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技术服务 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招标公告(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



项目业主名称: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技术服务项目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

361000MB17516312405300925

项目规模:

投资额(¥228600.0元)

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时限:

180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

高新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资质要求:

拥有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及要求。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竞价

直购企业:

抚州市金土勘测规划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书香测绘有限公司,抚州市华科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6-05 11: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2号中介专窗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6-05 11:30:00

附件下载: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赣自然资办发〔2023〕33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2023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的数据准备,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3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依据国家—1—和省级全覆盖遥感监测数据、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筹利用林业、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资料,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3年度真实、准确的地类、面积、属性及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步开展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各地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同时,各地要以“三区三线”成果为基础,重点梳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情况,及时对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二、有关工作要求(一)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成果真实。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是自然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各部门涉及国土空间相关工作的共同“底版”,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这项基础性工作,秉持“坚持党中央精神,坚持国家立场,坚持权责对等和严起来”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开展调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中的耕地数据将作为我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基本依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地类认定标准和调查规程查清耕地变化,特别是严格新增耕地认定,实事求是做好耕地地类变更工作,确保耕地实至名归。(二)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分阶段分层级”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年度国土—2—变更调查工作。省级科学统筹安排,加强技术培训,对各地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与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对经市级复核合格的成果开展全面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和外业实地抽查,对更新数据库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全省变更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市级要对本辖区县(市、区)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和调查质量情况,对县级成果开展复核。市级重点负责县级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图斑的检查,包括检查国家和省级下发疑似新增、拆除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变化图斑是否全部调查举证,自主新增的建设用地举证照片是否为建设用地,当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拆旧、工矿废弃地复垦、自主开发等补充耕地图斑是否全部调查举证,上述确属变化的是否按现状据实变更。县级要对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要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组织足够的调查力量开展内外业调查、举证和成果自检。一是对调查过程进行跟踪检查,避免将错误带入下个工作环节,保障总体工作进度;二是组织基层所或乡镇、村等熟悉当地变化情况的人员对变更初步成果的正确性进行检查确认;三是比照日常管理工作成果,对变更内容是否存在缺漏、变更图斑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进行全面自查。(三)强化部门协调,合力开展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3—的形式组织实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并切实组织做好宣传、培训、确定承担单位、实施具体调查、核查等各项工作。同时要主动对接同级林业、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项相关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管理数据,依据国家和省级自然资源监测成果和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数据分析,对其中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核实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调查部门。将2023年度日常变更成果、自然资源上半年监测成果、耕地卫片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等工作成效涉及地类变化的,及时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未纳入的在相关工作考核中将不作为当年工作成效。各级耕地保护监督部门要对耕地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认真排查耕地违法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要落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和新增耕地核实督导责任。以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由县级耕保部门逐图斑梳理和确认,同时提交由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的承诺说明,保证相关地块能够在规定时限前达到出土长苗的要求,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负责提供实地举证照片至县级调查部门汇总后提交。同时,继续牵头组织实施好对耕地资源质量成果的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各级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国家和省级监测发现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对其中属于违法建设的要及时查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调查部门。—4—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14号)及《江西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共同完成对“三调”成果调整与融合专项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11月10日前,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与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成果联合审查与确认,上报市级复核;11月20日前,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与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成果联合审查与确认,上报省级复核;省级核查通过的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图斑将统一纳入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沟通对接,配合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以农业农村部门调查摸底成果为线索,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耕地种植属性与农业清查成果不一致的图斑逐个开展补充调查举证,对确定种植属性变化的纳入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四)落实经费保障,顺利推进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参照《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5—年)》《县级国土调查生产成本定额(修订稿)》等相关标准进行测算,将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避免因经费不足影响工作开展。(五)开展质量评价,严控成果质量。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将继续深化调查成果的质量评价,将质量评价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县级变更调查成果设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耕地图斑2个单项差错率和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3项指标,三项差错率均低于2%为合格。省厅将根据省级核查过程中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提交进度与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按评价结果在年终绩效考评予以评分。三、落实进度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省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动员部署及技术培训,之后市县两级开展全员技术培训,确保全省各级参与调查人员准确理解调查政策和规则,保障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11月15日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生态退耕、河湖治理和2023年卫片执法判定成果等工作成效资料收集整理到位。2023年12月10日前,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市级复核合格的上半年监测图斑变更数据库提交省级核查,审核通过的图斑统一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二)调查核查阶段—6—2023年12月15日前,各地陆续领取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遥感影像、监测变化信息和初始用地管理信息。国家监测数据下发较晚的地区,要结合日常管理收集资料查找疑似变化,对照国家和省级下发的上半年监测数据提前开展调查举证工作。2024年1月5日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用地管理信息补充报备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调查举证、上图建库、成果自查工作。2024年1月15日前,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复查工作,分批次向省厅报送复核合格的县级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三)省级上报阶段2024年2月8日前,完成全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向自然资源部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成果。2024年5月15日前,自然资源部组织完成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在线核查、外业核查、数据库修改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配合部组织完成变更调查成果的整改和完善工作。2024年6月15日前,自然资源部完成变更调查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四)耕地质量分类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图斑的布设、取样等外业调查工作。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7—度更新与监测更新图斑、监测点质量分类评价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与监测工作。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和成果检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各地要加强统筹,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谋划和数据分析工作,确保按时保质提交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与技术规程,掌握工作要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厅。同时在调查过程加强安全管理,一方面做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前做好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落实保密责任主体,制定具体措施,做好数据安全管理。附件:《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9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抄送: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江西省林业局办公室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印发—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技术服务 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