系统、设备的连接。5.6.6.所投品牌产品须在招标地区附近有相应的授权维修机构或相关维修人员明确的服务电话,维修机构需提供厂家授权的证明文件等。5.7.7.在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供应商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投标供应商应写明保修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维修备件库地点及厂家维修站地点。5.8.8.列出易损件及主要配件保障情况及价格,产品日常使用耗材的优惠率。5.9.9.其他售后服务承诺。6.验收6.1.1.货物到达现场后,投标人和招标人共同打开包装验货检查货物数量。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单据。如果货物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招标人有权提出索赔。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技术要求后,招标人才能接受全部货物。仪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6.2.2.由中标人开展试运行,确认试运行正常后,中标人根据测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应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进行整体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3.3.系统整体验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招投标文件要求及合同内容等进行,中标方应根据验收意见及时完善验收工作,出具合格验收报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封面:投标文件招标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总价 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总价根据投标报价分析表汇总得出,最终价格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如出现与投标报价分析表中汇总价格不一致,则单价同比下浮/上浮。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投标分项报价表(一)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位数量单价合计……投标单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注:1、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采购要求的中标设备及其配套件、运输、安装、调试、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合格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关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款项。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2、本表格可自拟,但不能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投标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对所投报价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理性说明附投标报价明细表后,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书二(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格式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为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为编号为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采购要求的中标设备及其配套件、运输、安装、调试、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合格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关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款项。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承担相关责任。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8、我方同意中标单位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签订前向招标单位支付履约保证金(如有),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提出诉讼的权力;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格式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5: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8: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如有)注:必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格式9: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10: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正信立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为编号为号公开招标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单位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2、行业选择范围:(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5、若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告中公示。6、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本声明函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才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13:偏离表(1)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6……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 (2)报价要求(3)付款方式…其他商务要求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三、总体要求”和“四、系统技术要求”、商务部分的要求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格式14:相关证书一览表证书一览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级别包含项目备注12345注:需要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该表格可根据采购需求要求填写的内容进行修改。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5:相关业绩一览表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日期业主单位备注12345注:需要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该表格可根据采购需求要求填写的内容进行修改。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6: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组人员表序号岗位姓名职称注册资格12345678……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7:服务方案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写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按四舍五入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3.如出现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4.政府采购政策4.1.1.协议供货目录采购清单中的设备如属协议供货中规定的目录内产品将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省级最新一期协议目录产品,同时还须满足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响应单位所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协议供货目录中有的品牌型号,且单台设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响应单位可提供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以便评审,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在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目录发布时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其上期协议供货目录。4.2.2.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采购清单产品如属于国家节能或环保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强制采购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4.3.3.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的规定:(1)根据转发《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太财购[2022]12号)太财购[2022]12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4)各投标单位若为中、小、微型企业,则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须同时提供其他企业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材料同上条)(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扶持政策。(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8)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规定:(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监狱企业发展政策:(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规定:(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投标单位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4.4.4.信用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招标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二、评分标准:(一)供应商价格得分(满分30分)1.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折扣率)为无效报价。无效投标报价(折扣率)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投标报价权值为30%)(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二)商务、技术得分(最高7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类似业绩52021年以来具有类似应急监测车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材料有缺项的不得分。认证能力3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类似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分3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查询链接及截图,不提供不得分;技术规格说明2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项目“总体要求”和“技术要求”中标记▲符号的得21分,负偏离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承诺说明或证明材料,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供应保障4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能提供备用的应急监测车对招标单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应急监测保障(须具备环境重金属和有机物应急监测能力),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及车载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和应急保障服务承诺函,证明材料不完整不得分)器件认证3承诺供电系统主要控制器件如逆变器、电池监测仪等选用通过IEC认证(国际电工委员会认证)或ISO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得3分,无相关承诺的不得分。技术人员4拟为本项目投入的技术服务人员具备机电制造或仪器仪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退休人员、非本单位全职人员不得计入,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人员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车辆改装方案9提供应急监测车系统架构方案,根据车辆改装分区设计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分区设计图明确清晰(3分)、具备多视角图片(3分)、改装科学合理(3分),最高9分,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实施方案10实施方案应包括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供货安装方案、调试测试方案、验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等5个方面,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相关内容未提及或粗陋不合理的不得分。培训方案5技术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人员、培训目标等5项,每项1分,最高5分,未提供或方案较为简单、内容有明显欠缺的不得分。售后服务6售后服务应包括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现场服务措施、服务响应时间等方面,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内容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的电子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所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字迹须复印清晰可见,复印不全或字迹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3、防止虚假应标,招标单位保留调查的权利,并由此引发的一切调查与诉讼费用由投标方承担。4、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及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澄清、说明和补正。如投标人拒绝上述请求,则视为其投标无效。第六章合同格式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签订日期:招标单位: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中标单位:(以下称甲方)(以下称乙方)地址:太仓市行政中心6号楼6楼地址:电话:0512-53992651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货物清单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货物,货物和数量清单见附件,同时应提交所有与设备有关的使用说明书等必须文件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并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到项目指定地点及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文件(采购编号:)②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③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中标通知书;⑤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三条合同价款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2、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4、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5、付款步骤、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剩余70%的合同金额在设备到货测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第四条售后服务1、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年免费质保服务。报修小时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排除故障,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如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应免费提供代用货物或免费更换新货物,保证客户的正常使用。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为保证项目的完成,给予乙方积极支持,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3、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所投货物必须符合质量检测标准和专业设备检测标准,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以其投标承诺、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作为验收标准,开展相关工作。自项目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免费保修期年限为一年,如设备原厂免费保修期年限高于一年的则以原厂保修为准,同时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第七条风险责任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内容,不能通过验收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质量进行鉴定。项目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十一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存档,甲方执行单位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备案机构:甲方执行单位:代表: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应急监测车车辆及改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