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预审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西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



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

    项目概况                                                    
    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LH-Z(F)-LX2024004 
    项目名称: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V09ax8NfJwDH25/ONYfvg==,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V09ax8NfJwDH25/ONYfvg==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采购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所璐,联系电话:0571-88858999,电子邮箱:suol@delincn.com,拒绝到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5、因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提供。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政采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等)。9、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10、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 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 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西湖区数据资源局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10401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10398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所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7106719 
    质疑联系人:李志园             
    质疑联系方式:13858075917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公开(发布稿).doc430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DLLH-Z(F)-LX2024004采购人:杭州市西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2五、投标文件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6一、总则10二、采购文件11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1四、投标文件的构成1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六、开标及评标15七、评审方法与标准19八、定标及合同签订20九、终止采购活动20十、质疑与投诉2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2一、项目建设背景22二、项目建设规范22三、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22四、服务质量要求24五、项目服务周期24六、商务要求25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7第五部分评审因素与细则33一、评分办法33二、评审细则33三、评审因素34四、重新评审36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一、资格证明文件39二、商务技术文件49三、报价文件60第七部分附件63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3二、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65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LLH-Z(F)-LX2024004项目名称: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计量单位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预算(万元)1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项1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40.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06月26日13时3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采购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所璐,联系电话:0571-88858999,电子邮箱:suol@delincn.com,拒绝到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5、因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提供。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政采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等)。9、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10、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杭州市西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地址:西湖区浙大路35号6号楼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0571-89510401质疑联系人:朱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103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联系人:所璐联系电话:18967106719质疑联系人:李志园质疑联系方式:138580759173、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2项目编号DLLH-Z(F)-LX2024004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40.00万元整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00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响应9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uol@delincn.com,本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均指该邮箱。10转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11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2现场踏勘□组织踏勘现场,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成交,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人因情况不明、风险考虑不足、要求变更等一切价格调整的理由。13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即本文件所述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份数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如有)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中标人须在成交后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16投标提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约定期限内、将要求答疑的问题发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疑问发出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悉)。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7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在线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应未能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确保送达),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到付不予接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地址:政采云平台。时间:2024年06月26日13时30分21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6月26日13时30分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22投标文件开启程序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3.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填写完整且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23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25投标保证金不递交26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7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险凭证等。2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报名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8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9注意事项1、供应商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中标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审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7、28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4、收款账户信息:户 名: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09014210004660开 户 行:民生银行杭州湖墅支行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32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3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35联合体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审细则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36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采购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一、总则本次采购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组织和实施。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工作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2、定义2.1采购人:杭州市西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2.3服务: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的采购需求明确的服务内容。2.4“实质性条款”: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采购。4、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采购公告中规定。5、相关说明5.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5.2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响应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3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采购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采购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5.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6供应商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组成6.1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答疑、澄清资料。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7.2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7.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6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8.2投标文件未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8.3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8.4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体格式见第六部分9、投标函9.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9.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0、报价要求10.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10.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费。10.3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价格单列的内容,若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采用时,采购人可扣回相应费用。(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关成本支出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见前附表。10.4以人民币报价并结算。11、投标保证金(本项不适用)11.1如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出具相关凭据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可以是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方式。采购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1.4条规定的条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1.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4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因采购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可以根据投标情况,退还退出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人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5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12.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构成13、投标文件的样式及签署13.1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3.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13.3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函(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13.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13.5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4.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启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未响应。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5、备份投标文件:15.1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b.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响应无效。15.2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16.迟交的投标文件在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响应。1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7.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及评标18、开标流程(两阶段)18.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通过邮件形式发给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解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18.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阶段开标。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9、评标19.1.评审小组及职责(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5人或5人以上奇数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审小组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评审小组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3)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不得将评标情况进行泄露。19.2回避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9.3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中标候选人;(4)向招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审查内容及证明材料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其附件”之“资格证明文件”所载明的证明材料。(3)符合性审查。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0、无效标的认定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1.评标纪律本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22、澄清有关问题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2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标细则进行打分。2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后的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技术得分都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25、完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评审方法与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26、评分方法2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6.2评审细则见第五部分26.3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6.4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27、推荐中标候选人27.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商务技术分、价格分得分之和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标优劣顺序推荐。八、定标及合同签订28、确定中标人28.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8.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一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候选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选择其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29.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九、终止采购活动30、终止采购活动30.1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十、质疑与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供应商质疑与投诉32.1.具体见前附表。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建设背景根据西湖区2024年数字化项目推进工作的要求,以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理念为依托,以客观性、导向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为原则,对西湖区数字化改革工作要点开展深度解读。同时,结合省市数据局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要求,继续开展西湖区数字化项目预审工作并提升服务内容,持续推动区数字化项目统筹、集约、高质量发展。二、项目建设规范《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浙江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修订)》(浙发改高技〔2020〕3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子政务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数局发〔2022〕11号)《浙江省省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南(修订)》(浙数局发〔2023〕2号)《浙江省电子政务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工作指引》(浙数局发〔2023〕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0号);《关于2020年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杭智办〔2019〕20号);《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西政办发〔2022〕7号)。三、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一)项目建设目标本次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主要是优化项目评审体系,扩展项目立项过程预审服务工作的内涵与外延,优化立项评审流程、评审系统及评审内容,提供软件造价预审报告,优化项目预算评估,协助修订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建设方案模板,整体提升项目评审质量。(二)项目具体服务内容1、进一步优化评审体系。梳理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分类归纳各项申报内容,修订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项目申报方案模板,确保项目相关重点信息可在方案中完全体现。在前一版本的基础上,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章节,补充如用户群体、预期活跃、核心业务等关键指标,支撑后续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优化网络安全章节,明确项目是否落实安全可靠原则,是否需要完成新创国产化适配;优化运维管理章节,初步制定建设项目的运维费用、内容和运维时长及要求。2、参与项目对接会。区数据资源局将不定期开展项目预审前期的需求对接会,供应商应需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按需参加此类会议,从项目的必要性、方案的合理、技术可行性、项目安全性和预算合理性等提出专业意见。3、开展项目方案预审。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预审服务工作,方案预审需从申报表、项目方案、系统填报信息三个方面检查是否规范,收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框架的完整性审查,并反馈至申报单位整改。申报表框架需包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设内容和周期、项目投资估算等内容;项目方案需包含项目概述、项目建设需求分析、项目建设方案、安全可靠说明、项目招标采购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效益与风险分析等内容;系统填报信息等需满足项目库要求,按系统审核流程环节提出不同预审意见。对项目建设内容与历年项目和IRS系统进行查重比对,确保申报方案与历年项目和省IRS系统应用不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并提出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意见。4、输出预审服务成果。针对每个申报项目在项目立项过程的合规性审查环节,按相应评审要求在专家审核会议前出具预审报告。预审报告内容需包含业务合理性、整体逻辑性、技术可行性、内容完备性、方案规范性、价格合理性等内容。项目投资概算审核工作需在预审报告内详细体现,正文中说明审定价格及核增减内容,附件补充价格审核明细表。针对软件类项目,需通过专业的评估方法核定工时与费用;针对硬件类项目,需通过市场询价等科学的方法核定价格;针对服务类项目,需合理核定人工工作量。按照科学合理的审核原则,出具规范的预审报告。5、复核项目申报方案。在项目立项过程的专家技术评审会后,梳理专家提出的意见,汇总形成项目整改措施参考方案,推动项目申报单位整改落实。针对已修改完善的项目申报方案,提供方案复核服务。一是核查是否有漏项、是否按要求整改,保障项目申报方案的合规性。二是梳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要硬件、软件模块及功能、第三方服务等形成条目化成果,完善至项目管理系统中,便于在系统上查验项目的重复建设情况。复核方案节点的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四、服务质量要求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每个项目提供的预审服务和预审报告不超时,质量达到良好等级(评估分在80分以上)。从参与项目审核的时限要求、出具的预审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服务要求的(即评分80分以下的),按评估标准差额分占比*预审项目个数占比核减项目合同金额。计算方案如下:单个项目评估不达标的核减金额:核减金额=(80-预审服务评估分数)/100/预审项目总数单个项目预审评估分计算方法:预审服务评分=专家评估平均分-审核超时分专家评估平均分为项目评审的各专家给预审报告评估的平均分,专家评估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计分为100、80、60、40分。审核超时分为参与项目预审和复核流程环节中,超时扣1分,每超过1天累加扣1分。服务期内,两场专家评审会后,如评估不达标项目之和占总预审服务项目的半数以上时,甲方有权中止服务合同。五、项目服务周期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相应的验收材料,可向采购人书面申请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项目验收。验收材料包含各项目预审报告、预审项目台账等材料,验收材料名称以采购人最后确认为准。六、商务要求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比例:合同金额的1%;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间:收到采购人发出的签订合同要约后7天内;4.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经校级验收合格后及时无息退还。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终验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售后服务及承诺/其他/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杭州市西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乙方:二〇二四年月日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甲方:杭州市西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根据甲方委托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西湖区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预审服务(2024年)项目。2.其他说明:。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服务内容1、进一步优化评审体系。梳理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分类归纳各项申报内容,修订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项目申报方案模板,确保项目相关重点信息可在方案中完全体现。在前一版本的基础上,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章节,补充如用户群体、预期活跃、核心业务等关键指标,支撑后续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优化网络安全章节,明确项目是否落实安全可靠原则,是否需要完成新创国产化适配;优化运维管理章节,初步制定建设项目的运维费用、内容和运维时长及要求。2、参与项目对接会。区数据资源局将不定期开展项目预审前期的需求对接会,供应商应需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按需参加此类会议,从项目的必要性、方案的合理、技术可行性、项目安全性和预算合理性等提出专业意见。3、开展项目方案预审。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预审服务工作,方案预审需从申报表、项目方案、系统填报信息三个方面检查是否规范,收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框架的完整性审查,并反馈至申报单位整改。申报表框架需包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建设内容和周期、项目投资估算等内容;项目方案需包含项目概述、项目建设需求分析、项目建设方案、安全可靠说明、项目招标采购方案、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效益与风险分析等内容;系统填报信息等需满足项目库要求,按系统审核流程环节提出不同预审意见。对项目建设内容与历年项目和IRS系统进行查重比对,确保申报方案与历年项目和省IRS系统应用不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并提出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意见。4、输出预审服务成果。针对每个申报项目在项目立项过程的合规性审查环节,按相应评审要求在专家审核会议前出具预审报告。预审报告内容需包含业务合理性、整体逻辑性、技术可行性、内容完备性、方案规范性、价格合理性等内容。项目投资概算审核工作需在预审报告内详细体现,正文中说明审定价格及核增减内容,附件补充价格审核明细表。针对软件类项目,需通过专业的评估方法核定工时与费用;针对硬件类项目,需通过市场询价等科学的方法核定价格;针对服务类项目,需合理核定人工工作量。按照科学合理的审核原则,出具规范的预审报告。5、复核项目申报方案。在项目立项过程的专家技术评审会后,梳理专家提出的意见,汇总形成项目整改措施参考方案,推动项目申报单位整改落实。针对已修改完善的项目申报方案,提供方案复核服务。一是核查是否有漏项、是否按要求整改,保障项目申报方案的合规性。二是梳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要硬件、软件模块及功能、第三方服务等形成条目化成果,完善至项目管理系统中,便于在系统上查验项目的重复建设情况。复核方案节点的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四、质量要求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每个项目提供的预审服务和预审报告不超时,质量达到良好等级(评估分在80分以上)。从参与项目审核的时限要求、出具的预审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服务要求的(即评分80分以下的),按评估标准差额分占比*预审项目个数占比核减项目合同金额。计算方案如下:单个项目评估不达标的核减金额:核减金额=(80-预审服务评估分数)/100/预审项目总数单个项目预审评估分计算方法:预审服务评分=专家评估平均分-审核超时分专家评估平均分为项目评审的各专家给预审报告评估的平均分,专家评估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计分为100、80、60、40分。审核超时分为参与项目预审和复核流程环节中,超时扣1分,每超过1天累加扣1分。服务期内,两场专家评审会后,如评估不达标项目之和占总预审服务项目的半数以上时,甲方有权中止服务合同。五、服务地点及时间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六、履约保证金(如有)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本项目允许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上述分包行为,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进行分包。3.如有转让他人供应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合同款支付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终验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双方名称一致。乙方须在合同款项支付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发票,以便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九、验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安全保密要求1.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资料或数据。2.乙方不得遗失、损坏档案资料,如有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3.本条款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合同效力终止而停止。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项目成果及相关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项目成果及相关服务总值的20%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0.05_%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20_%的违约金。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0.05_%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本条第3款及第4款的违约金可同时适用。5.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归甲方。在未经甲方同意并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将任何成果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鉴证方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鉴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五部分评审因素与细则一、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技术分按照评审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数)二、评审细则序号评审类型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资格性审查基本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资格性审查特定资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符合性审查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一致2符合性审查签字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编制符合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2符合性审查采购有效期不少于90天2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情形不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3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最高限价的;(2)在报价评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采购评审小组修正的报价;(3)在符合性评审中,采购评审小组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4)在资格评审中,采购代理机构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5)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如为联合体响应,未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的(7)如项目拟分包,未提供有效的分包协议书的;(8)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采购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9)授权代表签字且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0)采购评审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的;(11)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5)未按规定提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的;(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采购响应均为无效;(17)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采购响应方案的;(18)在采购结束前,采购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19)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应当要求其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供应商被视为串通响应的;不符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三、评审因素一、报价文件(20分)1、分析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评审小组认为响应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对响应报价的详细组成和响应设备的供应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响应报价是否有效。2、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响应价格的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权值×100。3、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技术文件(80分)序号评审内容说明分值资信(30分)1供应商同类业绩: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信息化或数字化项目立项评审或预审工作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电子政务项目造价评估工作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22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本项最多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33供应商资质资信实力:1、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或具有备案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单名录,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得1分;2、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得1分;3、具有涉密信息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系统咨询)的,得1分;4、具有软件造价评估类、绩效评价类、信息化项目审计类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客观分54项目负责人: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咨询工程师证书(投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2、具有电子政务项目评审和电子政务系统审计经验的,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75技术负责人:1、具有咨询工程师证书(投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2、具有电子政务项目评审和电子政务系统审计经验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56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1、具有咨询工程师证书(投资)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1分;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1分;3、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4、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5、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一人多证仅按单项计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8方案(50分)1项目需求分析: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需求情况分析的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理解全面、详细、透彻的得4-6分,内容较为详细的得2-4分,内容、针对性一般的得1-2分,存在明显缺陷或未体现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2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整体服务方案思路和基本框架,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进度等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清晰性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服务方案内容合理科学、环节安排等符合采购需求得6-8分,相关内容针对性不强的得4-6分,与采购需求匹配程度较差得1-4分,存在明显缺陷或未体现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83质量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对其服务质量作出具体的承诺、能够监督项目实施各环节、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分,质量承诺具体、保障措施方案全面、可行得4-6分,质量承诺较明确、保障措施方案较可行得2-4分,质量承诺较空洞、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一般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64进度安排:供应商提供保障项目按时完成的进度安排,方案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4-6分,不能完全涵盖采购需求得2-4分,与采购需求匹配程度较差得1-2分,未体现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5后续跟进方案:供应商提供项目完成后的后续跟进方案,方案全面、可行得4-6分,方案较可行得2-4分,方案一般得1-2分,存在明显缺陷或未体现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6重难点分析: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分析实施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重难点情况,及给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打分,内容全面、详细、针对性强的得4-6分,内容较为全面详细、针对性较强的得2-4分,内容、针对性一般的得1-2分,存在明显缺陷或未体现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7合理化建议:结合自身经验和体会,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内容全面、完整且切实可行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6分,内容全面、完整的得2-4分,内容、针对性一般的得1-2分,存在明显缺陷或未体现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8保密及廉政执业方案:保密及廉政执业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协议及严格的廉政执业、保密制度等合理可行得4-6分;方案较可行得2-4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1-2分,存在明显缺陷或未体现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四、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重新评审:(一)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四)客观分评分不一致;(五)经采购评审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审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小组认定为响应无效。7、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8、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9、采购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二、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供应商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增加,但不得更改或删减。XXXX项目(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二○二三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函;2、资格审查证明文件,详见《(二)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一)资格审查申请函致:(采购人)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发出的采购公告,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申请人(供应商名称)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提出该项目的响应申请2.我方已详细了解全部采购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接受采购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对此次申请的全部要求和规定。3.本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函,(2)资格审查证明文件。4.作为申请人,我方对以下填写的申请表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方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在提交申请日后的90个日历天内不改变申请内容。本申请书将作为采购人与我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申请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序号审查因素所需证明材料1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附件1。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特定资格条件/注:1、本表后附相关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2、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资料。附件1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牵头方名称(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承诺函:我单位就(项目名称)项目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以上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月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200仓储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20<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300≥≥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300≥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人万元X≥1000≥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300100≤X<30010≤X<100<10附件4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说明:1、若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属于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二、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并对投标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分包协议(如有);5、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6、商务技术需求响应表;7、供应商认为针对商务技术评分需要提供的材料;8、供应商认为针对商务技术部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9、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一)投标函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采购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文件明确的价格进行采购报价。2.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3.我方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在此有效期内,我方承诺不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1)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在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如果成交不按时缴纳履约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有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无异议。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补充说明)8.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供应商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地址: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系的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号:。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盖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联合体牵头方)(盖公章):供应商(联合体成员)(盖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法人代表 技术负责人 资质等级情况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资质等级 颁发时间 资质等级情况 资质等级情况 供应商近三年有无不良记录或因招投标违规涉及司法诉讼情况有( ),无(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其他有竞争力的说明 后附: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人名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公司采购、成交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活动,并通报采购监管单位。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月日(六)商务技术需求响应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内 容采购文件条目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格说 明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月日(七)供应商认为针对商务技术评分需要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同类业绩2、体系认证证书3、供应商资质资信实力4、项目负责人5、技术负责人6、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7、方案7.1项目需求分析7.2服务方案7.3质量保障方案7.4进度安排7.5后续跟进方案7.6重难点分析7.7合理化建议7.8保密及廉政执业方案(八)供应商认为针对商务技术部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5个日历天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户名: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09014210004660开户行:民生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供应商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一)初次报价一览表(此表格装入报价文件内)采购人: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金额大写: ,小写: 元单位:人民币元注:1.投标总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3.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第七部分附件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己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口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己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3年月日说明: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二、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已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我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投标文件解压缩密码:。如备份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注: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通知后30分钟内将本申请书盖章并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