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特约服务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招标公告(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7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CQCBJQ2406-162
二、预算金额:
485,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
485,000.00
1.0
项
(一)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物业管理面积约11528.84平方米。办公区分布于3楼、4楼、5楼。区域内有独立的2台扶梯、中央监控室、疏散逃生门报警系统及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二)日常保洁、安全巡查保卫工作、会议服务、综合管理工作。 (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特约代办服务事项。
预算金额总计:485,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6月7日 至 2024年6月17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2. 收款账户: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 号:1144 6718 4234(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7日(9:00-17:00)。(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自行下载。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8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6月18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6月18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经办人:黄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6365424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人和街93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菲童 胡琳
代理机构电话:023 88505900 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九、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CQCBJQ2406-162).doc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0607).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CQCBJQ2406-162项目名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供应商名称税号是否开票:□是 □否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注:发票现为数电发票,于标书费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请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处,查询下载。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CQCBJQ2406-162采购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1-五、磋商保证金-2-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七、其它有关规定-3-八、联系方式-3-第二篇采购技术和服务需求-4-一、采购内容-4-二、项目介绍-4-※三、技术及质量需求-4-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四、付款方式-9-五、知识产权-9-六、其他-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3-三、无效响应-15-四、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磋商费用-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三、磋商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9-五、成交通知-19-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八、签订合同-21-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一、经济部分-24-二、技术部分-26-三、商务部分-27-四、资格条件-28-五、其他资料-31-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项目号:CQCBJQ2406-16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内容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48.50.91其他未列明行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8.5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2.收款账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7日(9:00-17:00)。(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1.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自行下载。(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签到。(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八)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北京时间9:30-10:00(九)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6月18日北京时间10:001.1.5.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00。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咨询电话:(023)88758852。1.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3)63654249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人和街93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菲童、胡琳电话:(023)88505900、88758852传真:(023)88505947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1.2.第二篇采购技术和服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2.1.一、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特约服务1项项目面积:约11528.84平方米服务事项:安保、保洁、会议服务、综合管理等1.2.2.二、项目介绍(一)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物业管理面积约11528.84平方米。办公区分布于3楼、4楼、5楼。区域内有独立的2台扶梯、中央监控室、疏散逃生门报警系统及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二)日常保洁、安全巡查保卫工作、会议服务、综合管理工作。(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特约代办服务事项。注: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和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面积以现场踏勘为准,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进行了解和核对相关内容。踏勘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3)63654249。1.2.3.※三、技术及质量需求(一)日常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保证保洁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每日上午9:00前,下午6:00前完成当日清洁,保洁人员要求全部为专人专区负责制,保障采购人所有的办公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封闭式办公室等干净整洁。1.清洁标准1.1地面: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1.2天花板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灰尘积附,目视墙面无粘附物,墙角无蜘蛛网及沉积附物。1.3灯具:无灰尘、光照明亮。1.4玻璃门窗:无灰尘,光亮透明,其他门窗及窗台无灰尘及附着物。1.5公用房间:使用前应有专人清洁维护,保证地面无杂物、污渍、灰尘;沙发及桌椅表面无灰尘、污渍;通道、垃圾桶等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1.6茶水间:保证地面、洗手盆及台面无水渍、污物。1.7卫生间:室内空气无异味,地面、墙面、镜面、天花板、洗手盆及台面、马桶等目视无污渍,无灰尘,排污管道要通畅。1.8其他设施: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2.道路地面、场地的保洁标准2.1地面无杂物、积水,无烟蒂,无纸屑,无明显污渍,泥沙;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渍;宣传栏、路牌目视无污渍。3.排污3.1定期疏通排水、污水管道,每年不少于2次。3.2垃圾车(点)周围地面无垃圾和杂物,无臭味,无蚊蝇,垃圾日产日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清运到指定垃圾堆放点。(二)安全巡查保卫服务1.服务范围1.1负责本采购项目区域内的安全治安管理,包括防火、防盗、安全值勤、巡逻检查、监控室值守等进出办公区域及楼栋的人员和大件物品盘查登记等。1.2负责本采购项目区域内的所有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1.3协助处置本采购项目区域内的突发事件、秩序维护。2.基本要求2.1按照要求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巡视检查。2.2.发现危险区域或地段及管制需要地带设置警戒、警示标识。2.3办公区域等指定位置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2.4接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安全管理和指导,按以上部门的要求参加会议、落实规定并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备检。2.5对本采购项目区域内需搬运的物品,及时搬运到指定位置,存放整齐。3.服务标准3.1安全管理服务标准的要求3.1.1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安全标识设置合理、规范、完整(标识由采购人负责制作)。3.1.2保安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巡逻检查,并有巡逻检查记录备查。3.1.3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在岗期间精神饱满、着装整洁、标识佩带齐全,且熟练在岗楼幢结构和内部分布情况,会操作使用消防和监控设备;在岗期间严禁打瞌睡,吃东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遇到突发事件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3.1.4外来人员进入管理区域以及大件物品出入,必须严格控制并有相关记录,对外来联系工作或办事的人员进行盘查、登记;3.1.5禁止无关人员和动物宠物进入,对陌生人进出管理区域进行盘查、登记,严禁推、促销人员和商贩进入;3.1.6上下班要求3.1.6.1上班前准备①着装整洁、佩戴工牌、头发梳理整齐,提前10分钟接班;②查看交接班记录本和其它登记本,核对出入物品,不明之处及时问清楚;③整理、清洁值班室及周边的卫生。3.1.6.2下班前准备做好值班岗位的定置管理和清洁卫生,检查交接班记录、各类使用登记表并及时补上物品遗漏记录,遗留问题书面交接清楚,必要时还需口头说明交接。3.2消防设施巡查3.2.1消防设施台账详实,标识规范,维护使用制度健全,在主要作业地点上墙。3.2.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完好,出现损坏、丢失立即向采购方办公室报告,对因物业管理失职导致的损坏、丢失进行维修、补足。3.2.3灭火器材每月检查清点1次,发现不符合规范使用要求的,报告委托方整改;3.3参与应急处置全面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组织有力,反应迅速,效果良好。(三)综合主管兼会议服务1.会前做好会议室安排、会议所需设备调试、座牌摆放;2.做好会议期间茶水服务工作;3.会后做好会议使用设备存放,安排好会议室清洁卫生打扫;4.做好采购人单位报纸书刊分发、邮件收寄工作;5.做好安保人员、保洁人员管理工作;6.协助做好食堂服务工作;7.保管物业档案资料,保证资料齐全,查阅方便;8.协助采购人综合科整理、打印、报送资料文件等工作。(四)勤杂服务1.协助本采购项目区域内物品搬运、资料整理、物品发放等;2.对简单的水电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对不能维修的及时协调大物业处置;3.采购人交代的一些外出代办事项;4.照明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定时开关闭;5.巡检本采购项目区域内办公设施、电源运行情况,检查办公家具使用情况;协助采购人调整、维修办公设施。6.其他力所能及的应办事项,协助采购人综合科工作。(五)办公楼灭虫防鼠及四害查杀专项工作1.公共区域灭虫防鼠内容、标准、流程、检查标准等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区相关要求执行。公共区域每季灭虫防鼠一次,卫生间每月消毒杀虫两次。(六)其他服务要求1.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各工种人员(具体工种,资格条件,详见人员配备要求)按标准配备。2.保密工作要求:对物业工作中可能涉及的保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等制度健全。4.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5.实行定期业主评议,每半年至少1次征询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采购人满意率90%以上,有效投诉率年发生频次小于2次,处理率100%。6.每月对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1次,提出整改建议。7.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正常消耗由采购方负责补充。8.协助采购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初期灭火应急演练。9.为采购人提供加班所需的保洁保安等服务。1.2.4.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序号部门岗位名称配置人数人员要求备注1行政部综合主管兼会议服务1人女,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物业管理类相关资格类证书,通过采购人单位的面试。1.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行政部勤杂工1人男,服从采购人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无怨言,有较强的责任心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强,负责基础水电维修,具备电工操作证。1.提供身份证印件。2.提供电工操作证。2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员(含班长)7人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工作认真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或退伍证复印件。1.提供***门颁发《保安员证》复印件或退伍证复印件。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保洁部保洁5人女,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总计14人备注:上述人员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如不能体现,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需承诺:若本单位中标,上岗前提供相关证件供采购人查验。)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3.1.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或同意的地点。(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考核,在合同执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以经确认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组织验收。1.3.2.※二、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员工工资、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清洁用品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其中纸品、洗手液等采购人特殊要求所需要的物资由采购人自行提供。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供应商报价中员工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否则将会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3.3.※四、付款方式(一)按照合同总金额平均分配到合同期内的12个月,逐月支付合同金额的12分之1,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每月15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款项(如遇节假日顺延)。如考核当月有扣款的,则从应付合同进度款中直接扣除。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正规发票,成交供应商若因提供发票时间延迟则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责任。(二)采购人在收到每次发票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1.3.4.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3.5.六、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四)磋商保证金按“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有效性审查磋商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号标注部分的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详见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45%)45分1.项目总体方案(10分)方案内容包括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设想、物业服务人员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45分2.会务服务方案(5分)方案包括会务服务执行和管理、客户服务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45分3.安保服务方案(5分)方案包括日常消防措施、巡逻制度、应急措施、人员管理措施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45分4.保洁服务方案(5分)方案包括工作区清洁措施、非工作区清洁措施、清洁设施设备维护措施、保洁人员组织措施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45分5.应急措施方案(5分)方案包括对突发情况提供应急预案,主要考核断水、断电、治安防爆、自然灾害等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45分6.监管督查方案(5分)方案包括质量监督自查制度、内部质量控制指标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45分7.人员配置方案(5分)方案包括人员考评机制、人员分布、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服务部分(45%)45分8.设备配置及考核方案(5分)方案包括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如专业工具、保洁工具及使用物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及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参考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内容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拟)。2.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商务部分(35%)服务团队(6分)1.综合主管:为本项目配置的综合主管具有物业企业经理证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的得3分;2.秩序维护员:为本项目配备的秩序维护员具有电梯安全管理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商务部分(35%)公众责任险(4分)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同时购买公众责任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得4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商务部分(35%)履约能力(3分)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部分(35%)供应商实力(2分)供应商具有卫生防疫消毒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部分(35%)业绩(20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非住宅类物业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需包括安保、会务服务、工程、保洁、绿植养护中至少三项)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个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对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技术和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网(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1.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计算。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含)以下1.5%1.5%1.0%100以上-500(含)1.1%0.8%0.7%500以上-1000(含)0.8%0.45%0.5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表计算出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记取。(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1.5.8.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内容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二、验收标准、方法: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文件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履约保证金(若有):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总计(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表格格式,分项内容应当完整;2.该表可扩展;1.7.2.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采购技术和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定)1.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1.7.4.四、资格条件(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若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投标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将一并进行公告。附: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特约服务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