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公告(2024)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询价公告
(2024-JLXLKA-F4001)
我部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市场询价公开采购:
服务名称: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服务范围: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工程投资:300万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进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处于四川省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近三年其法人代表无行贿、索贿犯罪记录;(需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所在地在成都或在成都设有办事处,具有专用的开、评标场所等;
8.供应商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9.供应商应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10.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供应商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12.供应商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相关资料及应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加盖鲜章)。
(6)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7)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及其社保证明。
(8)投标人为非外资参股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加盖鲜章)。
有意向参加本次服务采购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11时30分前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交于我部(以下浮费率报价;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者不予参评),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
注意事项:
(1)投标资料不接受邮寄,否则视为无效;
(2)在资格条件都符合的供应商中,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将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最终供应商。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73117105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