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 造林服务招标公告(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2024)



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委托,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12]GDCD[GK]2024007、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2]GDCD[GK]2024007
项目名称: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60,008.88元

采购包1(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
采购包预算金额:3,160,008.8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160,008.88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9020100-造林服务
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
1(项)

项目地点:同安区莲花镇后埔村; 面积:212亩; 年限:三年,即2024年至2026年12月。
3,160,008.88
农、林、牧、渔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24年至2026年12月,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每年1月-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4)(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允许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额的60%。(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6-12 至 2024-06-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3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2、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莲美街94号
联系方式:13850050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
联系方式:0592-7122707,7122708,7122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静纯、柯志萍
电话:0592-7122707,7122708,712270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同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20: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9:15

开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316.0008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静纯、柯志萍

项目联系电话
0592-7122707,7122708,7122709

采购单位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莲美街9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50050901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7122707,7122708,7122709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备案编号:CGXM-2024-350212-00054[2024]00047项目编号:[350212]GDCD[GK]2024007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6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212-00054[2024]000472、项目编号:[350212]GDCD[GK]2024007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每年1月-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允许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额的60%。(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第3页-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莲美街94号邮编:361100联系人:陈军拥联系电话:1385005090112、代理机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邮编:361100联系人:邵静纯、柯志萍联系电话:0592-7122707,7122708,7122709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第4页-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160,008.88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160,008.88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1.003,160,008.88项农、林、牧、渔业否-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技术项总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技术项总得分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2)其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备注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8页-1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0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75页-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76页-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77页-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78页-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第79页-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第80页-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1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2页-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3页-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第84页-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备案编号:CGXM-2024-350212-00054[2024]00047项目编号:[350212]GDCD[GK]2024007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6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212-00054[2024]000472、项目编号:[350212]GDCD[GK]2024007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状况报告 补充说明每年1月-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允许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额的60%。 (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莲美街94号邮编:361100联系人:陈军拥联系电话:1385005090112、代理机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邮编:361100联系人:邵静纯、柯志萍联系电话:0592-7122707,7122708,7122709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160,008.88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160,008.88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1.003,160,008.88项农、林、牧、渔业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技术项总得分较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技术项总得分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其他: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无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状况报告 补充说明每年1月-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允许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额的60%。 (2)投标人需按第五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投标无效。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带★号条款★1.2.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已对造林要求认真核对分析后作出的投标相应报价,已对服务成本及相应费用进行认真分析,不存在恶意低价竞争,符合目前正常的行业经营业态。中标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5带★号条款★12.2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出现安全责任事件(包含造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6带★号条款★12.1.该项目的造林服务造林都属于野外作业,并且造林地块大部分山高路远,环境条件复杂多样,中标人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随时注意安全造林,避免工伤事故发生,同时,特别注意森林防火,若造林服务造林过程中出现森林防火事故,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无商务符合性:无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技术项(F2×A2)满分为6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12.00投标人承诺造林方式为生态修复人工植苗,严格控制株行距确保密度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22.00投标人承诺为挖穴规格100cm×80cm×70cm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紫玉兰、长叶女贞苗木质量进行评分:径干粗壮、完整、顶芽饱满、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移植两年以上的Ⅰ级全冠苗,并承诺“中标后所供的苗木与照片苗木规格一致且将照片作为验收的依据”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彩色照片至少2张 ,径干粗壮、完整、顶芽饱满、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移植两年以上的Ⅰ级全冠苗,为方便评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所提供的图片处标注投标人的名称、苗木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紫玉兰、长叶女贞苗木规格进行评分:米径≥5-7㎝、苗高≥250㎝、冠幅≥80㎝,土球直径≥40㎝、高度≥40㎝,并承诺“中标后所供的苗木与照片苗木规格一致且将照片作为验收的依据”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彩色照片至少2张 ,并标明米径≥5-7㎝、苗高≥250㎝、冠幅≥80㎝,土球直径≥40㎝、高度≥40㎝,为方便评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所提供的图片处标注投标人的名称、苗木名称、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黄花风铃木苗木质量进行评分:径干粗壮、完整、顶芽饱满、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移植两年以上的Ⅰ级全冠苗,并承诺“中标后所供的苗木与照片苗木规格一致且将照片作为验收的依据”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彩色照片至少2张 ,径干粗壮、完整、顶芽饱满、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移植两年以上的Ⅰ级全冠苗,为方便评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所提供的图片处标注投标人的名称、苗木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6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黄花风铃木苗木规格进行评分:米径≥5-7㎝、苗高≥250㎝、冠幅≥80㎝,容器直径≥40㎝、高度≥35㎝,并承诺“中标后所供的苗木与照片苗木规格一致且将照片作为验收的依据”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彩色照片至少2张 ,并标明米径≥5-7㎝、苗高≥250㎝、冠幅≥80㎝,容器直径≥40㎝、高度≥35㎝,为方便评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所提供的图片处标注投标人的名称、苗木名称、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3.00投标人承诺造林当年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第二年保存率达90%以上,第三年总验收保存率达85%以上的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不得分,格式自拟。1-8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林地清理方案进行评分:①全面劈净杂灌、杂竹、杂草及藤蔓等,劈头高度小于5cm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劈杂清理过程中保留原有阔叶幼树、幼苗,劈除地径小于3cm的杂灌,适当保留较大的长势强壮的部分大灌木的得2分;③全面劈杂后,将所劈草灌等全部清理搬至栽植带外侧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9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地挖穴方案进行评分:①提出控制株行距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提出确保密度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10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基肥回表土方案进行评分:①提满足苗木生长的营养需求,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提高造林成效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11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苗木栽植及浇定根水方案(苗木采购、苗木保护、栽植技术要求、苗木数量、支撑杆)进行评分:①提出苗木栽植及浇定根水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苗木栽植及浇定根水方案标准、规范、可执行性强、突出重难点,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12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幼林养护方案(割灌除草、扩穴培土、追施复合肥、苗木补植、病虫害防治)进行评分:①提出幼林养护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幼林养护方案标准、规范、可执行性强、突出重难点,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13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造林配套设施方案进行评分:①提出浇灌系统建设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体现施工便道建设的得2分;③在满足②的基础上,方案体现施工步道建设的得3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14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造林地生境保护方案进行评分:①提出保护和改善造林地的环境状况的措施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维护和提升造林地的生态功能的得3分;④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153.00根据投标人现场踏勘报告情况进行评价:踏勘报告完整、详细,提出不少于5个现场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且措施合理、符合实际的得3分;踏勘报告较为完整、详细,提出不少于2个现场实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且措施合理、符合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踏勘报告或踏勘报告内容差的不得分。注:需提供完整的踏勘报告,并提供项目现场情况的图片及文字说明,未提供完整材料的本项不得分。1-163.00根据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作业组织安排方案进行评价:①有提出施工组织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施工组织方案标准、规范、可执行性强、突出重难点,施工方案具有针对性,使本次施工达到设计要求的得3分;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1-17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物资(苗木)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进场安排进行评价: ①提供了上述内容,符合项目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内容至少包含主要物资(苗木)进场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进场质量保证措施的得3分; ③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内容的不得分。1-18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文明作业施工的技术措施进行评价:①有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安全作业施工和文明作业施工措施,确保不扰民、不污染环境的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有结合现场情况,投入相应设施设备,制定不安全、不文明举止奖惩措施,确保安全及文明作业施工落实到位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19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作业进度表或服务期计划进行评价:①有根据本项目作业工期要求,制定作业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计划,各分部作业进度安排合理有序,能够确保按期完工的得1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有考虑各工序间的衔接,突发意外情况(如台风)的停工及赶工,并制定相应的工期保障及赶工计划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1-20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施工组织措施进行评价: ①有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有结合现场情况,制定不安全、奖惩措施,确保安全施工落实到位,不影响采购人办公的得3分。 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1-21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施工中遇到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进行评价:①有提供应急措施,措施能有效降低事件风险的得1分;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突发、应急事件等考虑全面、重点突出且应对处理方案合理可行,人员调配思路清晰可行,事件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得3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1-222.00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评价:①具有林业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②具有林业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 (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 ) 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1-232.00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评价:具有林业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的技术人员证件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 (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 ) 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商务项(F3×A3)满分为2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2-13.00根据2021年1月1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的同类业绩进行评价:每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 (1)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具有植树造林或森林抚育业绩。 (2)需提供业绩的以下两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①采购合同文本;②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报告) 。2-23.002021年1月1日(以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植树造林或森林抚育项目获得业主单位的好评的,每份证明得1分,满分3分。 注: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好评(如满意、优秀等正面评价)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2-33.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所制定的培训方案(至少包含括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及培训流程等方面)进行评价: ①有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制定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及培训流程等方面的得1.5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突出重点、符合本项目情况、合理可行的得3分; ③未提供或不满足以上情形的不得分。2-43.00投标人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化服务。2-53.00服务响应时间:根据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到场维修、维护的响应时间进行评价,能在12小时内到场维修、维护;紧急状态情况(重大活动、台风、暴雨、抢险等)现场负责人接通知后,在半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的得3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书面承诺(明确响应时间)及相关可行的实施方案,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2-63.00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投入本项目的作业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及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至少包含整个项目工期,且保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提供书面承诺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2-73.00投标人近三年的生产活动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不得分,格式自拟。2-82.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采购人沟通方案进行评价: 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沟通方案,并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所制定沟通方案,包含及时整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问题,完善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方案,及时上报人员调整情况及其他应急情况,沟通方案合理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2分; 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2-92.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①有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作管理制度、惩奖制度、纪律制度的得2分; ③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2项目地点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后埔村。3采购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军营村造林面积11.85hm²、后埔村造林面积2.26hm²。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造林作业设计要求。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24年至2026年12月,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招标要求1.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及现场踏勘结果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项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遗漏项目的一切费用。中标后除采购人提出变更外,不再调整合同金额,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该因素,总价风险包干。★1.2.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已对造林要求认真核对分析后作出的投标相应报价,已对服务成本及相应费用进行认真分析,不存在恶意低价竞争,符合目前正常的行业经营业态。中标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2.造林服务建设要求2.1.造林模式2.1.1.生态修复人工植苗2.2.林地现状2.2.1.军营村10-160、050、350小班,造林面积分别为1.45hm20.52hm²、0.55hm²。土壤干燥、瘠薄,主要为沙质土壤,石砾含量大,土壤中石块多,有机质、水解氮、有效磷等含量严重缺乏,土壤肥力低,保水保肥性能弱,苗木成活率不高而形成的疏林地,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作业设计留下一些稀疏的松树等树种。整体生态功能低下、防御能力脆弱。2.2.2.军营村10-140小班,造林面积0.39hm²。土壤干燥、瘠薄,主要为沙质土壤,造林地块上有零星松树等,裸露地较多。2.2.3.军营村09-050、300、340、380、440,11-130小班,造林面积分别为0.63hm²、0.12hm²、0.1hm²、0.49hm²、0.21hm²、0.92hm²。土壤干燥、瘠薄,主要为沙质土壤,石砾含量大,土壤中石块多,局部孤立岩石裸露,有机质、水解氮、有效磷等含量严重缺乏,土壤肥力低,保水保肥性能弱,苗木成活率不高而形成的疏林地,保留树木极少。整体生态功能低下、防御能力脆弱。2.2.4.军营村10-070、340小班,造林面积0.77hm2、1.49hm²。土壤干燥、瘠薄,主要为沙质土壤,石砾含量大,土壤中石块多,有机质、水解氮、有效磷等含量严重缺乏,土壤肥力低,保水保肥性能弱,苗木成活率不高而形成的疏林地,保留树木极少。整体生态功能低下、防御能力脆弱。2.2.5.军营村09-040、160、170、290小班,造林面积0.52hm²、0.04hm²、0.02hm²、0.01hm²。土壤干燥、瘠薄,主要为沙质土壤,石砾含量大,土壤中石块多,有机质、水解氮、有效磷等含量严重缺乏,土壤肥力低,保水保肥性能弱,苗木成活率不高而形成的疏林地,保留树木极少。整体生态功能低下、防御能力脆弱。2.2.6.军营村09-020、100小班,造林面积0.11hm²、0.21hm²。土壤干燥、瘠薄,主要为沙质土壤,石砾含量大,土壤中石块多,有机质、水解氮、有效磷等含量严重缺乏,土壤肥力低,保水保肥性能弱,苗木成活率不高而形成的疏林地,保留树木极少。整体生态功能低下、防御能力脆弱。2.2.7.军营村07-010、060、120、150小班,位于牛心石水库东侧,为荒山荒地和灌木经济林地,主要植被为小杂竹和其它杂灌以及几棵零星松树,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土层厚度在80-120cm,在林地清理时应保留胸径5cm以上杂树和可望成材的天然阔叶树等。2.2.8.后埔村所有造林小班,造林面积共计2.26hm²,因海拔较低,林分相对茂密,但土壤肥力依旧不足。3.造林方式及密度3.1.造林地块设计造林方式为生态修复人工植苗。栽植密度为495株/hm²、栽植密度为630株/hm²。4.挖穴规格4.1.所有造林地块挖穴规格为100cm×80cm×70cm。5.株行距5.1.株行距4m×5m和设计株行距4m×4m。树池应均匀分布,排列整齐。6.林地清理6.1.生态景观林造林地块现状为稀疏林地,杂灌杂竹杂草多,劈杂清理难度大。采用块状劈杂清理方式,首先全面劈净杂灌、杂竹、杂草及藤蔓等,劈头高度小于5cm。在劈杂清理过程中保留原有阔叶幼树、幼苗,劈除地径小于3cm的杂灌,适当保留较大的长势强壮的部分大灌木。全面劈杂后,将所劈草灌等全部清理搬至栽植带外侧。7.整地挖穴7.1.生态景观林造林地块土壤中石块多,局部孤立岩石裸露,沙砾含量较高,应采用冲击钻钻击开挖。全部挖明穴回表土。在挖穴过程中,遇原有阔叶树(含幼树)可适当移位,见缝挖穴,严格控制株行距确保密度。其挖穴规格为100cm(面宽)×80cm(底宽)×70cm(深)。造林模式1及4地块每公顷挖穴495个,株行距为4m×5m。每公顷挖穴630个,株行距为4m×4m。1.施基肥回表土为了满足苗木生长的营养需求,提高造林成效,造林地块需施基肥。穴挖好后,每穴施生物有机肥5kg+钙镁磷0.5kg。基肥施放后与回表(客)土相结合。先回填1/3穴的客土或表土,再下基肥(有机肥、钙美磷)与回土拌匀后继续回填土1/3客土,回土时要把土块打碎,清除石块与树根、杂草。分层压实至略高于地面5cm。生物有机肥要求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45%,(N+P2O5+K2O)含量(以干基计)≥5%,水分≤30%,pH为5.5~8.0,有效期要大于6个月。所使用的微生物菌应该是安全有效的,具有明确的来源和物种名称。产品外观:粉状产品应松散,无异味;颗粒状产品应无明显杂质,尺寸均匀,无腐蚀。生物有机肥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884--2004),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0.2亿/g、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重金属砷≤15mg/kg、镉≤3mg/kg、铅≤50mg/kg、铬≤150mg/kg、汞≤2mg/kg。钙镁磷要求有效磷(P2O5)含量≥15%,水分≤0.5%,细度(过0.25mm筛)≥80%。9.树种选择与栽植9.1.树种选择9.1.1.紫玉兰9.1.2.黄花风铃木9.1.3.长叶女贞9.2.种苗质量:苗木质量要求:所采购的紫玉兰、长叶女贞苗木,要求径干粗壮、完整、顶芽饱满、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移植两年以上的Ⅰ级全冠苗。具体苗木规格为:米径≥5-7㎝、苗高≥250㎝、冠幅≥80㎝,土球直径≥40㎝、高度≥40㎝;黄花风铃木,要求径干粗壮、完整、顶芽饱满、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移植两年以上的Ⅰ级全冠苗。具体苗木规格为:米径≥5-7㎝、苗高≥250㎝、冠幅≥80㎝,容器直径≥40㎝、高度≥35㎝。9.3.苗木栽植及浇定根水9.3.1.栽植技术要求:安排春季2~4月间,掌握在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进行栽植,利于苗木生长提高成活率。栽植时要细心去除容器袋,要在每棵苗的土球喷生根粉和防腐剂混合液、而后将苗木轻放穴中,扶正苗木,每穴两侧各放入一包保水剂,回填细土,覆土分层压紧压实,同时边分层回土边浇定根水,定根水要浇足、浇透,然后再回上5~10cm松土,形成外高内低“环形圈”,便于积聚雨水和浇水。栽植后要经常检查苗木成活情况,发现死株要及时补植。9.3.2.苗木数量:根据方案共需苗木7737株。其中紫玉兰4119株,长叶女贞2193株,黄花风铃木1425株。9.3.3.支撑杆:凡栽植大苗的地块,对栽植好的苗木,每株用三根竹竿(长1.5m,尾径3cm)进行捆绑支撑,捆绑时以树苗为中心捆绑成三角形支撑架,稳固树苗,防止树苗被风吹摇摆、倾斜、倒伏,以利于幼树根系稳定、正常生长。10.幼林养护:为提高幼林成活率,促进幼林生长,养护期为三年,养护应按以下要求实施:10.1.割灌除草:2024年秋季、2025年秋季及2026年秋季各进行一次割灌除草,要求在造林地范围内全面割灌除草,割除的草、灌头要低于5cm,割除的杂草、杂灌平铺于种植穴外沿。10.2.扩穴培土:2025年、2026年春季各进行一次扩穴、松土和培土,以幼树为中心锄草、扩穴、松土,松土的深度以10~15cm为宜,避免伤根,扩穴面宽第二年要扩穴120cm、第三年要扩穴140cm,锄草、扩穴、松土后培土,培土高度应高于现有穴面5cm以上,培土要做到里低外高以利于保水、保肥。10.3.追施复合肥:结合2025年、2026年春季扩穴培土追施复合肥,每株施复合肥0.5kg。施肥方法:应先在靠上坡内侧离树兜60cm处挖长50cm、宽20cm、深10~15cm的条状沟,肥料施放沟并覆土。复合肥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15063-2009),总养分(N+P2O5+K2O)≥40%,肥料呈粒状,无其他杂质。10.4.苗木补植:造林当年、第二年秋季对造林成活(保存)率进行检查,造林当年成活率在41%~90%之间、第二年保存率≤90%的小班应在次年春季雨季来临前对死株、漏穴进行全面补植,补植率达100%,补植的苗木应按原种植的种类和规格进行补植,不得随意变更。10.5.病虫害防治:养护期内应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发现有病虫害,特别是白蚁危害,应及时加以除治,确保造林成果。11.造林服务造林组织要求11.1.中标人应严格按设计位置、范围、面积和技术要求进行造林,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开工前要先对工人培训;造林中,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派专人负责,及时调配苗木、肥料等,并做好现场协调工作。11.2.加强造林项目质量监理,规范监理程序。监理人员要严把各工序质量关,每道工序完成,配合建设单位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造林。对挖穴的规格与密度、施肥的数量与质量等要严格认真查验,特别是苗木的规格与质量须经监理检查后方可上山栽植。在造林中进行跟踪监理,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确保造林造林质量。同时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与业主、造林队共同努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11.3.各造林单位要注意安全造林,同时注意森林防火。把握进度,要求2024年11月底完成补植和重造林带的苗木栽植,到12月底完成所有设计林带的当年全面抚育;第二、三年3-5月、10-12份完成两季抚育。12.安全保障★12.1.该项目的造林服务造林都属于野外作业,并且造林地块大部分山高路远,环境条件复杂多样,中标人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随时注意安全造林,避免工伤事故发生,同时,特别注意森林防火,若造林服务造林过程中出现森林防火事故,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12.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出现安全责任事件(包含造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12.3.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造林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12.4..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中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造林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采购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12.5.环境保护要求:中标人应在造林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造林现场环境。12.6.文明造林要求:中标人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中标人在项目造林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造林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项目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12.7.在项目移交之前,中标人应当从造林现场清除全部项目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项目,并保持造林现场清洁整齐。12.8.中标人应对造林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造林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造林规范和操作规程。12.9.中标人负责采购材料、项目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项目设备质量负责。中标人采购的材料和项目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项目设备运出造林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项目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3.质量要求13.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项目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13.2.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应的项目质量文件。13.3.中标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对材料、项目设备以及项目的所有部位及其造林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项目质量报表,报送采购人审查。此外,中标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造林现场取样试验、项目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13.4.中标人应当对项目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经采购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在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采购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3.5.中标人未通知采购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项目隐蔽部位覆盖的,采购人有权指示中标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项目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3.6.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4.现场踏勘14.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项目现场已经了解。14.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4.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5.投标要求15.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的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1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5.3.投标人须负责全部苗木的供应、种植、养护、基肥、支撑、防护、基坑开挖、场地平整、包装、运输、场内搬运、保险、装车、卸车、交付验收和相应的技术培训、指导、售后服务等。15.4.本项目交付验收所需的一切辅材,如招标文件无具体要求的,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案需要和现场情况提供,实际使用数量与投标人的投标数量不符时不对合同单价产生变更。1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本章要求及评分条款提供造林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整地挖穴方案;(2)施基肥回表土方案;(3)苗木栽植及浇定根水方案;(4)造林配套设施方案;(5)造林地生境保护方案;(6)作业组织安排方案;(7)主要物资(苗木)和主要造林机械、设备工具进场安排;(8)文明作业造林的技术措施;(9)作业进度表或服务期计划;(10)安全造林组织措施;(11)作业造林的重难点理解分析;(12)现场作业造林中遇到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1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1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5)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有林业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15.6.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投标人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15.7.投标人应根据本章要求和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15.8.若中标,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其中标价相对应的海迈版材料。15.9.投标人应明确其投标响应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投标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24年至2026年12月,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交付使用2交货条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3交货地点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后埔村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服务事项6合同支付方式1、苗木种植完当年第1次抚育后,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经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到位支付合同价款的7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2、第二年春、秋季两次抚育完,苗木保存率达90%以上,经验收合格后,财政资金到位支付至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2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第三年春、秋季两次抚育完,苗木总验收保存率达85%以上,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同安区财政审核中心或第三方财审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财政资金到位支付合同金额的1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说明: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1)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由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依据厦财采[2021]5号文规定,中标人若为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3)采购人将在合同履约完毕且无合同纠纷后7个工作日内退清履约保证金。其他商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同类业绩。2.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证明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植树造林或森林抚育项目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所制定的培训方案。4.投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5.投标人提供服务响应时间。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投入本项目的造林人员购买意外险及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至少包含整个项目工期,且保额不低于150万元/人)。7.投标人承诺近三年的生产活动中未发生安全事故。8.投标人提供与采购人的沟通方案。9.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日常管理制度。10.报价要求10.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对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响应或拆分投标的将导致投标无效。10.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货期间价格上涨及市场销售价格上涨的风险,且该项风险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苗木费、项目措施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造林费、整理绿化用地费、种植回填土费、苗木支撑和绕草绳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车费、卸车费、植物成活所包含的费用(人工费、差旅费、现场技术指导费、补苗费等)、项目行政规费与税费、管理费、风险费、检测费、验收费及技术指导等一切费用。10.3、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10.4、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苗木卸车,各投标人需将此部分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0.5、因造林现场涉及用地问题,可能涉及苗木数量增减,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各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并将此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0.6、各投标人应对所投的项目作出唯一报价,如有遗漏或作出有选择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补充条款:说明:本补充条款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一、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补充如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815.1-(2)质疑函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1)邮件形式:将质疑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xiamengongda@163.com。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质疑答复过程中需要核对原件的,质疑人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相关资料可能不被认可。(2)快递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楼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收件人:王小姐,电话:0592-7122707。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3)现场送达:将质疑函原件现场送至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楼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注:提交质疑函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质疑函须符合第三章第15条质疑的要求。二、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内容补充如下:(一)《八、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补充如下: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的条件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投标人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无效。(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2、投标人需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1、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等政策,投标人中标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网”(网址:https://zfcg.czt.fujian.gov.cn/zcdservice/zcd/home/index)办理合同融资。三、对《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补充如下:(一)《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格式补充如下: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的【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采购活动,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含后埔村)2024年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承接部分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的:%。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承接部分的报价金额占投标总价的:%。……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本声明函放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因此不得体现报价信息,只需写明占比比例即可。比例计算公式:该部分报价金额÷投标总价*100%。2、“农、林、牧、渔业”行业的划型标准: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内填“\”即可。4、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至万元的数值,如1234.56789万元可填写为1234万元。若填报的数据与投标人自己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6、若对填写本声明函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咨询,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二)《技术商务部分》的格式补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景观林建设造林 造林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