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T2024B14-1
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需具有市政桥梁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检测,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196号2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1)潜在供应商可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2)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遂昌县平昌路2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181506
质疑联系人:李馨予
质疑联系方式:15957802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19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瑜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520479
质疑联系人:项巧俊
质疑联系方式:1375429768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6.4发布稿).docx163.2K

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ZJHT2024B14-1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 购 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六月四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六章评审办法65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77★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第1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6 月 17 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HT2024B14-1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5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需具有市政桥梁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检测,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062928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196号2楼评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和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1)潜在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2)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采购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8-8520982质疑负责人:李馨予联系电话:0578-8520982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平昌路258号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瑜霄联系电话:0578-8520479质疑负责人:项巧俊联系电话:13754297681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196号2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地址:遂昌县财政局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1.1本次采购内容为桥梁定期检测: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对桥梁进行1次定期检测。完善设施档案资料,并将基本信息及检测结果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格式以系统格式为准。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在一个检测期内(为一年)对部分桥梁(不超过检测桥梁的10%,小数向上取整)现场监督性抽检和隐患整改后抽检,并提出桥梁安全方面整改建议。1.2管辖区内含多座桥,由于建设年代不同,桥梁性能发生退化,并受运行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运行安全风险存在不断变化。为加强城市桥梁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对市区36座桥梁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管控的措施方法。1.3采购清单序号桥梁名称数量单位所在道路建成年月桥梁结构总长(m)总宽(m)跨数设计荷载能力T一桥梁检测1荷花滩桥1座广济骨伤医院门口(西街与园丁路交叉处)2004.11双飞燕空腹式拱桥5917.43城-BJ人群3.5pa2源古桥1座源古路39303上江大桥1座牡丹亭东路1995.12双幅双铰平板拱107.822.43汽-20挂-1004将军桥1座平昌路1997.11T型刚构86.0418.55汽-20挂-1005公园大桥1座公园路1994平板拱桥4315.43汽-20挂-1006北门桥1座北街(北门桥头)1995.3空心板桥39153汽-20挂-1007上南门桥1座上南门路与园丁路交叉处2006.03梁板桥(预应力空心板简支梁)60.8718.33城-B人群4kpa8下南门桥1座国税局门口(凯恩路与南门中路交叉处)1999.11梁板桥60.8713.94汽-20挂-1009相圃桥1座青云路与凯恩路交叉处2014梁板桥56223城-B 人群4pa10东大桥1座东桥路与溪边路义叉处2014梁板桥60203城-B 人群4pa 11龙潭桥1座太和路2005.04v型桥墩连系钢构桥99.7123汽-20挂-10012下杭山桥1座下杭山下(连接平昌路与牡丹亭西路)2006.08梁板桥9018.13城-B人群3.5kpa13金溪大桥1座元立大道2007空心板桥88.6536.16不详14官碧桥1座官碧路2005.4平板桥39123城-BJ人群3.5pa15上石马桥1座君子路1998.01梁板桥32102汽车-20挂-10016尹村桥1座君子路1998.01梁板桥739.85汽车-20挂-10017妙智堂一桥1座君子路2009.12预应力空心梁板桥17.216.71汽车-20挂-10018妙智堂二桥1座水阁路2009.12梁板桥1618119水阁路3号桥1座水阁路2008预制平板梁桥1732120水阁路4号桥1座水阁路预制平板梁桥1623121水阁路5号桥1座水阁路预制平板梁桥1318122梅溪小学支路桥1座龙谷路二期道路梅溪小学支路2014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1321.61城-B 人群3.5KN/㎡23梅溪小学西侧路桥1座龙谷路二期道路梅溪小学西侧路2014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1312.61城-B 人群3.5KN/㎡24吴乐桥1座园丁路六弄双曲拱桥81.64.6525北门老桥1座遂昌县北门路双曲拱桥384.6326吴突头桥1座吴突头路预应力空心梁板桥1024127源口桥1座源古路预应力空心梁板桥8123.9428渡船头小桥1座牡丹亭路预应力空心梁板桥1021.45129龙潭栈桥1座牡丹亭路预应力空心梁板桥27312.42130园丁路涵洞1座园丁路涵洞4.911131下南门栈桥1座下南门路预应力空心梁板桥168.512.61632上南门小桥1座上南门路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1618133自来水厂桥1座园丁路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11.76.8134龙谷路桥1座龙谷路梁板桥1621135园丁路桥1座园丁路2019.5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桥10.818.151城-B 人群3.5KN/㎡36后江桥1座后江路网梁板桥1636.70237瓯江绿道2号栈桥1座38瓯江绿道景观桥1座39瓯江绿道莲花山栈桥1座40川坞溪桥1座41龙谷路二期连接桥1座42龙路三期箱涵1座二荷载试验4座三栈桥检测1常规检测3000m南溪、北溪说明:1)具体数量见采购清单,采购人可能根据国家标准规范、桥梁现状等具体情况对检测桥梁的数量和检测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投标总价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前应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察勘,以获取更准确的现场情况及数据,自行承担报价风险。根据常规检测结果和实际情况选取4座桥梁进行荷载试验。1.4道路地面脱空检测:序号道路名称车道数道路类别单幅长度总长(km)序号道路名称车道数道路类别(km)总长(km)13二、检测依据的标准及规范2.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2.2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等应符合下列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建设部第1634号令《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5007《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199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1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大跨径混凝土桥梁的实验方法》交通部1982《公路旧桥承载能力鉴定方法(试行)》交通部公路局1988《公路旧桥承载能力鉴定方法》交通部1988年《公路桥涵设计规范》(合订本)交通部《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J21-2011三、检测内容3.1桥梁常规定期检测:3.1.1对照城市桥梁资料卡和设备量年报表现场校核城市桥梁的基本数据,并符合标准附录要求。3.1.2对桥梁(含桥头引道)的外观状态进行全面检测,记录病害状况,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3.1.2.1检测范围为:①桥面系包括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装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栏杆或护栏;②上部结构包括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连接件等;③下部结构包括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基础、挡土墙、护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3.1.2.2检测内容包括:①桥梁的基本几何尺寸调查,包括界面尺寸、跨径等。②桥梁实际承担的车辆荷载及交通流量分析。③Ⅱ类~Ⅴ类养护桥梁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附录D-1至D-3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评分等级、扣分表进行评估,分别计算出桥梁的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的BCI、BSI值,划分其完好状态等级,并应符合《标准》第4.5节的有关规定。④裂缝检测。检查梁体是否有裂缝出现或裂缝的分布情况,对于预应力砼结构着重检查梁体有无裂缝出现,若存在裂缝的话则详细调查其分布情况(含位置、长度、宽度、深度、分布范围等),并详细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对于普通钢筋砼结构需掌握裂缝的分布情况绘制相应的裂缝分布图,若裂缝宽度超出规范限值要求则应进行裂缝深度、成因等调查。⑤支座检测。检查桥梁支座是否正常工作,有无错位、断裂或脱空等情况,描述支座病害,做病害记录。⑥伸缩装置检测。检查伸缩装置与桥面铺装是否存在高差;检查伸缩装置是否完好,结构缝宽是否存在异常,有否卡死,有否异常声响。⑦检测中发现的桥梁病害应作记录,重要病害应在现场做出标记,超标的裂缝应该设永久裂缝观测标记、以便以后观测。3.1.3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做特殊检测的建议。3.1.4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城市桥梁,提出限载以及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3.1.5根据城市桥梁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测时间。3.1.6检测过程需进行全程录像,检测完成后录像资料交给采购人。3.2桥梁特殊检测3.2.1本次定期检查中当有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桥梁进行特殊检测:①在检查中难以判明是否安全的桥梁。②检查中桥梁技术状况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被评定为不合格级的桥梁。③检查中桥梁技术状况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被评定为D或E级的桥梁。④检测中发现加速退化的桥梁构件需要补充检查的桥梁。3.2.2根据本次定期检查的结果,检测报告中将提供相关需要进行特殊检测的桥梁资料及需开展特殊检测的理由、范围、项目内容与建议实施的时间等。3.3对市区36座桥梁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管控的措施、方法,最终出具风险源评估报告。3.4检测期间实行检测工作周报道制度,中标供应商定期向采购人上报检测进展和检测发现的问题等。3.5具体检测项目的执行标准,应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3.6道路地面脱空检测3.6.1道路技术状况评价(路面行驶质量RQI、路面损坏状况PCI和综合评价PQI)。3.6.2路面养护状况评定(病害明细、完好率、平整度、抗滑性能(构造深度、路面摩擦系数)、雷达检测、养护水平等级等)。四、检测成果:4.1检测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道路、桥梁的技术等级。4.2检测单位出具分析评价报告,并承担分析评价报告的法律责任。4.3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4.3.1桥梁常规定期检测成果①桥梁概况,含《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附录B城市桥梁资料卡(B-1)和桥梁概况(B-2);②检测的方法、人员投入、仪器设备等;③桥梁病害情况及产生原因分析,处理对策及病害照片;④结构裂缝情况和变化情况。应提供裂缝位置、长度、宽度和深度,并画出键入,达到下一次检测时可进行对比分析的程度;⑤对桥梁状况进行评估,I类养护的城市桥梁按影响结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相关规定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制作评分表进行评估,并根据常规定期检测结果对城市桥梁进行技术状况评估分级。⑥对特殊检测、下次的常规定期检测时间及检测要求提出意见,对本次检查中技术状况较差的城市桥梁,选取四座进行荷载试验后,提出限载以至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4.3.2道路脱空检测报告,针对风险较大区域城市道路地面拟定专项整改方案。五、商务要求▲5.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5.2付款方式:在成交人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后并经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注:本项目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合同进度款及余款支付还应符合政府财政支付计划,若财政支付计划发生调整,则服从财政支付计划调整支付时间。六、成果形式要求:▲本项目成果(含文本、图集、数据附件等)以纸质成果提交,视具体检测情况而定,纸质成果套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电子版一份。七、其他7.1成交人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实施。7.2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意外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HT2024B14-1)2采购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8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10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9时00分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062928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11履约保证金无。12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 6月17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196号2楼评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13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4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5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6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17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特别提醒1. 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 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 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2.1.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3“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磋商的,应当按一家投标人认定。5.4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磋商、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采购需求6.1.3投标人须知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6.1.5响应相关文件格式6.1.6评审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应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包括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等上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3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中的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最新答疑文件内容并编制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响应)。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9.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9.3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9.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9.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9.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1、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备注说明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磋商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12、响应服务响应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12.1投标人需提交其拟供服务所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13、投标有效期▲13.1响应文件自响应截止日起,响应有效期均为90天。14、响应文件的签章14.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4.2《响应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5、响应文件的形式15.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15.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5.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份数16.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四、磋商保证金17、磋商保证金(无)五、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8.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详见《前附表》。18.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8.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详见《前附表》。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9.1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9.2响应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20.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六、磋商21、磋商形式21.1采购代理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2、磋商准备22.1磋商的准备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2.2采购代理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磋商流程(两阶段)23.1磋商第一阶段23.1.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3.1.2投标人解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30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0629283@qq.com。23.1.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审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进行后续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采购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3.2磋商会议第二阶段23.2.1符合性审查: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3.2.2磋商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多轮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解答的,投标人须自备资料或电脑在线解答。(1)磋商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线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由被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2家。(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磋商、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人名单,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媒体上发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5.1自项目评审时起至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本项目磋商会、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磋商会、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七、磋商无效的情形26.响应无效。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政采云平台引起不能正常解密且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的;(5)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7)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1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的无效情形有:(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3)经磋商小组审核,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的(具体条文前标注“▲”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6)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营业执照等;(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c)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d)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无效情形有:(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响应文件未响应的;(4)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a)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b)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c)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荣誉获奖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e)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成交、成交;(f)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g)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磋商有效期不足的。(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3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无效情形有:(1)投标报价(总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2)报价内容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按修正原则对报价内容进行确认的;(3)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4)不同投标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均无效)(5)报价为零元报价或出现赠送行为的;(6)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提供书面说明的;(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8)报价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报价(总价)或分项报价表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7.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7.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7.3违反投标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27.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7.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8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27.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10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27.1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7.12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9.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0.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1.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荣誉获奖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1.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1.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1.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1.10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1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九、询问32.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32.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2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2.2.1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2.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工作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上予以公布,请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3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2.4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十、质疑33.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3.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3.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3.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3.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3.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3.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3.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十一、投诉3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十二、授予合同3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中标(成交)通知书36.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中标人应在及时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书面中标(成交)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相关单位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38.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若询问或者质疑事项成立,取消相关单位中标资格并不进行替补,由采购人确定评审家数缺额部分是否另行组织招标。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39.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9.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9.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9.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9.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9.7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9.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四、其他事项39.解释权39.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0.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不足人民币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交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银行账号:16601012010090019524;注:汇款均需备注XXX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署地点:签署日期:合同协议书采购人: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以下采购人称甲方)中标人:(以下中标人称乙方)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委托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JHT2024B14-1)进行了采购。经评标专家评定为中标人。现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成交)通知书;1.1.3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文件。第二条合同标的2.1本次采购的是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2.2服务内容:2.3服务范围:第三条合同期限: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4.1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4.2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帐号名:开户银行:帐号:第五条违约责任5.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5.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5.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5.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第六条保密条款6.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6.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处理。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第十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询价采购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承诺内容等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日期:目录(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2)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资格声明;(7)企业类型声明函;(8)特定条件;(9)其他。一、公司有效营业执照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二、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1、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授权委托书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附:1、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影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影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影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六、资格声明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8.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名单,相关截图如下:信用中国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七、企业类型声明函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八、特定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需具有市政桥梁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检测,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九、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响应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格式自行设计)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响应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日期:目录一、磋商声明书;二、磋商申请表;三、业绩一览表;四、商务响应表;五、认证证书;六、对本项目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七、检测程序、计划、方式及手段;八、定期检查方案;九、荷载检查方案;十、安全保障方案;十一、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十二、项目人员安排;十三、工作计划安排;十四、质量管理措施方案;十五、服务能力与承诺;十六、应急处理方案;十七、合理化建议;十八、投标人认为与评分有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磋商声明书遂昌县市政园林和智慧城管服务中心、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①电子响应文件;②备份响应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委托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委托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委托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磋商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1234供应商盖章(电子章):填报时间:年月日3、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4-1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投标人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提供的合同签署方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表)。供应商盖章(电子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4-1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序号类别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情况1234567......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五、认证证书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六、对本项目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七、检测程序、计划、方式及手段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八、定期检查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九、荷载检查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十、安全保障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十一、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十二、项目人员安排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履历时间参加过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附:1.可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2.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履历时间参加过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附:1.可附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2.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项目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项目分工附:1.可附相关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2.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须经采购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十三、工作计划安排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十四、质量管理措施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十五、服务能力与承诺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6、应急处理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7、合理化建议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8、投标人认为与评分有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报价文件”格式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响应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日期: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4-1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总报价(元)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大写:小写: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2.本合同总价款【从项目开始至提交项目最终成果为止】,除招标文件特殊说明外,最终成交价包括人员工资(含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福利费等)、外业作业费(含现场踏勘、现状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等)、所有检测费、报告文本费、管理费、差旅食宿费、交通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最终成果所需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最终成交价中3.总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盖章:日期: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ZJHT2024B14-1项目名称: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序号报价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45… …… …… …… …… …… …报价合计人民币 元(¥ )注:1、本表格可扩展,但已有内容不可缺失。2、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3、以上表格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供应商盖章:日期:第六章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评审。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或经授权的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2.1.1成员:磋商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磋商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2磋商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1)磋商小组按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2磋商注意事项(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派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如磋商只要求对总价进行报价的,各分项报价以总价按前一轮报价下浮比例下浮。(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3.3评审3.3.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2报价文件评审(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4)报价修正;(5)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3.4评审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3.4.2起草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3.5结果公布。四磋商内容及规定4.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4.1.1资信部分权重为4%,分值为4分,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4.1.2技术部分权重为86%,分值为86分,磋商小组对各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磋商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五、评审标准及报价要求5.1资信商务及技术分90分,详细评分见下表:5.1.1资信及商务分为4分,权重为4%,根据以下内容由评委统一打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认证证书0~3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体系证书,每项得1分,最高3分。注: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2企业业绩0~1供应商自响应截止日前三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承担过桥梁或道路检测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以上材料扫描件导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5.1.2技术分为86分,权重为86%,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对本项目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0~5重点难点及问题分析: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3.1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得3分~2.1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强得2分~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对本项目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0~5解决方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供了相对应的解决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分~3.1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分~2.1分;方案不够合理,需进一步完善得2分~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检测程序、计划、方式及手段0~12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检测程序、计划、方式及手段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进行打分。①检测程序(0~3);②检测计划(0~3);③检测方式(0~3);④检测手段(0~3);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定期检查方案0~6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方案针对性定期检查方案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阐述全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得6分~4.1分;阐述较全面的、较科学的、较合理的,得4分~2.1分;阐述不全面的、不科学的、不合理的,得2分~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荷载检查方案0~6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方案针对性荷载检查方案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阐述全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得6分~4.1分;阐述较全面的、较科学的、较合理的,得4分~2.1分;阐述不全面的、不科学的、不合理的,得2分~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安全保障方案0~10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安全保障方案的编制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方案内容必须包含:①检测人员生命安全保护措施和防护计划(0~5分);②第三方车辆、行人安全防护方案(0~5分)。7检测仪器设备配置0~5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配置种类及数量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注: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均为单位自有设备,磋商响应文件中注明设备的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并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或检定证书等能证明为单位自有设备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8项目人员安排0~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桥梁专业中级职称且具有桥梁检测证的得1分;具有桥梁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桥梁检测证的得2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9项目人员安排0~4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相同)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桥梁检测证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桥梁检测证的得2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10项目人员安排0~4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配置具有中级工程师且具有市政桥梁检测上岗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11工作计划安排0~5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描述对工作计划安排是否理、完善、可行性进行评分。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安排合理、完善、可行性强,得5~3.1分。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安排较合理、较完善、可行性较强,得3~2.1分。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安排简单、不完善、可行性差,得2~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2质量管理措施方案0~5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描述对质量管理措施方案是否全面、得力进行评分。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合理的得5~3.1分。质量管理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合理的得3~2.1分。质量管理措施不完善的得2~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3服务能力与承诺0~6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以及实质性的优惠承诺,比较打分。①服务承诺(0~3);②实质性的优惠承诺(0~3);14应急处理方案0~5根据供应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拟定应急处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是否符合采购人需求由评委综合打分。应急处理方案完善、合理的得5~3.1分。应急处理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合理的得3~2.1分。应急处理方案不完善的得2~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5合理化建议0~4根据对本项目深入了解,针对项目实施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客观仔细地分析,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经专家组认可后每一条建议得2分,最高得4分。5.2供应商报价满分为10分,报价权重10%,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审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作无效标处理。5.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1)磋商基准价=各进入报价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评审价;(2)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评审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六磋商纪律和要求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遂昌县2024年城区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HT2024B14-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投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30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20629283@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检测以及道路脱空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