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 智能物联芯片 芯片安装服务 芯片运维服务招标公告(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项目 JSZC-320582-JZCG-G2024-003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4-0038
项目名称: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具体包括智能物联芯片采购、芯片安装服务以及芯片运维服务,预计在本年度9月前完成本地已登记电气焊设备的芯片安装调试及对接,并由中标单位在本地设立服务驻点和7*24小时服务热线,负责后续芯片运维。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本地已登记电气焊设备(2024年度)的安装调试及对接,后续三年内完成新增、漏报的电气焊设备安装调试对接,并提供三年免费运维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7.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505号
联系人:常海民
联系电话:0512-56323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联系人:林苗苗
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苗苗
电话:0512-58699065

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项目标书编号:JSZC-320582-JZCG-G2024-0038项目属性:服务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2024年6月12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4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章投标邀请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项目JSZC-320582-JZCG-G2024-0038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4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4-0038项目名称: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无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具体包括智能物联芯片采购、芯片安装服务以及芯片运维服务,预计在本年度9月前完成本地已登记电气焊设备的芯片安装调试及对接,并由中标单位在本地设立服务驻点和7*24小时服务热线,负责后续芯片运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本地已登记电气焊设备(2024年度)的安装调试及对接,后续三年内完成新增、漏报的电气焊设备安装调试对接,并提供三年免费运维服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授权委托书7.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13-2024-06-20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7-04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505号联系人:常海民联系电话:0512-56323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联系人:林苗苗联系电话:0512-586990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苗苗电话:0512-5869906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7.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部分。9.2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所有与开评标相关的资料。开评标现场不接收任何资料。10、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0.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表)中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2标的物12.2.1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服务等。12.2.2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明确执行标准的,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执行。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则按排列在前的等级高的标准执行,但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需求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为准。12.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项目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配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耗品、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运维服务、保修、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12.5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13、技术及服务方案13.1根据自己对需求的理解撰写需求分析和服务方案。13.2根据自己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提出人员配备方案,并详细介绍拟参加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资历和持有相关证书情况,特别要详细介绍该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资质和所从事过类似案例管理情况。14、投标人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15、投标保证金15.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签署17.1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21.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3.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在系统中澄清,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修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1.1.1关于信用查询:26.1.1.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6.1.1.1.2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6.1.1.1.3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6.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因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27.1.3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7.1.4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7.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27.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7.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1.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1.12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27.1.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27.1.14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7.1.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7.1.16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27.1.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7.1.1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7.1.1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1.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21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7.1.2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质疑29.1质疑形式29.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采购程序问题的,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9.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9.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9.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9.1.3.4事实依据;29.1.3.5必要的法律依据;29.1.3.6提出质疑的日期。29.1.4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匿名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9.1.5质疑的送达方式29.1.5.1质疑函应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9.2特别提示29.2.1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9.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2.3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9.3其他29.3.1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中标通知书30.l在中标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32、履约保证金32.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2%。32.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4、监督和公证34.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采购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配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耗品、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运维服务、保修、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等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2合同履行完毕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6.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方式:8.3交货地点:九、货款支付9.1结付程序:。9.2结付期限:。9.3乙方收款账户:9.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十.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响应时间:。11.4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4甲方有权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2.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3.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3.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逾期办理货款支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4.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七、合同其他文件17.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供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4)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清单1.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图片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智能物联芯片1项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采购标的货物类2芯片安装服务1项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采购标的服务类3芯片运维服务1项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采购标的服务类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核心产品清单:无注:(1)若本次采购项目为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2)若本次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注: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注意事项:A、项目需求中加▲的参数为重要指标项;B、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与第三方系统对接的,由采购单位负责与第三方系统主管单位、第三方系统供应商沟通协调,确保第三方系统接口免费开放。二、技术要求(一)项目情况本项目为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具体包括智能物联芯片采购、芯片安装服务以及芯片运维服务,预计在本年度9月前完成本地已登记电气焊设备的芯片安装调试及对接,并由中标单位在本地设立服务驻点和7*24小时服务热线,负责后续芯片运维。(二)报价要求序号名 称单价最高限价1智能物联芯片150元/套2芯片安装服务80元/套3芯片运维服务50元/套合计280元/套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固定优惠率报价,清单项目的优惠率均须一致。注意: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例如:供应商以X%优惠率报价本项目,开标一览表-投标优惠率中填取X即可。如投标人投标优惠率为X%,即中标后按清单单价最高限价*(1-X%)的价格执行。(0≤X(三)智能物联芯片技术参数1、支持远程开关量采集并对设备进行开关量控制;2、通讯模式:考虑到产品通用性,要求支持4G网络通信(网络标准:Cat14G全网通,支持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运营商)以及蓝牙通信;3、通信协议:支持MQTT协议、HTTP协议、TCP/UDP协议;4、支持4G基站定位、WIFI定位;5、设备应具备紧急情况下远程关机功能;6、▲固件升级:可以远程升级固件;7、▲芯片电源使用独立电源,不得使用焊机主板电源,电源需支持交流110v至380v宽电压,满足市场所有焊机改造要求;8、▲芯片应具有实时检测电焊机设备工作状态信号,可对电焊设备是否作业进行实时监测并上报;9、芯片至少具备一路开关量输入功能;10、芯片至少具备一路开关量输出;11、芯片具备相对应的应急机制,当出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设备无法正常通信的情况发生时,芯片可放开对焊机控制,实现焊机通电即可进行焊接工作的目的,待相关情况稳定之后,设备再行工作,恢复芯片控制焊机开关机的功能;12、芯片数据支持直连“苏州市电气焊数字化监管系统”,并实现市级系统直接控制设备启停;13、▲智能物联芯片产品满足投保要求,且具备产品责任保险投保相关证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在第三方保险机构为所投产品投保取得的保险单扫描件或承诺中标后能提供相关投保证明);14、产品符合GB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相关要求(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15、智能物联芯片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且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16、智能物联芯片免费质保期1年,免费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外,供应方对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终身维修。(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四)芯片安装服务1、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张家港市本地大部分电气焊设备安装调试对接,后续三年内完成新增、漏报的电气焊设备安装调试对接;2、中标人中标后需在全市设立12个以上的安装服务点(各区镇街道不少于1个,双山香山可与金港街道合并设置一个服务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可采用安装工上门安装或上门拆送机方式。(五)芯片运维服务1、提供三年免费运维服务,12个运维点位常驻运维人员;2、设立全市统一的服务热线,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3、供应商在接到涉焊企业函电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对其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维修完毕,若48小时内无法维修完毕的须更换同型号产品到位,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六)其他要求1、实施要求提供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及步骤、项目组织实施原则、项目工程进度控制、软件开发服务等,能保证本地已登记的电气焊设备芯片安装调试及对接在本年度9月前完成。2、培训要求提供培训原则、培训方式、培训大纲、培训计划等,能保证企业人员会使用安装了物联芯片的电气焊设备。3、售后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售后服务保障、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4、质量保证要求提供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关键指标建设,能保证物联芯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5、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行业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②运营主管(1人):运营主管具有本项目行业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证书。③管理人员: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④安装施工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低压电工证,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人员名单,并提供满足岗位任职要求的证明材料。6、车辆要求投标人在张家港全市能安排不少于6辆安装运维保障车辆。三、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本地已登记电气焊设备(2024年度)的安装调试及对接,后续三年内完成新增、漏报的电气焊设备安装调试对接,并提供三年免费运维服务。2.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本地已登记电气焊设备(2024年度)的安装调试及对接。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2.2、交货方式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2.3、交货地点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3.货款支付3.1、结付程序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最终的对接成功芯片数量、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3.2、结付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约定时间节点支付。剩余款项的计算方式为:最终对接成功数量*单价-预付款。2024年10月完成首次结算,按照当前最终对接成功芯片数量结算对应采购、安装费用;2025年9月结算首次结算后新增对接成功芯片数量的采购、安装费用及首次结算芯片数量第一年度运维费,以此类推之后2026年9月、2027年9月分别结算当年费用,并在2027年9月结算完成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4.投标货币4.1、投标货币:人民币5.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5.1、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四、其他部分:无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二、评标标准1价格分15.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投标优惠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优惠率)*15.0%*100(保留二位小数);2性能质量和技术指标分28.0分2.1.性能质量和技术指标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性能质量、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要求进行评定,符合招标要求得28分;除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项外,标注“▲”技术参数若出现负偏离每项扣3分,其他参数若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3实施、培训、售后、质量保证方案分36.0分3.1.项目实施方案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应包含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及步骤、项目组织实施原则、项目工程进度控制、软件开发服务等,能保证本地已登记的电气焊设备芯片安装调试及对接在本年度9月前完成。技术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的,得9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上述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上述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3.2.培训方案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应包含培训原则、培训方式、培训大纲、培训计划等,能保证企业人员会使用安装了物联芯片的电气焊设备。技术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的,得9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上述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上述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3.3.售后方案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应包含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售后服务保障、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技术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的,得9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上述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上述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3.4.质量保证方案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应包含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关键指标建设等内容,能保证物联芯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技术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且内容有实质性意义的,得9分;方案内有部分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但缺少量不满2项上述内容的,得6分;方案内有缺少或部分内容无实质性意义,缺少量大于等于2项上述内容的,得3分;方案内容无实质性意义或未提供方案说明的不得分。4.人员证书分21.0分4.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行业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1项证书得3分,最高得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附该员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2.运营主管运营主管具有与本项目行业相关的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附该员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3.管理工程师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安全运维)的,每有1人得3分,最高得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附该员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4.实施人员项目实施人员(项目负责人、运营主管、管理工程师除外)有电工证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员工的有效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六、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八、服务方案九、投标人情况介绍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一、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优惠率)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 投标优惠率   小写: %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6、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格式见后)。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1、商务条款的实质性格式序号商务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1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商务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要求的实质性格式序号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123……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商产地注: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2.请提供本标书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3.若无品牌,可填“自制”。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1……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八、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的内容编排等由投标人自定)九、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自定,可参考如下)1.人员证书……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承接企业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项目,供应商应当逐一填报与采购项目属性一致的每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4.若供应商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中小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注: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气焊作业数据采集模块运维服务 智能物联芯片 芯片安装服务 芯片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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