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招标公告(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公告日期:2024年6月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FZF24D32Q
2.项目名称: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9.5万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每台单价
预算金额

1
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约2950台
100元
295000元

注: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

6.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是,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4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7 日14:3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
3.磋商时间:2024年 6 月 17 日14: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江山市江城北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707373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4019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0-4815600;  手机号码:13757005073。
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江山市江城北路
联系人: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10110

磋商文件6.7定稿.doc

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FZF24D32Q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单位: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3第四部分磋商办法..............................1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3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ZFZF24D32Q2.项目名称: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9.5万元4.最高限价:/5.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内容数量每台单价预算金额1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约2950台100元295000元注: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6.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是,R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报名方式、时间、地址:1.报名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4:30(北京时间)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3.磋商时间:2024年6月17日14:30(北京时间)4.磋商地点: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707373质疑联系人:郑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0-40190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项目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0570-4815600;手机号码:13757005073。3.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联系人:龚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0-4010110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响应方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磋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磋商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响应方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3磋商响应方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磋商响应方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磋商响应无效。3磋商响应方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和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7特别说明有。 。 无。8项目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4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9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磋商、响应、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响应方”系指响应招标、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提供投标前三个月的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磋商公告;5.1.2磋商响应方须知;5.1.3采购需求;5.1.4磋商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方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1.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1.1.1资格文件封面;11.1.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参照后附表);11.1.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1.1.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11.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1.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11.2.2▲磋商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11.2.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投标前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格式参照后附表);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参照后附表)。11.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1.3.1报价文件封面;11.3.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磋商响应方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磋商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磋商响应方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12.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12.3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方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4磋商响应方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装订成本。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规定13.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磋商响应方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磋商响应无效。13.2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3.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磋商响应方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13.4.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磋商响应方单位公章。13.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3.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商务技术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和报价文件1包(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磋商响应方单位公章。14.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文件名称(即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5.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15.1.1磋商响应方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5.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5.2.1磋商响应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2.2磋商响应方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5.2.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磋商响应方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5.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无效相关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无效。17.响应有效期17.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方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有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所有磋商响应方均应当准时参加。磋商响应方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进行审查。19.2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方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磋商响应方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磋商响应方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磋商响应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方,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磋商响应方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响应方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20.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磋商21.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响应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响应方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磋商响应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办法。六、定标22.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成交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签订。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成交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采购终止的情形27.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组织方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磋商响应方:2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成交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响应方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磋商响应方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监督管理部门。10、其他2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相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组织方。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服务内容数量每台单价预算金额1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约2950台100元295000元二、服务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三、项目具体要求▲1.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拆除所需的一切车辆、专用机械(升降机、吊机、切割机等)、设备、人工(包括施工时所用水、电)。▲2.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充足的拆除服务团队,随时接受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调遣。▲3.中标成交供应商需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设置施工时外围安全隔离墙、环境保护、现场围护、交通维护等警示措施。▲4.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处理、协调、施工期间周边可能发生的施工纠纷、零星政策。▲5.对于拆除区域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及已有建筑物、屋顶防水层修复、道路、绿化苗木等、地下管线和任何物品、已有成品保护,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若有损坏,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修复,必须达到第三方的满意。▲6.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故拒绝拆除服务的,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不支付已拆除的所有服务费。▲7.如废旧太阳能热水器在屋顶及斜屋顶上人工拆除存在困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升降机、吊机等辅助拆除,保证拆除人员和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杜绝意外发生。▲8.采购单位当天布置的拆除任务必须当天完成,如拒绝完成的,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不支付已拆除的所有服务费。▲9.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拆除产生的废品(特别是太阳能热水器上的玻璃管必须清理干净)、垃圾清理、外运及处置(拆除后的废旧太阳能热水器不得二次利用,必须压缩成饼状作原材料处置,拆除后的残值归成交人所有),运距、堆放地点应符合相关部门要求。▲10.拆除期间应保证道路的正常通行,周边房屋的通道口须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11.由于拆除过程造成第三方损失、损坏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关。▲12.本项目拆除过程中所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和费用等全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四、特别要求▲1.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施工前为整个项目购买保险:1.从业人员责任险(包括死亡、伤残责任险、医疗保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2.第三者责任险(包括死亡、伤残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注:如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供足额保险单给采购单位审核的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2.劳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及因劳务人员失职导致他人人员伤亡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所有责任,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3.中标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4.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拆除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5.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及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的,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关。五、付款1.结算价=结算单价*实际拆除的数量结算2.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单位预付40%合同款给成交人,项目开始实施后分阶段按季度根据实际数量支付费用。成交人提供合法税务发票给采购人作为支付凭据。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在向成交人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3.采购人所支付的价款,成交人必须保证首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而造成民工索债、政府干预等法律责任概由成交人全部承担。六、其它1.因项目的特殊性实际数量不确定造成的风险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四部分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方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方法。2.商小组依法依规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或由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评审专家2名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单位代表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磋商小组负责人。二、评标标准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报价1.1.基准价为满足磋商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总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10分采购需求偏离情况客观分根据各磋商响应方所投的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情况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9分;打“▲”项不满足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他不符合(负偏离)采购要求的每一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69分类似业绩客观分磋商响应方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1分总体拆除实施方案根据磋商响应方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拆除实施方案(项目实施难点分析及措施、进度安排)等进行打分,基本分2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加1分;方案明确、科学、可行、合理、到位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拟派团队根据项目实施团队架构完善程度、分工明确程度、岗位责任制清晰程度、人员数量充足度(提供项目施工人员表)、人员调配的灵活度等进行综合评分。基本分2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加1分;方案明确、科学、可行、合理、到位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协调能力根据磋商响应方提供协调方案(包括区域内的居民、路人、商户、企业的纠纷解决)进行综合打分,基本分2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加1分;方案明确、科学、可行、合理、到位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2.4分应急能力根据磋商响应方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日、文明城市检查、突发问题处理、等应急预案实施计划综合评分。基本分2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加1分;方案明确、科学、可行、合理、到位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文明施工方案根据磋商响应方保障本项目文明施工的方法或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基本分2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加1分;方案明确、科学、可行、合理、到位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三、磋商程序1.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商务技术分、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磋商响应方就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磋商响应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磋商响应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3.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磋商响应方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对各磋商响应方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磋商响应方的商务技术分值。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的时间内(15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是磋商响应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报价评审。7.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7.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7.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磋商响应方确认后产生约束力。7.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无效。7.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无效。7.4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磋商响应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磋商响应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磋商响应方通过书面形式提交。给予磋商响应方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半小时,磋商响应方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磋商响应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无效:2.1磋商响应方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磋商响应方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磋商响应方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2.5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2.6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8磋商响应方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9磋商响应方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2.10磋商响应方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响应方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响应方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11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响应方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磋商响应方不足3家的;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磋商响应方。4.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4.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5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采购法或者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4.1-4.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参考范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二、合同金额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无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半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重做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交甲方。3.对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经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鉴证、公告后生效。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鉴证方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合同鉴证方: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经办人:联系电话:0570-4815600鉴证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部分一、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一、磋商响应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资格文件封面;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2.2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磋商响应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投标前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其他补充说明。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磋商响应方参加磋商)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磋商响应函1.1.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磋商文件磋商办法提供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磋商响应方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磋商响应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磋商。在这次磋商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磋商、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数量每台单价\元1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采购项目约2950台注:本项目以单价为结算价注: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外,还包括:雇员工资、雇员五险、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保险、验收、利润、税费、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等本项目合同期内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人由于考虑不周,漏报、少报而要求追加报价将不会被采购人所接受。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附条件的报价。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太阳能热水器整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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