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堡垒设计、制作、安装服务招标公告(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精神堡垒设计、制作、安装服务(BSQ24C00023)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精神堡垒设计、制作、安装服务(BSQ24C0002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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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精神堡垒设计、制作、安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SQ24C00023
项目名称: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精神堡垒设计、制作、安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90,000.00元
最高限价:1,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
1,290,000.00元
1
项
近年来,璧山高新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重庆)科学城和主城都市区建设契机,坚持科技创新在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确立了以“五新四城”为主要任务,“两城三片”为关键支撑,“十大项目”为重要抓手,“四大行动”为思想突破的前行路径,大力推动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四大产业集群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科技璧山,创新璧山”,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璧山高新区成功纳入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范围和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建设区范围,将璧山高新区打造成为重庆转型升级的创新引领区。
最高限价总计:1,29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6月7日 至 2024年6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024年6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9:00-17:00)。
2.招标文件提供方式:
(1)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309905144@qq.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
账 号:123906511610606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28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导航:金星北门))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导航:金星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郭雨娜
采购人电话:41407196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向旭
代理机构电话:1533455898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旭
项目联系人电话:1533455898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挂网).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
最高限价:129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SQ24C00023招标项目名称: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采购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纸质保函)-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二、服务内容-6-三、质量要求-7-四、其他要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质量保证-8-四、付款方式-8-五、知识产权-8-六、违约责任-9-七、其他-9-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0-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0-二、评标方法-11-三、评标标准-11-四、无效投标条款-13-五、废标条款-1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4-一、投标人-14-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4-四、开标-16-五、评标-16-六、定标-16-七、中标-1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7-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8-十、签订合同-1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9-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0-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2-一、经济文件-23-二、服务文件-25-三、商务文件-28-四、其他-31-五、资格文件-36-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1292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9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7日(9:00-17:00)。2.招标文件提供方式:(1)潜在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309905144@qq.com。(2)收款账户: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账号:12390651161060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五)投标地点: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导航:金星北门))(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纸质保函)(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账号账号123906511610606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代理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郭雨娜电话:(023)41407196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向旭电话:1533455898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1项近年来,璧山高新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重庆)科学城和主城都市区建设契机,坚持科技创新在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确立了以“五新四城”为主要任务,“两城三片”为关键支撑,“十大项目”为重要抓手,“四大行动”为思想突破的前行路径,大力推动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四大产业集群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科技璧山,创新璧山”,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璧山高新区成功纳入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范围和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建设区范围,将璧山高新区打造成为重庆转型升级的创新引领区。2、服务内容(一)方案需求:1.体现璧山发展欣欣向荣。2.体现智慧之眼。3.展现璧山是西部科学城腹地。4.具有(璧山)辨识度。5.设计尺寸长:10m、宽:5m、高:18m(暂定)(二)设计内容1.2024璧山国家高新区精神堡垒总体创意策划、方案设计。2.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三)制作安装内容1.负责购买、运输精神堡垒所需材料。2.负责完成精神堡垒的制作、安装工作。3.负责精神堡垒制作、挖基坑、材料购买、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问题。4.负责精神堡垒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扫和处理。5.负责精神堡垒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6.负责精神堡垒制作安装过程中相关设施设备的租赁费用。7.负责精神堡垒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8.负责现场人员管理、资源调度及安全保障。9.严格按照相关安全、防火等规范要求施工。10.满足采购人其他有关要求。3、质量要求(一)设计要求外观设计创意新颖,具有科技感,整体形象美观大方、特色突出,具有吸引力,彰显国家高新区亮点。(二)搭建要求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制作安装施工。2.制作施工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强化安全保障,施工行为规范,结构稳固,所用材料及施工符合环保、消防、安全规范要求。(三)材料及设备基本要求1.按招标要求使用相关材料,不允许出现偷工减料。2.中标供应商采购(制作)材料或者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才可进场搭建。(四)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应成立专项服务团队进行项目服务,拟投入服务团队至少需包含总负责,主要管理人员,3D设计师,平面设计师、项目联络等相应专职岗位(具体人员分配及人员信息可中标后提供)。4、其他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施工现场相关负责人员须保证7*24小时支持服务,提供现场服务人员名单、有效通讯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二)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本项目相关活动流程所产生所有费用,应充分衡量和估计本项目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潜在导致价格变动风险因素,报价接受后视为就本项目所有所需服务及所需相应设施、设备、材料、人员、耗材及各类检验报告等已经包含在该价格中,且不做任何调整。服务要求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选人支付,本项目如因对项目理解及项目规模不充足导致项目交工延期或出现服务停滞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选人负责。(三)投标人进场施工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搭建所需主体材料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四)最终设计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二)服务地点:最终以采购人选址为准。(三)承包、验收方式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包干工程。2.验收方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方案进行验收3.投标人组织验收,验收规格必须满足相关单位标准要求。4.验收标准: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方案、合同及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二、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项目验收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材料费、制作费、辅材费、组织协调费、设计费、搭建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加班费、保管费、保险、税费保险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中标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及自身所提供的方案实施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实施方案,否则将取消投标人承办资格。由采购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承办本项目。中标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建议,做好项目各阶段实施情况总结、资料收集及整理。四、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款项(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中标人未提供发票或所提供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暂不付款。五、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违约责任(一)如中标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时履约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采购金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可以根据造成损失情况向中标供应商索赔;(二)若中标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和配套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三)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现中标投标人虚假应标的,亦可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罚。七、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所有内容作出非负偏离响应。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所有内容作出非负偏离响应。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报价高于限价为无效报价。2服务部分(80 %)80分1、总体需求理解(30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新颖性和可行性,从设计理念能否体现本次项目的定位和特色,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得5分;未提供得0分。投标人提供书面方案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80 %)80分2、制作施工方案(25分)根据本项目的定位,搭建方案规划合理,设计时尚感、识别性强,具备鲜明的个性特征;方案合理可行、细节恰当新颖,材质科技感强,具备绿色环保可回收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7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9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得5分;未提供得0分。投标人提供书面方案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80 %)80分3、现场服务、保障方案(25分)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制定的现场施工方案、后勤保障方案和应急方案,以及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和保障等,根据各投标人方案的完整度、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7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9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得5分;未提供得0分。投标人提供书面方案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商务部分(10%)10分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设计或制作或安装类业绩的,一项得5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验收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代理公司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代理公司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0-1000)×0.5%=20万元(6000-5000)×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2、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账号:123906511610606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项目书面方案(二)服务条款差异表(三)第二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四)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1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一)项目书面方案(二)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如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应注明支撑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第二篇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四)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商务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如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应注明支撑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4、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BSQ24C00023璧山国家高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片区精神堡垒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购分包号为 1 的标书,共计 300 元个人汇款请注明汇款人姓名 标书金额:300元/分包发售人: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说明:1.现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请及时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金星科技大厦13楼(导航:金星北门)。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此表扫描发送至邮箱309905144@qq.com户名:重庆鹏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总部城支行账号:123906511610606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7日17:00(工作时间)联系人:向旭电话:15334558980邮箱:309905144@qq.com3.若需开发票请将项目名称、项目号开票信息等相关内容发送至邮箱3026675608@qq.com.发票联系人:黄老师:189832608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神堡垒设计、制作、安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