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招标公告(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4)
工程服务52.5级水泥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工程服务52.5级水泥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工程服务52.5级水泥公开询比(BGBGJTHGXHD240606134648)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项目名称:工程服务52.5级水泥公开询比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水泥供货业绩(发票扫描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请详见附件。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8号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赵永利
联系人:
张俊东
电话:
18841403330
电话:
024-47827304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无
2024年06月0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2.52.5级水泥招标方案.docx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0800548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级(散装)GB175-20231500.0吨无林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分批供货至2025年3月31日工程服务分公司不含税普通硅酸盐水泥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此次公开询比采购案为本钢建设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混凝土事业部生产所需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PO52.5级),共1项,预计采购量1500吨。二、技术质量要求1、执行技术标准:GB175-2023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检验项目要求指标处置方法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凝结时间初凝时间≥45min合格产品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凝结时间终凝时间≤600min合格产品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安定性合格产品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细度300㎡/㎏≤比表面积≤400㎡/㎏合格产品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3d抗压强度≥22.0MPa合格产品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28d抗压强度≥52.5MPa合格产品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3d抗折强度≥4.5MPa合格产品P.O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28d抗折强度≥7.0MPa合格产品2、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全部供货品种的合格证/材质单。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次采购物料的专业或行业直接相关,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最新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供应商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流通型,3.供货业绩:近三年内水泥供货业绩(发票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2)无欠税证明(需登入本单位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或所属税务局直接进行开具,有效开具时间:截止项目开标前60日内,加盖税务局业务专用章)。(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6)近三年内水泥供货业绩(发票扫描件);(7)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扫描件)。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方式采用不含税(税率13%)、含运费,以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分批供货至2025年3月31日。3、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如数量增减,单价保持不变,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4、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供货,支付承兑,不贴息。5、交货地点:本溪林家搅拌站。6、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7、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材料达到标准要求。8、违约责任:如水泥经需方检测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需方可随时要求供方退、换货物,由此产生的材料检测费、运费等费用将由供方承担。如供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供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争议解决诉讼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起诉。10、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中的货物名称、型号相符,即可正常验收,否则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到货数量与需方检斤数量在合理的误差范围内可正常验收。(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水泥对应的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无法在当日提供,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提走,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五、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由本钢建设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的公开询比,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总项低价决标。2、拟中标家数1家,投标方投满招标量。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六、其它事宜1、投标方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总项低价决标,1家中标。2、资格审核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采用资料审核确定投标人资格。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料审核,合格后其报价有效。3、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4、需方如遇以下情形有权终止协议合同重新招标:(1)需方由于经营策略、体制等发生改变。(2)因技术进步,导致需方生产工艺改变,或市场提供了性价比(性价比达到10%以上)更高的新产品。(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质量出现较大异常波动状况。(4)市场原材料价格上下浮波动幅度达到5%及以上。5、需方联系人:马立光电话:18841403330单位负责人:审核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