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DCS控制系统物资 脱硫废水系统 脱硫废水 过程控制设备 控制器及电源 OVATION控制器 OVATION电源模块 输入输出模件 模拟量输入卡 模拟量输出模块招标公告(河南投资集团2024)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DCS控制系统物资采购项目询比单采购公告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 DCS 控制系统物资采购项目,已经公司批准,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1 .询比内容
1.1 项目名称: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 DCS 控制系统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1.2 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275007
1.3 项目内容:本项目提供物资应完成数据采集( DAS )、模拟量控制( MCS )、顺序控制( SCS )等功能以满足机组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脱硫废水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1.4 在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的 40 日内完成物资供货工作并要求根据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进度投标人应及时完成系统的安装、接线、组态、调试。
2 .资质条件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3 投标方所供的脱硫废水 DCS 设备应与主机 DCS 保持一致,并具有 DCS 厂家有效授权书,投标方所授权代理的 DCS 品牌在国内至少有 2 台 600MW 及以上机组主机 DCS 供货业绩合同。(需提供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提供投标方业绩或品牌业绩均可)。
2.3 请各报价人在报名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廉洁承诺书》,并认真填写、签字、盖章。
上述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自行承诺、资质条件、廉洁承诺书等),请报价人将原件扫描件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若不上传相关附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3 .其它内容
3.1 当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3.2 请报价人参考以上技术标准要求报价于我公司,报价为含税价。
3.3 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出现任何程序操作问题请向平台与招标人员进行咨询;该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按供货验收通过且完成附件技术协议全部要求支付货款 90% ,另 10% 作为质保金,质保一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信用证结算,如银行承兑、信用证发生贴现,贴息发包方不予承担。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4 日,凭企业身份 CA 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www.zybtp.com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5 .报价时间及其他要求:
5.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11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
5.2 询比时间: 2024 年 06 月 11 日下午 15:30 时(北京时间)。
5.3 请各报价人于 2024 年 06 月 11 日下午 15:30 时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先生 0373-2872273
技术咨询: 滑先生 0373-2872366
监督电话: 0373 — 2872232
地 点:长垣市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
2024 年 06 月 11 日
查看附件:
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docx
查看附件:
新乡中益脱硫废水改造DCS设备采购项目技术规范-20240530.docx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采购单位):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373-2872232)。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年月日承诺单位(签章):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DCS系统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二〇二四年五月1总的要求1.1总则1.1.1本技术规范对新乡中益机组脱硫废水改造项目采用的分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脱硫废水DCS)提出了技术方面和有关方面的要求。本工程脱硫废水DCS系统采用成熟可靠的产品,系统包括数据采集(DAS)、模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等各项控制功能,是一套软硬件一体化的能完成全套系统各项控制功能的完善的控制系统。投标方提供的脱硫废水DCS应完成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数据采集(DAS)、模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等功能以满足机组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脱硫废水系统安全、高效运行。1.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经过实践验证的,代表当今先进工业控制水平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脱硫废水DCS。1.1.3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脱硫废水DCS应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如有差异,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认真填写在差异表中(格式见本技术规范技术附录B)。1.1.4投标方所供的脱硫废水DCS设备应与主机DCS保持一致,并具有DCS厂家有效授权书,投标方所授权代理的DCS品牌在国内至少有2台600MW及以上机组主机DCS业绩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提供投标方业绩或品牌业绩均可)。1.1.5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图纸、资料清单。所有的图纸、计算、说明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交换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1.1.6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规范将作为合同的一个技术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1.7投标方在投标报价书中应列出在工程进度中和由于招标方设计方案变动可能会产生数量变化的设备、材料的单价,并应承诺这些设备和材料在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投运期间单价不变。首次提供的备件应保证满足系统三年的运行需要。DCS控制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如进行升级,应提前一年通知招标方。1.1.8合同签订前后,投标方都应按照招标方的时间、内容、深度要求提供其所需的设计资料,并按招标方施工和设计进度要求随时修正。1.1.9设备、系统、软件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1.1.10招标方在联络会和设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方设计方案和图纸的确认,投标方应完全保证所供脱硫废水DCS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优良性。1.1.11本工程采用KKS编码标识系统,投标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采用KKS编码进行标识,具体内容在以后的配合中确定。1.2投标方的工作范围1.2.1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完成整套脱硫废水DCS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发货,投标方对脱硫废水DCS整体负责,这些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2.1.1按照机组运行要求、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配置一套完整的脱硫废水DCS系统,并提供必需的技术支持和技术资料。1.2.1.2提供构成脱硫废水DCS所必须的全部软硬件(包括系统平台软件、运行软件、应用软件支持并负责接口软件、机柜内所有设备、预制电缆),并全面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其内部之间连线的设计和供货。对脱硫废水DCS工程组态提供应用软件的设计、组态和调试的技术支持。除对系统的上述工作负责以外,还应对工程组态的系统应用软件设计、组态和DCS系统调试总负责。1.2.1.3脱硫废水DCS的工程设计。包括脱硫废水DCS的设备及机柜内部安装接线图、脱硫废水DCSI/O信号分配及脱硫废水DCS与外部的连接接线图,脱硫废水DCS内部供电系统图和电源分配图,内部电缆清册等。1.2.1.4达到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硬、软件功能要求,进行脱硫废水DCS的编程和调试。提供完整的脱硫废水DCS硬件和系统支持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为本工程组态并经测试后的应用软件);完成所供设备和系统支持软件的现场调试;提供全套本工程设计组态资料。1.2.1.5应在制造厂内,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及训练有素的专职人员,使用测试设备,接入脱硫废水DCS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闭环运行、测试和演示,确认脱硫废水DCS的功能和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在设备验收期间对脱硫废水DCS的功能及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出厂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套测试报告。1.2.1.6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脱硫废水DCS设备。1.2.1.7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向招标方提供施工图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全部图纸、资料,并对系统的安装进行指导。投标方提交的控制盘布置图、设备布置图、控制接线图和其它详图及其他技术资料都应随设计进程而更新(设计版本的更新应满足设计进度,在规定的设计冻结日期后,投标方不能单方修改,应由双方现场服务人员协商,相互配合完成设计变更工作),以便及时反映当前的设计内容。修改版本号应在图标的版本栏内用数字或字母表示。1.2.1.8提供上电启动和调试服务,直到所供系统达到全部性能要求,并保证系统可利用率至少99.9%。1.2.1.9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向招标方提供系统优化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文件,使招标方能掌握组态、编程、维护、修改和调试系统。1.2.1.10负责培训招标方的维护和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培训人员能得心应手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系统。1.2.1.11系统总接地应单独接地或并入原DCS接地网。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所供脱硫废水DCS的接地方式和接地要求。控制系统对接地电阻的要求应不大于1Ω。1.2.1.12投标方负责审查工程软件组态分包商提交的控制逻辑与所供硬件和支持软件的性能是否吻合。1.2.1.13提供脱硫废水DCS安装设计所需的全套资料。投标方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界限,向招标方和设计院提交设计所需接口资料和图纸(最终版),以便招标方能顺利地开展其设计工作。1.2.2脱硫废水DCS作为脱硫废水控制系统的基础和核心,投标方应负责与其它供货商供应的控制系统和设备协调,并负责提供DCS侧的硬接线端子和数字通讯的软硬件接口(包括提供软件组态及其驱动软件、脱硫废水DCS侧接口设备)。其接口分界点在其它供货商供应的控制系统和设备的进/出线端子上,从该端子至脱硫废水DCS设备的通讯线应由脱硫废水DCS负责供货。1.2.3投标方应承诺接口的型式和数量能够满足招标方对控制系统整体设计方案的要求。1.2.4脱硫废水DCS控制柜内部电源及柜间电缆设计(包括脱硫废水DCS外围设备电源电缆的设计和供货)。提供预制电缆和系统内通讯电缆(屏蔽同轴电缆或光纤及接口和光纤熔接)。1.2.5提供安装详图并进行现场安装指导。1.2.6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操作系统文件,以保证招标方能理解、组态、编程、维修、更改和调试脱硫废水DCS,实现优化运行。1.2.7负责本项目工程软件组态部分包括软件的编程组态、系统调试和现场服务,投标方对本工程脱硫废水DCS系统的正常投运与质量保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招标方提供的P&I图、初步的I/O清单和逻辑设计说明等资料,完成整台机组的SAMA图、并进行脱硫废水DCS应用软件的设计、组态、编程和调试,以达到本脱硫废水DCS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定义I/O功能,向招标方提供最终I/O清单、SAMA图和逻辑图等。在现场安装服务阶段,应积极配合现场工艺系统调试单位及招标方的要求,修改完善系统设计以满足招标方要求。1.3招标方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1.3.1招标方将提供下列设备和服务:1.3.1.1所有基础、埋件、地脚螺栓和二次灌浆。1.3.1.2所有现场接线、电缆、网线敷设和过程I/O端子柜上的就地电缆接线及机柜的安装工作。1.3.1.3所有模拟量输入信号传感器,如压力变送器、热电阻及分析仪表。1.3.1.4所有数字量输入信号接点和脉冲设备。1.3.1.5所有电动门、电磁阀、电动机。1.3.1.6按投标方要求提供脱硫废水DCS接地安装和接地所需电缆(柜内及柜间接地电缆由投标方提供)。1.3.2提供P&ID图、逻辑设计说明和脱硫废水DCS初步I/O清单。1.3.3脱硫废水DCS设备现场卸载和安装所需的劳动力及服务。1.3.4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说明。1.3.5审查和批准投标方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脱硫废水DCS控制系统的总体方案,硬件配置图、布置图及接线详图等。1.3.6脱硫废水DCS设备现场存放和看管。1.3.7机柜和操作站的电源电缆铺设和接线工作。1.4工作范围界面招标方与投标方工作的分界面以设备接线端子排为界面,端子排外的I/O信息来源和接线属招标方的责任。投标方提供脱硫废水DCS系统(电源柜、操作员站、工程师站、模件柜、端子柜等)内部的连接电缆(包括预制电缆、电源电缆、通讯电缆、光纤接口及其光纤熔接等)。预制电缆的安装连接由投标方负责,预制电缆铺设由招标方负责。2.工程概况2.1项目概况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厂址位于新乡市所辖的长垣市常村镇中部,西距新乡市约60km,东距长垣县城约10km,东南距常村镇约1.0km。北距长垣~马村公路约1.3km、新菏铁路约2.5km,南距省道S308约150m。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3年3月开工建设,#1机组2015年2月投产,#2机组2015年3月投产。2.2脱硫废水系统的组成本次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工程主要由:废水缓存系统、1#机组废水固化干燥系统、2#机组废水固化干燥系统等组成。2.3脱硫废水系统的布置本工程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采用“预处理+废水固化干燥”零排放工艺,一炉一塔型式。其中废水预处理系统为两台机组公用。2.4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概况2.4.1控制方式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监控,DCS纳入辅网控制,其中2台机组固化干燥部分增加两面DCS机柜(一面带控制器,另一面是其扩展柜),其中主站控制#1机组设备,扩展柜控制#2机组设备,并放至现有除灰电子间,废水缓存部分新增加卡件接入原有控制器下面。在机组正常运行工况下,对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装置的运行参数和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的监视和控制;脱硫废水处理工艺系统出现非正常工况时,能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处理,使废水固化干燥系统与相应的事故状态相适应;出现危及脱硫废水处理工艺系统运行的工况时,能自动进行系统的联锁保护,停止相应的设备甚至整套装置的运行;在少量就地巡检人员的配合下,完成整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启动与停止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以LCD和键盘为监控手段,设置报警光字牌和后备常规仪表。就地控制由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就地控制箱实现,远方控制在辅控操作员站上实现,对于电动门等被控对象能在阀门电动装置上的按钮进行就地控制,并且留有远控信号连接到控制室操作员站上遥控;对于气动阀门能在就地电磁阀箱上的旋钮进行就地控制,就地手动时具有必要的联锁,并且留有远控信号连接到控制室操作员站上遥控。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采用4种控制方式,即自动程序控制、半自动控制、远方手动操作及就地操作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废水固化干燥系统的程序控制设有步进操作、成组操作或单独操作等手段,并有跳步、中断或旁路等操作功能,还设有必要的步骤时间和状态指示、选择和闭锁功能。控制方式切换灵活,就地优先。控制室布置本工程不单独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控制室,在除灰电子间内新增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系统DCS扩展柜,不再新增工程师站及操作员站。2.4.2全厂控制系统的构成管理信息系统(MIS)为最上层网络。设立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作为中间层网络。各控制系统向SIS提供有效的实时生产信息,通过SIS系统将全厂各控制系统联网,实现全厂生产过程实时监控,使电厂在最佳状态下运行,同时SIS为管理信息系统(MIS)提供所需的生产过程的信息。新增脱硫废水DCS控制网络接入原辅网DCS,通过DCS原有通讯接口与上层SIS进行通讯。投标方负责将DCS数据送入SIS接口机,SIS侧数据通讯及组态调试由招标方负责。3.标准与规范3.1本技术规范中包括的所有设备应遵照下列组织的适用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包括附件)应为合同期间的最新有效版本。当参照的规范和标准与本技术规范存在明显冲突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指出冲突之处并取得招标方的书面意见。3.2这些标准和规范中的规定为最低限度要求。如投标方根据自身判断,并经招标方同意,认为采用更好或更为经济的材料可实现所供设备的成功连续运行,则其设计可超出相应标准和规范中的规定要求。3.3投标方应保证向招标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和服务遵循招标方所在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适用的规范和标准。3.4投标方可提出其他相当的替代标准,但需经招标方确认。3.5引用的规范和标准美国防火协会(NFPA)ANSI/NFPA70国家电气规范ANSI/NFPA85锅炉和燃烧系统危险性规范ANSI/NFPA496电气设备外壳的净化和密封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ANSI/IEEE472冲击电压承受能力导则(SWC)ANSI/IEEE1050电站仪表和控制设备接地导则ANSI/IEEE488.1可编程仪表的数字接口ANSI/IEEE1046-电场分布式数字控制和监视导则ANSI/IEEERP12.6危险区域(分等级)本安系统的安装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IA)EIARS-232-C数据终端设备与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进行数据交换的数据通讯设备之间的接口EIARS-485数据终端设备与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进行数据交换的数据通讯设备之间的接口美国仪器学会(ISA)ISAITS90热电偶换算表ISARP55.1数字处理计算机硬件测试ANSI/ISAS12.12非易燃电气设备,用于等级Ⅰ/Ⅱ、区域2和等级Ⅲ、区域1/2的危险(分等级)场所ANSI/ISAS50.1工业过程电子仪表模拟量信号的兼容性ANSI/ISAS71.04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环境条件:空气中的污染物ANSI/ISAS82.01电气和电子设备、测量和控制机相关设备的一般要求ISARP60.3控制中心的人机工程学ISAS5.3分散控制/共享显示仪表的图例符号。逻辑和计算机系统美国科学仪器制造商协会(SAMA)SAMAPMC22.1仪表和控制系统功能图表示法SAMAPMC31.1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试验和评估的一般方法SAMAPMC33.1过程控制仪表的电磁感应特性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ANSI/NEMAICS4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端子排ANSI/NEMAICS6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外壳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NSI/ASMETDP-1-1985电站蒸汽轮机防进水保护措施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UL1418电视用阴极射线管的防内爆UL44橡胶导线、电缆的安全标准UL508工业控制设备UL913用于等级Ⅰ/Ⅱ/Ⅲ、区域1的危险场所的本安设备及其相关设备UL1950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子商务设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068-1环境试验:总论和导则(88)IEC60073用颜色指示设备的规则(96)IEC60079用于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IEC60331电缆阻燃特性(70)IEC60332燃烧情况下的电缆试验(93)IEC60348电气测量设备的安全要求(78)IEC60529外壳防护等级(IP码)(EQV)IEC60801-1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第1部分:总论(EQV)IEC60801-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第2部分:静电放电要求(EQV)IEC60801-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第3部分:辐射电磁场要求(EQV)IEC60801-4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第3部分: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要求(EQV)IEC60801-5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抗冲击要求IEC60848控制系统功能图(88)IEC60950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要求(91)IEC61000-4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试验方法IEC61000-4-1通用要求IEC61000-4-2抗静电放电试验IEC61000-4-3抗电磁辐射试验IEC61000-4-4抗瞬变试验IEC61000-4-5抗浪涌试验IEC61000-4-6抗传导试验IEC61000-4-8抗磁场试验IEC61000-4-11抗电压跌落试验IEC61000-4-13抗工频谐波试验IEC61000-4-14抗电压闪变试验IEC61131可编程控制器编程语言IEC61508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设备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FM工厂互证FMClassNo.3610用于等级Ⅰ/Ⅱ/Ⅲ、区域1的危险场所(分等级)的本安设备及相关设备FMClassNo.3611用于等级Ⅰ/Ⅱ、区域2和等级Ⅲ、区域1/2的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FMClassNo.3615防爆型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FMClassNo.3820电气设备投标方脱硫废水DCS还应满足下列规程:DL/T655-2017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7-2015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8-2017火力发电厂顺序控制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9-2016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4.技术规范4.1总则4.1.1本工程脱硫废水DCS系统包括数据采集(DAS)、模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等各项控制功能,是一套软硬件一体化的能完成全套机组各项控制功能的完善的控制系统。4.1.2投标方提供的脱硫废水DCS应完成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数据采集(DAS)、模拟量控制(MCS)、顺序控制(SCS)等功能以满足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确保辅助车间系统安全、高效运行。4.1.3本技术规范提出的脱硫废水DCS网络通讯、接地、供电等的有关技术指标与要求是针对整套脱硫废水DCS系统的。4.1.4脱硫废水DCS应通过高性能的工业控制网络及分散处理单元、过程I/O、人机接口和过程控制软件等来完成脱硫废水系统的监视和控制。脱硫废水DCS硬件应安全、可靠、先进。4.1.5脱硫废水DCS系统应易于组态(图形化、模块化)、易于使用、易于扩展。4.1.6脱硫废水DCS的设计应采用合适、可靠的冗余配置,并具备诊断至模件级的自诊断功能,使其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冗余设备的切换(人为切换和故障切换)不得影响其它设备控制状态的变化。4.1.7脱硫废水DCS系统的监视、报警和自诊断功能应高度集中在操作员站显示器上显示并根据需要在打印机上打印。在操作员站显示器上应能实现声光报警。4.1.8脱硫废水DCS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脱硫废水DCS内各存储器的数据丢失。4.1.9整个脱硫废水DCS系统的可利用率至少应为99.9%。4.1.10投标方所提供的脱硫废水DCS应结合工艺系统和机组特点并按功能分散和物理分散的原则进行设计,是专用的控制系统。4.1.11脱硫废水DCS设计还应遵循以下故障准则:——单一故障不应引起脱硫废水DCS系统的整体故障。——单一故障不应引起脱硫废水系统的误动作或拒动作。——控制功能的分组划分应使得某个区域的故障将只是部分降低整个控制系统控制功能,此类控制功能的降低应能通过运行人员干预进行处理。——控制系统的构成应能反映电厂设备的冗余配置,以使控制系统内单一故障不会导致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同时不能运行。4.1.12为满足上述故障准则,控制系统应包括各种可行的自诊断手段,以便内部故障能在对过程造成影响之前被检测出来。此外,保护和安全系统应具备通道冗余或测量多重化以及自检和在线的试验手段。4.1.13随着工程设计进程和技术资料逐渐完善,如需要对控制功能及过程I/O组态进行修改,在硬件设备冻结前,总点数10%以内的变化,投标方应及时更新设计而不追加费用。4.1.14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其质量标准应一致,要求机柜尺寸、颜色、外形结构相同,其机柜颜色由招标方指定。所有外部接线至少满足2.5mm2线芯截面的接线要求。4.1.15如招标方在脱硫废水DCS系统投入运行中发现投标方所供脱硫废水DCS不满足本技术规范的技术条款,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修改或增加,在硬件设备冻结前,总点数10%以内的变化,费用由投标方负责。4.1.16控制室进行远方监控、就地控制两种监控方式之间应设置必要的保护和闭锁功能,以保证对同一被控对象或系统在同一时刻只能有一处可以操作。4.2硬件要求4.2.1一般要求4.2.1.1投标方提供的系统硬件应采用有现场运行实绩的、先进可靠的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分散型的硬件。脱硫废水DCS系统内所有硬件设备必需提供进口或国产先进可靠设备。投标方应在供货清单中注明所提供的各类硬件设备的生产国。4.2.1.2系统内所有模件均应采用低散热量的固态电路,并为标准化、模件化结构。4.2.1.3脱硫废水DCS模件的插拔应有导轨和联锁,以免造成损坏或引起故障。模件的编址不应受在机柜内的插槽位置所影响,而是在机柜内的任何插槽位置上都应能执行其功能。4.2.1.4机柜内的模件应能带电在线插拔和更换而不影响其它模件的正常工作。同类型模件应具有可互换性。4.2.1.5模件的种类和尺寸规格应尽量少,以减少备件的范围和费用支出。4.2.1.6安装于生产现场的脱硫废水DCS模件、设备应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和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恶劣的现场环境下正常工作。4.2.1.7投标方应在其投标书中以“系统硬件”为题详细说明采用的所有硬件设备的型式规范、技术参数、主要数据和采用的国际标准。4.2.2脱硫废水DCS过程单元的处理器模件4.2.2.1分散处理单元内的处理器模件应各司其职,以提高系统可靠性。处理器模件应使用I/O处理系统采集的过程信息来完成模拟控制和数字控制。4.2.2.2处理器模件的元器件应标识完整,面板带有LED状态自诊断显示。4.2.2.3处理器模件应优先使用可擦写固态存储器(EPROM或E2PROM)存储控制组态和不应丢失的数据,若使用RAM则应有电池作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电池的在线更换不应影响模件的工作,电池失效应有报警,电池的更换不应丢失数据。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说明。4.2.2.4某一个处理器模件故障,不应影响其它处理器模件的运行。此外,机组级总线故障时,处理器模件应能继续正常运行。4.2.2.5对某一个处理器模件的切除、修改或恢复投运,均不应影响其它处理器模件的运行。4.2.2.6脱硫废水DCS过程单元的所有处理器模件均应冗余配置,一旦某个工作的处理器模件发生故障,系统应能自动地以无扰方式,快速切换至与其冗余的处理器模件,并在操作员站报警。4.2.2.7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冗余处理器模件的切换时间和数据更新周期,并保证系统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不会因冗余切换而丢失或延迟。4.2.2.8冗余配置的处理器模件与系统均应有并行的接口,即均能接受系统对它们进行的组态和在线组态修改。处于后备状态的处理器模件应能不断更新自身获得的信息,并与工作模件保持数据同步。4.2.2.9投标方提供的CPU冗余处理器模件应可以实现在任何故障及随机错误产生的情况下连续不间断的控制。4.2.2.10电源故障应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处理器模件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4.2.2.11投标方提供的控制处理器不仅应满足本规范规定的负荷率指标,还应充分考虑物理上和功能上分散,各控制系统应相对独立。此外,控制处理器的功能分配还应与逻辑设计相结合,以尽量减小通讯总线的负荷率。投标方配置的控制器数量不得低于同类型机组的配置数量,投标方应对本工程的控制器配置负全责,如果出现由于控制器配置数量不足导致的需要通过增加控制器来满足脱硫废水DCS考核指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并根据合同进行相应的罚款。推荐处理器分配原则见下表:序号系统CPU 数量1脱硫废水系统1对注:投标方可根据所供DPU性能和相关工程经验提出合理的处理器分配方案,并经招标方确认。4.2.2.12各控制站设计计算负荷率应按技术规范中实际工艺点数,并考虑技术规范的‘4.2.4.21’节中所述因素后不应超过40%,否则投标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满足上述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应在一联会前2个星期提交负荷率计算表。4.2.3脱硫废水DCS过程输入/输出(I/O)4.2.3.1I/O处理系统最好采用“智能化”,以减轻控制系统的处理负荷。I/O模件应能完成扫描、数据整定、数字化输入和输出、线性化热电偶冷端补偿、过程点质量判断、工程单位换算等功能。4.2.3.2所有的I/O模件都应具有标明状态的LED指示和其它诊断显示,如模件电源指示等。开关量I/O的各通道应具有状态指示。投标方提供的I/O卡件应为所供系统的低密度类型卡件。4.2.3.3所有的模拟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4次,所有的数字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10次,事故顺序(SOE)输入信号的分辨率应不大于1毫秒。为满足某些需要快速处理的控制回路要求,其模拟量输入信号应达到每秒扫描8次,数字量输入信号应达到每秒扫描20次。投标方应保证事故顺序(SOE)信号处理模件时钟的统一。投标方应提供SOE卡件的最佳布置方案。4.2.3.4应提供热电偶、热电阻及4~20mA等标准信号的开路和短路以及输入信号超出工艺可能范围的检查和信号闭锁保护功能,这一功能应在每次扫描过程中完成。4.2.3.5所有接点输入模件都应有防抖动滤波处理。如果输入接点信号在4毫秒之后仍抖动,模件不应接受该接点信号。4.2.3.6脱硫废水DCS至执行回路的开关量输出信号采用继电器输出。继电器采用进口优质可靠产品,其接点数量和容量应满足电动机和电动门控制回路要求。4.2.3.7重要的输入/输出信号的通道应冗余设置,并分别配置在不同通道板上,必要时应分别配置在不同控制器的不同通道板上。4.2.3.8分配控制回路I/O信号时,应使一个控制器或一块I/O通道板损坏时,对机组安全的影响尽可能小。工艺上并列运行或冗余配置的设备,其相关I/O点应分别配置在不同输入和输出卡上。单个I/O模件的故障,不能引起相关被控设备的故障或跳闸。投标方的I/O分配方案应满足安全和负荷均衡的要求,并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如投标方的I/O分配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由此而引起的硬件增加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每面脱硫废水DCS的I/O机柜I/O总点数不应超过300点。4.2.3.9当控制器I/O通道板及电源故障时,应有必要的措施,确保工艺系统处于安全的状态,不出现误动。4.2.3.10处理器模件的电源故障不应造成已累积的脉冲输入读数丢失。4.2.3.11应采用相应的手段,自动地和周期性地进行零点漂移和增益的校正。4.2.3.13所有输入/输出模件,应能满足ANSI/IEEE472“冲击电压承受能力试验导则(SWC)”的规定,在误加250V直流电压或交流峰一峰电压时,应不损坏系统(具体要求以导则为准)。4.2.3.14每个模拟量输入点有一个单独的A/D转换器,每个模拟量输出点有一个单独的D/A转换器,每一路热电阻应有单独的桥路。每个AI/AO卡件的通道数不超过8点(超过8点按照8点计算,多出部分可计入裕量、不计入总点数),每个DI/DO模件的通道数不超过16点(超过16点按照16点计算,多出部分可计入裕量、不计入总点数)。4.2.3.15在整个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内,脱硫废水DCS精确度应满足如下要求:模拟量输入信号(高电平)±0.1%;模拟量输入信号(低电平)±0.2%;模拟量输出信号±0.25%。电气系统模拟量输入信号±0.1%;模拟量输出信号±0.2%。系统设计应满足在六个月内不需手动校正而保证这三个精度的要求。4.2.3.16I/O类型a.模拟量输入:4~20mA信号(接地或不接地),最大输入阻抗为250Ω,系统应提供4~20mA二线制变送器的直流24V电源,且每一分支供电回路的接地和短路不应影响其它分支供电回路的正常工作。对于1~5VDC输入,输入阻抗应≥500KΩ。b.模拟量输出:4~20mA或1~5VDC可选,具有驱动回路阻抗大于750Ω的负载能力(特殊应用回路应具有大于1KΩ的负载能力)。负端接到隔离的信号地上。系统模件应提供24VDC的回路电源。模拟量输出各通道间应相互隔离。c.数字量输入:负端应接至隔离地上,系统应提供对现场输入接点的“查询”电压(48~120VDC),且每一分支供电回路的接地和短路不应影响其它分支供电回路的正常工作。d.数字量输出:数字量输出模件应采用继电器隔离输出,继电器输出接点容量要求:230VAC115VDC230VDCⅠ—接点闭合(感性回路):5A10A5AⅡ—连续带电:5A5A5AⅢ—接点分断:2.5A2A0.5A投标方应提供继电器及可靠的工作电源。继电器应易于更换、能常带电,且分别采用交直流继电器用于交直流回路。继电器均采用进口优质可靠产品,性能不低于西门子或施耐德,DPDT型,具体型号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投标方应提供部分大接点容量的中间继电器用于电气直流控制回路,具体数量和接点容量在联络会上确定,投标方应承诺满足工程要求而不增加费用,并留有10%备用。e.热电阻(RTD)输入:有直接接受三线制(不需变送器)的Cu50、Cu100、Pt10、Pt100等类型的热电阻,投标方应提供热电阻桥路所需的电源。f.热电偶(T/C)输入:能直接接受分度号为E、K、T型热电偶信号(不需变送器),并可满足接地型热电偶要求。热电偶在整个工作段的线性化及温度补偿等处理,应在I/O模件内完成而不需要通过数据通讯总线。g.脉冲量输入:每秒至少能接受6600个脉冲。脉冲信号的频率、宽度和信号特性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4.2.3.17投标方应对传感器及输入、输出信号的屏蔽及接地提出建议,以满足其系统设计要求。系统应能接受采用普通控制电缆(即不加屏蔽)的开关量输入和输出。投标方应在机柜内提供足够多的屏蔽接线端子,以满足所有屏蔽信号在机柜侧接地的要求。4.2.3.18分散处理单元之间用于跳闸、重要联锁及超驰控制的信号,I/O模件应采用双重化配置,系统信号应直接采用硬接线,而不可通过数据通讯总线发送。4.2.3.19投标方除提供规定的输入输出通道外,还应满足系统对输入输出信号的要求,如模拟量与数字量之间转换的检查点、冷端补偿、电源电压检测及各子系统之间的硬接线连接点。4.2.3.20所有输入输出模件应能抗共模干扰电压250V,差模干扰电压60V。系统应有120分贝的共模抑制比,60分贝的差模抑制比(50赫兹)。4.2.3.21现场I/O信号数量如下(包含远程I/O点数):投标方应承诺,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随着工程设计进程和技术资料逐渐完善,在不超过I/O总量的前提下,硬件、软件冻结前后,招标方对过程I/O信号及控制要求的变化,投标方应及时更新设计而不发生费用问题。投标方对所提供的每种类型硬件、软件应单项报价。脱硫废水系统的I/O点:序号项目AIAOTCRTDDIDO总点数1#1末端固化18441256431372#2末端固化18441256431373脱硫废水公用3402265注:上列I/O数量为初步统计的工艺过程点数,不包括备用点、I/O分配产生的剩余点、检查点以及脱硫废水DCS内部各功能机柜间的硬接线联系点等,投标方提供的I/O(站)能力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并做到每个机柜的各种类型I/O应有15%备用点,从而确保整个I/O数量有15%备用。新增的脱硫废水公用测点按新增卡件考虑,此部分卡件布置到辅网DROP36站。4.4人机接口投标方应负责对原有#1机组集控室DCS操作员进行画面、数据及软件进行更新,使新增脱硫废水系统能够完美融入原有DCS系统。每一个操作员站都应是冗余数据高速公路上的一个站,且每个操作员站应有独立的冗余通讯处理模件,分别与冗余的数据总线相连。任何显示和控制功能均应能在任一操作员站上完成。任何LCD的画面均应能在小于1秒的时间内完全显示出来。所有显示的数据应每秒更新一次。调用任一画面的击键次数,不应多于三次,重要画面应能一次调出。运行人员通过键盘、鼠标等手段发出的任何操作指令均应在1秒或更短的时间内被执行。从运行人员发出操作指令到被执行完毕的确认信息在LCD上反映出来的时间应在2秒内。对运行人员操作指令的执行和确认,不应由于系统负载高负荷情况或使用了通讯接口而被延缓。操作员站的设计和布置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并适应机组的运行组织,便于运行人员监控机组。操作站的设计应考虑防误操作功能。在任何运行工况按下非法操作键时,系统应拒绝响应,并在画面上给出出错显示。在正常或故障工况下操作员对顺控或单个设备控制进行手动干预时,所有通过软件方式获取或硬接线方式提供的许可和超驰信号应作为操作提示在操作员画面上显示。4.5数据通讯系统4.5.1脱硫废水DCS数据通讯系统应将各分散处理单元、输入/输出处理系统及人机接口和系统外设联接起来,并保证可靠和高效的系统通讯。4.5.2连接到数据通讯系统上的任一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应导致通讯系统瘫痪或影响其它联网系统和设备的工作。任何站与高速公路之间的接口应是无源并是电气隔离的。4.5.3投标方应说明消除数据传送过程中误差和干扰的方法,以及在数据通讯系统敷设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数据通讯线路应能防止外界损伤,并且不会由于机械振动、潮湿、腐蚀原因产生问题。4.5.4脱硫废水DCS数据通讯系统的故障不应引起控制系统跳闸或使分散控制单元不能工作。4.5.5脱硫废水DCS所提供的通讯高速公路应是冗余的(包括冗余的高速公路接口模件)。冗余的数据高速公路在任何时候都应同时工作。投标方应说明其通讯速度、数据传输速率和高速公路上最多可挂多少个站以及二个站之间的最大距离。4.5.6挂在脱硫废水DCS数据高速公路上的所有站,都能接受数据高速公路上的数据,并可向数据高速公路发送数据。4.5.7在机组稳定和扰动的工况下,脱硫废水DCS数据高速公路的通讯速率应保证运行人员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能在1秒或更短的时间里被执行。投标方应确认其保证的响应时间,在所有运行工况下(包括在1秒发生100个过程变量报警的工况下)均能实现。4.5.8数据通讯协议应包括CRC(循环冗余校验)、奇偶校验码等,以检测通讯误差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系统通讯的高度可靠性,应连续诊断并及时报警。4.5.9投标方应详细说明有关的“通讯协议”(如信息结构、信息寻址、传输方向、数据格式、数据块长度、调制和传输介质等)、诊断功能和设备、故障站的自恢复以及每个站的访问时间等,并提交招标方确认。4.6数据采集系统(DAS)4.6.1基本要求数据采集系统(DAS)为脱硫废水DCS的一部分。4.6.1.1数据采集系统(DAS)应连续采集和处理所有与机组有关的重要测点信号及设备状态信号,以便及时向操作人员提供有关的运行信息,实现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一旦机组发生任何异常工况,应及时报警,提高机组的可利用率。4.6.1.2DAS至少应有下列功能:——显示:包括模拟图显示、操作显示、成组显示、棒状图显示、报警显示等。——制表记录:包括定期记录、事故追忆记录、事件顺序(SOE)记录等。——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性能计算4.6.2显示4.6.2.1总则(1)应采用最新的窗口显示技术。提供的显示应具有诸如多窗口显示、滚动画面显示、图像缩放显示、菜单驱动显示等功能。(2)操作和监视显示原则上应按层组织(例如分为概貌显示、区域显示和功能组显示)。此种分层应根据本工程的工艺过程和运行要求来确定,以使运行人员方便地翻页,获得操作所必需的细节和对特定的工况进行分析。(3)应提供快捷切换显示的手段(如导航窗口、下拉菜单),使运行人员无须对画面的切换步骤有过多的记忆;同时还应提供热键,允许运行人员一次击键即能调出由于监视或控制的其它显示画面。(4)每个LCD应能综合显示字符和图像信息,机组运行人员通过LCD实现对机组运行过程的操作和监视。(5)应可显示脱硫废水DCS系统内所有的过程点,包括模拟量输入、模拟量输出、数字量输入、数字量输出、中间变量和计算值。对显示的每一个过程点,应能显示其标识号(通常为TagNumber)、英文说明、数值、性质、工程单位、高低限值等。4.6.2.2机组模拟图显示(1)虽然机组模拟图的设计依据是用户提供的P&ID,。但投标方的设计应结合其丰富的画面设计经验,不受这些P&ID的表达形式局限,例如应设计足够多的概貌显示,局部采用三维图等,以方便运行人员对过程的监视和控制。(2)每幅画面应能显示过程变量的实时数据和运行设备的状态(包括中间计算值和调节阀门/电动门的位置),这些数据和状态应每秒更新一次。显示的颜色或图形应随过程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棒状图和趋势图应能显示在任意一个画面的任何一个部位上。(3)运行人员可通过点击画面中的任何可操图例或实时显示数据,对被控装置进行手动控制或对数据内容进行查询。画面上的设备正处于自动顺控状态时,模拟图上应反映出运行设备的最新状态及自动程序目前进行至哪一步。若自动顺序失败,则应有报警并显示故障出现在顺序的哪一步,且可切换到自动顺序逻辑原理图,显示条件满足情况。(4)招标方可在工程师站和操作员站上,使用该站的画面生成程序自己制作和修改画面。投标方应提供符合ISA过程设备和仪表符号标准的图素。当用户需使用的图素,未包括在ISA标准符号中时,用户应可使用投标方提供的图素组态器,建立用户自定义的新图素。用户自定义的新图例应能被存储和检索。(5)投标方应说明其所供系统的画面显示能力,每幅画面能容纳多少图素以及每幅画面能容纳多少能实时更新和被控制的过程测点(模拟量和数字量)。4.6.2.3操作显示(1)操作显示可按不同类型(如调节、顺控)分层(概貌、功能组显示等)设计。(2)应设计机组和设备运行时的操作指导,并由LCD的图像和文字显示出来。操作指导应划分为四个部分,即为起动方式、正常方式、停机和跳闸方式。(3)所有的操作许可、联锁、闭锁条件和正在执行的控制逻辑都应能通过梯形图或类似的画面在线看到。运行人员或工程师应能通过各种主控和功能组操作显示画面,对控制方式、控制回路和参数进行操作或调整。(4)提供的标准面板式操作显示应能显示至少8个控制回路,带有当前的过程参数,包括过程变量(PV)、设定值(SV)、输出值、控制方式、报警、回路标号、偏差等。PV、SV和输出应用彩色动态棒状图和数字量形式表示。投标方组态的标准面板式显示画面应包括所有调节控制回路和开关量控制回路。4.6.2.4标准画面显示投标方应提供报警显示、趋势显示、成组显示、棒状图显示等标准画面显示,并已预先做好或按本工程的具体要求稍作修改。4.6.2.4.1成组参数显示——在技术上相关联的模拟量和数字量信号,应组合成成组显示画面,并保存在存储器内,便于运行人员调用。——成组显示应能便于运行人员按需要进行组合,并且根据需要存入存储器或从存储器中删除。——成组显示应有色彩增亮显示和棒状图形显示。——一幅成组显示画面可包含20个以上的测点。——任何一点在越过报警限值时,均应变为红色并闪光。4.6.2.4.2棒状图显示——运行人员可以调阅动态,棒状图画面即以动态棒状图的外形尺寸反映各种过程变量的变化。——棒状图应可在任何一幅画面中进行组态和显示,每一棒状图的标尺可设置成任何比例。——在一幅完全为棒状图的画面上,应显示16根棒状图。标尺设置应采用同一比例。——进入脱硫废水DCS系统的任何一点模拟量信号,均应能设置成棒状图形式显示出来。——若某一棒状图,其数值越过报警限值时,越限部分应用红色显示出来。4.6.2.4.3趋势显示——趋势显示可用整幅画面显示,也可在任何其它画面的某一部位,用任意尺寸显示。所有模拟量信号及计算值,均可设置为趋势显示。——在同一幅LCD显示画面上,在同一时间轴上,采用不同的显示颜色,应能同时显示8个模拟量数值的趋势。——在一幅趋势显示画面中,运行人员可重新设置趋势变量及量程、趋势显示数目、时间标度、时间基准及趋势显示的颜色。——每个实时数据趋势曲线应至少包括600个实时趋势值,每个实时趋势值的时间分辨力为1秒。(存储速率)。——每个历史数据趋势曲线应包括600个历史趋势值,时间标度可由运行人员按0.5分钟、1分钟、2分钟、5分钟、10分钟、15分钟、30分钟和60分钟进行选择。——趋势显示画面还应同时用数字显示出变量的数值。——趋势显示应可存储在内部存储器中,存储时间至少为72小时,并应便于运行人员调用。4.6.2.4.4报警显示——系统应能通过接点状态的变化,或者参照预先存储的参考值,对模拟量输入、计算点、平均值、变化速率、其它变换值进行扫描比较,分辨出状态的异常、正常或状态的变化。若确认某一点越过预先设置的限值,LCD屏幕应显示报警画面,并发出声响信号,并设置软工艺光字牌声光报警显示。——投标方应提供报警分析软件,该软件应充分利用脱硫废水DCS所获得的过程信息对报警进行综合分析,并帮助运行人员迅速了解报警产生的原因和推荐的处理措施。报警分析软件应具有自学习功能,运行人员对报警的正确处理应被载入分析软件的信息库,以便下一次报警产生时指导运行人员正确操作。——本工程机组控制不设常规报警光字牌,投标方应能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重要报警。投标方提供的操作指导功能应使运行人员在看到这些报警后,可方便地调出与之相关的过程画面、参数图表等信息,以便于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操作,系统还应能够显示对于这些故障的推荐处理措施,供运行人员参考。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这些报警的报警方式。——报警显示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最新发生的报警应优先显示在报警画面的顶部,每个报警点可有六个不同的优先级,并且六种不同的颜色显示该点的Tag,加以区分。——报警应可一次击键进行确认。在某一站上对某一点发生的报警进行确认后,则所有其它站上该点发出的报警,也应同时被确认。某一点发出的报警确认后,该报警点显示的背景颜色应有变化并消去音响信号。——应采用闪光、颜色变化等手段,区分出未经确认的报警和已经确认的报警。——当某一未经确认的报警变量恢复至正常时,应在报警清单中消除该报警变量,并由仍处于报警状态的其它报警点自行填补某一位置空缺(用户指明的有关报警变量除外)。——所有出现的报警及报警恢复,必要时可由报警打印机打印出来。——若某一已经确认的报警再一次发出报警时,应作为最新报警再一次显示在报警画面的顶部,这一报警点的标签号颜色的改变应能表示出该报警点重复报警的次数。——所有带报警限值的模拟量输入信号和计算变量,均应分别设置“报警死区”以减少参数在接近报警限值时产生的频繁报警。——在设备停运及设备启动时,应有模拟量和数字量信号的“报警闭锁”功能,以减少不必要的报警。可由操作员站上实施这一功能。“报警闭锁”不应影响对该变量的扫描采集。——对某些输入信号和计算变量均可提供可变的报警限值。这些报警限值可以是过程参数(如负荷、流量、温度)的一个函数。——报警信息中应表明与该报警相对应的显示画面的检索名称。——在操作员站,通过一次击键应能调用多页的报警一览。报警一览的信息应以表格形式显示,并应包括如下内容:点的标志号、点的描述、带工程单位的当前值、带工程单位的报警限值、报警状态(高或低)及报警发生的时间。每一页报警一览应有20个报警点,报警一览至少应有2000个报警点。(包括系统诊断报警点)。4.6.2.5其它显示4.6.2.5.1Help显示为帮助运行人员在机组的启、停、运行或紧急工况时,能成功地操作,系统应提供在线的Help显示软件包。运行人员应可通过相应的Help键,调用Help显示画面。4.6.2.5.2系统状态显示系统状态显示应表示出与数据高速公路相连接的各个站的状态。各个站内所有I/O模件的运行状态均应包括在系统状态显示中,任何一个站或模件发生故障,相应的状态显示画面应改变颜色和亮度以引起运行人员的注意。系统诊断信息显示还应包括:每个CPU的负载率、主干网络通讯负载率、电源负载率。4.6.3记录所有记录应使用可编辑的标题,而不应是预先打印的形式。投标方应按用户指定的格式(包括中文),确定所有记录的标题。记录功能可由程序指令或运行人员指令控制,数据库中所具有的所有过程点均应可以记录。4.6.3.1定期记录定期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日报、和月报。对交接班记录和日报,系统应在每一小时的时间间隔内,提供500个预选变量的记录。而对月报,则在每一天的时间间隔内,提供500个预选变量的记录。在每一个交接班后,或每一天结束时,或每一个月结束时,应自动进行记录打印或根据运行人员指令召唤打印。4.6.3.2运行人员操作记录系统应记录运行人员在集控室进行的所有操作项目及每次操作的精确时间,以及准确的操作站名。通过对运行人员操作行为的准确记录,可便于分析运行人员的操作过程,分析机组事故的原因。系统应至少提供2000个运行人员不可清除的记录。4.6.3.3跳闸记录应提供跳闸后的分析记录。一旦检测到辅助系统的某一主设备跳闸,程序应立即打印出表征机组主设备128个变量的完整记录,应提供跳闸前10分钟以10秒时间间隔和跳闸后5分钟以1秒时间间隔的快速记录。跳闸记录应自动打印或按运行人员指令打印。4.6.3.4操作员记录操作员记录可按要求进行。可预先选择记录打印的时间间隔或立即由打印机打印出来。操作员记录可由20个组构成,每组16个参数。所有具有地址的点均可设置到操作员记录中。4.6.3.5设备运行记录应可连续记录出泵、风机等主要设备的累计运行小时数和启停次数,自动调节系统的连续运行时间和累计运行时间、自动投入率统计计算以及其它考核指标等,上述数据须每天定时上传给SIS系统。4.6.3.6报警记录报警记录至少应有2000个存储报警点。4.7模拟量控制系统(MCS)4.7.1基本要求模拟量控制系统(MCS)为脱硫废水DCS的一部分。4.7.1.1控制系统应包括由微处理器构成的各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应实现下文规定的对辅助车间分散控制系统及辅助系统的调节控制。4.7.1.2应将脱硫废水系统作为一个单元整体进行控制,确保辅助系统快速和稳定地满足运行的变化,并保持稳定的运行。4.7.1.3控制系统应满足机组安全启、停及运行的要求。4.7.1.4控制系统应划分为若干子系统,子系统设计应遵守“独立完整”的原则,以保持数据通讯总线上信息交换量最少。4.7.1.5冗余组态的控制系统,在控制系统局部故障时,不引起机组的危急状态,并将这一影响限制到最小。4.7.1.6模拟量控制系统应与顺序控制系统完全协调。4.7.1.7控制的基本策略是快速地响应代表负荷或能量指令的前馈信号,并通过闭环反馈控制和其它先进策略,对该信号进行静态精确度和动态补偿的调整。4.7.1.8控制系统应具有一切必要的手段,自动补偿及修正机组自身的瞬态响应及其它必需的调整和修正。4.7.1.9在自动控制范围内,控制系统应能处于自动方式而不需任何性质的人工干预。4.7.1.10控制系统应能调节控制装置以达到以下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控制设备实现性能要求的能力,不应受到控制系统的限制。4.7.1.11控制系统应能操纵被控设备,其自动方式能在低负荷到满负荷范围内运行。4.7.1.12控制系统应有联锁保护功能,以防止控制系统错误的及危险的动作,联锁保护系统在辅机安全工况时,应为维护、试验和校正提供最大的灵活性。4.7.1.13如系统某一部分必须具备的条件不满足时,联锁逻辑应阻止该部分投“自动”方式,同时,在条件不具备或系统故障时,系统受影响部分应不再继续自动运行,或将控制方式转换为另一种自动方式。4.7.1.14控制系统任何部分运行方式的切换,不论是人为的还是由联锁系统自动的,均应平滑进行,不应引起过程变量的扰动,并且不需运行人员的修正。4.7.1.15当系统处于强制闭锁、限制或其它超驰作用时,系统受其影响的部分应随之跟踪,并不再继续其积分作用(抗积分饱和)。在超驰作用消失后,系统所有部分应平衡到当前的过程状态,并立即恢复其正常的控制作用,这一过程不应有任何延滞,并且被控装置不应有任何不正确的或不合逻辑的动作。应提供报警信息,指出引起各类超驰作用的原因。4.7.1.17对某些仅次于关键参数的重要参数,采用双重冗余变送器测量,若这二个信号的偏差超出一定的范围,则应有报警,并将受影响的控制系统切换至手动,运行人员可手动任选二个变送器中的一个信号用于投自动控制。4.7.1.18在使用不冗余变送器测量信号时,如信号丧失或信号越限,均应有报警,同时系统受影响部分切换至手动。4.7.1.19控制系统的输出信号应为4~20mADC连续信号,并应有上下限定,以保证控制系统故障时机组设备的安全。4.7.1.20控制系统所需的所有校正作用,不能因为使驱动装置达到其工作范围的控制信号需进行调整而有所延滞。4.7.1.21控制系统应监视设定值与被控变量之间的偏差,当偏差超过预定范围时,系统应将控制切换至手动并报警。4.7.1.22风机、泵等跳闸,应将与之对应的控制系统由自动切换至手动运行方式。4.7.1.23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驱动装置控制一个变量时,应可由一个驱动装置维持自动运行。运行人员还可将其余的驱动装置投入自动,而不需手动平衡以免干扰系统。当追加的驱动装置投入自动后,控制作用应自动适应追加的驱动装置的作用,也就是说不管驱动装置在手动或自动方式的数量如何变化,控制的作用应是恒定的。4.7.1.24手动切换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驱动装置投入自动时,为不产生过程扰动,而保持合适的关系,应使处于自动状态的驱动装置反向等量作用。4.7.1.25应对多控制驱动装置的运行提供偏置调整,偏置应能随意调整,新建立的关系不应产生过程扰动。4.7.1.26在自动状态,设置一个控制驱动装置为自动或遥控,不需进行手动平衡或对其偏置进行调整,并且,不论此时偏置设置的位置或过程偏差的幅度如何,不应引起任何控制驱动装置的比例阶跃。4.7.2具体调节回路投标方应随投标书提供用SAMA符号表示的自动控制系统控制策略和功能范围的控制框图,且应足够详细,以便招标方据以评估所提供的控制功能是否合理适用。此外,还应提供详细的文字说明,以便招标方清晰理解这些控制策略。4.8删除4.9顺序控制系统(SCS)4.9.1基本要求:辅助车间控制系统供货商应该根据自己的经验设计并提供成熟、先进、安全、可靠的SCS控制逻辑及人机界面。4.9.1.1SCS用于启动/停止下列子组项。一个子组项被定义为电厂的某个设备组。4.9.1.2所设计的设备级、子组级和组级程控进行自动顺序操作,目的是为了在启、停时减少操作人员的常规操作和启停时间。在可能的情况下,各子组项的启、停应能独立进行。4.9.1.3对于每一个设备级、子组级、组级及其相关设备,它们的状态、启动许可条件、操作顺序、程控步骤、每步指令、每步完成所需条件和运行方式,均应在LCD上显示出系统画面。4.9.1.4在手动顺序控制方式下,应为操作员提供操作指导,这些操作指导应以图形方式显示在LCD上,即按照顺序进行,可显示下一步应被执行的程序步骤,并根据设备状态变化的回馈信号,在LCD上改变相应设备的颜色。4.9.1.5运行人员通过手动指令,可修改顺序或对执行的顺序跳步,但这种运行方式必须满足安全要求。4.9.1.6控制顺序中的每一步均应通过从设备来的回馈信号得以确认,每一步都应监视预定的执行时间。如果顺序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报警,且禁止顺序进行下去。如果事故消除,在运行人员再次启动后,可使程序再进行下去。4.9.1.7在自动顺序控制期间,出现任何故障或运行人员中断信号,应使正在进行的程序中断并回到安全状态,使程序中断的故障或运行人员指令应在LCD上显示。当故障排除后,顺序控制在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启动。4.9.1.8运行人员应可在LCD/键盘上操作每一个被控对象。手动操作应有许可条件,以防运行人员误动作。同样,逻辑中应提供相关的联锁,以防设备在非安全或潜在危险工况下运行。设备控制一般分三种模式:手动(操作员控制),自动控制,后备。在手动模式下,操作员将根据电厂运行需要进行设备的起/停、开/关操作。非频繁操作设备(如辅助电气系统的进线开关)或无人监视工况下不可进行启动的设备只提供手动控制。维持过程控制而需要频繁起停的设备应提供自动控制模式。原则上,自动逻辑引起的动作不应报警,保护联锁触发时自动功能失效应产生报警,如电动门自动关失效。冗余或具有指定备用的设备应提供后备(STANDBY)控制模式。当过程参数表明在役设备已故障,处于后备模式的备用设备应自动启动,连续运行直至操作员或保护联锁发出停运指令。系统应提供报警以提醒操作员备用设备已启动。所有设备均应提供手动模式。自动和后备模式应根据设备运行要求按需提供4.9.1.9设备的联锁、保护指令应具有最高优先级;手动指令则比自动指令优先。被控设备的“启动”、“停止”或“开”、“关”指令应互相闭锁,且应使被控设备向安全方向动作。4.9.1.10对所有设备应有区分停运和跳闸的逻辑,并在跳闸时报警。4.9.1.11保护和联锁功能应保持始终有效,应设计成无法由运行人员人工切除。当由于运行工况需要进行切除时,系统应采用明显的特殊标志予以标识,以便运行人员了解实际保护和闭锁功能的投入状态。4.9.1.12SCS应通过联锁、联跳和保护跳闸功能来保证被控对象的安全。联锁及保护跳闸功能,包括紧急跳闸应采用硬接线连接。4.9.1.13用于保护的接点(过程驱动开关或其它开关接点)应是“动合型”的,以避免信号电源或回路断电时,发生误动作(采用“断电跳闸”的重要保护除外)。4.9.1.14系统应监视泵和风机马达的事故跳闸状态。4.9.1.15为了便于运行人员迅速查找事故发生原因,投标方应在SCS中提供所有设备跳闸事件的首出原因(FIRSTOUT)判断逻辑,并表明时间。4.9.1.16对于所有辅机设备的保护应在SCS中实现。4.9.1.17投标方的设计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设备制造厂的推荐意见和安全要求。4.9.2删除4.9.3具体功能项目4.9.3.1子功能组顺序控制项目4.9.3.1.1脱硫废水控制系统脱硫废水控制系统主要有以下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方式、成组单步、远手操和就地控制箱硬手操。正常运行方式为自动方式。投标方应根据辅机运行特性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要求,构成不同的顺序控制子系统功能组和驱动级,并至少应提供以下子系统功能组:1)脱硫废水顺序控制子功能组2)其它控制子功能组,具体项目和数量在联络会上确定。4.10其它控制系统随着设计的深入,招标方提供的一些其它监控系统可能需与脱硫废水DCS之间采用通讯传输信号,投标方应负责相关的软、硬件通讯接口,负责相应的接口协调工作。5.供货范围5.1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包括脱硫废水控制系统DCS系统所有硬件,系统支撑软件,测试等软件(不限于此),以及有关图纸资料。除工程应用软件(应用软件设计、组态、调试及工厂验收、现场验收等的应用软件部分)外的工程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5.2设备范围为脱硫废水控制系统DCS。投标方应按此表格形式细化并提供清单(填写顺序要与报价表中的顺序一致):供货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备注一过程控制设备1.1控制器及电源1.1.1OVATION控制器5X00589G03对1 1.1.2OVATION电源模块1X00781H01L块4 1.1.3OVATION电源模块分配版5X00489G01套1 1.1.4OVATION ROP板3A99266G01块2 1.2输入输出模件1.2.1模拟量输入卡1C31224G01 1C31227G01套7 1.2.2模拟量输出模块(4通道)1C31129G03 1C31132G01套4 1.2.3热电阻输入模块(8通道)5X00119G01 5X00121G01套4 1.2.4热电偶输入模块(8通道)5X00070G04 1C31116G04套21.2.5数字量输入卡1C31234G01 1C31238H01套10 1.2.6数字量输出模块FORM C(带交流继电器)1C31219G01 1C31223G01套10 1.2.7I/O底座-I/O Base1B30035H01块18 1.3系统模件机柜1.3.1OVATION控制机柜OVATION 标准面1含机柜附件,其中必须配套控制柜国标ZR-KVVP4X4 电源线300米,机柜接地电缆线50米。1.3.2OVATION扩展机柜OVATION 标准面1含机柜附件二网络连接设备2.1以太网电缆Ovation标准套1 其中必须包含预制好光缆1根(8芯),每根150米,及1套光电转换器。2.2交换机c1000fe对2三其它3.1工程设计资料Ovation套1 3.2控制器软件Ovation套1 四组态及技术服务4.1项目管理 1 4.2组态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 1 五备品备件5.124V电源分配板5X00489G01套25.2OCR1100 Base5X00225G01套25.324V电源模块1X00781H01L块45.5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5.5.1备品备件5.5.1.1投标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替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是设备验收后十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五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当投标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5.5.1.2投标方应对提供脱硫废水DCS进行在线联调、现场可利用率测试(SAT)所必需的备品备件。5.5.1.3报价书中应分列随机备品备件清单(一年)和推荐的五年备品备件清单并单独报价,并有详细的说明,以便招标方了解这些备品备件用于那些具体项目上。5.5.1.4投标方用于脱硫废水DCS的标准组件如有改动,则编制备品备件清单时应作相应修改。5.5.1.5投标方应提供有关备品备件的保管资料,如存放期限、是否需干燥剂等。5.5.1.6所有备品备件的一些主要部件(如印刷电路板)在发运前,都应逐件进行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以保证在脱硫废水DCS中正常运行。5.5.1.7脱硫废水DCS的备品备件按供货清单中备品备件数量提供。5.5.1.8投标方提供的备品备件中应包括对于软件包的升级和技术支持。5.5.1.9备品备件应单独报价,并附有单价和数量。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总则6.1.1技术规范签订时,投标方应提出一份在合同期间准备提交招标方审查、确认或作参考的文件和图纸清单,清单应包括需由招标方确认的图纸、进度和文件,并准备一份有关合同情况的详细工作报告。6.1.2技术规范签订时,投标方应提出一份给设计院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的图纸、文件清单,清单应包括图纸文件名称、图纸文件内容、各版次提交时间以及最终版提交时间。该清单应由设计院确认。图纸文件项目和提交时间应能满足招标方施工图设计进度和深度的要求。6.1.3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必须完全符合所供的系统,并及时反映出目前工程设计进度,所有资料应注明“新乡中益机组供热增容改造项目专用”字样并应装订,资料应标明修改的版本号和日期,修改处应有明显的标记。6.1.4投标方应保证所供文件和图纸完全能满足电厂设计、安装、调试、投运、正常运行和维护的需要。6.1.5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设计文件和技术配合资料(详见6.7),一共4份,其中设计院2份,业主2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各1份U盘电子版(AutoCAD2004/WORD2003);投标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图纸和本章列出的所有文件,一共6份,其中设计院2份,业主4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各1份电子版。此外,投标方还应提供3套储有系统最终组态的光盘给招标方。6.1.6本工程设计采用KKS编码表示系统,故制造厂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仪表控制设备等均应在最终版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KKS编码,具体内容在以后的设计配合中确定。6.1.7投标方应负责协调并安排与其他承包商所供控制系统间的接口资料交换进度。6.2硬件资料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包括涉及所有系统部件的安装、运行、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法的详细说明,此外还应包括所购设备的完整设备表和详细指南。与设备表相对应的设备项目代号应在所有相关图纸上表示出来,投标方还应根据要求提供其设备代号与市场上可买到的该设备型号间的参照表。投标方至少应提供下列手册和图纸:a.内部布置图b.材料清册c.脱硫废水DCS出厂验收大纲和移交验收标准6.6I/O清单投标方应提供一份含有系统所有的过程输入、输出清单、该清单应包括下列项目:输入/输出点说明、模件和插槽代号、设计编号、端子号、信号类型、故障状态、手动状态、电缆编号、报警限值、计算用途、记录/报表要求、显示格式和修改版本号等等。书面和电子文件(MICROSOFTEXCEL2003)均应提供。6.7资料交换内容A.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交资料清单:1.P&ID图(第一版)2.初步I/O清单3.联锁保护要求4.辅机厂家控制资料5.控制室设备清单6.各种电动门、电磁阀、电动机等的控制要求7.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技术参数及二次接线及参数8.各级断路器技术参数及二次接线图9.380V自动开关技术参数及二次接线图B.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资料清单及要求1.配置图2.设备清单及设备资料3.脱硫废水DCS带地址码的I/O清单(Excel表格形式)及接线图4.最终系统软件安装光盘5.最终系统恢复光盘6.最终系统组态光盘7.系统投运后的竣工图7.设备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7.1总则7.1.1投标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7.1.2招标方应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7.1.3此外,还应进行工厂验收试验、演示和现场试验。招标方必须参加投标方工厂验收实验,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7.1.4在试验、检查和演示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硬件或软件,投标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投标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或软件还必须通过本技术规范7.2和7.3章节规定的试验和演示要求。7.2工厂验收试验和要求系统在设备制造、软件编程和反映目前系统真实状况的有关文件完成后,投标方应在发货前进行能使招标方满意的工厂验收和演示。除规定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外,招标方有权在投标方的工厂进行各单独功能的试验,包括硬件试验以及逐个回路的组态和编程检查。在工厂验收和演示前,系统设计应体现出投标方在设备上所作的最新修改。联调试验地点拟定在国内。7.2.1试验步骤试验应包括所有的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可能预期执行的功能进行合理的演示。试验应当是真实的。试验应包括对所有可联网并已装载软件的设备进行适当的运行。采用仿真机构成脱硫废水DCS所有输入信号、组态和控制输出的一个完整的功能闭环试验。试验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a.每个模件的微程序工作情况b.每个模件的硬件工作情况c.模拟的报警和状态变化d.模拟的故障和排除e.脱硫废水DCS全部失电和部分失电的工作情况f.模拟的脱硫废水DCS自诊断完成工厂试验后,招标方应观察一个被试验系统所进行的完整演示过程。投标方应提供充足的时间、试验设备和专业人员,以便招标方能检验和评估整个系统。在工厂试验中,至少应有三天时间来进行这一演示。如需延长试验时间,投标方应无偿满足要求。投标方应提供6套与目前系统功能和逻辑一致的图纸,供招标方在试验期间使用。演示至少应有如下项目:——对键盘请求的响应——完整地显示一幅新画面的时间——失电和通电后的反应——控制装置的故障排除——通讯高速公路故障排除——过程变量输入信号故障后的反应——所有规定报表的打印、数据检索——冗余设备的切换试验——数据的刷新试验7.2.2日程安排投标方在试验前应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脱硫废水DCS工厂验收大纲、调试措施和验收标准,并在计划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前三周向招标方告知他们的准备情况,在招标方认可后,所有的图纸和试验步骤才有效。7.2.3设备投标方应提供进行全部工厂验收试验包括招标方选择的单独功能试验所必需的各种试验和仿真机。所有试验设备在试验前都须经过校验,并有校验记录。招标方在需要时应能得到这些数据。7.2.4试验失败投标方应负责修改试验过程中碰到的所有系统问题,若某些系统需重做试验,则应进行由招标方任意指定的附加项目的试验和检查、脱硫废水DCS设备只有在成功地通过了试验和演示,并且双方在试验和演示报告上签字后,才能发运。7.3现场试验7.3.1试验原则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投标方应仔细检查所有的设备、现场接线,电源、接地和安装情况,在检查无误后,系统方可授电。投标方可以进行其标准的诊断试验。现场试验原则上按照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执行:——《火力发电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8-2017;——《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9-2016;——《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7-2015。7.3.2现场可利用率试验(SAT)现场条件满足后,应采用实际的输入、输出信号进行可利用率试验。投标方应核实是否所有的系统和文件都已更新,并准备投入可利用率试验,系统只有在通过了这里所规定的可利用率试验要求后,方能被接受。投标方应保证99.98%的系统可利用率,并在试验期间证实其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性能。可利用率试验应在脱硫废水DCS试运行后开始,试验开始的日期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共同商定。脱硫废水DCS在连续运行90天(2160小时)后,其故障时间小于2.2小时,则可认为成功地完成了可利用率试验。若故障时间超过了2.2小时,可利用率试验应延长至180天,在此期间,故障时间不应超过4.3小时。但是完成可利用率试验的总时间应限制在270个连续日内,其间的故障时间不应超过6.5小时。若试验结果连续三次超过规定的故障时间限制,则认为试验未通过。可利用率表明了一个可恢复特性的装置或系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规定功能的概率。7.3.2.1定义7.3.2.1.1实际试验时间试验开始至试验结束的整段试验时间内,扣除试验的空等时间和故障时间后的这一段时间为可用时间。7.3.2.1.2故障时间故障时间是指投标方提供的任一装置或子系统在实际试验时间内而停运的一段时间。可利用率试验的总故障时间,应为试验期间各装置和子系统故障引起的故障时间即该装置或子系统的实际故障时间与其加权系数的乘积:应受罚的故障时间=实际经历的故障时间×加权系数7.3.2.1.3空等时间在整段试验时间内由下列事件引起的空等时间将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协商确定:a.机组或辅机故障b.由招标方人员引起的不正常操作c.招标方信号故障d.环境条件不符要求e.不可抗拒的因素f.招标方所供电源丧失7.3.2.1.4可利用率试验期间的可利用率至少应为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99.98%,其计算公式如下:实际试验时间-累计故障时间可利用率(%)=×100%实际试验时间式中实际试验时间为整段试验时间扣除空等时间。7.3.2.1.5加权系数用于各装置或子系统故障时间计算的加权系数,规定如下:装置或子系统加权系数——人机接口:操作员站n/N工程师站0.30每只LCD0.10每只键盘0.10每只鼠标、跟踪球0.05每台记录打印机0.10每只软盘驱动器0.20硬盘驱动器0.20光盘驱动器0.20——过程接口:功能处理模件n/NI/O模件n/N电源组件n/N通讯接口模件n/N其中n为发生故障的站或模件数量;N为应投入运行的站或模件数量。——数据通讯系统:每条数据高速公路0.20与其它控制的通讯0.10网络交换设备0.40冗余网络交换设备1.0——数据采集:显示0.25报警0.25记录0.10——模拟量控制:自动控制0.25——顺序控制系统:每一功能组项0.25每一子组项0.10——脱硫废水DCS电源柜:0.807.3.2.2招标方参与招标方应组织进行脱硫废水DCS可利用率试验,试验必须按照已经确认的投标方资料中的运行和维护步骤进行。招标方人员应操作和维护脱硫废水DCS并保存可利用率的记录和报告。投标方应随时提供咨询和所需的现场服务,以帮助系统的维护。投标方接到招标方要求其进行现场维护的通知,投标方服务人员应在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7.3.2.3可利用率试验规则在现场,时间应以小时和十等分小时来计算,并作记录。现场记录应作为正式的可利用率试验记录。每月应将记录的复印件送交投标方检查。试验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均应立即通知投标方。除非投标方和招标方均认为有必要,否则不得进行系统或硬件的修改。在可利用率试验开始前,招标方应已购得双方都认为必备的所有脱硫废水DCS备品备件,并已存放在现场。在试运行和现场可利用率试验期间,从招标方备品库中借用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必须免费给招标方更换。因招标方库存中缺少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而导致修复工作延误,应计算故障时间。此外,为保证成功地进行试运行和利用率试验所需的任何部件,投标方均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为证实所有的故障均已修复,在可利用率试验结束前的240小时内,不应再出现故障时间,为满足这一规定,试验的时间限制,可按需要适当延长。在成功地完成了系统可利用率试验之后,可利用率试验证书应由双方签字认可。7.3.2.4可利用率试验失败在可利用率试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表示本次可利用率试验失败,需在脱硫废水DCS故障排除,投标方确认无误后,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重新进行试验:a.冗余通讯故障、冗余控制器故障、冗余服务器故障、全部操作员站失去功能以及任何其他原因导致停机、停炉;b.由于脱硫废水DCS局部硬件或软件故障造成重要辅机跳闸或导致模拟量控制系统产生较大扰动。c.因脱硫废水DCS故障而丧失其它重要控制和保护功能。7.4保证期7.4.1投标方应同意脱硫废水DCS的保证期质量保证期自DCS系统投运正常后的12个月或自货物装运日起的18个月,以最短者计。7.4.2在保证期内,投标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并非由招标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7.4.3保证的性能指标7.4.3.1控制性能保证在本技术规范第3章内有详细的说明。7.4.3.2招标方在现场将按照本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和顺序进行设备性能试验和现场可利用率试验。如果设备不能满足保证的性能,上述试验将用于决定脱硫废水DCS供货商向招标方支付赔款。对每台机组的设备和系统将分别进行试验并分别收取罚款。即使进行了罚款,脱硫废水DCS供货商也要改进其设备和系统来满足性能保证。8.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8.1召开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是及时协调接口设计,妥善解决技术问题和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8.2关于DLM的安排,包括会期,地点和参加人数等可参见8.8的有关章节内容。投标方可在其报价中对有关安排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安排将在合同签订前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协商确定。8.3国内召开的设计联络会均由投标方负责筹办和参加这些会议。8.4由于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共同关心的问题,有可能在国内召开计划外的DLM,投标方应负责筹办和参加这些会议。8.5在每次DLM之前两周,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联络会上将要由招标方确认和讨论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方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8.6每次DLM结束时,投标方和招标方应签署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和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8.7投标方还应派员参加招标方组织召开的相关工程设计联络会,参与相应部分工作的协调。8.8设计联络会具体安排如下:8.8.1第一次脱硫废水DCS设计联络会(总体设计审查)时间:合同签订后会期:地点:参加人数:5人/次会议日程:这是一次工程启动会议,投标方和招标方应通过磋商对下列内容进行讨论和决定:——工程进度里程碑——投标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提供招标方审查批准或向招标方传递信息的文件和图纸清单。该清单应包括全部图纸、进度安排及为做好确认工作所必须的全部资料。并还应包括执行合同规定的各个方面工作的详细记录。——投标方和招标方进行设计所需的互提技术资料的清单——投标方介绍脱硫废水DCS初步(基本)设计方案——投标方、应用软件工程单位和招标方的设计界面划分——投标方提供初步I/O布置图——初步确定各通讯接口的位置及形式8.8.2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硬件冻结)时间:招标方另行通知会期:地点:参加人数:5人/次会议日程:——招标方讨论I/O清单、硬件配置、控制台布置并确认初步硬件组成方案。——招标方应投标方的请求,解释已提供给投标方的技术资料中有疑问的地方。——招标方审查和批准投标方提交的脱硫废水DCS初步设计方案。——讨论和确认投标方拟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及设计依据。——协调脱硫废水DCS与其它控制系统的接口——审查和确认由投标方选定的有关脱硫废水DCS辅助设备和外围设备的分包商。8.8.3第三次DLM(组态设计审查和确认)时间:第二次DLM之后2个月或由招标方另行通知会期:地点:参加人数:15人/次会议日程:——招标方审查和批准I/O清单、硬件配置、主控制台布置并最后确认系统硬件的组成——硬件冻结。——投标方详细介绍组态设计方案。——讨论和确认调节、顺序控制和保护等的逻辑图、组态图及报表和画面等其它功能的设计方案等。—脱硫废水DCS与其它系统通讯接口的确认和协调。——投标方提供机柜,操作站安装详图并确认系统接地要求。——招标方最后审查和确认投标方的应用软件设计,即应用软件冻结。——投标方提供并解释有关脱硫废水DCS的工厂检查和验收测试的规程标准、进度、项目、步骤和方法。——讨论和解决双方设计中遗留的技术问题。8.9工程服务8.9.1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指定一位项目经理和各系统的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投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系统设计、工程进度、制造确认、编程和技术服务、图纸文件、工厂和现场测试、编制文件、启动、投运和现场系统可利用率测试等工作。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为本工程服务指定人员。8.9.2工程设计8.9.2.1在设备和系统制造前,投标方应将设备布置图提供给招标方审核批准,以保证所供系统和设备能符合合同文本的各项规定。8.9.2.2投标方还应按照要求向招标方(设计院)提交所有最终接口资料和图纸,以便招标方能顺利开展其设计工作。8.9.2.3投标方提交的系统结构图、控制接线图和其它详图,均应随设计进程而更新,以便及时反映当前的设计进展。修改版本应以数字形式在图标的版本栏内表示出来。8.9.2.4投标方应负责向海外制造商取得招标方所需的资料。8.9.2.5投标方应审查来自其它控制系统或其他供货商的资料,并提出其具体意见和问题,以协调接口设计并实现脱硫废水DCS的完整性。8.9.2.6脱硫废水DCS系统完成现场投运后,投标方还应提供反映在现场投运时作过修改的系统竣工图。8.9.3现场服务8.9.3.1按照合同规定,在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投标方应派出常驻工程现场的专家,以提供现场服务。投标方派出的专家,在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和启动期间,负责消除所供系统的软、硬件存在的问题。8.9.3.2投标方派出的专家,还应负责对招标方的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教会他们如何区分和安装设备,如何启动、操作及维护设备和系统。8.9.3.3投标方应负责将脱硫废水DCS设备正常投入运行。8.9.3.4投标方应提供对其供应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检查、软件调试、维护和启动所必需的专用测试设备和工具。8.9.3.5投标方现场服务时间根据完成本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任务而定。即时间的长短以投标方能完成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任务来决定。派驻现场的专家其日程表按工作需要编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并且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均能提供现场服务。8.9.3.6投标方的专家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在现场工作期间还应遵守现场工作的规定。8.9.3.7投标方应自行支付所需交通、生活和其它各项费用,招标方仅为其提供便利和办公室。8.9.3.7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投标方将及时更换。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技术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学校和专业职务职称工作简历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单位评价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注:每人一表)8.9.4售后服务如脱硫废水DCS在运行中出现一般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提供24小时应答服务。运行中如出现严重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8.10培训8.10.1总则8.10.1.1对招标方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脱硫废水DCS成功启动和运行的基础。培训为国内(工厂、现场等)。8.10.1.2投标方有经验的专家应采用现代化的培训手段安排培训课程。8.10.1.3每位教员均应具备正规课堂讲学的经验。教员应负责教会学员掌握培训课程的内容,提供如何使用技术资料的指导,并解答学员在培训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8.10.1.4投标方应向学员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仪表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允许学员携带他们培训期间的笔记本,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回国。8.10.1.5投标方应随其报价提出一份初步培训计划。正式的培训计划将经双方协商后确定。8.10.1.6培训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这些费用包括教员工资、教材、图纸和手册。8.10.1.7在培训结束时,投标方应对学员做出评价,并直接通知招标方。8.10.2删除8.10.3现场培训8.10.3.1投标方应提供招标方认为必要的附加培训,因为在制造厂培训结束后,投标方对所供硬件和软件又有所修改。这种附加培训可在工程现场进行,故称为现场培训。8.10.3.2投标方应派出有关专家到现场,承担现场培训任务。8.10.3.3删除8.10.3.4现场培训至少应有下列内容:——脱硫废水DCS的基本知识和系统组态——脱硫废水DCS的安装、检查、排除故障,在线联调和维修等课程。——人-机接口的应用培训8.10.3.5当进行现场安装和开环测试时,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的运行人员进行脱硫废水DCS在线操作培训。8.10.3.6现场培训的计划将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工程DCS控制系统物资 脱硫废水系统 脱硫废水 过程控制设备 控制器及电源 OVATION控制器 OVATION电源模块 输入输出模件 模拟量输入卡 模拟量输出模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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