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知识产权局)2024)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ZC202401252
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359,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自2024年9月26日开始,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 (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QQ:800805008)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
联系人:董馨予
联系电话:81766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杜萌
电话:0431-81862936
开评标组织联系人:王言辞
电话:0431-81866966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人”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及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2.4“潜在投标人”指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四章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1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予以答复澄清,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答复中可以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5.2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加密的电子文件)的方式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文件截止时间。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5.4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3日前,根据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公告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6.投标文件构成: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符合性审查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6.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要求胶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7.5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以及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辅助服务和辅助货物的全部价格。8.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标明的招标,2人帐户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投标。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标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8天)。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人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及转入、汇入(存入)、实时通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9.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9.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5)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12.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2.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投标13.1禁止一标多投,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无效。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13.3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13.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3.5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3.5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按以下办法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3.5.1投标截止时间后没有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评标后没有合格供应商的,可以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获得批准后,采购人、采购中心重新编制谈判文件,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进行采购。13.5.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同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应当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13.5.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可以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变更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获得批准后,采购人、采购中心重新编制谈判文件,并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进行采购。13.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在收到其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开标14.1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2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414.3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4.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4.6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4.7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有效签署的;(3)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或者投标人名称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14.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评标16.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和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并完成对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招标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6.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6.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4对投标文件资格部分进行审查:采购人代表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5对投标文件服务商务部分和需求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6.5.1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需求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6.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服务需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6.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服务需求(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16.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6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8.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9.签订合同19.1招标人将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9.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19.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0.保密和披露20.1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0.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0.3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7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质疑和投诉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2.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允许提出一次。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8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需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9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7.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违约终止合同18.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8.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10雷设施完好、有效,取得年检合格证。15.3电梯运行。建立电梯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确保通风、照明及其他设施完好;定时对电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电梯按规定年检,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合同完备;对维保后的电梯要进行检查、验收,确定正常后方可运行;保持电梯井道清洁;电梯通风、照明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好;7电梯24小时开梯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电梯内求救电话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因故障停梯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15.4其他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与建议,根据被服务方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室外、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10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在供暖期内,供暖换热站要求24小时值班制;其他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15.5房屋管理。房屋建筑的日常养护维修是指为保持办公楼房屋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与建议,根据被服务方的决定,组织维修;每5日巡查1次办公楼、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及时完成零星维修任务,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后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零星维修合格率100﹪。16、会议接待服务的要求及标准注重仪容仪表,化淡妆;礼貌待客,使用文明用语;工作认真,坚守岗位,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保障会议室内的设施设备完好;会议备品保持整洁、无污渍;会前10分钟准备好所有会议所需备品及各种服务,并在会议室门口进行正常的接待、引导;重要会议进行跟会服务。17、大楼物业管理综合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大楼工程、安保、保洁、接待及综合管理档案资料,要求定期存档;建立健全各类应急响应预案;设置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提示标牌;制定年度物业工作计划;制定项目物业人员培训管理计划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物业管理职责制度;设立安全、质量监督岗位负责监督大楼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以及其他有必要建立的相关章程。1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及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团队。投标人具有高空特种作业服务能力。供应商具有较好的物业保洁、绿化、清雪经验和机械化绿化、保洁、清扫、清雪、垃圾清运设备,提供投入设备清单及供应商自有的机械化清雪、保洁、清扫、垃圾清运设备,并提供设备图片及相应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有明确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综合各项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的细化量化程度、承诺指标、拟采取措施的可行性以及针对服务承诺制定的细化量化的奖惩方案。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既能立即实施。投标人具有较好的信誉,自2021年至今有相同类物业服务项目,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自2024年9月26日开始,期限1年。服务地点:长春市内服务方式: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请投标人注意:(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需服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二、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23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2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解释理由。如果投标人对拟评定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标结果还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三、服务要求:无。四、履约保证金:无。五、付款方式、条件、次数5.1服务完成后,供方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5.2财政付款: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与采购中心无关。六、投标文件份数: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文件编制见招标文件(通用部分)。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对《服务需求及辅助要求》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第三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声明: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清单:,24序号资格审查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一)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资格声明(按格式二提交)5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三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7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四提交)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资格审查文件目录,并编排在资格审查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供应商基本情况文字或图片描述投标企业的基本情况。格式二、投标人资格声明致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和你中心发布的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编号为JLSZC202401252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25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吉林省政府采购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LSZC202401252)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6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否则投标无效。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此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二部分商务、技术审查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审查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一提交)2投标函(按格式二提交)3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三)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202年月日投标总价(元)服务时限投标保证金(元)备注合同订立后开始,期限年。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3.“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4、“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27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格式二、投标函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你**府采购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编号为JLSZC202401252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开始,期限年;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28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序号服务名称详细服务内容数量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投标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项(次)。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2.所有投标服务均应标明详细服务内容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附件附件一: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吉林省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投标人: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LSZC202401252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在202年月日上午:-: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开标五室附件二:开标一览表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吉林省政府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人:项目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2、3号楼和其他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LSZC202401252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在202年月日上午:-: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30注意事项:1、《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2、《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物业委托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