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 教学资源服务器招标公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
项目概况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421228-03
项目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200
最高限价(元):220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AI绘画(技术向)》教学资源包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2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29867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92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妍、刘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0
质疑联系人:王远南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2421228-03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招标文件定稿6.5.docx357.7K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2421228-03采购计划文号:[2024]25870号、[2024]25871号采购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4年06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0三、投标....................10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3五、评标....................13六、定标....................14七、合同授予....................14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5九、验收....................1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7一、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7二、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17三、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1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一、评标方法....................29二、评标标准....................29三、评标程序....................29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0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2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5资格文件部分....................35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6二、联合协议(如果有)....................37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8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9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0一、投标函41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2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45四、符合性审查资料....................46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47六、商务技术偏离表....................48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49报价文件部分....................50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51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52三、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53附件....................5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421228-03项目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预算金额(元):220200最高限价(元):2202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采购《AI绘画(技术向)》教学资源包等,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28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29867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929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0571-88473430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妍、刘磊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0质疑联系人:王远南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13.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核心交换机。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1:《AI绘画(技术向)教学资源包,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的2:《AI绘画(技术向)教学资源包,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的3:教学资源服务器,属于工业。标的4:核心交换机,属于工业。标的5:标准机柜,属于工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运输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标的)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3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联系人:钱妍;联系电话: 0571-810618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每标项中标人支付。1.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25%计取,低于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缴纳至如下账号:(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注: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4联合体投标说明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 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规定:14联合体投标说明其他资信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其他规定:15特别说明☐有■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2.支持绿色发展3.2.2.1.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2.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2.3.3.3.鼓励供应商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3.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3.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5.5.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3.6.6.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3.7.7.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4.支持创新发展3.4.4.1.1.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4.2.2.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3.供应商质疑4.3.3.1.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3.2.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3.2.2.2.1.1.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2.2.2.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3.2.2.2.3.3.3.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3.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3.3.3.1.1.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3.3.3.2.2.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3.3.3.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3.3.3.4.4.4.4.事实依据;4.3.3.3.3.3.5.5.5.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3.3.3.6.6.6.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3.4.4.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3.5.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4.4.供应商投诉4.4.4.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4.2.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4.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4.5.5.5.3.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1.1.1.招标公告;5.1.1.2.2.2.投标人须知;5.1.1.3.3.3.采购需求;5.1.1.4.4.4.评标办法;5.1.1.5.5.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1.6.6.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资格文件:11.1.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1.2.2.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1.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1.1.1.4.4.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2.2.商务技术文件:11.2.2.1.1.1.投标函;11.2.2.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2.3.3.3.授权代表近一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11.2.2.4.4.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2.5.5.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2.6.6.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2.7.7.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2.8.8.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3.报价文件:11.3.3.1.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3.2.2.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的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3.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1.3.3.4.4.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26.1.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2.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26.2.2.1.1.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6.2.2.2.2.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26.2.2.3.3.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预付款1.支付条件:投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2.支付时间、数额: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备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付款方式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完成,运行顺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后,采购人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二、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质保期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若技术需求中有质保要求,以技术需求为准。交货时间、地点和质量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延迟的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项目进度计划。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3.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采购人要求。技术服务1.要求设备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设备的安装、调试由投标人负责,但用户需配合投标人进行该项内容。1)投标人应确保设备运行可靠、维护方便。2)投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3)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设备由投标人与设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小组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4)设备交货的同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两套以下列明的中文(或带有中文摘要的英文)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总价内。①产品技术说明书;②用户手册;③出厂明细表(装箱单);④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书;⑤其他相关技术资料。⑥投标人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随机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谈判价格内。5)如因投标人责任而造成的安装延期,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6)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成交)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2.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或最终用户技术人员进行有关设备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售后服务保障要求1.投标人需承诺线上响应服务时间不超过10分钟;需要至现场处理的问题,到现场时间不超过3小时。2.产品升级服务:需提供产品版本升级管理方案。在版本管理方面,应向用户方提前告知版本升级事项,并得到用户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版本升级操作。3.系统安装部署和迁移服务:售后服务期内,如用户调整网络和系统部署方案,供应商须负责完成系统重新安装部署及有关系统和数据迁移工作,确保新部署的系统能安全稳定运行。如用户进行异地容灾系统建设,供应商须负责系统异地安装部署及数据同步迁移有关工作。4.提供的对该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护方案、维护的时间区间、周期和详细规划等。验收标准1.投标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方案,要求验收流程、验收指标、验收标准明确,文件资料齐全,验收方法科学合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机构的检定证书或符合使用要求的校准证书作为采购人指定的验收小组收货验收和使用的重要技术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2.设备验收应当由采购人在指定地点进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或国家(设备制造国)有关标准指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以签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条件满足后,买卖双方将签署验收协议。3.验收标准:各类设备的数量、技术质量性能和规格型号、外观等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应符合产品制造商和国家相关标准,明确安装调试、保修服务、配件提供、培训与技术升级等事宜。4.采购人应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时投标人应在现场。所有调试及验收测试已进行完毕,并形成书面报告。培训方案1.项目完成后,投标人提供针对系统管理人员和日常维护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培训,不少于2次免费上门培训,参与培训的人员由采购人安排。 2.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 投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培训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项目人员配置与责任提供项目经理及其他成员的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能力及经验、工作履历、参与项目案例的情况。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资历证明材料。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业绩。其它要求1.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2.投标人提供设备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3.投标人提供的检测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设备制造标准。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以及主要部件产地。5.对设备系统功能进行完备、详尽、清楚的描述,并提供可行合理的供货方案、现场安装调试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6.提供的针对项目系统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数据备份安全等方面配套的安全体系完善方案;7.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分析并提供全面、可行的解决方案;8.投标人制定项目进度计划;9.提供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0.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的措施及应对方案;三、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标项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元)1《AI绘画(技术向)》教学资源包1套120000.002《AI绘画(运用向)》教学资源包1套120000.003教学资源服务器3台100200.004核心交换机1台100200.005标准机柜1台100200.00(二)技术要求序号项目内容技术参数1《AI绘画(技术向)》教学资源包1)★数字艺术设计课程《AI绘画(技术向)》:内容包含但不限于AI绘画基础、AI绘画运用、AI绘画描述、AI绘画模型、AI绘画实例等内容。2)提供理论课件、实践作业提纲、教学视频、案例素材、案例演示源文件等资源材料。3)课程不少于48课时。2《AI绘画(运用向)》教学资源包1)数字艺术设计课程《AI绘画(运用向)》:内容包含但不限于GUI设计、角色原画设计、场景原画设计、海报插画设计等内容。2)提供理论课件、实践作业提纲、教学视频、案例素材、案例演示源文件等资源材料。3)课程不少于48课时。3教学资源服务器1)CPU:①核心数量:≥十六核心②线程数量:≥三十二线程③主频:≥2.4GHz④动态加速频率:≥3.4GHz⑤最大内存容量:≥6TB ⑥支持≥64位处理器 ⑦最大内存通道数:≥8;2)内存:≥32GB×4;3)硬盘: SATA SSD≥480G *2;SATA SSD≥1.92T *8;4)网卡:板载X710双光口网卡*1(含模块); 5)电源:800W双电源;4核心交换机1)支持48个10GE SEP+接口,2)6个40GE QSFP+端口(支持一分四功能);3)交换容量:≥4.32/46.08Tbps;4)包转发率:≥1200/6600Mpps;5标准机柜1)42U基础款机柜①尺寸:深度1200mm,宽度600mm,高度2055mm;②机柜表面喷涂喷粉厚度≥60μm;③采用黑色砂纹工艺,满足防腐、防锈、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不露底、无起泡、无裂纹、金属件无毛刺锈蚀要求;2)机柜立柱、稳固器、角规使用2.0mm镀锌钢板,加强块3.0mm冷轧钢板;3)两条63A-21口C13+3口C19的PDU,每条配置63A工业连接器1对、PDU外接线10米;4)接地线、斜坡、盲板、配件盒、标签等机柜配件物料1套;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产品样本资料或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须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不作说明的、或经专家核实不一致的、或不一致的原因不明确的、或专家认为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所采用的技术不可行的,均视作投标产品未响应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商务分(5分)1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网页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3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0.5分;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0.5分。1客观分技术分(65分)4全部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技术条款要求,得30分;技术要求中标注“★”的主要技术指标(条款、参数)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其他一般技术指标(条款、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30客观分5投标人提供总体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结构、性能、稳定度。总体技术方案详细完整、科学,理解准确的得4分;技术方案比较详细完整、科学,理解准确的得3分;总体技术方案整体一般,理解一般,方案内容一般的,得2分,总体技术方案整体较差,理解一般,方案内容有瑕疵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6根据对供货方案、现场安装调试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方案可行合理的得4分,方案比较可行合理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2分,方案略有瑕疵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7投标人提供项目进度计划,根据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是否完善进行打分;进度计划完善详细的得4分,进度计划比较完善详细的得3分,进度计划一般的得2分,制度有瑕疵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8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维护计划,包括对用户故障的响应、故障修复及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进行打分;维护计划完善详细的得4分,维护计划比较完善详细的得3分,维护计划一般的得2分,维护略有瑕疵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9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执行周期内的现场服务及技术培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至少应包含以下要点:培训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方案详细全面得4分,方案比较详细全面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方案有瑕疵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10拟派项目团队架构合理性,项目经理及其他成员的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能力及经验、工作履历、参与项目案例的情况进行打分;团队架构合理详细的得3分,团队架构普通得2分,有瑕疵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资历证明材料。3主观分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功能测试、试运行方案的合理性和适应性进行打分,验收方案合理适用的得4分,验收方案比较合理适用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适用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略有瑕疵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分析的合理性及提出应对措施方案的全面性进行打分;方案合理适用的得4分,方案比较合理适用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适用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略有瑕疵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1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的品种、数量、购买折扣以及更换响应时间的方案及措施进行评价;方案合理,措施全面的得4分,方案比较合理,措施比较全面的得3分;方案一般合理,措施一般全面的得2分,方案及措施有瑕疵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分价格分(30分)14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4.4.报价评审。3.4.4.1.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4.1.1.1.1.1.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4.1.1.1.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4.1.1.1.3.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1.1.1.4.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4.1.1.1.5.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4.2.2.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4.3.3.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4.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4.5.5.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6.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3.7.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2.1.1.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2.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2.3.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4.4.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2.5.5.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2.6.6.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2.7.7.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2.8.8.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2.9.9.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2.10.10.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2.11.11.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2.12.1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2.13.13.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2.14.14.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采购合同采购计划文号:甲方(需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供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地点:年月日,杭州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采购编号:ZJ-2421228-03)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名称)为供货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品牌型号单价12345合计总价(人民币小写):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第二条:售后服务1.乙方需承诺线上响应服务时间不超过10分钟;需要至现场处理的问题,到现场时间不超过3小时。2.产品升级服务:需提供产品版本升级管理方案。在版本管理方面,应向用户方提前告知版本升级事项,并得到用户同意确认后方可实施版本升级操作。3.系统安装部署和迁移服务:售后服务期内,如用户调整网络和系统部署方案,供应商须负责完成系统重新安装部署及有关系统和数据迁移工作,确保新部署的系统能安全稳定运行。如用户进行异地容灾系统建设,供应商须负责系统异地安装部署及数据同步迁移有关工作。4.提供的对该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护方案、维护的时间区间、周期和详细规划等。第三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侵犯知识产权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时间根据甲方通知(甲方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延迟的除外)。第五条:调试与验收1.甲方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运行正常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活动: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3.乙方交货前应对合同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在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6.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分歧时,甲、乙双方同意提请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同意甲方无条件退货,同时支付甲方货款总价10%的赔偿金。7.乙方在安装调试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8.涉及家具、环境文化装饰装修等,质量和空气检测均需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视实际交付情况,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乙方若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4.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完成,运行顺利,经甲方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万分之二点的滞纳金。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点的滞纳金;逾期个月,乙方需支付合同总额2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所供合同产品不能达到质量功能要求无法通过验收,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经整改后在甲方二次验收中继续无法通过,合同产品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合同产品,视为放弃该产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同时,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第十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公章并在乙方质量保证金到帐后生效。甲方:(公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280号地址:下述信息合同备案录入政采云,必须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收款账号:收款开户行:年 月 日年 月 日鉴证方(公章):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需提供授权代表近一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浙江省财政厅。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投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供应商(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中标服务费的金额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网页上明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若中标,中标服务费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纳税识别号,专用发票需要财务确认过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税务部门备案的)地址:(税务部门备案的)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若中标,中标通知书快递接收地址、联系人、电话地址:收件人:电话:1、此表内容填好在开标前发送word版电子稿至邮箱390089475@qq.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名称,以便中标服务费结算。2、中标服务费的金额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网页上明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标项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_%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__%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_%,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_%。(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改建)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法确定具体的采购图书及制造商的可不提供。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以上8000万元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三维动画与虚拟现实实训室 教学资源服务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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