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靶场建设招标公告(2024)
某部智慧靶场建设项目参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靶场建设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36-W1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1203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助理28120392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智慧靶场建设项目的参数公示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智慧靶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36-W1018
三、项目概况:
1.“智慧靶场”项目设备器材采购费398.6万元,采购最高限价为398.6万元,
2.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具体经济、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四、参数公示受理期限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企业以及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注: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利用“天眼查”等,将投标人两两交互查询关联关系,并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上述关系的,会将相关信息提交审查人员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jd2wzcg@126.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助理 固话:0591-28120392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 邮政编码:350182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7:5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98.6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智慧靶场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其他计算机,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通信(控制)处理机,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终端接入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路由器,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蒙自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7:55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7:50
预算金额
¥398.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0591-28120392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姚助理28120392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附件1-2:技术要求(重新完善).docx
附件2
附件2:预研建议、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3
附件1-1:经济要求(重新完善).doc
附件2预研建议、意见反馈表一、针对需求参数的修改建议序号请详细标明具体分项、具体品种、具体指标等内容具体 页码、行数修改理由修改建议(请明确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3…二、针对表述内容不够清晰的修改建议序号请详细标明具体分项、具体品种、具体指标等内容具体 页码、行数修改理由修改建议(请明确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3…三、其他意见建议及理由:(若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职务:电话:手机:邮箱:日期:年月日附件1-1经济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一)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城区。(三)交货方式:送货上门,运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二、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年。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二)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在军事行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三)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五)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48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三、付款及结算方式(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合同金额的5%(不超过10%)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若未按时交付产品,或交付产品性能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全部交付后全额无息退还,招标人可以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一并办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二)质量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单位后,中标供应商提供招标人合同金额的5%(不超过中标金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可于最终结算资金中进行扣留)。在免费质保期内,货物因中标供应商责任产生质量问题未予以补救,或者予以补救后仍然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损失。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质保期满,招标人接到中标供应商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于30日内核实质量情况,办理质量保证金返还。(3)资金结算资金结算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四)若后期军队审计部门、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职能部门抽查及审计,针对该项目提出价格虚高等问题,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进行调查,积极提供相关审计资料。若最终审价结果低于合同价,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退还虚高款项;若最终审价结果高于合同价,则按合同价进行结算。★四、货物打码贴签要求(一)中标方应当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货物相关数据信息,配合需求方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二)中标方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在货物交付前完成打码贴签工作。(三)需求方负责审核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编目数据、根据需要联系中标方补充完善数据,核准完善后出具《编目确认单》(采购单位通过“军用物资和装备编目系统”下载),作为结算凭证之一。(四)货物编目数据填报和打码贴签情况,列入出厂验收、接收验收项目;编目数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验收不予通过,不得进入物资储存单位。中标方应在7日内完成整改,重新协调需求方组织验收。(五)合同结算时,采购单位应获取合同对应的《编目确认单》,生成导出数据。财务部门(资金集中收付管理机构)在结算合同款项时,检查核对合同和《编目确认单》,并将相关数据导入资产管理、结算报销信息系统。若无《编目确认单》,或《编目确认单》中的“合同编号”与合同不一致的,不予结算。(六)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五、验收标准(一)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所列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进行验收。(二)试运行30个工作日后组织验收,试运行期间有任何问题中标方无条件整改。试运行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会同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合同等所列明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三)货物交付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全面自检,符合交付条件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四)在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及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五)招标人在交货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六)若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招标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七)招标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明确的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可有1次整改机会,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六、其他要求(一)核心产品建议:/(二)现场踏勘建议:/(三)风险管控:/★(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商务条款负偏离5项以上,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靶场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