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招标公告(丽水市秀山小学2024)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秀山小学的委托,就其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4062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结算比例(%)

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约38万元
9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9483144@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秀山小学
项目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0578-2652205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8-2652202
地址: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秀山路与桐岭路交叉路口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丽水市秀山小学校监会
联系人: 雷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52262
地址: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秀山路与桐岭路交叉路口

丽水市秀山小学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定稿).doc411.9 KB

1.1.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4062号项目名称: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采 购 人:丽水市秀山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二〇二四年六月1.3.目录目录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前附表10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说明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履约保证金14五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4六开标和评标15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8八法律责任19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21十质疑21十一授予合同22十二验收22十三其他事项23第四章采购合同24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38三报价文件格式47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49五中标人公告内容50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51一总则51二评标委员会51三评标程序52四评标一般规定53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3六评审纪律和要求551.4.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秀山小学的委托,就其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4062号二.项目名称: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万元)最高结算比例(%)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1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约38万元90%五.投标人资格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9483144@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十二.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十四.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秀山小学项目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578-2652205质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8-2652202地址: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秀山路与桐岭路交叉路口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侯娟联系电话:0578-2832189传真:0578-2128189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2832189传真:0578-2128189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丽水市秀山小学校监会联系人:雷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8-2652262地址: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秀山路与桐岭路交叉路口丽水市秀山小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5日1.5.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了合理搭配及相互补充不同类型的维生素,满足广大师生所需求的营养,促进人体新陈代谢,有利于身体健康,丽水市秀山小学对师生每日食用水果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二家定点配送单位。每家供应商服务周期原则上是以1个星期为一轮换。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的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服务质量等,有权暂停或终止供应商的服务,按总得分排名顺序选择排名第3的供应商替补。如有供应商放弃中标,采购人可选择另外一家供应商服务,或按总得分排名顺序选择排名第3的供应商替补服务,或重新组织招标,以上特殊情况,由采购人综合考虑后确定。供应商按各自中标结算率进行结算,合同期内不作调整。二、果品采购质量要求所供水果应具有新鲜水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皱皮、干涩现象,果形饱满无异形,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无腐烂、无霉变、无麻点、无异味,无不良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污染残留农药。水果外包装须完整干净。品名优质水果劣质水果备注脐橙果实圆球状,果皮橙红色,果肉汁多爽滑、浓甜清香。每件压伤不得超过5粒外皮有疤痕至霉变,手捏变软, 无弹性,果皮失水萎缩,受挤压面严重变形蜜橘果实呈扁圆形,果皮橙红色,果肉细嫩多汁,酸甜适度,大小均匀果皮有疤痕,失水干缩,皮肉剥离,果皮易凹陷,无弹性芦柑果实扁圆 , 果皮橙红色 , 果瓣肥大 , 多汁甜美、核少有疤痕、果皮失水萎缩、有褐斑、腐烂霉变, 大不均匀橘子果实扁圆 , 果皮松软易剥、色泽浅黄、金黄至金红色,果肉酸甜清香果皮萎缩、变形 , 霉烂有褐斑金橘果实小呈椭圆 , 果皮细薄 , 果肉多汁 , 香气浓郁腐烂、挤压开裂 , 果皮干皱柠檬果实卵形 , 两端有凸形起,果皮鲜黄(也有 绿色品种),果皮细滑不易剥,多汁清香味酸外皮枯干,果肉失水变轻,有黑斑或疤痕青苹果果实圆形,果皮青绿略带白点,光滑,结实 有光泽,口感酸甜爽脆, 每件烂果不得超过3个表面无光泽,口感不脆,有疤痕、压伤, 腐烂咖喱果果实圆形,果皮亮而光滑,红色中略带白点。 结实,脆甜多汁,每件烂果不得超过2个无光泽,口感不脆,表眼有疤痕或开裂、 压伤红富士果形略扁圆, 果皮粉红带紫红色条纹, 底部淡黄。结实,爽脆甜香,多汁。 90#红富士, 单果重 300--450 克,最大横切直径 390 毫 米。每件烂果不得超过3个有压伤、疤痕,口感粉而不脆, 果皮变干 发皱,变软鸭梨果实为倒卵形,果皮黄色,薄而光滑,果肉 细甜多汁,个体均匀。每件烂果不得超过3个果身变软,无光泽,有冻压伤,失水干皱, 果皮发黑或切开中心变黑水晶梨果皮黄色,有光泽、平滑,个体均匀,甜而多汁。每件烂果不得超过 3个变软无光泽,有压伤,失水干皱,果皮变黑,切开梨心变黑香梨果皮鹅黄色,有红色晕或条纹,平滑而薄, 果柄鲜绿,香气浓郁,甜美多汁,个体均匀。每件烂果不得超过2个变软、无光泽、变色,失水干皱酥梨果皮黄色,果肉细而脆,甜美多汁,个体均匀。每件烂果不得超过3 个有压伤,失水干皱,果皮变黑,心发黑丰水梨果皮咖啡色,较粗糙不光滑,形状扁圆,个体均匀。每件烂果不得超过 2个 变软,失水光泽,压伤,失水干皱,果皮变黑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 果肉香甜爽滑多汁。每件烂果不得超过 2 个,不得过软有压伤,开裂出水,变软过熟,腐烂提子果实球形,有黑、红、青色。结实饱满,大小均匀,果藤鲜绿,果肉爽滑,甜而多汁果粒脱落、开裂、有霉斑,变软、压伤、果藤变干草莓果粒大小均匀,色泽鲜红,甜美多汁,不过熟破溃出水,腐烂奇异果结实,果实椭圆,果皮充满绒毛,呈咖啡色,果肉绿色,环状排列黑色种子,口味甜软过熟变软,失水干缩,表皮发黑,口感酸涩哈密瓜果皮黄绿、绿白或金黄,厚而粗糙,带有凸起纹路,果形椭圆,果肉甜香多汁、爽滑有疤痕、压伤、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过熟)香瓜有白、黄二种,果皮光滑,结实,甜香有疤痕、压伤、表皮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腐烂西瓜果形完整、有光泽,带暗条纹品种花纹要清晰,汁多爽甜开裂、发软,有疤痕、斑点,过熟口感不爽,颜色暗红,过生果肉粉红、味酸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叶片发黄、干皱、颜色黯淡,表皮开裂、变软,果柄腐烂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 腐烂、变软、疤痕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 果肉幼滑甜香表皮发黑或黑斑,失水萎缩,果柄处腐烂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表皮发黑,果柄腐烂,压伤、冻伤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 香甜味美,脆嫩多汁表皮发黑,果实过软,失水干硬,爆裂菠萝果皮厚、有突出果眼呈鳞状,果形椭圆,果肉黄色,肉质脆嫩爽甜,纤维少,冠顶叶青绿通体金黄(已过熟),果肉发软,果眼溢汁,表面发霉备注:1、总体需符合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2、以上所列品种并非所有供货品种,未列品种的质量要求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3、重量:发货时要扣除包装物重量,不能随意扣重。 4、水果的抽检率为10%,碰伤标准为≥ 1cm(直径)。三、果品采购原则1、依据市场情况而定,根据季节气候,供求规律的不断变化,将依照价值规律,参照丽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南明山街道缙青路525号)、学校周边开发区大型超市、连锁水果店同规格、同品质、同产地、同档次产品进行每月询价(该果品最低价)作为结算单价,选择品质适中,价格相对实惠,多品种的水果。2、投标人每周三3点以前提供报价单(报价单应含果品产地、规格、品牌等),学校在投标人的报价单中或者完善后的报价单中选择水果,投标人按照学校的订单供货。学校膳管会不定期对价格进行暗查,累计价格达不到投标的费率要求2次及以下,警告一次;累计价格达不到投标的费率要求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每次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3、选择品质适中,价格相对实惠,多品种的水果。4、多供应季节性水果,适当控制新上市的水果。来源必须清晰,可追溯。5、每天7:00-7:30把水果送到学校,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四、供货要求1、供货范围:采购人要求的各种水果。2、重量:根据水果种类品种称重,单位为中国法定单位。3、尺寸:具体根据水果种类品种。4、产地:国内的水果为主。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其他要求1、在保证服务质量、数量、服务的前提下,实行招标结算率合同。2、中标人供应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保证按规定的时间、数量、品种和质量要求配送。3、供应水果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不作随意更换。4、供应水果的保证新鲜程度,严格管理,高效配送。5、供应水果进行验收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水果验收制度。6、对未通过验收的水果,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补充合格的水果。7、对通过验收的水果,在采购人投入使用之前,出现质量问题的,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补充合格的水果。8、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蔬菜卫生标准》。9、安全标准:水果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等;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14880《水果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10、包装:包装应符合LS/T3702和GB/T17109的规定要求。包装技术要求,不与内装物发生物理和化学作用,应符合水果卫生法规定,封口应牢固、不得破损泄漏。11、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参照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水果验收原则上由采购人的食堂管理方与中标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货物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为中标人办理结算的重要依据。采购人膳管会不定期参与验收。在验收时,若该批次水果超过5%不符合所定规格要求,则该批次水果全部退回;若该批次水果低于5%不符合所定规格要求,则退回不合格水果,剩余的按实际重量验收。对于不合格水果,乙方需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中标人需承担当日总价值30%的罚金。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中标人所送货物超过采购人订单数时,超过部分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中标人所送货物低于采购人订单数时,中标人必须负责及时补足。瓜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瓜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瓜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瓜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12、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学校。13、所有水果必须使用安全环保材质,符合国家标准。14、服务响应时间不及时的并造成采购人利益损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服务质量要求1、各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投标。文明经营,要坚持文明经商、诚实守信原则。2、各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3、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4、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的贴心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5、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到位。6、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采购方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七、合同期限服务期限:1年。如服务满意且果品无质量问题的方可签订第二年合同。八、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果品单价×中标结算率×实际供货数量1.1单价依据:丽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南明山街道缙青路525号)、学校周边开发区大型超市、连锁水果店同规格、同品质、同产地、同档次产品进行每月询价(该产果品最低价)作为结算单价。1.2中标结算率为两家中标人结算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中标结算率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2、付款方式:采用先供货后结账,按月支付,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上月结算凭证,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于次月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九、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自主确定投标报价。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保险、运杂费、仓储及保管费、企业税费等)。1.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7.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2采购人式公开招标3采购人丽水市秀山小学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三部分文件应独立密封包装(注:各部分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7招标文件质疑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接收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11履约保证金无12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13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后,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15招标文件解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7提醒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所有原件可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原件较多的,可分袋装),所有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丽水市秀山小学。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3“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2.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公开招标公告6.1.2招标需求6.1.3投标人须知6.1.4采购合同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审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名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文件应三部分分别单独密封。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1.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1.1.3采购资格承诺函;▲11.1.4资格声明;▲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6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为第一章5.2条)。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评标结束后所有原件交回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2、资格审查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资格审查所需的所有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现场无法出示相应材料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1.3.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3.3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11.3.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4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4.1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2.排版、封面12.1排版:建议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建议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12.2封面: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制作,并按封面要求签字或盖章。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7.4.四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无1.7.5.五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独立密封包装(注:各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16.2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要求:16.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16.3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16.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6.5对以下不符合密封、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16.5.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16.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16.5.3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7.6.六开标和评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宣布投标人名单,宣布开标日程安排及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参与人员名单,要求投标人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3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人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除外)。19.3.1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19.3.2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19.4唱标19.4.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19.4.2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诚信。19.5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2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1.1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1.2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21.1.3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1.2.4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5.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7.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6.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6.2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2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6.4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6.5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6.6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6.7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6.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6.9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6.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6.1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12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6.13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6.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6.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17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6.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1.7.8.八法律责任2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1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8.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8.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29.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0.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0.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0.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0.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0.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0.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7.9.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1.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1.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1.7.10.十质疑3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2.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2.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2.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7.11.十一授予合同33.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4.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5.5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验收,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1.7.12.十二验收36.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6.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质保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6.2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6.3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13.十三其他事项37.解释权37.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8.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39.项目监督39.1本项目接受各相关部门的监督。40.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人民币4000元计取,2家供应商分别按人民币2000元支付。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第4章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丽水市秀山小学(甲方)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浙金丽招2024062号招标文件于2024年月日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变更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单位投标文件。6.其它。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结算率1.本项目合同结算率:%注:合同结算率为两家中标人结算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中标结算率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2.服务内容及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服务承诺内容。三、履约保证金无四、合同期限1.合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月日止,如服务满意且果品无质量问题的方可签订第二年合同。期间由乙方派专人专车配送。在合同履行过程,甲方可根据实际供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并对乙方进行考核。2.若乙方的供货要求超过3次整改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果品单价×中标结算率×实际供货数量单价依据:丽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南明山街道缙青路525号)、学校周边开发区大型超市、连锁水果店同规格、同品质、同产地、同档次产品进行每月询价(该果品最低价)作为结算单价。2.付款方式:采用先供货后结账,按月支付,乙方向甲方出具上月结算凭证,待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次月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六、配送及验收要求1.甲方提前1天将采购清单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后,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供货。2.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3.甲方临时急需乙方供货,乙方应按要求在3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配送到位。4.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5.送货车辆须使用专用封闭式保鲜(冷藏)车辆进行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6.乙方将订单内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就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后填写交货清单,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7.所有品种按除盛装器具净重过磅,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8.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甲方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9.乙方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甲方所需的水果,甲方对送达的水果当场进行抽查、验收,如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等要求的,甲方有权作拒收或退货处理,乙方应及时办理退货或及时补足符合要求的该物资。如经甲方确认配送水果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向别处购买。如已经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七、货物的质量要求1.乙方所供货物不得缺斤短两。2.乙方必须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供货资格。3.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4.瓜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瓜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瓜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瓜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5.乙方所提供的物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学校。八、安全责任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甲方员工及学生因食用水果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九、违约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货物质量要求的;(2)乙方提供货物的数量、规格、品牌、产地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所提供清单以外供货,禁止对甲方所需商品进行搭售;2.货物在包装等方面有瑕疵,但不影响食用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处理:(1)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瑕疵程度,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所供货物不得缺斤短两,如发现有缺斤短两情况,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作为赔偿,超过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4.对甲方提出的供应要求,乙方应及时组织货源,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生延误,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乙方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5.如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供货延误,可能会影响食堂为员工提供就餐的,甲方有权临时从第三方渠道组织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服务纠纷,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处理。处理完毕之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7.乙方未按供应物品的报价要求向甲方提供供货价格报价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以此类推。超过十天未提供供货价格报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8.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虚报价格(指所报价格高于当日结算基准价)的,乙方须退还货款差价,按差价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9.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同,应于两个星期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确定供应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后,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10.甲方因食用水果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并承担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乙方不得开具虚假的食品税务发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12.甲乙双方应建立良好的供需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13.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对合同进行修订时,应当终止或修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4.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十、合同的变更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原则性条款不允许修改。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十一、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发生违约责任条款中应当终止合同的情形时,可以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十二、合同的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但不包括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政府部门政策调整等。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3、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继续履行或中止合同的相关事项。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各项问题。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相关条款理解的争议,双方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一切争议、分歧或矛盾并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另行签订协议。当修改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以修改后的条款或补充协议为准。3、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调解。4、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4.2种方式解决争议:4.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由于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仲裁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等。5、在仲裁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十五、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8.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1.8.14.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8.15.▲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复印须加盖公章确认。1.8.161.8.171.8.181.8.191.8.201.8.211.8.221.8.231.8.241.8.251.8.261.8.27.▲2、授权委托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被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1.8.28.▲3、采购资格承诺函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投标人盖章:日期:1.8.29.▲4、资格证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上表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1.8.30.▲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1.8.311.8.32.6、其他1.8.331.8.34.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1.8.35.(1)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1.8.36.1、投标声明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1.8.37.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备注1234投标人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1.8.38.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16602012010090001769投标人盖章:日期:1.8.39.4、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要求格式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资信及商务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⑵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及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1.8.40.(2)技术文件格式1、项目实施方案1.8.41投标人盖章:日期:2、质量保障方案和措施投标人盖章:日期:3、经营场地投标人盖章:日期:4、配送时效性控制措施投标人盖章:日期:5、人员配备情况附件:仅供参考1.序号2.姓名3.年龄4.性别5.拟任岗位6.简介7.18910111213.2141516171819.3202122232425.4262728293031....3233343536注:1.投标人可按以上表格填表,也可根据内容自行设计表格,空间不够可另外附页详细说明。2、如拟派工作人员需要招聘的,应作出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日期:6、应急措施投标人盖章:日期:7、验收方案投标人盖章:日期:8、退货、换货投标人盖章:日期: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不得出现报价。)1.8.421.8.431.8.441.8.451.8.46.三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结算率1丽水市秀山小学水果采购项目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报价评审。2、报价应包含货款、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等以及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价格波动风险。中标后,结算率作为合同签订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4、该投标结算率作为评审基准价,最低的结算率作为评审基准价,如:70%和80%的结算率,70%的作为评审基准价。▲5、投标结算率超过最高结算率的作无效标处理。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1.8.47.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1.8.481.8.491.8.50.五中标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人负责人中标人地址 中标标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中标结算率(%)服务承诺: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9.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1.9.1.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1.9.2.二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1.9.3.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根据本章1.2规定不再招标,以其他方式确定投标人。3.2技术文件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循序按投标人签到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2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4报价文件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4.2报价修正;3.4.3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5评标结果3.5.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5.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5.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5.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6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1.9.4.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70%,分值为70分。4.1.1资信商务部分权重为3%,分值为3分,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4.1.2项目技术部分权重为67%,分值为67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报价权重为30%,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1位小数。1.9.5.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共70分,权重为70%。5.1.1资信商务部分共3分,权重为3%,由评审专家统一打分。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分)1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资信及商务文件,否则不得分。0-35.1.2技术部分为67分,权重为67%,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分)1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如何做好水果来源的追溯、水果品种的选择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根据投标人如何做好水果保鲜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根据投标人如何做好水果供货配送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水果配送台账管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与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0-232质量保障方案和措施水果质量及食品安全的保障方案和措施(水果分拣、产品质量、送货配备、食品安全等的保证),根据方案及措施的严密性、可行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承诺承担所供商品质量、安全所致事件为完全责任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0-93经营场地根据投标人配送场地(例如仓储、分拣区、保鲜库等)、卫生环境等情况进行评审,配备是否全面、先进,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24配送时效性控制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送确保按时或者提前送达食堂的配送进度计划和确保时效性的措施,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5人员配备根据投标人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组织架构设置,项目负责人、送货人员、服务人员等各岗位人员的投入是否能较好地满足本项目的需要,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26应急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突击保障、突发问题解决、纠纷的响应速度,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7验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验收组织程序、验收内容及验收方法,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8退货、换货根据投标人对退货方案承诺内容具有完整性、合理性的,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3分)根据投标人对换货方案承诺内容具有完整性、合理性的,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3分)0-69现场讲解:讲解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针对以下内容要点进行现场讲解。1.对本项目水果配送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以及解决措施,重点难点分析的准确性、符合性,解决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投标人如何更好的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及时完成任务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0-105.2投标人报价满分为30分,报价权重3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做无效标处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投标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中标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⑴确定评标价:投标人的评审价=各投标人最终有效报价;⑵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结算率;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4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1.9.6.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