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治理设备 固定式除霾系统 固定式除霾系统大气治理设备招标公告(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概况
大气治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X24-01-006Z(H).2B1
项目名称:大气治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固定式除霾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所供货物(产品)应全部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固定式除霾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小寨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西街42号
联系方式:秦璐 029- 85363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甜、郑婧婧、冷冰、袁歆雨
电话:029-88489979-8105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采购需求(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docx
附件:招标公告.docx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包含:固定式除霾系统设备一批,要求所有货物(产品)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安装调试到位、验收合格达到交钥匙条件。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5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固定式除霾系统1.00250,000.00项工业否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固定式除霾系统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1.1采购包含:固定式除霾系统大气治理设备一批,要求所有货物(产品)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并安装调试到位、验收合格达到交钥匙条件。1.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采购需求及要求2.1核心产品的名称: 固定式除霾系统 ;2.2下列产品为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3采购需求清单:序号名称配置要求数量单位1固定式除霾系统1、主要处理污染物:PM2.5、PM10;2、技术原理:需采用二级过滤法,第一级过滤采用铝合金多层波浪铝网结构设计,可有效过滤蚊虫树叶等杂物,可进行清洗,重复使用;第二级过滤器采用微静电过滤技术对空气中的细尘和雾霾进行净化;3、▲无需耗材,重复使用次数≥2000次;4、风阻≤25Pa;5、净化效率:▲①PM2.5去除效率≥90%;▲②PM10去除效率≥90%;6、运行参数:▲①处理风量:≥20000m³/h;②工作电压:220V;③功率:≥2.2kW;④噪声:≤65db;7、物联网平台控制方式:①本地控制:手动启停,并设置急停功能和自动断电功能。▲②远程控制:PC端/APP控制;③智能控制:(1)可远程开关控制,与预设定时长、定时段启停;(2)可根据污染浓度阀值自动启停;(3)支持多台设备组网,支持软件平台端实时显示运行状态。2套2.4货物(产品)质量:2.4.1质量要求:合格2.4.2货物(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产品的要求。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4.3货物(产品)执行的标准、规范:(1)国家标准、规范;(2)行业标准、规范;(3)地方标准、规范;(4)团体标准、规范;(5)企业标准、规范。2.4.4本章第2.4.3条款未明确货物(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则按下列方法选择□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哪个标准高执行哪个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2.5售后要求:(1)中标投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2)中标投标人负责货物(硬件和软件)的现场安装、调试、测试和启动等;(3)中标投标人负责货物(硬件和软件)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硬件和软件)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维护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使用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硬件和软件),中标投标人还需就货物(硬件和软件)的功能对使用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为货物安装现场或由采购人安排;(4)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质量验收单(终验)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计入总价;(5)中标投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硬件和软件)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质保期内应无偿负责的维修和替换等工作,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超出质保期只收取维修所需原设备、材料成本费用。(6)中标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软硬件设备、材料等负责备品配件的供应,长期提供维修服务,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所有维修记录交用户的现场技术人员一份,并详细说明问题所在、解决办法及注意事项。(7)货物(硬件和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7x24小时免费上门服务。(8)所有货物(硬件和软件)服务方式均为中标投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投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投标人承担,对系统进行定期的检修、保养工作,并与用户进行沟通,定期开展技术交流活动,预防故障发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9)在保修期内更换系统中部件(软件和硬件),其保修期应相应延长;(10)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等由双方协商再定。2.6其他要求:2.6.1产品“三包”要求:货物(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产品”,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遵守“三包”的规定,在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及时对所提供产品实行“包退、包换、保修”服务。2.6.2电子电器产品服务要求:货物(产品)属于电子电器的,产品制造商、经销代理商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电器服务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2.6.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安装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保持安装现场整齐有序,做到文明作业。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按采购人指定地点。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采购人单位按照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中标方所供货物(产品)或服务进行检查或验收,中标方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各类检查或验收;若验收不通过或质量不合格,中标方应在一定期限进行整改完善,以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提供合格的货物(产品)或服务;若中标方在接受检查整改后,仍不能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合格货物(产品)或服务,采购人有权按违约予以撤项。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1)运输要求:采用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选择风险小、运费低和运距短的运输路线。运杂费一次性包死在总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包括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安装)现场的包装、装载、运输、卸载、现场保管、二次倒运等费用。(2)包装要求:①全部货物(产品)均应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和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②当包装使用塑料、纸质、木材等包装材料时,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③当采用快递交货方式时,快递包装除应当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外,还需按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环保要求进行包装。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投标人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的质保期进行质保,质保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其他详见合同条款。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详见合同条款3.5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附件费、工具费、验收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含售后)、招标代理费、税金、利润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二、投标有效期1.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投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三、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处理1.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合格投标人只有2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与该2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只有1家时,采购人应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评审过程中,除符合第1条条款规定情形外,若出现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应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四、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时,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单独参与投标时,除总公司所投产品为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外,不能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五、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六、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实施响应、投标、报价等操作,投标响应时无需投标人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在中标(成交)后中标(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用于备案,纸质投标文件应通过专用制作软件直接打印,确保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2层招标一部。注:此附件采购需求仅作为潜在供应商知晓项目基本情况,采购文件具体内容请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内下载的电子采购文件为准。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办事处大气治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办事处大气治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LX24-01-006Z(H).2B1/SXLX24-01-006Z(H)(二次)项目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办事处大气治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5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固定式除霾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所供货物(产品)应全部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固定式除霾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绿色发展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小寨路街道办事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西街42号联系方式:秦璐029-853633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甜、郑婧婧、冷冰、袁歆雨电话:029-88489979-8105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治理设备 固定式除霾系统 固定式除霾系统大气治理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