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混凝土结构工程招标公告(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2024)



基本内容

采购名称: 晋南区域公司-大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商品混凝土
采购编号: JTBH202400000143
采购申请编号: CGSQ20240000018010
采购单位: 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
所属项目: 大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报名截止日期:2024-06-18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09:00
投标有效期:30天
采购方式: 竞谈

商机分类:物料类/混凝土
采购类型:物料
竞谈文件: https://www.zhufuc.com/admin/api/center/attach/download?id=attach1659047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装饰晋南-大宁职中EPC】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附件:
采购清单:

商务条款

交易方式: 账期支付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包含税价: 需要
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名费: 0
保证金: 0
收货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昕水镇葛口村(大南坪遗址范围内)

相关信息

声明: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验收要求; 供货周期:下单后三天内供货完成;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乙方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 10 日内支付本月货款的 70% ,主体封顶后六个月内付至总挂账金额的 80%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结算金额的 95% 。剩余的 5% 货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半年内,且标养试块的试验报告及相关砼的资料合格齐全后支付。

备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超

联系方式:18636637327

采购清单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
质量要求
数量
单位

1
DRWL202400242981
C15
石子粒径5-31.5mm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513.19
m3

2
DRWL202400242982
C20
石子粒径5-31.5mm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453.93
m3

3
DRWL202400242983
C25
石子粒径5-31.5mm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511.48
m3

4
DRWL202400242984
C30
石子粒径5-31.5mm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8452.29
m3

5
DRWL202400242985
C35
石子粒径5-31.5mm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85.64
m3

6
DRWL202400242986
C40
石子粒径5-31.5mm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00.0
m3

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混凝土材料物资采购招标编号:CGSQ2024000001801022032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2024年6月11日123456789.第一章采购公告1011121313.1.一、采购公告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大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混凝土材料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招标编号:CGSQ202400000180101.2项目名称:大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1.3招标内容:序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C15石子粒径5-31.5mmm³1513.192C20石子粒径5-31.5mmm³1453.933C25石子粒径5-31.5mmm³1511.484C30石子粒径5-31.5mmm³8452.295C35石子粒径5-31.5mmm³485.646C40石子粒径5-31.5mmm³2001.4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1.5交货地点:大宁县昕水镇葛口村(大南坪遗址范围内)1.6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出的书面供货计划要求为准,甲方应至少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送达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且须在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招标文件的获取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3.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1)远程获取:将所有“采购文件获取须携带的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004275616@qq.com),供应商关注邮箱答复情况,线上获取采购文件。3.3采购文件获取须携带的资料:(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的表格: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承办人姓名电子邮箱固定电话移动电话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4.2开标地点:筑服云平台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联系方式招标人: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招标联系人:毛亚芳电话:13403461413邮箱:1004275616@qq.com1415161718192021222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424.1.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投标须知编 列 内 容1招标编号CGSQ202400000180102招标人招 标 人: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大昌路69号宇翔大厦5层联系电话:134034614133物资招标项目名称大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4资金来源申请“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项目”中央资金,地方配套。5招标内容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混凝土材料物资采购6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且必须在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偏离√不允许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电子邮件方式公布的通知、澄清、答疑和补遗等9最高投标限价☑无□有: 。1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0 日11投标保证金无12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相关业绩的合同13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内,不能有任何诉讼案件14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15投标文件正本份数正本 1份,扫描电子版(需有盖章)上传至筑服云平台16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17封套上写明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20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筑服云平台上传扫描电子版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开标地点:筑服云平台23评标组的组建评标小组由公司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主责部门代表、使用单位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的单数2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推荐数:0-3名。26中标通知招标人以电子或者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需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履约保证金28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果是法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则须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且所有的费用自理。29投标人开标携带样品24.2.二、投标人须知24.2.1.2.1总则2.1.1项目概况2.1.1.1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设备(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2.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招标内容2.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投标人资格要求2.1.4.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4.2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企业,须在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若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先办理入库手续;2.1.4.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4.6验收时提交产品合格证,国家权威检测报告(加盖原厂公章)等资料,达到最终用户验收标准;2.1.4.7工期要求:乙方接到甲方分阶段采购计划后叁天内开始供货并于伍天内将货物发完,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工。2.1.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6)其他情形:在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内的。2.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9投标预备会2.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2.1.10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4.2.2.2.2招标文件2.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商务、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2.3.2.3.投标文件2.3.1投标文件的组成2.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报价资料;(5)其他资料2.3.2投标报价2.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3.2.2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物资单价(含税,含运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1)物资单价指物资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物资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2.3.3投标有效期2.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2.3.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无投标保证金2.3.5资格审查资料2.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3.5.2山西建投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名单;2.3.5.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3.5.4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6投标文件的编制2.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2.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6.4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截止地点。2.3.6.5投标文件的正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4.2.4.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2.4.2投标文件的递交2.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2.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4.2.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本章第2.4.2.1项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3)未按本章第2.4.1款规定密封和标识的;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3.1在本章第2.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2.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4.2.5.2.5开标2.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2.5.2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记录开标人等有关信息;(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6)开标结束。24.2.6.2.6评标2.6.1评标组2.6.1.1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组负责。评标组由招标人或其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相关人员组成,成员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1.2评标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3评标评标组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4.2.7.2.7合同授予2.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中标通知2.7.2.1招标人收到评标组的评标报告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在本章第2.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电子或者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2.7.3履约担保2.7.3.1无履约担保金。2.7.4签订合同2.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取消其今后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4.2.8.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8.2不再招标按2.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4.2.9.2.9纪律和监督2.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3对评标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9.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9.6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2.10.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附件格式如下:25262728293031323334.第三章评标办法34.1.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1评标组评标组组成人数: 5人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与公章一致3.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具体位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6项规定3.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6.4项规定3.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1款规定3.3.1 商务评审标准(30分)供货业绩及证明(6分)每有一项供货业绩得2分,封顶为7分。3.3.1 商务评审标准(30分)供货周期(9分)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周期酌情打分。3.3.1 商务评审标准(30分)付款方式评审(15分)依据预付款比例、供应商可提供的账期酌情打分。3.3.2技术评审标准(10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10分)设备生产单位具有混凝土企业能力二级及以上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设备生产单位混凝土为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提供国家有资质检验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材料生产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需在山西设立有公分公司和专业售后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和专业售后技术员社保及联系方式(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生产厂家要求:国际一线品牌,专业生产厂家,提供证明材料或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得4分;3.4投标报价评审(6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6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100 注:1、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可的价格。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投标报价评审(60分)报价修正、评标价的评定对评标组修正后的报价、评定后的评标价不予承诺的投标将被拒绝34.234.3.二、评标方法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从提供的资格证件、产品质量、信誉及实力、售后服务、供货周期、优惠承诺等内容中选择质量好、信誉好、有资金实力、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4.4.三、评标委员会组成3.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组,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评标组长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3.3评标工作接受监督。34.5.四、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4.1形式评审标准: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4.2资格评审标准: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4.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4.3.1商务评审4.3.2技术评审4.3.3投标报价评审4.3.3.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3.3.2评标价的评定(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投标交货总价予以评定;(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投标价;(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组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价分析:评标组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确认:为避免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签订合同后,以调整结算价格为条件拒不执行合同组织供应”的情况。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组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组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5)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6)投标文件的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中,如果成本分析数据严重脱离实际或数据逻辑关系不符,评委会可认定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视为重大偏差。4.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3评标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4.4.4评标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4.5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标进行公平比较。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4)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的;(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9)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0)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物资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11)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2)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13)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6投标文件的否决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6.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4.6.2不接受评标组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4.6.3未按评标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6.4投标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4.6.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组成员等信息;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以他人名义投标;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7否决所有投标4.7.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组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投标:(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8评标结果4.8.1完成评标报告:评标组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组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评标组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评标报告由评标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4.8.2中标人的确定:本次采购招标由于评标小组确定34.6.五、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5.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5.2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5.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3536373839404142434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物资采购合同CD西进拨SHANXICIG采购单位:供应单位:签约时间: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供应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基本概况(一)项目名称:(二)运输方式:(三)采购合同估价:含税价(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为:(大写):(¥元)税额:(大写)::(¥元)税率:13%(四)项目地点: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而自行调整,由于政策调整产生的税率风险由乙方承担。具体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第二条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序号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合价/元质量要求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额为 元,税率13%)合计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1、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同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2、其他质量要求:随货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并且符合材料订单的要求。3、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货物的封样与验收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提供相关样品由甲乙双方经办人共同确认后进行封样后由甲方保存。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检查到乙方的货物与封样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2、验收标准:(1)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规定;(2)随车附带材质书、出厂合格证。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来承担。第五条交付与所有权转移风险承担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后转移至甲方,货物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后,货物风险转移至甲方(甲方自提自运除外)。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3、货物装卸:乙方承担装车费、运费及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并装运送到施工现场;双方协商卸货4、交货期限:双方约定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将通知发送至乙方指定的邮箱。5、乙方应当完全满足甲方的供货时间要求。第六条货款结算、开票及付款1、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每月汇总、结算一次,乙方开具本月所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10日内支付本月货款的70%,主体封顶后六个月内付至总挂账金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剩余的5%货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半年内,且标养试块的试验报告及相关砼的资料合格齐全后支付。2、甲乙双方约定付款形式:甲方使用银行转账。3、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如有),如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的解除(或终止)协议的生效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退还甲方。已经供货的,可在预付款内扣除,多退少补。4、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填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发票,并视为乙方未提供发票。开票信息如下:①甲方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②乙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5、结算付款资料:(1)物资采购供货单(需经项目收货人验收签字)(2)物资采购结算单(3)增值税专用发票(4)收据6、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3)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4)如果甲方污损、折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导致无法认证或认证失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5)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6)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得无故作废,如需作废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收回原始发票。7、开具发票:(1)结算时乙方须提供与实际送货量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货款支付前,乙方须按实际送货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须确保其开具的发票以及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若开具不合格的发票以及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期间,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3)合作期间,对于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但确需付款的业务,甲方可先按扣除票面所载税款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后的金额支付,扣除的部分在认证后支付。若乙方出现开具不合规发票现象,乙方需重新出具合规的发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发票的开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须在开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5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由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八条甲乙双方的义务1、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2)甲方指定(姓名:联系电话:)为货物验收人,其他人员签收不作为结算依据。(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增加供货商。(4)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收货地点的真实性。(5)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24小时内进行卸货,如遇雷暴大风、政府停工指令等影响卸货的,甲方应在前述因素消除后第一时间进行卸货。2、乙方义务(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2)乙方委托(姓名:电话:)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3)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乙方委托人员在送货单的结帐联上签字确认送货数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才予以验收。若乙方实际送货的数量比送货单上明确的数量少,则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货都应按扣除本次差量为双方的实际结量。(4)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采购、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加盖甲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出售的货物涉及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所出售货物已取得相应销售许可,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同等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4、乙方逾期供货的,应当自逾期供货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供货价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逾期供货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5、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或中断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全部预付款。6、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7、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2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8、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9、乙方依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第十条合同的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合同解除。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太原市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2、乙方收款前,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天内付清,否则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业主索赔等。4、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或法院、仲裁发出的法律文书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为送达地,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1)甲方:,地址:,联系人:,手机号:。(2)乙方:,地址:,联系人:,手机号:。2、任一方变更上述地址、联系人或通讯终端的,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上述地址、联系人或通讯终端发出的通知、特快专递信件等为有效通知或送达。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使用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因收件人提供地址不正确被退件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寄件人应当在EMS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发出的传真以进入传真系统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在非工作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附件1:《廉洁合同》附件2:《材料分包安全管理协议》44.0.0.1.(以下无正文,为《物资采购合同》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附件1:45.廉洁合同45.0.0.1.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45.0.0.2.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不断加强和促进国有建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搞好物资购买廉洁建设工作,预防和杜绝资金支付中的各种不良现象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严格履行合同文件,严格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另一方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另一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与乙方进行不正当权钱交易,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向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不允许向乙方单位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与乙方单位的管理、投资入股、分红等经营活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大额借款。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物资采购合同》。3、甲方建立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制度,如乙方发生向甲方工作人员的行贿行为,乙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勾结虚增结算款项的行为,则该乙方进入甲方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情况由双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并提出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双方签署的《物资采购合同》终止之日。第七条本合同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件2:材料分包安全管理协议45.0.0.3.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材料供应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供货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供货人员安全供货行为的责任主体。第四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供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负责对为本工程服务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甲方负责现场基本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乙方自行承担供货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供货行为,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止供货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5、乙方夜间供货,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供货人员责令其立即退场。7、甲方有权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自带工具、设备、车辆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有安全隐患的工具、设备、车辆等进场。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服从甲方指挥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材料供应合同。第五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供货人员必须经甲方材料人员及现场保卫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否则在甲方现场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供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根据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乙方应对供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学习、教育等活动。4、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供货人员冒险工作,不得强迫供货人员超时间、超负荷工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供货时,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供货、拒绝甲方违章指挥。5、乙方应承担供货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保证供货人员的人身安全;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6、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人身安全的工具、设备和车辆等。7、乙方严禁雇佣未成年人,要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供货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8、由于乙方供货人员在供货过程中,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则认为是乙方的责任,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将另行向乙方索赔所有的名誉上、经济上、工期上的损失。9、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若出现违规行为,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0、乙方在供货过程中严禁出现扰民问题,如因夜间供货扰民导致投诉使甲方受到任何处罚、名誉损失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费用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扣款。11、乙方应做好自身所供应材料及他人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有损坏,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12、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和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水、垃圾须统一按照甲方要求排放到指定地点,如因乙方不按要求排放而达不到文明现场的要求,由此导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1、供货过程中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2、甲方因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3、乙方因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违章行为、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46.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招标内容:序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C15石子粒径5-31.5mmm³1513.192C20石子粒径5-31.5mmm³1453.933C25石子粒径5-31.5mmm³1511.484C30石子粒径5-31.5mmm³8452.295C35石子粒径5-31.5mmm³485.646C40石子粒径5-31.5mmm³2002、交货地点:大宁县昕水镇葛口村(大南坪遗址范围内)3、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出的书面供货计划要求为准,甲方应至少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送达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4、质量要求:项目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验收,要求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二、技术要求1.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采用28d龄期标准养护试件。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龄期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2.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3.对混凝土的耐久性指标有要求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检验评定。评定混凝土的抗冻等级、抗冻标号、抗渗等级、抗硫酸盐等级、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等级、抗碳化性能等级以及早期抗裂性能等级等有关耐久性能。4.大批量、连续生产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混凝土生产方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报告。一般应包括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和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也可以根据设计要求,提供混凝土的其他基本性能,如弹性模量、早期抗裂性能、收缩变形值、抗冻标号、抗水渗透、抗氯离子渗透、受压徐变、抗碳化、混凝土中钢筋锈蚀、抗压疲劳变形、抗硫酸盐侵蚀和碱-骨料反应等性能。大批量、连续生产一般指生产量为1000m3以上。5.水泥进场(厂)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或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6.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厂)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水泥进场(厂)时,应根据产品合格证检查其品种、级别等,并有序存放,以免造成混料错批。强度、安定性等是水泥的重要性能指标,进场时应作复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7.混凝土外加剂进场(厂)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外加剂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对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厂)的混凝土外加剂进行检查,不超过5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8.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进场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矿物掺合料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硅灰不超过5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9.混凝土拌制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采用饮用水作为混凝土用水时,可不检验;采用中水、搅拌站清洗水、施工现场循环水等其他水源时,应对其成份进行检验。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水质检验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凝土结构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