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 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项目招标公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4)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现场报名或网上(远程)报名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TFD-采-24ZC077
项目名称: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3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现场报名或网上(远程)报名获取。
方式:1.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2.网上(远程)报名:(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介绍信格式可自拟),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2)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1154214972@qq.com。《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采购活动当日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报名费用:支付宝缴纳,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中二维码(备注公司名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8-85219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钟女士;联系电话:028-86273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钟女士
电 话:  028-862738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采购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18: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预算金额
¥35.3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6273853

采购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8-8521922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钟女士;联系电话:028-86273853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1).docx

附件2
采购需求.docx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供应商)社会统一代码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箱常设办公地址投标人(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资料核查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有 □无身份证复印件□有 □无□有 □无授权代表人签字日 期年 月 日备注:以上信息若未如实填写,在采购文件发布期间,如采购文件有更正或修改,(投标人)供应商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供应商)的,其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介绍信(格式可自拟)介绍信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现委托(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的采购文件。(投标人或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时间:附件:付款码(请备注公司名称)支支付宝推荐使用支付宝口初见(**琴)打开支付宝[扫一扫]申请官方收钱码:拨打95188-6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根据《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专项工程建设方案(2016~2020)》和2017年~2021年厅下达的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项目省级交通专项资金计划,以及各地自查自评情况,对项目进行现场全覆盖核查评估,全面评估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为“十五五”规划提供参考和支撑。二、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1)梳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现状,明确评估工作重点和评估标准;(2)按照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标准,现场全覆盖核查评估巡航救助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效果。(3)根据地方自查自评、现场核查评估以及集中审核情况编制形成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报告。2.工作要求(1)2024年8月底前完成现巡航救助一体化场核查评估,提交《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报告》(初稿)。(2)2024年9月底前提交《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报告》(最终稿),通过专家评审验收。3.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7人。4.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后续跟踪售后服务,并在响应方件中提供后续跟踪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三、商务要求1.履约时间及方式1.1履约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2履约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本项目履约。2.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需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人工劳务、设备投入、保险、风险、税费、利润、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3.付款方式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工作流程,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首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3.2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报告》初稿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3.3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之日后,按采购人作流程,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20%合同价款。结算票据:结算发票须是国家统一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不予支付。4.违约责任4.1合同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4.2采购人逾期支付服务款的,除应及时付足服务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日历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供应商,但供应商未按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的情况除外。4.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响应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并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按照面和响应文件的要求整理,否则,视作供应商不能提供服务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供应商偿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4.4供应商不能提供服务件而违约的,应向采购人偿付2000元的违约金,4.5供应商不能按时完成服务,每逾期1日历天,应向采购人偿付5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历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8000元赔偿金4.6若供应商提供虚假、作废发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或提供发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4.7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8.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4.8.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8.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8.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解决争议的方法5.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其他要求6.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6.2供应商应保证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6.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6.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7.履约验收7.1验收方法:采购人组织验收专家对供应商提交的《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报告》(最终稿)进行评审验收,经与会专家认可通过后,视为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验收合格。7.2验收标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与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7.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7.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当符合本项目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应法规、规范。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的认识:①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现状;②工作重点和评估标准;③现场全覆盖核查;④评估巡航救助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效果;(2)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 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评估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