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2024)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4061105(T090)
项目名称: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承销费最高控制费率为0.1%(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报价超过最高控制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服务的,参加联合体的服务商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且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所需主承销商资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且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所需主承销商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9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谈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谈判保证金执行。
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谈判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谈判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炜 1826056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东海大道22号(滨湖国际B座7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储圆圆 13016790309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13-59005900、15312919892、15240580971
附件:
6.12(上网定稿)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邮政编码:226600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谈判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TGC2024061105(T090)项目名称: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承销费最高控制费率为0.1%(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报价超过最高控制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服务的,参加联合体的服务商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且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所需主承销商资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且具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所需主承销商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9日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自行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二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海安市镇南路399号二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谈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谈判保证金执行。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谈判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谈判项目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炜182605660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安市东海大道22号(滨湖国际B座7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储圆圆13016790309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3-59005900、15312919892、15240580971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费用4.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款在完成供货后由需方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供方。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如若中标单位中标后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拒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上报其上级管理部门,取消其参与城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一年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报请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该单位承担。履约金退还:所有服务完成后经采购人确认后一个月内凭履约保证金收据退还。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谈判文件的解释6.1谈判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二)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构成1.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谈判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谈判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谈判文件的修改3.1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3.3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谈判响应有效期3.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公告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递交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谈判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谈判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谈判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具体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谈判与评审1.谈判仪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参加谈判活动。2.竞争性谈判小组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评审。2.2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谈判评审过程中,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5.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3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8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9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6.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应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选择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通的“网上质疑投诉系统”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或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7投诉提起路径: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投诉办理指南”。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谈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八)投标保证金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2.响应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响应供应商必须按响应供应商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响应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现金、支票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海安支行;银行帐号:32001647136052516962—XXXXXX(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国企采购-保证金管理-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功能下,找到具体项目,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响应单位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投标响应单位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采购人拒收,责任由投标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定标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出具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九)、相关提示1.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方式,操作办法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约定:1)最后报价相同约定:最低成交价相同时,根据要求采购人要求可进行相同报价单位再次报价或相同报价单位随机抽取确定最终成交单位。2)最后报价高于其他轮次报价的约定:以上一轮低价为最终成交价。3)放弃报价的约定:如供应商放弃最终报价权利,则最终价格以上一轮报价(或标书价格)为最终报价。3.供应商仅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需提供完整投标文件5套至采购代理公司。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前和制作相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2)发行主体: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3)发行规模:约6亿元(4)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2.承销方式须为余额包销模式,投标人须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若无法出具该文件则为无效标。3.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承销费最高控制费率为0.1%(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报价超过最高控制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投标服务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成交服务商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4.报价说明:(1)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销售费、财顾费及其相关税金、律师事务所服务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含年报审计、专项服务费用)、投标方人员差旅费等完成资产抵押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收取的各项费用。(2)最终承销费结算价格=中标费率*实际发行金额*实际发行年限特别提醒: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在招标采购活动期间或履约期间,如遇有相应的政策调整或禁止性限令的,本项目终止,潜在缔约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现成交服务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四部分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内容一、本单位组织谈判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本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本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准时参加谈判。三、谈判程序、内容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后可以改为与现场合格的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为第二次网上采购,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报经本单位批准或依企业制度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继续进行谈判。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谈判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四、评定方法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相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采购人、本单位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六、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合同格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货物、服务谈判资料”获取。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以双方签订且生效后的承销协议内确定的条款为准执行:最终承销费结算价格=中标费率*实际发行金额*实际发行年限。承销服务费在债券发行结束后由乙方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支付。(2)如项目后期存在已注册未发行额度,发行人不会为未发行部分支付承销服务费。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采购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提示: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如部分材料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请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其它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需要提交的材料。二、价格响应文件,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1.报价总表;2.报价明细表。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1.谈判供应商情况一览表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6.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注:响应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附: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他人举证成立,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7、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8、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9、报价费率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报价(承销费费率) %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费率总表。10.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12、其它在采购文件中需要提交的材料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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