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2024)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P-2024-D-001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P-2024-D-0017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19.6452万元
最高限价:419.645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419.6452
419.6452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优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诺书。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2日到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联系方式:58929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后楼202室
联系方式:022-23197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2-2319722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TJHP-2024-D-0017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x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11日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JHP-2024-D-0017)P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2024.6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委托,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TJHP-2024-D-0017二、项目内容第一包:物业管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1年。三、项目预算419.6452万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诺书。(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优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316。(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四)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五)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并在封面及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该纸质投标文件须提供正本、副本各一套。七、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2024年7月9日14:0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九、开标时间及方式(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7月9日14:00至14: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开标解密。(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14:30至17: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自行查看开标信息。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后楼202室(三)联系人:周老师(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14:3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2.采购文件咨询:022-231972283.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采购人联系人:赵老师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929091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受理: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采购人联系人:赵老师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929091(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2024年6月11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4.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时间要求: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经采购人考核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60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合同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金额、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服务内容。B.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合格的案例(A、B两项内容均提供),得5分,最多得10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02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书且认证范围须同时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及餐饮管理等内容,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书且认证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等内容,提供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得5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如查询不到,则不予认可。53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拟派驻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中连续两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下列评价不予认定加分。(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得1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2)提供项目经理合同或用户服务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该合同或用户服务相关证明文件能表明该人员具备5年(含5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的,得1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3)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能/高级工(三级)(保安员)》扫描件,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书或未提供的:得0分。44拟派驻服务人员评价(1)保洁领班: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及《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证书扫描件,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2)保洁领班:满足(1)中得分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得1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3)保洁: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4)保洁:满足(3)中得分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5)秩序维护员:提供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能/高级工(三级)(保安员)》和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6)秩序维护员:满足(5)中得分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7)消防巡查及控制室值班: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8)消防巡查及控制室值班:满足(7)中得分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9)电工: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0)电工:满足(9)中得分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1)水暖工: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2)水暖工:满足(11)中得分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3)厨师长、厨师:提供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及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健康证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14)厨师长、厨师:满足(13)中得分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355人员培训方案评价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36保洁耗材评价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0.5分,最多1分。17投标人承诺评价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2分,其他0分。2第三部分 主观分(30分)分值1人员、岗位配置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各岗位投入人员数量、各岗位内部人员安排配置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2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保洁、秩序维护、消防巡查及控制室值班、电工、水暖工、食堂等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3进驻和接管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中标后如何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的措施,如果为新任服务公司,则还应包含与前任公司交接措施,保留相关记录,如何做到服务平稳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4应急预案评价至少包含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列举),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5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6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服务期内保证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措施,保证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的措施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合计100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位于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占地面积5200㎡,建筑面积24500㎡,其中地上办公楼共18层,建筑面积22000㎡,地下两层建筑面积共2500㎡,大院共3200㎡。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附属楼宇,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庆善大街43号,建筑面积约2400㎡。二、人员及岗位要求物业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项目经理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接受过项目管理培训,具备《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能/高级工(三级)(保安员)》证书,5年及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2文员兼库管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健康证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3保洁领班1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及《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4保洁13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责任心强,至少4人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5秩序维护员3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能/高级工(三级)(保安员)》和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否运行班6消防巡查及控制室值班8男女不限,不超过50周岁。两人一组,至少4人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其他4人需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责任心强。否运行班7机械停车设备操作及管理5男性,不超过50周岁。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熟悉操作经验者优先。否1名每周6日,每日8小时4名四班三运转8电工4男性,不超过45周岁。均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否运行班9水暖工4男性,不超过45周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书,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否运行班10厨师长150周岁或以下,男女不限,持《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及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健康证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11厨师450周岁或以下,男女不限,至少1人持《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一级)(中式烹调师)》和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健康证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12面点师345周岁或以下,男女不限,均需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健康证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13助厨(切配)650岁以下,男女不限,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健康证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14帮厨(勤杂)650岁以下,男女不限,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健康证上岗。否每周6日每日8小时合计人数60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加班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公安系统特殊性,所有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要求,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进驻后提供全部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一)清洁卫生服务类别项目内容标准频次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地面保洁、消毒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卫生间内应贴有保洁清扫记录,以备查阅)2次∕日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墙面、隔板、清洁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渍2次 ∕周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厕具清洁、消毒干净整洁1次∕日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手盆、台面、梳妆镜清洁干净整洁2次∕日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放水阀、纸篓、便器内外保洁干净整洁1次∕日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门窗内侧整洁无明显灰尘1次∕周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纸篓无满溢现象2次∕日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空气空气清新、无异味,合理使用除味剂适时使用日常保洁大堂共享大厅地面牵尘、湿拖、除污渍无污渍、干净1次∕日日常保洁大堂共享大厅大堂地垫、地毡清洁无污渍无灰尘2次 ∕周日常保洁大堂共享大厅玻璃清洁洁净明亮1次∕周日常保洁大堂共享大厅地脚线清洁、装饰物清洁无尘洁净2次∕周日常保洁大堂共享大厅附属设施养护洁净 1次∕周日常保洁公共区域地面湿拖、牵尘干净整洁无水渍、污渍1次∕周湿拖1次∕日牵尘日常保洁公共区域空气定时通风,无异味适时日常保洁公共区域桌椅干净整洁、无污渍掸尘1次∕周日常保洁公共区域垃圾桶清理内部垃圾不超过桶体的2∕31次∕日日常保洁公共区域附属设施干净无污渍2次∕周日常保洁领导办公区局长办公室整体环境整洁舒适2次∕日日常保洁领导办公区办公室垃圾清理外观干净,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1次∕日日常保洁楼道及公共走廊地面清扫、湿拖干净明亮2次∕日日常保洁楼道及公共走廊玻璃(3米以下)清洁洁净明亮3次∕周日常保洁楼道及公共走廊附属设施洁净3次∕周日常保洁楼道及公共走廊楼梯、扶手清洁无污渍、无灰尘3次∕日日常保洁楼道及公共走廊墙面错台及窗台无污渍、无灰尘3次∕周日常保洁会议室(含视屏会议室)地面清扫家具擦拭洁净使用前、后日常保洁接待室地面清扫家具擦拭洁净使用前、后日常保洁庭院、道路、地面清扫、室外设施保洁洁净2次/日定期保洁天棚掸尘无蜘蛛网灰尘1月/次定期保洁室内卫生、门窗全面清洗洁净2次 /年定期保洁楼层强弱电间掸尘无蜘蛛网灰尘1月/次定期保洁可上人屋顶阳台清理排水沟无杂物2次 /年定期保洁可上人屋顶阳台清理排水沟无杂物2次 /年垃圾清运由楼内清运至院内垃圾房日产日清消杀公共区域使用环保低毒药品于虫鼠滋生源喷洒投放无鼠患、蚊虫苍蝇得到有效控制等春、秋、冬季1次/季度,夏季1次/周其它员工仪容、仪表带牌上岗在岗期间其它员工仪容、仪表衣物整洁、服装统一在岗期间其它员工仪容、仪表礼貌服务配饰适宜在岗期间(二)消防值守及机械停车项目内容标准车辆管理地下机械停车入位指引及停车设备操作管理遇突发情况能快速反应突发、异常情况处理夜间故障及隐患的报修、联络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突发、异常情况处理及时发现同时要有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问题发现不超过12小时突发、异常情况处理及时报告并记录重大事件报告时限不超过 10分钟;普通事件报告时限不超过24小时;记录及时、准确率100%突发、异常情况处理及时处理并全程跟踪备案全程处理跟踪率100%,零小问题处理时限不超过12小时消防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消防安全标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灭火器、消火栓是否在位、完好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在位、完好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消防巡查是否有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无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的事件、事故仪容仪表着装统一、整洁、仪表端庄仪容仪表站、立、行走姿势端正仪容仪表准备佩戴齐全、有效仪容仪表工牌佩戴整齐服务态度微笑服务、礼貌用语服务态度服务主动、热情工作纪律按规定填写各记录、表格,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整洁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脱岗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禁止喝酒、抽烟、吃东西工作纪律工作环境卫生清洁,桌面、抽屉无杂物工作技能熟悉报警系统工作技能熟悉设备的操作工作技能熟悉岗位工作规章制度和流程(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1、机电设备电工服务标准和工作要求:(1)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取得国家部门组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保障大楼电力系统运行正常。(3)确保配电室(柜)电力运行设备设施的正常。(4)水泵房、电器设备保障良好运行。(5)及时处理好突发电器故障,按操作技术规程执行,电工维修后,收好工具、材料,清整现场。(6)负责协助和监督维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7)每月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监督及考核,服务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沟通解决。(8)设备日常维护中大型设备的更换维修由甲方负责,日常小项目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9)维修所需的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2、管网给排水服务标准:(1)确保大楼冷热水供应系统,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与维保单位联系及时维修。(2)出现管道及供水设备跑、冒、滴、漏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进行维修。(3)保证排水的顺畅,出现堵塞,立即疏通。4、设备卫生要求:(1)所管辖设备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无油污。(2)设备周边无杂物、灰尘、油污,整洁干净。5、日常碎修服务标准及工作要求:(1)水电维修、急修及时率达到100%。(2)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99%返修率低于1%。(3)因供应商维修不及时,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四)餐饮服务1、服务内容:为警务人员提供早餐(约400人)、午餐(约500人)、晚餐(约350人)。2、服务标准(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3、服务要求(1)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保证警务人员入口成本。(2)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3)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4)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要求。(5)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各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6)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7)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8)中标方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9)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次,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外围,随时保持清洁。(10)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五)秩序维护服务1、点位:附属楼宇大门安全监控值守,要求双人在岗;工作班制为四班两运转。2、职责及要求:(1)每天提供24小时的门岗警卫室值班、夜间巡逻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内容为:配合值班民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换证;指挥外来车辆停放指定位置;白天需轮流站岗,夜间禁止睡觉;夜间对大楼内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及院落的安全巡逻;夜间重点检查各楼层门窗、灯具是否关闭,门禁门锁是否启用;对院落的监控值守,如有报警,及时处置;协助值班民警处理各种突发事件。(2)保证秩序维护员进行值班、巡逻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3)派驻到本项目的公共秩序维护员保证身体健康,必须严格遵守《保安员职责》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期间统一着装。秩序维护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退、复、转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对违反各项制度的秩序维护员,我单位有权提出更换或辞退。四、应急服务要求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列举),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增配人员、临时调集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五、人员保密要求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六、人员稳定性要求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0%,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七、进驻和接管要求中标(成交)后,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如果为新任服务公司,则还需与前任公司进行交接,保留相关记录,做到服务平稳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八、费用分割1、各类清洁工具及清洁耗材均由供应商提供。2.供应商的报价费用应包含人员费用(工资、保险、服装费、加班费等)、保洁、工程类和餐饮类(保洁工具和一次性清洁耗材)、劳动保护用品、办公用品(打印纸、笔、硒鼓等)、及项目需求中采购人要求的保洁及办公设备,项目相关管理费和税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最终优惠价格。注:关于工具及耗材的说明1、保洁类清洁工具:玻璃刮、涂水器、伸缩杆、扫帚簸箕、榨水车、水桶、脸盆、雪铲、云石铲刀、地刮、尘推、铁锹等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清洁工具。2、保洁类低值易耗用品:垃圾袋、尘推头、百洁布、玻璃刮条、清洁剂、吸尘剂、洁厕液、玻璃水、消毒液、不锈钢保养剂、除胶剂、墩布、卫生纸等实际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消耗品。3、工程类低值易耗用品:试电笔、电工刀、万用表等实际工作中需要使用的工具。4、工程类一次性耗材:电工包布、电焊丝、线手套等实际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消耗品。5、以上工具及耗材由供应商承担。九、履约验收标准1、对物业公司进行按月考核,根据考核分数予以结算:(1)当月分值不低于90分,按照全额合同款进行结算;(2)当月分值低于90分且不低于85分,按照全额合同款的95%;(3)当月分值低于80分且不低于80分,按照全额合同款的85%;(4)当月分值低于80分且不低于70分,按照全额合同款的70%;(5)当月分值低于70分,按照全额合同款的50%进行结算,并约谈整改;合同期限内,约谈整改2次后,仍低于70分,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序号考核标准评分标准得分1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5分)扣1分/次2当班期间,发生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5分)扣1分/次3服务人员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10分)扣1分/次4机械停车场车辆管理不规范(10分)扣1分/次5地面保洁、消毒;墙面、隔板、门面、皂液器清洁;手盆、台面、梳妆镜清洁;厕具清洁、消毒;放水阀、纸架、便器内外清洁;玻璃清洁;地脚线清洁、装饰物清洁;定期消杀;附属设施楼梯扶手清洁;会议室玻璃、地面、椅子、活动室器械、窗台清洁、电梯轿厢内部及箱门。(10分)扣1分/次6未指定巡修计划、巡修记录不完整(5分)扣1分/次7日常维修不及时(灯、门把手、门框、小便器等)(5分)扣1分/次8餐具不洁净、食物中有异物(5分)扣1分/次9厨房要有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并保持日常餐厅卫生整洁(5分)扣1分/次10食物来源资料齐全(营业执照、进货单、肉类检疫合格证等)、记录台账信息不齐全、供餐前未按要求做留样(10分)扣2分/次11食物生熟灶具未分离、加工食品时染指甲、带戒指、未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10分)扣2分/次12发生人员因食用未加工熟食食物中毒的,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中毒(20分)扣5分/次(重大级、较大级食物中毒事件直接扣除该项满分20分)13总分2、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守甲方机密,且成交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3、投标人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4、合同履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如出现缺岗情况,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5、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成交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十、争议处理途径及逾期支付资金等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1)争议处理途径:由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4)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办理移交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5)若采购人部分人员拒绝、阻碍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6关于分公司投标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4.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需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19.2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21.3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D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2.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23.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23.1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23.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特别提醒:(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23.3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4.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2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E开标和评标26.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26.1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开标解密。26.2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26.3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6.4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26.5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6.6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7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8.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存在串通情形的;(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F授予合同33.中标供应商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34.中标通知34.1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投标人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36.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7.履约保证金37.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7.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8.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合同分包39.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9.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条款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大楼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地下面积:平方米标准层面积: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尺寸:长:米,宽:米,高:米建筑层高:建筑结构: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房屋本体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1.供、配电设施设备:2.给、排水设施设备:3.升降系统:4.消防系统:5.空气调节系统:6.智能化系统:7.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等):8.停车场管理系统:9.其他:(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的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消防管理:(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八)其他委托事项:1、2、3、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采购人所有人员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监督采购人所有人员遵守管理规约;(三)审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五)制定、修改、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其他管理事项;(六)负责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七)其他:1、2、3、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五)对采购人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六)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七)不得将物业项目全部委托给他人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八)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采购人,当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十)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十一)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十二)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除向甲方移交本合同规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1、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收益余额;2、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十三)应当协助***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十四)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十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十六)其他: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包干制的形式,年服务费用为大写:(小写:)。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付款方式如下:第七条物业管理用房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建筑平方米、坐落于的物业管理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物业管理用房属采购人所有,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第八条物业及物业管理交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移交下列资金、物品和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二)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三)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四)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等余额;(六)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七)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第九条采购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四)合同期满,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办理移交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五)若采购人部分人员拒绝、阻碍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七)其他: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三条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采购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因任何一方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三个月前将解除时间、原因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解除前应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通知)。合同解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第十五条争议处理由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六条合同附件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特殊条款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代表人姓名: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第包,¥元(人民币),大写。……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8.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9.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2.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选择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备注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价格分项组成报价1人员费用人员工资:1人员费用社会保险:1人员费用住房公积金:1人员费用福利费:1人员费用加班费:1人员费用其他:2日常运行维护工具耗材费用3保洁工具耗材费用4秩序维护工具耗材费用5绿化养护费用6服装费用7办公费用8固定资产折旧9利润10税金11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合计注:1.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2.上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3.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4.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5.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6.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4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具体岗位人数(人)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月小计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人员费用合计备注: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2、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月小计*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月数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5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6-1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2(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3(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4. 项目需求书要求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6-2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岗位名称投入人数人员情况简介是否退休工作时间备注合计人数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中标,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采购人需安排加班的,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7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8投标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年月日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物业管理(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9-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10: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附件11管理大纲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自行编排序号。投标人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投标人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2-1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最高学历联系电话 所获证书及编号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地 点单 位职 务主 要 工 作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时 间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备注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2-2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序 号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时间数 量备 注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2-3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序 号设施或设备名 称单 位数 量是否有偿 提 供如有偿提供的说明 备注:凡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房屋、通讯及其他办公设施,应注明免费提供或不免费提供,如有偿提供,采购人承担多少,供应商承担多少,本表应详细列清。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3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名称:日期:证明材料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