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招标公告(乐清市人民医院2024)
关于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乐清市人民医院将于近期就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询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询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邮件送达。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577-62061731
采购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80107502
邮箱:285234456@qq.com
附件信息:
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招标文件(征询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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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项目编号:JWCG202422采 购 人:乐清市人民医院联 系 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77-62061731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80107502二○二四年招标文件目录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文件中带“▲、*”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WCG202422项目名称: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预算金额(元):1934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934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供应商须是所投餐盒的制造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33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万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061731质疑联系人:万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20617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07502质疑联系人:单晓超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2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传真:/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2项目编号JWCG20242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193.4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77-62061731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项目负责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80107502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 易撕膜,易撕膜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5投标货币人民币16投标语言中文17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0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1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2投标样品□不需要R需要,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23投标保证金无24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要求2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4年 月 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27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28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9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30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1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描述。3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整体(预留10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4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5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6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7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9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总体说明1、采购内容为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具体开始提供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二、采购内容(一次性病员餐盒)序号产品名称预计采购数量材质产品颜色产品规格(mm)套/箱备注1餐盒A款866900只8011铝箔型材采购人指定上:161*111下:137*88高:44厚度:11丝1000只/箱食品包装2易撕膜1445kgPE/PP/与餐盒A款配套使用食品级材料3餐盒B款8669008011铝箔型材采购人指定上口径:253*190 高度:36 厚度:15丝400只/箱食品包装4易撕膜3096kgPE/PP/与餐盒B款配套使用食品级材料说明:1、投标时统一以本表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具体以实际购买数量乘以投标时所投综合单价进行结算。*2、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须提供餐盒A和餐盒B配套半自动铝箔盒卷膜封口机各2台给采购人免费使用,并提供相应的维保服务。三、质量要求1、投标产品的尺寸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产品规格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技术要求2.1产品图样:餐盒A款餐盒B款253*190mmYC253-400-280-280-F昌400/280/280ml169*217mm3.2执行标准:餐盒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4806.10-2016),易撕膜须符合《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10004-2008)。易撕膜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3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在运抵采购人食堂之日时须是生产日期六个月内的产品。3.4中标供应商发货时应增加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数量。3.5每批次供货时均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的各项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的且已实施的相关标准和规范。3.6质保期:一次性餐盒的质保期为24个月,在质保期内,凡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实行包换、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四、定价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所报综合单价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最终结算依据,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在合同范围内及合同执行期限内不因原材料、人工、运输等因素的上涨或下跌进行调整。投标价格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可能承担的风险费用。采购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供应商报价不予调整。五、采购计划的确定、订货1、采购人需提前将本次所需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或采购人以邮件或微信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2、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订单后,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供货通知当日下午5时前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六、交货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订单后15日内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按规格清点,采购人进行验收。3、中标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卸货入库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文件配送所列的要求及验收标准。七、售后服务1、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对质量问题反馈及时响应并迅速处理,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2、合同期内如封口机出现故障,要求中标供应商在0.5小时内解决问题,0.5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须在1个小时内及时赶赴现场处理。若设备须离院维修,则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备机,以免影响医院正常经营,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行计取。成交供应商3次以上不能及时赶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或者不能及时更换故障设备,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的1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违约金。八、合同有效期、货款的支付1、合同有效期:本次招标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或预算使用完毕。若发生质量、安全问题,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采购人确认的供货清单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申请后在扣除相关违约金后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成交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货款的结算当期结算金额=以上一月所供货物数量×投标时所投综合单价九、物资验收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出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中标供应商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同时采购人可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则采购人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十、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2)中标供应商有转包、分包行为的(本项目约定的允许分包范围除外);3)中标供应商允许他人以中标供应商名义供货的;4)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6)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7)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的;8)所供应货物存在假冒伪劣行为或过期的;9)在合同期内两次抽查被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10)出现三次及以上供货不及时的;11)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2、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安全,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约定的允许分包范围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采购人本次以及重新采购支出的代理服务费用、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之前采购人另行采购产生的溢价等),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4、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擅自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5、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6、中标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十一、履约保证金管理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在中标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二、违约发生以下情形视为违约,中标供应商须给与采购人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1、中标供应商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3、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供货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4、中标供应商供应货物规格或质量等级与甲方要求不符合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5、中标供应商不及时退换货造成无法按时供应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6、乙方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7、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两次抽查被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采购人立即解除合同。8、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并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提前终止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如采购人本次以及重新采购支出的代理费用、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之前采购人另行采购产生的溢价等)。9、甲方所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检测乙方所供物品确与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且承担检测费和甲方其他的损失(如甲方本次以及重新采购支出的代理费用、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之前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溢价等)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3.4万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7、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在项目实施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投标供应商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9、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10、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1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餐盒。13、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所投采购清单中所有餐盒未封膜的实物各1个,封膜餐盒各二个,样品规格、材质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中标供应商样品封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不再退还。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8时30分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至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780107502),样品须注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3.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1、投标供应商须是所投餐盒制造商;(扫描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分项价格表(附件三)4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投标函(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5投标供应商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如有则提供)7偏离表(附件八)8供应商生产设备的配置情况、仓库仓储情况详细描述(如有,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原材料的品质,生产工艺详细描述(如有,则提供近期主要生产原材料采购的发票扫描件)10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附件九)11所投产品主要技术规格、性能和质量水平等详细描述(如有,则提供2021年以来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原材料的组织保障、交货时间管理、运输管理等)13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14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4、投标报价4.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货、各类劳保、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等实行全面承包。4.2、投标供应商必须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5、投标保证金无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6.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6.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7.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7.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7.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7.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投标文件的签章8.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8.2、《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投标文件的形式9.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9.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9.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并对此进行修正。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9)易撕膜生产企业不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7、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10、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11、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可能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投标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7、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投标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4)中标供应商商务报价为中标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采购代理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2、中标通知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中标无效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签订合同3.1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收费的40%),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但不在报价表中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19270101040062894+"2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单位:万元)100以下1.50%1.50%1.00%100万以下100以上~5001.10%0.80%0.70%100-500万500以上~10000.80%0.45%0.55%500万-1千万1000以上~50000.50%0.25%0.35%1-5千万5000以上~100000.25%0.10%0.20%5千万-1亿10000以上~500000.05%0.055%0.05%1亿-5亿50000以上~1000000.035%0.035%0.035%5亿-10亿100000以上0.008%0.008%0.008%10亿-50亿500000以上0.006%0.006%0.006%50亿-100亿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100亿以上++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对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各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乐清市人民医院)的(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餐盒A款,属于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易撕膜(与餐盒A款配套使用),属于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餐盒B款,属于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易撕膜(与餐盒B款配套使用),属于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甲方:乐清市人民医院(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一、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1.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采购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综合单价2.供货数量:以甲方计划为准。3.供货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结算金额=以上一月所供货物数量×投标时所投综合单价4.供应期限:本次招标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或预算使用完毕,自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发生产品安全问题,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5.价格确定: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二、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国家标准。三、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四、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含投标文件在内的相关附件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五、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直接扣留履约保证金。六、送货及验收方式(一)送货(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入库由乙方负责。(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3)送货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运行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溢价),并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二)验收方式(1)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2)合同期内,甲方将对货物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乙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同时甲方可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甲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七、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八、供货计量:以交货地清点为准。九、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负担: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十、结算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l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甲方确认的供货清单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申请后在扣除相关违约金后于2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十一、对乙方的管理要求(一)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2)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的(本项目约定的允许分包范围除外);3)乙方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供货的;4)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6)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7)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的;8)所供应货物存在假冒伪劣行为或过期的;9)在合同期内两次抽查被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10)出现三次及以上供货不及时的;11)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医院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三)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约定的允许分包范围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采购人本次以及重新采购支出的代理服务费用、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之前采购人另行采购产生的溢价等),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四)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擅自变更,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五)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六)乙方须按实际供货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十二、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本采购项目(本项目约定的允许分包范围除外)。2、甲方对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务。3、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有违反以上内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6、乙方若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7、合同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业务需要变更名称、账号等内容的,变更方凭工商、银行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资料,于变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及时更改相关信息。十三、违约发生以下情形视为违约,乙方须给与甲方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1、乙方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3、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供货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4、乙方供应货物规格、品种或质量等级与甲方要求不符合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5、乙方不及时退换货造成无法按时供应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6、乙方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按当次供货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支付相应合同款项时直接扣除;7、乙方在合同期内两次抽查被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甲方立即解除合同。8、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执行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如甲方本次以及重新采购支出的代理费用、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之前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溢价等)。9、甲方所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检测乙方所供物品确与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且承担检测费和甲方其他的损失(如甲方本次以及重新采购支出的代理费用、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之前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溢价等)。十四、廉洁自律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三)采购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在采购活动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四)发现对方在采购活动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指出并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甲方的责任甲方在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要求乙方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采购项目合同有关的采购事项提供任何便利条件。(六)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采购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货物等。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索要或为其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当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采购项目合同有关的采购事项提供任何便利条件。(六)不准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其安排与采购合同有关的分包单位或为其购买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货物等。十五、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双方若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七、其它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供应商(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账号:账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投标,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填写) 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2024年乐清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采购大写:小写:★说明:1.投标供应商所投报价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所供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供货时间内所供货物的价格浮动因素。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分项价格表序号产品名称预计采购数量产品规格(mm)品牌综合单价(元)总价(元)12345678910合计金额注:1、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2、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投标综合单价。3、此表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四投标函乐清市人民医院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如我单位中标,在合同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其所需货物及服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清市人民医院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七投标供应商业绩(如有则提供)序号签订时间用户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1、表后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2、表格可延续。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九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序号产品名称预计采购数量材质产品颜色产品规格(mm)克重品牌备注12345678910投标供应商(盖章):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采购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落标单位,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三、评标程序具体流程见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报价评分30分以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商务、技术综合评分7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1投标供应商评价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3分2投标供应商业绩投标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分3生产情况根据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设备的配置情况、仓库仓储情况进行打分,满足采购需求的:6-9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3-6分;符合性一般的:0-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分4原材料、生产工艺根据原材料的品质,生产工艺的科学性进行打分,原材料符合招标要求,生产工艺科学先进的:8-12分;原材料符合招标要求,生产工艺比较科学先进的:4-8分;原材料符合招标要求,生产工艺一般的:0-4分。(提供近期主要生产原材料采购的发票扫描件)12分5产品评价根据所投产品主要技术规格、性能和质量水平等与招标参数的符合情况进行打分,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的:8-12分;基本符合的:4-8分;符合性一般的:0-4分。(提供2021年以来所投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12分6餐盒样品评价根据餐盒的质量、规格、制作工艺、外观、色泽等进行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8-12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4-8分;符合性一般的:0-4分。(样品提供不全本项不得分)12分7易撕膜样品评价根据易撕膜的质量、规格、制作工艺、外观、色泽等进行打分。符合采购需求的:4-6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2-4分;符合性一般的:0-2分。(样品提供不全本项不得分)6分8供货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供货方案(原材料的组织保障、交货时间管理、运输管理等),方案合理可行的:6-8分;方案基本合理的:3-6分;方案合理性较差的:0-3分。8分9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方案合理可行的:4-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2-4分;方案合理性一般的:0-2分。5分说明1、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2、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他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一次性病员餐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