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法律顾问服务 民事法律服务涉税法律服务 民事法律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法律顾问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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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法律顾问服务的采购公告(招标编号:SZSW-202407)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市辖区一、招标条件本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两个采购单元服务对象均为苏州市税务局及其下属派出机构。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量情况调配中标律所的具体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民事法律服务涉税法律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民事法律服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涉税法律服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6-0408:30:00到2024-06-1217:00:00获取方式:至代理公司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713:30:0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06-1713:30:00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七、其他受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编号:SZSW-202407号二、采购内容:法律顾问服务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单元。根据评标顺序,先评第一采购单元再评第二采购单元。已成交第一采购单元的单位不得再成交第二采购单元。成交单位数量:2家第一采购单元为涉税法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执法风险防控、涉税争议处理、涉税法律培训、行政复议咨询、行政诉讼应对等事项;第二采购单元为民事法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采购合规审核、民事纠纷调处、民事诉讼应对等。两个采购单元服务对象均为苏州市税务局及其下属派出机构。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量情况调配中标律所的具体工作。(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二年,续签合同一年一签)(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四、采购预算:第一采购单为涉税法律服务:9万元;第二采购单元为民事法律服务:9万元;五、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注:(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只有报名并购买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6月12日每日8:30~11:00,9:30~17:00(节假日除外)。八、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九、磋商时间、地点: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2024年6月1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开始4、磋商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卫康招标公司会议室。十、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电话:0512-69165615/65153553(FAX)联系人:李晶晶2、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联系人:黄正高(商务)、顾老师(技术)联系电话:0512-68358438、0512-6835680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十一、本项目磋商采购公告信息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十二、公告期: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4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联系人:黄正高电话:0512-68358438电子邮件:1157760399@qq.com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电话:0512-65158848电子邮件:1060658144@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 民事法律服务涉税法律服务 民事法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