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整体提升编制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2024)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20240607002-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秀山西路581号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8094379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南海东路765号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51323778
3、软件公司:4009280095-5,18662609561(丁工),15240580971(徐工)。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doc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40607002-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单位: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二四年六月七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ZC20240607002-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16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方式: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秀山西路581号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180943799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南海东路765号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0513237783、软件公司:4009280095-5,18662609561(丁工),15240580971(徐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1、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南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工作要求,南通市攻坚办进一步细化了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南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通污防攻坚指办〔2024〕26号)的要求,本年度需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园区有效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建立合理的收集、运输、贮存体系,显著提升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做到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不出园区不出市。2、编制的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工期:签订合同后二个月内提交《“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方案》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付款方式:提交正式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100%。三、其它相关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履约结束后退回(无息)。2、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交一份海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工项目的代理费3000元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即交招标代理机构。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招标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交易中心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报价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全部费用。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如不填写,系统将默认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单位后果自负)四、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五、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CA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办事指南下载”。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标或部分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六、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投标费用1.投标人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请投标人保持投标文件中的通讯方式畅通,尽量填写手机号码,否则后果自负。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4009280095-5,18662609561(丁工),15240580971(徐工)。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南通市海门区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南通市海门区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本项目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均向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第四部分评审程序和内容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超过公开磋商限额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评审程序、内容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上传第一、第二信封中投标文件内容错误,导致评委无法查看评审的;4、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6.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审标准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分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2、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总得分最高的即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4、评分标准(一)商务技术分:70分(按下表排序顺序评审)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技术审查工作方案科学性、合理性25评审组织工作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可行,能否科学指导开展评审组织工作1、方案结构是否完整,技术路线是否科学可行,相关工作内容是否符合本项目需求。可行性、合理性高,得9分;准确性、可行性、合理性较高,得6分;准确性、可行性低得3分,不合理未提供的不得分。2、方案对国家和省级固废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定是否理解到位。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可行性、合理性高,得8分;准确性、可行性、合理性较高,得5分;准确性、可行性低得2分,不合理未提供的不得分。3、方案是否充分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困难,是否有相应应对措施。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可行性、合理性高,得8分;准确性、可行性、合理性较高,得5分;准确性、可行性低的,得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2技术力量15(1)项目负责人(9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得2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相关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情况, 每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6分):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供应商实力121、投标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得2分。3、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得3分。4、投标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资信乙级证书(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得1分;具有甲级证书,得4分。4业绩案例18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无废园区”相关内容项目的业绩,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18分。注:1、包含“无废园区”建设研究、“无废城市”建设研究等2、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或弄虚作假中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同时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二)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八、其他注意事项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4、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四份(无需装订)通过快递或自行送达的方式,寄或送至招标代理公司。九、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拟签订合同文本甲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乙方:为开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乙方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二、技术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由公司负责开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无废园区”整体提升项目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咨询方式:甲方书面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开展方案编制。三、履行计划和方式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1)签订合同后二个月内提交《“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必要的技术资料,甲方应充分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和联系。3.甲方协助乙方实施本项目相关调研工作。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及程序,及时支付合同项下的各款项。(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应按合同中的约定,派遣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为该项目服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乙方在进入甲方范围内企业场地工作时,应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程序。3.乙方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开展工作,通过专家评审。五、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对技术经济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2.成果验收方式: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七、技术咨询报酬及其支付方式1.技术咨询报酬支付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为¥元,大写:人民币。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提交正式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100%。以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交甲方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5%,即元,在履约结束后退回(无息)九、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逾期期间,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达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未能通过专家评审的,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十、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足以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事件。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有关约定事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如确需修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共计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中心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监管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资料目录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4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2024年05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5营业执照第 页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 页7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第 页见附件9商务技术方案第 页按照评分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及方案,文件目录前提供评分索引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价格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价格响应文件》等格式详见附件。(2)第1-8、10项上传至第一信封辅助材料,第9项上传至技术标部分,报价一览表上传至价格标部分。注: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我公司认真对照招标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 间受处理的原因(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处理的内容(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备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诚信承诺函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报价 (万元)备注1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无废园区”整体提升编制服务项目16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提升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