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



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 JSZC-320831-ZQHJ-C2024-004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ZQHJ-C2024-0044
项目名称: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5.8万元(其中:线上信息服务最高限价为 20元/人·月;线下实体服务最高限价为110元/人·月),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户籍在金湖县辖区内的常住残疾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无业智力、精神,重度肢体、视力)约550人提供居家残疾人照护服务及其它服务,主要包括残疾人线上信息服务、线下实体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质量: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6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6-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竞争性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5、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8%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如能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以数字人民币支付)。此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单位地址:金湖县大兴路68号
联系人:褚光华
联系电话:0517-86893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方式:李工
电 话:0517-8696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 话:15052696560

附件:
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

品目
残疾人服务

采购单位
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行政区域
金湖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1: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预算金额
¥85.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华

项目联系电话
13915187185

采购单位
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金湖县大兴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66629887

代理机构名称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东环路2号楼92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华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31-ZQHJ-C2024-0044采购人: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受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2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831-ZQHJ-C2024-00442.项目名称: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5.8万元。5.最高限价:85.8万元(其中:线上信息服务最高限价为20元/人·月;线下实体服务最高限价为110元/人·月),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6.采购需求:为户籍在金湖县辖区内的常住残疾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无业智力、精神,重度肢体、视力)约550人提供居家残疾人照护服务及其它服务,主要包括残疾人线上信息服务、线下实体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8.质量: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五)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6日(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方式:苏采云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5、开启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竞争性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5、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8%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如能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以数字人民币支付)。此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八、“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金湖县大兴路68号联系人:褚光华电话:0517-868934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联系方式:李工电话:0517-869655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费工电话:150526965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采购代理(下称代理机构):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项目的相关事宜。4.3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规定标准的78%为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如能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以数字人民币支付),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5.1磋商邀请5.2供应商须知5.3评标标准5.4合同格式及条款5.5项目采购需求5.6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采购人(采购代理)对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在磋商时间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7.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7.3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构成8.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编写。8.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磋商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函、磋商一览表等部分。8.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9.磋商报价9.1本项目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服务费、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组成详见采购需求),如有疑问应在本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后,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合同另有约定及不可抗力除外)。9.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9.3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9.4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0.技术要求响应偏离10.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11.服务承诺1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12.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9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15.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接收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6.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6.3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6.4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7.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2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18.3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9.磋商组织19.1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9.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和磋商价格。19.3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9.4.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5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9.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19.5.2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9.5.3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0.磋商程序20.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20.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0.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1.2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0.1.1.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0.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20.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同意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0.4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0.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磋商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6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0.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8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0.9响应文件的澄清20.9.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0.9.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0.9.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1.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1.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1.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21.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1.8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1.9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1.10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本项目不涉及)21.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1.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2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4评标委员会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2.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7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申请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磋商。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3.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3.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磋商过程保密24.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4.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4.3在磋商期间,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4.4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5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5.2成交结果公告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25.3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5.4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6.成交通知书26.1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6.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采购人(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印章齐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6.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同时均具法律效力。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27.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按规定进行处理。28.货物和服务的减少28.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9.履约保证金29.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9.2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电汇、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如能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以数字人民币支付)。29.3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9.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9.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9.6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26条或27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可报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29.7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30.方案部分(如果本项目涉及的话)30.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30.2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供应商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30.3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的,供应商需按30.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供应商未按30.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七、质疑处理31.质疑处理3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同时必须将质疑函的原件邮寄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未通过苏采云、未邮寄质疑函原件、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均不予受理。31.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1.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31.5质疑函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办理质疑事项的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1.6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1.7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1.8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1.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投诉32.1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监管部门投诉。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3.政策功能落实(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于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不涉及)34.1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被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制采购)。34.2环保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中/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4.3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34.4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5、政府绿色采购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如下:35.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产品需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本项目为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35.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5.3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36、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方案部分高的优先。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三、具体标准:评审项目评标分项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13分)投标报价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3(该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3商务部分(36分)认证体系1.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需包括残疾人养护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2.供应商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助残服务相关内容的得2分。3.供应商具有顾客满意度测评服务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残疾人养护服务的,得2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上传。10商务部分(36分)服务团队人员配置1.供应商拟派的服务团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服务人员,包括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保健按摩师、营养师,每提供一类的得1分,最高得6分。2.供应商拟派的护理员团队拥有护理类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上传。9商务部分(36分)增值服务1、供应商具有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符合 《信息安全服务规范》(CCRC)三级或以上服务资质要求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符合工信部制定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或以上证书(业务范围包括运营维护服务)的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上传。4商务部分(36分)奖项供应商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残疾人事业类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相关荣誉证书上传。5商务部分(36分)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完成类似残疾人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注:供应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服务合同上传,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8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1.发展规划与目标定位: 有明确且合理的目标定位,能结合目标定位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对未来的市场化发展有专门的规划,能展现未来残疾人服务产品提供的丰富性;1)规划内容全面,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2)规划内容基本全面,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3)规划内容简单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6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2.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 能够结合居家残疾人服务制定符合发展规划与目标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理念,且宗旨和理念具有较好的可读性与宣传性的; 1)服务宗旨和理念内容全面,有较好的可读性与宣传性的得6分;2)服务宗旨和理念内容基本全面,可读性与宣传性一般的得4分;3)服务宗旨和理念内容简单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3.能够根据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人员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应结合以上项目内容,各项相关内容合理体现、密切关联的; 1)内容全面,能够合理体现、密切关联较好的得6分;2)内容基本全面,能够合理体现、密切关联一般的得4分;3)内容简单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4.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团队的培训计划、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评审;1)内容全面,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2)内容基本全面,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3)内容简单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5.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差错报告、服务质量考评方案的情况进行评审;1)内容全面,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2)内容基本全面,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3)内容简单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6.供应商能够结合托养中心、残疾人之家的资源参与照护服务,优先招募有能力的轻度残疾人或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亲属参与提供服务,提供相关方案; 1)内容全面,方案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2)内容基本全面,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3)内容简单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7.供应商能够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结合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制定;1)内容全面,应急预案合理、完整的得6分;2)内容基本全面,应急预案基本合理、完整的得4分;3)内容简单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方案部分(48分)线上、线下技术服务方案8.供应商须建立与“残疾人之家”融合服务及党建助残服务机制:(1)制定与残疾人之家融合服务方案,全面、完善的得3分,基本全面、完善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2)结合党建,开展相关服务的,提供相关方案,全面、完善的得3分,基本全面、完善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服务承诺(3分)服务承诺供应商承诺场所交接后一个月之内开展基础信息服务和线下实体援助服务的得3分。注:提供承诺书上传,不提供不得分。3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或者电子签章上传,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生成上传至苏采云平台。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 号内           容1付款方式:本次项目付款按下列条件进行: 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展服务情况及资金标准按季度据实结算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于新季度首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拨款相关手续资料[含劳务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实际服务清单],采购人在审查、核实发票金额后,于当月月底前以转帐方式支付于成交供应商应得的上季度承包费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采购人将通过随机抽样或聘请第三方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实际服务成效进行年度考核评估,根据达标率和满意度进行付款,达标率和满意率大于 90%(不含),采购人将据实支付服务费用给成交供应商。2服务期限:一年。3服务质量: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 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验收方式:按相关的国家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以及其它政策规定执行。二、合同条款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一、承包服务的范围、对象、内容及标准:1、承包范围: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主要包括残疾人线上信息服务、线下实体服务。2、服务对象:残疾人线上信息服务、线下实体服务对象:为户籍在金湖县辖区内的常住残疾人提供居家残疾人照护服务。3、服务内容:(1)甲方为残疾人向乙方购买残疾人线上信息服务,以及线下实体服务。(2)信息呼叫运营中心作为残疾人用户咨询、申告、投诉和援助等热线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需开通服务热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平台升级改造,进行功能调整、优化,做好服务信息及时、完整上传到市残联监管平台。乙方应做好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乙方保证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4、服务标准:由乙方按照服务套餐定制的内容提供标准化服务,并在服务结束时由服务对象按照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通过信息平台实时反馈。定制服务、预约服务、呼叫服务上门延迟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应急服务上门延迟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服务质量为良好。二、合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即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并有责任做好与后续服务单位的交接工作。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00)。其中:线上信息服务元/人•月;线下实体服务元/人•月。四、合同总价范围1、本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五、服务内容、单价与质量标准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人•月)服务期(月)合价(元)主要技术要求服务质量标准11线上信息服 务人55012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22线下实体服 务人55012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5合计大写: 小写(¥:)特别说明:上述数量仅作参考,实际数量由甲乙双方每季度根据实际服务人数确认一次,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六、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展服务情况及资金标准按季度据实结算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于新季度首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拨款相关手续资料[含劳务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实际服务清单],采购人在审查、核实发票金额后,于当月月底前以转帐方式支付于成交供应商应得的上季度承包费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采购人将通过随机抽样或聘请第三方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实际服务成效进行年度考核评估,根据达标率和满意度进行付款,达标率和满意率大于90%(不含),采购人将据实支付服务费用给成交供应商;注:1.如达标率和满意率为80%(不含)-90%(含),采购人将在据实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费用基础上乘以实际达标率和满意率支付服务费;如达标率和满意率为小于80%(含)的,采购人将在应据实支付成交供应商的费用基础上乘以实际达标率和满意率支付服务费,并终止合同(考评的结果为全年考评,如有扣款将按全年总费用按考评结果进行扣费)。2.本项目采购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按实际发生人数据实结算。七、履约保证金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电汇、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如能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以数字人民币支付),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供应商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缴纳的无效】。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八、进场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应正式运营,管理人员、服务平台及相应设施必须全部到位;未全部到位且未正式运营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和责任。2、合同期内,乙方免费为本项目提供售后保障、信息服务平台、根据采购人要求,升级、拓展、完善信息平台的功能,确保其他便民服务在该平台正常运行。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时并向乙方提供居家照护平台和全县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居家照护的相关数据信息。2、甲方负责申请专项资金,根据服务对象实际人数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跟乙方据实结算。根据市残联反馈信息乙方出现单月服务达标率低于90%,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3、甲方或第三方调查机构可不定期上门回访残疾人服务群体,了解乙方的服务情况。如果连续二次或者一年累计三次考评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要按考评办法规定扣减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4、甲方对乙方开展居家残疾人照护融合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如未达到市残联考核要求,被通报或扣分的,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20%。5、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发现乙方服务项目类别占比较大和服务单一的不合理行为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多次出现该问题的甲方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的20%。6、对居家残疾人照护服务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成效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加以运用。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没收履约保证金。7、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8、根据本合同规定,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9、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开放政府监管端口,能够提供每个镇(街道)村(社区)的服务项目种类、数量以及总费用等数据的月报表、季度报表、半年报表以及年度报表。能够根据甲方或上级部门要求随时提供相关数据。2、乙方应根据政府服务要求,建设规范的残疾人照护服务规章制度;3、提供用户信息终端设备,按政府要求,制订适应需求的可选服务套餐并明确服务标准;4、乙方为甲方认可的服务对象提供24小时居家残疾人照护服务。5、乙方为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为服务过程中可能给客户带来的财产损失做保障,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详见本采购文件的服务标准。6、构建覆盖全县的居家残疾人照护服务团队,优先聘用居住较近的轻度残疾人或困难残疾人家庭成员担任护理员;并组织规范化培训,确保按时限、按需求、按标准提供线下残疾人照护实体服务。7、鼓励乙方通过志愿者组织开展融合服务,并积极向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项目,提高残疾人收入。8、诚信合法经营,确保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人员的信息保密安全,对经营行为负独立法律责任;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违反此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9、开展延伸和拓展服务须取得协议各方认同;10、接受并配合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督察、评估,按要求抓好问题整改;11、乙方应及时反馈去世、迁出或不愿接受的服务对象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调整服务对象信息,向监管部门提供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信息,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建议。12、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1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15、服务规范按照《关于印发<淮安市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护项目管理(规范)>的通知》(淮残发〔2021〕4号)要求执行,接受甲方的监督。1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一、保密及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责任。2、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承包费用中先行支付,并处20000元/次罚款,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双方对本协议及涉及的资料、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它方提供或透露。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可通过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5、本合同及其附件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8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在合同期限内,若有其他自行付费的残疾人用户要求加入线上残疾人照护基础信息服务和线下残疾人照护基础实体服务,可参照以上标准。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甲方、乙方各执二份。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1成交通知书;3.2乙方中标的响应文件;3.3采购文件;3.4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五、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一、采购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在金湖县建立信息服务平台,配备残疾人照护服务队伍,联合服务加盟商,为金湖县残疾人提供多层次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服务期为壹年。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服务期(月)服务质量标准1线上信息服务人55012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2线下实体服务人55012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特别说明:上述数量仅作参考,实际数量由甲乙双方每季度根据实际服务人数确认一次,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二、残疾人照护基础服务(线上信息服务)(1)服务对象:为户籍在金湖县辖区内的常住残疾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无业智力、精神,重度肢体、视力)共550人,提供居家残疾人照护服务及其它服务。供应商不得外泄服务对象的个人所有的信息。(2)服务期限:一年。三、基础信息服务要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增残疾人无偿提供残疾人专用手机或健康手环等设备,以及信息收集、建立残疾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紧急援助(应急救助)、定期回访、远程定位等服务;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及普通居民提供专业、规范的残疾人照护及便民服务,做到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求必帮。其中政府购买基础服务对象的残疾人专用手机及通信套餐均由中标方提供。(1)建立特定服务残疾人的个人信息档案。(2)提供一键紧急按钮接入服务。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增残疾人每人配备一台具有定位功能的残疾人专用手机,为残疾人提供安装、使用指导,保修期三年。具有超大喇叭,大字体、大按键,“SOS”一键求助呼入平台。提供居家残疾人照护专用手机号码及专用通信资费套餐,包含:来电显示、本地拨打国内通话时长100分钟/月、30M本地流量、免费组建3人内家庭V网、平台用户呼入信息平台免费、平台内用户互拨电话免费、GPS定位、具备一键呼叫功能,超出套餐免费设置短信提示功能,超出套餐部分及网外按照0.15元/分钟的市话费进行结算(超出部分必须告知服务对象,经服务对象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3)提供紧急救援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呼叫中心全天候24小时即时应答,免费为基础服务对象及家属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处理紧急救援。特勤服务队(持证上岗)全天候24小时待命,对于残疾人突发紧急情况,城镇社区应按规定要求15分钟内上门查看,其中考虑农村社区服务站点设置场所和受交通条件限制问题,可30分钟内上门查看。(4)为残疾人提供远程定位的服务。(5)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定期电话回访、短信回访及上门回访,对残疾人进行心理关爱、节日问候、生日电话祝福、天气提醒,了解残疾人的服务需求。除残疾人明确要求以外,保证每周一次电话回访(含生日问候);对于残疾人明确提出的上门回访需求以外,保证每月一次的主动上门回访。(6)开通本地特服号码,为残疾人提供出行、购物、健康、生活等方面居家服务,享受合作联盟商家优惠的商品及服务。(7)实体门店免费健康体检和定期专家义诊。定期开展社区文娱活动,半年组织一次残疾人的大型文艺演出,每季度组织一次残疾人的各类比赛(例如:书法、歌唱、舞蹈、武术、棋牌等)。(8)有义务接听或转接残疾人求助电话,并尽力给予帮助。以上8项服务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特定对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将服务费用兑付给服务企业,超出部分必须告知服务对象,经服务对象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其他社会残疾人的服务费用由残疾人自己承担,但收费标准不高于上述重度残疾人的标准。四、线下残疾人照护实体服务为了促进居家残疾人照护政府购买服务顺利推进和提高服务的运营效率和质量,以下残疾人选择并享受规定的服务套餐:1、服务对象:为户籍在金湖县辖区内的常住残疾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无业重度智力、精神(稳定期),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1)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服务对象的个人所有的信息。(2)项目在实行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纠纷归乙方负责。(3)项目在实行期间服务方和被服务方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纠纷归乙方负责。2、服务期:一年。3、服务主体:以残疾人之家、托养中心为依托。要把托养中心、残疾人之家与购买的专业机构的服务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形成线上线下、虚拟实体有机结合的服务体系。如:辅助性就业产品配送、康复训练指导、配(送)餐,集中代办代购、辅助器具适配(租借)、辅助出行等。4、服务人员:实行居家照护与帮助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脱贫相结合。优先聘用居住较近的轻度残疾人或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家庭成员担任居家照护服务员,为残疾人提供服务,通过“以残助残、以困助残”等方式,实现居家照护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提高轻度残疾人和困难家庭劳动收入。5、服务内容(服务套餐):投标人要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残疾人提供残疾人照护服务,对有经济能力的残疾人运用市场化方式开展有偿服务。同时,应当具备在金湖县内,在残疾人提出服务需求的时间内,可以安排专人上门提供服务的能力。1、说明:实体服务套餐中的服务内容由成交供应商与残疾人沟通后,由残疾人自行选择后形成书面服务需求工单,服务对象可重复选择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的执行标准见《服务标准》。服务套餐服务内容工时备注助洁套餐1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居室整理(约60分钟)5、衣物洗涤(约60分钟)6、拖洗地面(约60分钟)7、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8、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居家整理包括整理卧室、卫生间、厨房。助洁套餐2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洗头,简单理发。(约60分钟)5、洗脚剪指甲(约30分钟)6、拖洗地面(约60分钟)7、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8、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洗脚剪指甲包括泡脚,灰指甲修剪。助餐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助餐(上门煮饭炒菜,厨房整理)(约90分钟)5、拖洗地面(约60分钟)3助餐包括:1、淘米煮饭;2、拣菜,配菜,炒菜;3、厨房厨具整理归位,清洁操作台面,清洁水槽、水龙头。助浴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外出助浴或家庭助浴(约90分钟)5、拖洗地面(约60分钟)3服务内容包括外出/家庭助浴(有条件)、换洗衣物洗涤、晾晒衣物。助残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起居照顾(约40分钟)5、拖洗地面(约60分钟)3起居照顾包括协助穿衣、洗漱、饮食、如厕等。助行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陪同外出(约90分钟)5、陪同就医(约90分钟)3陪同外出包括散步、购物、就医(有条件)、办事等。换季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翻晒(约30分钟)5、更换床上用品(约30分钟)6、床品洗涤(约60分钟)7、拖洗地面(约60分钟)31、翻晒包括翻晒被褥,枕头,毛毯等;2、更换床上用品、床品洗涤包括换洗床单,枕套,被套,床罩等。定制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用户临时安排的特殊需求。(约90分钟)31、用户临时组合以上内容的服务项目;2、特殊服务项目含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康复套餐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针对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3、对康复计划进程跟进调整。/由专业康复医生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服务套餐服务内容工时备注助洁套餐1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居室整理(约60分钟)5、衣物洗涤(约60分钟)6、拖洗地面(约60分钟)7、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8、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居家整理包括整理卧室、卫生间、厨房。助洁套餐2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洗头,简单理发。(约60分钟)5、洗脚剪指甲(约30分钟)6、拖洗地面(约60分钟)7、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8、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洗脚剪指甲包括泡脚,灰指甲修剪。助餐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助餐(上门煮饭炒菜,厨房整理)(约90分钟)5、拖洗地面(约60分钟)3助餐包括:1、淘米煮饭;2、拣菜,配菜,炒菜;3、厨房厨具整理归位,清洁操作台面,清洁水槽、水龙头。助浴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外出助浴或家庭助浴(约90分钟)5、拖洗地面(约60分钟)3服务内容包括外出/家庭助浴(有条件)、换洗衣物洗涤、晾晒衣物。助残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起居照顾(约40分钟)5、拖洗地面(约60分钟)3起居照顾包括协助穿衣、洗漱、饮食、如厕等。助行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陪同外出(约90分钟)5、陪同就医(约90分钟)3陪同外出包括散步、购物、就医(有条件)、办事等。换季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翻晒(约30分钟)5、更换床上用品(约30分钟)6、床品洗涤(约60分钟)7、拖洗地面(约60分钟)31、翻晒包括翻晒被褥,枕头,毛毯等;2、更换床上用品、床品洗涤包括换洗床单,枕套,被套,床罩等。定制套餐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约30分钟)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3、代购、代办。(约60分钟)4、用户临时安排的特殊需求。(约90分钟)31、用户临时组合以上内容的服务项目;2、特殊服务项目含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康复套餐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针对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3、对康复计划进程跟进调整。/由专业康复医生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6、服务标准:类别项目服务标准居室整理家务整理1.开窗通风,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物品摆放整齐;2.按需晾晒(棉被,厚毛毯等)、更换床上四件套;3.按残疾人习惯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居室整理扫地拖地1.由内而外清扫地面,处理垃圾不扬尘;2.拖洗地面至清洁无污,并通风保持地面干燥,防止残疾人滑倒;3.拖地时拖把横向(左右)摆动。助洁服务衣物洗涤1.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2.洗涤前需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及是否遗留贵重物品并告知残疾人或家属;3.贵重衣物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助洁服务打扫居室1.打扫居室卫生,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2.保持居室整洁美观、目测无灰尘、空气清新无异味;3.保洁用品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及卫生;4.打扫过程中,如遇货币和贵重物品,则应提醒用户妥善保管。助洁服务洗脚剪指甲1.泡脚,洗脚,剪指甲,保持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助洁服务清洁物具1.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干净整洁。助洁服务上门理发1.简单理发,修面、挖耳注意安全,做到残疾人容貌整洁。助餐服务上门做饭1.尊重残疾人的饮食生活习惯及民族信仰,注意营养,合理配餐;2.应遵循残疾人口味合理制作,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米饭松软、炒菜少盐少油。助餐服务上门送餐1.根据残疾人要求准确配餐;2.送餐应及时、保温,餐具清洁卫生;3.送餐应注意营养搭配。助浴服务上门助浴1.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两名以上服务人员在场,保障残疾人安全;2.根据气候状况和残疾人居住条件,注意浴室内通风,并将环境温度调节到25℃至30℃之间;4.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残疾人身体情况,如遇残疾人身体不适,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残疾人监护人。助浴服务外出助浴1.外出助浴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2.助浴前对残疾人进行安全提示;3.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在场;4.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残疾人身体情况,如遇残疾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应急措施。助行服务陪同外出1.外出注意途中安全;2.徒步助行服务一般在残疾人住宅小区,最远不超过2km范围;3.使用助行器具,应按助行器具使用说明进行规范操作。助行服务代办服务1.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日常生活事务,及时办理;2.代办前后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并妥善保管好。助购服务陪同购物1.一般选择残疾人住宅小区周边购物场所,最远不超过2km范围;2.途中应注意残疾人行走安全;3.使用助行器具,应按助行器具使用说明进行规范操作。助购服务代购物品1.代购日常生活用品,及时办理;2.代购前后当面清点钱物、单据等妥善保管好。康复护理服务起居服务1.协助穿脱衣服、如厕,衣物整理有序;2.洗漱(刷牙、洗脸、洗脚等);3.穿衣冷暖适度、保持整洁;4.定时为卧床残疾人翻身,做到无褥疮。康复护理服务代购药品1.代购前后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2.代购药品的范围: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3.代购药品除残疾人特别要求外,选择残疾人居住所在地对应的社区医疗机构或正规药店;康复护理服务陪同就医1.注意残疾人途中安全;2.就医后及时向残疾人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康复护理服务现场理疗1.由专业、有资质的人员实施;2.根据残疾人特殊生理特点选择理疗方式;3.理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残疾人的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4.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合格理疗器具。康复护理服务医疗保健1.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讲座或残疾人学校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预防保健、养生护理及残疾人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督促残疾人按时服药,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心理辅导服务精神慰藉读书读报,耐心倾听,与残疾人进行谈心、交流,尊重并保护残疾人隐私。心理辅导服务心理咨询1.由专业、有资质的人员实施;2.观察残疾人的情绪变化,掌握残疾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残疾人心理状态。心理辅导服务法律援助1.由专业、有资质的人员实施;2.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3.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残疾人需要进行免费、公益、低偿的服务。7、配备残疾人照护服务队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辖区的残疾人数,按一定比例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残疾人照护服务人员。主要承担入户登记残疾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提供应急联动服务及信息化平台服务链接等事务、协助开展文化教育娱乐活动。8、联合加盟服务商:供应商应根据残疾人急需的救援、家政、医疗、保健等服务需求,挖掘和筛选残疾人照护服务相关企业和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加盟商准入和退出机制,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实行标准化管理,要对联合加盟的服务商提出实体要求,包括:(1)应是合法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体经营者。(2)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3)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4)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频次。(5)对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实施公开承诺服务。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年月日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磋商函二、磋商一览表三、磋商报价明细表四、人员配备表五、服务承诺六、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七、评审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八、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他资料十、示范格式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元(¥元)的磋商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的服务。2、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4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7、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9、如果我们成交,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11、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服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一览表项目名称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总计(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线上信息服务投标报价为 元/人▪月;线下实体服务投标报价为 元/人▪月。履行期限一年服务质量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供应商:(加盖公章)法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签章:注:(1)磋商报价总计应满足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磋商报价所述内容。(2)磋商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三、磋商报价明细表(注: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填写)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人/月)服务期(月)合价(元)主要技术要求服务质量标准1线上信息服务人55012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2线下实体服务人55012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每月服务达标率不低于90%,金湖县残联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0%。合计大写: 小写(¥:)供应商:(加盖公章)法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签章:注:(1)所有价格系人民币表示。(2)以上报价含所有费用,供应商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四、服务承诺(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五、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相关证书拟任职务供应商:(加盖公章)法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签章:六、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见示范格式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上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不是联合体即可。)(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见示范格式三)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详见附件)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详见附件)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未被列入,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5)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提供相关材料)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生成上传至苏采云平台,纸质文件不作为审查对象。如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将以未提供证明材料取消其继续参加评审的资格。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七、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提供材料。8、评审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请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他资料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十、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三承诺书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时间:示范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示范格式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公司参加金湖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的金湖县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