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设备招标公告(嵊州市教育体育局2024)



    项目概况
     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H2024-6-1
    项目名称: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36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520台     预算金额(元):3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qWRKUMbCtKnxinqi8nkDQ==&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aacb9450110211ef8d9e59a2170f56c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795975
    质疑联系人: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037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文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75561
    质疑联系人:俞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56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最终定稿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项目.docx4.9M

最终定稿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项目.docx

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项目编号:SXWH2024-6-1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单位:嵊州市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嵊州市采购监管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6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XWH2024-6-12.项目名称: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3.预算金额:3640000元4.最高限价:3640000元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备注1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520台3640000元本项目按单价报价,单价最高限价7000元/台,费用按实结算。6.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09点00分00秒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服务,可拨打政采云金融热线进行咨询400-903-9583,或登陆政采云平台查看相应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https://jinrong.zcygov.en/finance-service/#/home。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地址:嵊州市官河横路333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孟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795975质疑联系人: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5-830370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项目联系人(询问):裘文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75561质疑联系人:俞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556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采购监管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投标供应商按照项目要求特许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如果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未经认证、许可,或者虽经认证、许可但相关资质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能推荐、确认为中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4转包:本项目不得转包。5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6投标文件份数: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2.如中标,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至少三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公司(邮寄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如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将影响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3.“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裘老师收)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详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地点: 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 ;联系人: 裘老师 ,联系电话: 0575-83275561 。请投标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理。9方案讲解演示:☑A无方案讲解演示。□B有方案讲解演示:(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10进口 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直饮水机 。□B服务类。1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有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以更新后的为准):(1)标的: 直饮水机 ,属于 工业 ;说明: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情形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1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开标当天的信用记录。1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行为:不诚信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被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责令整改、暂停交易的投标供应商,在此期间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16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17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3.投标文件制作、递交、解密: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2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3.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8☐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20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请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①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②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嵊州支行账 号:1211026009200820957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注: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组织重新招标。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投标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3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4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或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2.定义2.1“采购人”系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合同中的甲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供应商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2.4“监督单位”系指嵊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7“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8“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2.10“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1“★”系指实质性指标要求条款,“▲”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负偏离按评分标准作扣分处理。“☑”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12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详见附件)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3.2.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单位应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按照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3.2.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3.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不给予价格的扣除。3.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7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3.8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3.4支持科技创新创新发展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特别说明:4.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拥有。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招标文件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2如某一标项投标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1.3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2.授权委托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3.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招标文件的修改4.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通知。4.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供应商。4.3招标文件的修改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4.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参考品牌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1.5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5.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1.5.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2.1资格文件:2.1.1营业执照扫描件;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联合协议(如果有);2.1.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7投标文件解密后半小时内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邮箱984537027@qq.com。2.2商务技术文件:2.2.1评分索引表;2.2.2投标函;2.2.3营业执照扫描件;2.1.4联合协议(如果有);2.1.5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7授权代表社保证明;2.2.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9商务资信响应表、技术偏离表;2.2.10主要业绩证明;2.2.11项目小组人员名单;2.2.12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13廉政承诺书;2.2.14投标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2.15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相关设备完整配置方案(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原厂技术说明、官网截图、产品彩页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作出中文注释,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2.2.16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中标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3.投标报价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等附表要求填写。3.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4.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4.2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4.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4.7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5.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5.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和评标1.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1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1.2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3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4主持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公布经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1.5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7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评标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3.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最终审定。3.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3.5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组织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7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4.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4.1资格性审查4.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2符合性审查4.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6.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6.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供应商,并可对其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6.7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7.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6.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7.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询标,并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作澄清,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8.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8.4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书面承诺函的,或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8.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8.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电子签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的;8.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8.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供应商的电子签章或填写不全的;8.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8.1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8.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8.12《技术偏离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8.13不响应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8.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8.17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的;8.18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8.19《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8.20投标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8.21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8.2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8.21.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8.2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8.2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8.21.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22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8.2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2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2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2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2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22.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8.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8.23.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3.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8.23.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3.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23.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8.23.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2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8.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评标过程保密9.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9.2在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4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1.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2.中标确认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3采购人应在确认中标供应商前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3.中标通知3.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或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4.履约保证金4.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可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高于中标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4.2项目验收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4.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4.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5.合同签订及备案5.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备案。5.2如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6.验收6.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7.售后服务考核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函3.2.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基本情况: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110所学校,分布于嵊州境内各乡镇,520台(实际数量按现场在用数量为准)。为确保直饮水设备维护服务无缝对接,广大师生用上健康安全的饮用水,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家有能力的供应商负责对上述设备提供供货、运输(含保险、装卸车)、老旧设备拆装、运输及存放安装、调试与检验、通过有关质量部门检测合格、维保期内设备维修保养等与饮水服务相关的一切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技工资格证书》和健康证。2.采购内容及预算: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备注1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520台3640000元本项目按单价报价,单价最高限价7000元/台,费用按实结算。备注:根据学校现场安装条件情况,学校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增减出水阀数量,如4阀调整为3阀的,结算时相应单价按4阀中标价减少500元计算;如4阀调整为2阀的,结算时相应单价按4阀中标价减少1000元计算;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满足,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涉及学校分布不均,山区学校位置偏远等所造成的成本增加等因素提供一个合理的报价。直饮水机具体新增数量详见附件。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材料配置及技术参数1二口直饮水设备(提供样品)▲1、四级或以上过滤滤芯配置(全部内置设备内部,国标接口,且为国标通用滤芯,滤芯硬件或软件管理不得设置唯一性):PP棉+活性炭+超滤膜+活性炭或PP棉,净水流量≥3升/分钟,额定总净水量≥10000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出过滤配置、净水流量及额定总净水量等内容);核心膜过滤精度须小于0.02微米(须提供第三方孔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2、电源功率:≥2KW,220V/50HZ;(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型号、功率一致的CCC或CQC产品认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3、出水方式:二个温开水龙头出水,按健或触摸键取水;4、外形尺寸(mm):本款饮水机全部用于幼儿园孩子,台面高及按健都不高于700mm,左右宽≤800mm,整机高度≤1300mm,前后深度≤500mm,厚度≥0.8mm;5、材质要求:5.1投标产品外观全采用不锈钢材质;5.2接水台面采用不锈钢整板冲压成槽形,无焊接缝,厚度≥0.8mm;5.3接水面防溅面板采用SUS304,厚度≥1.5mm;5.4水嘴采用金属食品级SUS304材料,厚度≥2mm;5.5内胆采用金属食品级SUS304材料,厚度≥1mm;5.6管道采用SUS304;5.7发热管采用不锈钢800L材质。6、功能要求6.1产品采用LED显示彩色大屏,微电脑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滤芯更换提醒、温度显示、星期时间、预约定时开关机、可设定每周工作日和每天工作时间等;6.2采用热交换器技术,温开水出水温度可在40℃±5℃按需调控。6.3智能技术:饮水设备具有隔夜排空、管路及龙头自动智能高温排水消毒功能。6.4物联网滤芯技术,每台设备更换滤芯记录、滤芯寿命都通过手机账号查看;6.5每台须配漏电保护装置,智能语音播报提醒高温杀菌流水状态,及各种运行状态,避免杀菌时烫伤小朋友;6.6智能程控高温杀菌,可智能调整到90度以上水温进行管路杀菌,杀菌结束后出水恢复40±5℃的温开水;6.7为防止课间饮水安全,所投设备的龙头水嘴间距不得小于400mm,避免学生使用拥挤。7、安全技性能术7.1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IEC61558-2-6标准,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7.2设备的附加绝缘厚度不小于1mm,加强绝缘厚度不小于2mm,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7.3机内布线不能使用铝线、器具不应有汞的元件(除灯头外 )、不应释放有害射线。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8、环境要求:整机符合GB/T24021-2001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环境标志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9、食品卫生要求:整机符合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要求保证出水安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10、电气要求:整机符合GB/T26572-2011、GB/T26125-2011要求,符合RoHS认证,提供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一致的 整机《RoHS符合性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并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11、具有CQC3133-2011技术标准的同型号中国节能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官方网站查询截图)12、投标产品核心部件发热管采用不锈钢800L材质,提供发热管的材质检测报告。(需提供报告检测机构官网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链接和截图作为佐证,不提供不得分)13、投标产品核心部件水龙头采用无铅材质,铅的增加量≤0.001mg/L,提供检测报告。(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链接和截图作为佐证,不提供不得分)14、出水水质必须达到或高于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饮水机的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本项目要求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15、维保期两年,质保期不少于两年。2三口直饮水设备(提供样品)▲1、四级或以上过滤滤芯配置(全部内置设备内部,国标接口,且为国标通用滤芯,滤芯硬件或软件管理不得设置唯一性):PP棉+活性炭+超滤膜+活性炭或PP棉,净水流量≥3升/分钟,额定总净水量≥10000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出过滤配置、净水流量及额定总净水量等内容);核心膜过滤精度须小于0.02微米(须提供第三方孔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2、电源功率:≥2KW,220V/50HZ;(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型号、功率一致的CCC或CQC产品认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3、出水方式:三个龙头出水,触摸键取水,三温或一开水(需带感应刷卡出水装置)和二温开水;4、外形尺寸(mm):左右宽≤1200mm,前后深≤450mm,高≤1500mm,厚度≥0.8mm;5、材质要求:5.1投标产品外观全采用不锈钢材质;5.2接水台面采用不锈钢整板冲压成槽形,无焊接缝,厚度≥0.8mm;5.3接水面防溅面板采用SUS304,厚度≥1.5mm;5.4水嘴采用金属食品级SUS304材料,厚度≥2mm;5.5内胆采用金属食品级SUS304材料,厚度≥1mm;5.6管道采用SUS304;5.7发热管采用不锈钢800L材质。6、功能要求6.1产品采用LED显示彩色大屏,微电脑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滤芯更换提醒、温度显示、星期时间、预约定时开关机、可设定每周工作日和每天工作时间等;6.2采用热交换器技术,温开水出水温度可在40℃±5℃按需调控。6.3智能技术:饮水设备具有隔夜排空、管路及龙头自动智能高温排水消毒功能。6.4物联网滤芯技术,每台设备更换滤芯记录、滤芯寿命都通过手机账号查看;6.5每台须配漏电保护装置,智能语音播报提醒高温杀菌流水状态,及各种运行状态,避免杀菌时烫伤小朋友;6.6智能程控高温杀菌,可智能调整到90度以上水温进行管路杀菌,杀菌结束后出水恢复40±5℃的温开水;6.7为防止课间饮水安全,所投设备的龙头水嘴间距不得小于400mm,避免学生使用拥挤。7、安全技性能术7.1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IEC61558-2-6标准,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7.2设备的附加绝缘厚度不小于1mm,加强绝缘厚度不小于2mm,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7.3机内布线不能使用铝线、器具不应有汞的元件(除灯头外 )、不应释放有害射线。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8、环境要求:整机符合GB/T24021-2001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环境标志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9、食品卫生要求:整机符合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要求保证出水安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10、电气要求:整机符合GB/T26572-2011、GB/T26125-2011要求,符合RoHS认证,提供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一致的整机《RoHS符合性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并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11、具有CQC3133-2011技术标准的同型号中国节能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官方网站查询截图)12、投标产品核心部件发热管采用不锈钢800L材质,提供发热管的材质检测报告。(需提供报告检测机构官网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链接和截图作为佐证,不提供不得分)13、投标产品核心部件水龙头采用无铅材质,铅的增加量≤0.001mg/L,提供检测报告。(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链接和截图作为佐证,不提供不得分)14、出水水质必须达到或高于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饮水机的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本项目要求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15、维保期两年,质保期不少于两年。3四口直饮水设备(提供样品)▲1、四级或以上过滤滤芯配置(全部内置设备内部,国标接口,且为国标通用滤芯,滤芯硬件或软件管理不得设置唯一性):PP棉+活性炭+超滤膜+活性炭或PP棉,净水流量≥3升/分钟,额定总净水量≥10000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出过滤配置、净水流量及额定总净水量等内容);核心膜过滤精度须小于0.02微米(须提供第三方孔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2、电源功率:≥3KW,220V/50HZ;(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型号、功率一致的CCC或CQC产品认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3、出水方式:四个龙头出水,触摸键取水,四温或一开水(需带感应刷卡出水装置)和三温开水;4、外形尺寸(mm)::左右宽≤1500mm,前后深≤450mm,高≤1500mm,厚度≥0.8mm;5、材质要求:5.1投标产品外观全采用不锈钢材质;5.2接水台面采用不锈钢整板冲压成槽形,无焊接缝,厚度≥0.8mm;5.3接水面防溅面板采用SUS304,厚度≥1.5mm;5.4水嘴采用金属食品级SUS304材料,厚度≥2mm;5.5内胆采用金属食品级SUS304材料,厚度≥1mm;5.6管道采用SUS304;5.7发热管采用不锈钢800L材质。6、功能要求6.1产品采用LED显示彩色大屏,微电脑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滤芯更换提醒、温度显示、星期时间、预约定时开关机、可设定每周工作日和每天工作时间等;6.2采用热交换器技术,温开水出水温度可在40℃±5℃按需调控。6.3智能技术:饮水设备具有隔夜排空、管路及龙头自动智能高温排水消毒功能。6.4物联网滤芯技术,每台设备更换滤芯记录、滤芯寿命都通过手机账号查看;6.5每台须配漏电保护装置,智能语音播报提醒高温杀菌流水状态,及各种运行状态,避免杀菌时烫伤小朋友;6.6智能程控高温杀菌,可智能调整到90度以上水温进行管路杀菌,杀菌结束后出水恢复40±5℃的温开水;6.7为防止课间饮水安全,所投设备的龙头水嘴间距不得小于400mm,避免学生使用拥挤。7、安全技性能术7.1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IEC61558-2-6标准,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7.2设备的附加绝缘厚度不小于1mm,加强绝缘厚度不小于2mm,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7.3机内布线不能使用铝线、器具不应有汞的元件(除灯头外 )、不应释放有害射线。在投标时提供具备CMA等标志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证明材料。8、环境要求:整机符合GB/T24021-2001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环境标志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9、食品卫生要求:整机符合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要求保证出水安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10、电气要求:整机符合GB/T26572-2011、GB/T26125-2011要求,符合RoHS认证,提供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一致的整机《RoHS符合性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资料并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11、具有CQC3133-2011技术标准的同型号中国节能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官方网站查询截图)12、投标产品核心部件发热管采用不锈钢800L材质,提供发热管的材质检测报告。(需提供报告检测机构官网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链接和截图作为佐证,不提供不得分)13、投标产品核心部件水龙头采用无铅材质,铅的增加量≤0.001mg/L,提供检测报告。(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链接和截图作为佐证,不提供不得分)14、出水水质必须达到或高于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饮水机的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本项目要求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15、维保期两年,质保期不少于两年。三、服务要求1、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1)产品出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设备供电应符合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且能满足饮用水设备运行的用电负荷要求;(3)设备接地应符合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GB500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4)浙教计〔2014〕5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2、维修保养服务要求:(1)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接到报修请求后,半小时内响应,城区学校1小时内、乡镇学校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24小时内修复。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修复的,需向校方书面说明原因,承诺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不能修复的,需提供同等性能设备供校方使用,确保校方正常供水。(2)承诺中标后嵊州市内设有固定服务点及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常备充足零配件,满足快速响应服务需求。(3)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专业技能证书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4)维修所用零配件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满足设备性能需求的配件,(5)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产商销售授权许可证明文件,技术人员需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技术培训合格证明。(6)投标人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提供方商定设备及技术交底移交方案,实现维护服务无缝对接,绝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每学期至少一次全面维护,内容至少包括:外观清洁、水电路检修、电器零部件接口紧固、水压测试、漏电保护测试、水温调整等,且有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报表汇报。(7)每台饮水机上方应设置饮水机安全使用说明,日常维护、清洁要求与方法,节水宣传,工作人员姓名、电话以及投诉电话等。3、滤芯更换及水质检测要求:(1)▲现有设备过滤配置为:PP棉+活性炭+超滤膜+活性炭或PP棉(全部内置设备内部,且为国标通用滤芯,国标接口,滤芯硬件或软件管理不得设置唯一性)。两年维保期内,每学期开学前所有设备必须至少一次更换全套滤芯(即一年更换两次或以上的全套滤芯)。(▲过滤系统要求:四级过滤或以上(PP棉+活性炭+超滤膜+活性炭或PP棉),提供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过滤等级必须与要求一致);抽取过滤后出水水样送至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部门进行水质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或优于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2)▲两年维保期内,每学期至少一次抽取水样到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部门进行水质检验。抽检名单由教体局指定(每学期不超过饮水机数量的2%),取样费、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按嵊州市教体局及嵊州疾控中心要求,水质检测标准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评价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检测标准,若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铁、锰、氨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14个项目,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经水质检测有不合格项目的学校,应立即停止供水,中标供应商在24小时内进行全面整改,并重新抽样送检,所有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如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5)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因水质问题导致群体安全事故的,中标方需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4、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负责合同期内的包含但不限于每台机器须更换新装空气开关和2P漏电保护器,每台须更换新装三角阀波纹管等五金配件,每台须做配套的电源线,给排水管等(保证每台机器正常通水通电排水使用),每台新机器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等,拆除之前每台旧机器(约620台),搬运到指定位置堆放。两年维保期内,每台每月不低于一次的检测维护上传机器物联网系统,每台每学期不低于一次所有滤芯的更换,每台设备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等一切工作,确保学生能顺利饮用健康安全的水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所投产品须具有CCC或CQC认证证书。▲3.所投产品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整机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检测完成后向使用学校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饮用水水质检验合格证明须在开学前一周内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4.中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到学校提供的电、水、排水工程的现状(不具备条件的由中标供应商免费进行解决提供),就工程的安装进行周密安排,确保最小范围内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中标供应商安装、调试的饮水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5.销售的饮水设备首次安装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设备。6.验收:由多方自行组织验收,安装完成时,须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通过验收。7.安全:中标供应商在安装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对安装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安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在安装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8.中标供应商委派的安装调试维修人员须持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工资格证书》和《健康证》。9.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嵊州市须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和配置与本项目配套的检测设备,及时满足服务要求及应急措施。10.其它易损件故障件在质保期内更换,须与原设备同一型号、品牌,原厂原品;11.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合同设备免费质保期内(≥2年)为本次投标的所有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在每个开学前提供一次事故累计赔付金额不低1000万元的保险单复印件。五、样品1.开标提供投标样品:二口直饮水设备1台、三口直饮水设备1台、四口直饮水设备1台。2.样品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可邮寄,建议采用顺丰,以签收时间为准(外包装上要求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字样、供应商名称),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邮寄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裘老师收0575-8327556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备注当面签收确认,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代理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供应商提前3日办理邮寄快递事宜。3.提供的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或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商标和标记,如有发现,样品分按零分处理。样品未提供、样品不齐全的样品得分为零分。未中标的样品自行处理,中标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封存作为验收标准。所供货物若与封存样品不符,采购人将拒收并视作中标供应商违约而取消采购合同。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请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自行取回,逾期概不负责。六、商务资信要求供货时间自各学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交付并通过验收(双方可协商,以合同为准)。供货地点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110所学校,分布于嵊州境内各乡镇。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整机质保不低于2年。维保期维保期为2年。安装调试(1)标准:符合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2)本项目所有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工作及配件辅材均由中标人负责,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验收(1)由多方自行组织验收,安装完成时,须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通过验收。(2)验收符合质量要求,验收合格。(3)其他要求见合同。(4)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售后服务(1)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接到报修请求后,半小时内响应,城区学校1小时内、乡镇学校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24小时内修复。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修复的,需向校方书面说明原因,承诺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不能修复的,需提供同等性能设备供校方使用,确保校方正常供水;(2)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维修,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质保期后的服务计划或建议,明确收费事项及标准,保修后免费维修。技术培训免费为采购使用单位的维修人员提供现场培训,使受培训人员至少达到以下水平:掌握一般运行原理、使用方法、紧急救援及日常维护等常用技能。培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具体培训方案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投标报价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结算依据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合同期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40%,第一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4.9),支付至合同价的50%。第二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5.5),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第三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5.9),按照实际中标价格,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四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6.2),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具体合同为准)说明:1.在签订合同时,如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预付款保函(银行/保险),如中标供应商承诺无需预付款的则无需提供预付款保函(银行/保险)。安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1)供应商须按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次销售设备的供货、运输(含保险、装卸车)、安装、调试与检验、通过有关质量部门检测合格、质保期内设备维修等各项工作及费用,并保证设备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本项目报价须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应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认真核算所需费用。学校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任何费用;(2)产品在验收合格之前所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如在运输、搬运、安装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采购人有权不签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因搬运或安装过程中造成采购人范围内物品损坏,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其他如在实际安装中发生设备数量和安装位置的调整,须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调整,设备数量按实结算,成交单价不变。附件:(仅供参考,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序号学校2024年新增配新直饮水机数量1嵊州中学172马寅初中学153高级中学154崇仁中学165长乐中学66黄泽中学157三界中学158职技校189职教中心1510爱德初级中学1411马寅初中学初中部1612剡城中学城关校区1513剡城中学城东校区1114少体校(弘播实验学校)315剡山小学1016剡山小学元培校区1317爱德小学1018鹿山小学鹿山园区619鹿山小学三塘校区420城北小学1121城北小区东圃校区422剡溪小学剡溪校区923城南小学624城东小学525双塔小学1126三江小学727莲塘小学628五爱幼教集团五爱园区329五爱幼教集团新兴园区230五爱幼教集团乐优园区131五爱幼教集团中心园区232五爱幼教集团屠家埠园区333红旗幼教集团红旗园区334红旗幼教集团下元塘园区235红旗幼教集团雅致园区236红旗幼教集团东郭园区237仙湖幼教集团仙湖园区338仙湖幼教集团蛟镇园区239罗星幼教集团罗星园区340罗星幼教集团常青藤园区541罗星幼教集团越江园区242开发区幼教集团天章园区343开发区幼教集团三塘园区244白鹭金湾幼儿园245恒大未来城幼儿园246育才学校247实践中心248甘霖镇中学449甘霖镇中心小学850甘霖镇博济中心小学351甘霖镇苍岩小学152甘霖镇幼托中心353甘霖镇幼托苍岩分园154甘霖镇黄箭坂幼儿园155甘霖镇蛟镇中学656甘霖镇蛟镇小学457崇仁镇中学458崇仁镇广利学校259崇仁镇中心小学460崇仁镇富润小学161崇仁镇中心幼儿园362崇仁镇中心幼儿园广利分园163长乐镇中学1064长乐镇中心小学865长乐镇开元小学266长乐镇锦水小学367长乐镇中心幼儿园168长乐镇沃基幼儿园169开元幼儿园170三界镇镇中571三界镇蒋镇学校472三界镇中心小学673中心幼儿园蒋镇分院174中心幼儿园八郑分院175黄泽镇中学576黄泽镇中心小学677黄泽镇许宅小学178黄泽镇湖头小学179黄泽镇后枣园小学180黄泽镇青石桥幼儿园181黄泽镇中心幼儿园182黄泽镇后枣园幼儿园183黄泽镇许宅幼儿园184三江街道阮庙学校685三江街道桥里幼儿园186三江街道中心幼儿园287鹿山街道中心小学288鹿山街道中心幼儿园189剡湖街道中心学校690剡湖街道幼托中心391浦口中学492马寅初小学793浦口街道中心幼儿园294浦口街道四季印象幼儿园295石璜镇中学396石璜镇中心小学497石璜镇幼托中心198谷来镇中学699谷来镇中心小学2100谷来镇中心幼儿园1101金庭镇镇中3102金庭镇下任小学2103金庭镇中心幼儿园1104金庭村幼儿园1105北漳镇中心幼儿园1106贵门乡中心学校3107下王镇中心小学2108下王镇中心幼儿园1109仙岩镇中心学校3110仙岩镇中心幼儿园2总计520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乙双方本着通力合作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项目名称为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编号:SXWH2024-6-1)的结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及清单序号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注:以上报价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修、税金、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二、供货期限、地点1.供货时间:自各学校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交付并通过验收(双方可协商,以合同为准)。2.供货地点: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110所学校,分布于嵊州境内各乡镇。三、验收(1)由多方自行组织验收,安装完成时,须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通过验收。(2)验收符合质量要求,验收合格。(3)其他要求见合同。(4)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服务要求1、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1)产品出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设备供电应符合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且能满足饮用水设备运行的用电负荷要求;(3)设备接地应符合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GB500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4)浙教计〔2014〕5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2、维修保养服务要求:(1)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接到报修请求后,半小时内响应,城区学校1小时内、乡镇学校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24小时内修复。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修复的,需向校方书面说明原因,承诺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不能修复的,需提供同等性能设备供校方使用,确保校方正常供水。(2)承诺中标后嵊州市内设有固定服务点及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常备充足零配件,满足快速响应服务需求。(3)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专业技能证书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4)维修所用零配件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满足设备性能需求的配件,(5)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产商销售授权许可证明文件,技术人员需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技术培训合格证明。(6)乙方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提供方商定设备及技术交底移交方案,实现维护服务无缝对接,绝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每学期至少一次全面维护,内容至少包括:外观清洁、水电路检修、电器零部件接口紧固、水压测试、漏电保护测试、水温调整等,且有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报表汇报。(7)每台饮水机上方应设置饮水机安全使用说明,日常维护、清洁要求与方法,节水宣传,工作人员姓名、电话以及投诉电话等。3、滤芯更换及水质检测要求:(1)▲现有设备过滤配置为:PP棉+活性炭+超滤膜+活性炭或PP棉(全部内置设备内部,且为国标通用滤芯,国标接口,滤芯硬件或软件管理不得设置唯一性)。两年维保期内,每学期开学前所有设备必须至少一次更换全套滤芯(即一年更换两次或以上的全套滤芯)。(▲过滤系统要求:四级过滤或以上(PP棉+活性炭+超滤膜+活性炭或PP棉),提供整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过滤等级必须与要求一致);抽取过滤后出水水样送至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部门进行水质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或优于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2)▲两年维保期内,每学期至少一次抽取水样到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部门进行水质检验。抽检名单由教体局指定(每学期不超过饮水机数量的2%),取样费、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按嵊州市教体局及嵊州疾控中心要求,水质检测标准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评价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检测标准,若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铁、锰、氨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14个项目,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经水质检测有不合格项目的学校,应立即停止供水,中标供应商在24小时内进行全面整改,并重新抽样送检,所有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如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5)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因水质问题导致群体安全事故的,中标方需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六、其他要求1.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的包含但不限于每台机器须更换新装空气开关和2P漏电保护器,每台须更换新装三角阀波纹管等五金配件,每台须做配套的电源线,给排水管等(保证每台机器正常通水通电排水使用),每台新机器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等,拆除之前每台旧机器(约620台),搬运到指定位置堆放。两年维保期内,每台每月不低于一次的检测维护上传机器物联网系统,每台每学期不低于一次所有滤芯的更换,每台设备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等一切工作,确保学生能顺利饮用健康安全的水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所投产品须具有CCC或CQC认证证书。▲3.所投产品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整机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检测完成后向使用学校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饮用水水质检验合格证明须在开学前一周内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4.乙方须充分考虑到学校提供的电、水、排水工程的现状(不具备条件的由乙方免费进行解决提供),就工程的安装进行周密安排,确保最小范围内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中标供应商安装、调试的饮水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5.销售的饮水设备首次安装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设备。6.验收:由多方自行组织验收,安装完成时,须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通过验收。7.安全:乙方在安装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对安装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安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在安装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8.乙方委派的安装调试维修人员须持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技工资格证书》和《健康证》。9.乙方须承诺中标后在嵊州市须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和配置与本项目配套的检测设备,及时满足服务要求及应急措施。10.其它易损件故障件在质保期内更换,须与原设备同一型号、品牌,原厂原品;11.乙方承诺中标后在合同设备免费质保期内(≥2年)为本次投标的所有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在每个开学前提供一次事故累计赔付金额不低1000万元的保险单复印件。七、付款方式1.结算依据: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合同期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40%,第一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4.9),支付至合同价的50%。第二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5.5),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第三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5.9),按照实际中标价格,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四次出水质报告验收后(2026.2),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具体合同为准)八、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安全责任乙方在安装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对安装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安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在安装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十一、转包、分包乙方不得转包及分包。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对于乙方已经履行的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对价,同时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百分之五违约金。甲方因财务审批流程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违约。3.乙方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不免除乙方的继续履行和损失赔偿的义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绍兴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适用于中国法律。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份、代理机构备案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注:本合同样本仅作参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项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1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分项评审依据及标准分值1证书(1)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3)投标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以上证书认证内容须包含直饮机、净水器等相关行业内容,提供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结果页面,证书扫描件并加盖CA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分2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并加盖CA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分3项目技术团队配置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人员配置:(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净水相关行业安装和售后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证书的,每提供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2.5分;(3)具有县(市)级及以上卫健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2.5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按高计取。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在职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CA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7分4技术指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7分,打“▲”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其他一般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所有技术指标须根据采购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CA签章,不提供作负偏离处理。)17分5检测报告投标产品核心部件如水槽、波纹管、防溅板(茶叶等杂物过滤网板)、水嘴均采用不锈钢304材质,分别提供以上部件的材质检测报告,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报告检测机构官网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链接和截图作为佐证,不提供不得分)2分6责任险根据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购买的产品责任险金额进行评分:(1)根据所投产品共累计赔偿金额且单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均在1000万元及以内,本项目得0.5分;(2)1000万<所投产品单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2000万,且3000万<总累计事故赔偿金额≤4000万的,得1分;(3)2000万<所投产品单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3000万,且4000万<总累计事故赔偿金额≤7000万的,得3分;(4)3000万<所投产品单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且7000万<总累计事故赔偿金额,得5分;本项最高分5分。(所投所有产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和缴费发票原件的扫描件等证明资料及承保单位官网的保险查询截图,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分7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决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结合对每个学校充分考虑学校实际使用情况,安全隐患,设备放置位置情况,学生饮水特点的了解情况,以及项目共性问题等,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1)对本项目了解情况(0-4分);(2)相应解决方案(0-3分)。7分8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审:(1)采购,供货,运输等保障措施,施工进度、安装调试、交付时间计划等(0-2分);(2)安装难点及关键点,安全措施,验收方案等(0-2分);(3)在职人员数量、资质,仓储实力,公司所有车辆情况等(0-2分)。6分9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师资力量等)的科学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打分。(0-2分)2分10售后服务整机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加3分。3分11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人员安排(0-1分);(2)设备故障处置响应时间计划(0-1分);(3)日常维护及保养措施、巡检、技术支持(0-1分);(4)投标产品的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情况等(0-1分)。4分12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打分。(0-2分)2分13样品提供样品:二口直饮水设备1台、三口直饮水设备1台、四口直饮水设备1台(1)外观尺寸(0-3分);(2)生产工艺水平(0-3分);(3)材料、结构、功能(0-3分)。(样品未提供或样品提供不全、样品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则样品分为0分)9分备注: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价格分(30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SXWH2024-6-1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扫描件………………………………………………………(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分包协议………………………………………………………………(页码)(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营业执照扫描件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供应商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资料,承诺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索引表……………………………………………………………………(页码)(2)投标函…………………………………………………………………………(页码)(3)营业执照扫描件…………………………………………………………………………(页码)(4)联合协议…………………………………………………………………………(页码)(5)分包协议…………………………………………………………………………(页码)(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页码)(7)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页码)(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9)商务资信响应表…………………………………………………………………(页码)(10)技术偏离表………………………………………………………………………(页码)(11)主要业绩证明……………………………………………………………………(页码)(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13)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4)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一、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评分对应页码123456789......注: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对应“评审标准”内容。二、投标函致:根据贵方招标文件(填写招标编号:)的要求,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供应商(填写单位、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声明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投标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本公司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的约束。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三、营业执照扫描件四、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五、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填写姓名)系(填写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现授权委托(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填写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投标人: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系(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九、商务资信响应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技术偏离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注:1、此表须与采购文件“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服务要求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2、供应商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可按此表格格式进行扩展。十一、主要业绩证明附表:同类项目业绩表序号合同时间项目名称 金额实施情况采购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页码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并注明页码。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二、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如有)序号设备名称投标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备注12345注:1.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此配置清单,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原厂技术说明等)。2.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附: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三、项目小组人员名单(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投标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小组人员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情况表(以社保部门出具缴纳凭证作附件)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十五、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价报价(元/台)投标总报价(元)备注1嵊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饮水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520台单价最高限价7000元/台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整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数量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单价小计备注123……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4、名称按不同采购内容分别填写,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相一致。5、以上表格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6、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供应商可按此表格格式进行扩展。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否则不需要提供。]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4: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提供的货物清单中每样货物(配件、辅料等材料除外)的制造商均要求为中小企业,即每样货物(配件、辅料等材料除外)的制造商均应在声明中填写。2、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要求,由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后半小时内如实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984537027@qq.com邮箱,如未如实填写,将有可能影响你的投标文件评审(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表)。附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水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