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2024)



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708-BZ2400460618AF(24WC0071)
项目名称: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69.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数量:1项
最高限价(折扣):9折
简要服务参数:投标人应提供丰富的肉类,供采购人选择、下单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1年(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城大道198号        
联系方式:瞿飞 023-65466029 15723073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联系方式:唐玮 杨敬杰 023-67523244 67707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杨敬杰
电 话:  023-67523244 6770726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17: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0:0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预算金额
¥469.0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玮 杨敬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3-67523244 67707261

采购单位
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城大道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瞿飞 023-65466029 15723073339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唐玮 杨敬杰 023-67523244 67707261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标-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24WC0071(终审稿).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24WC0071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60618AF招标项目名称: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采购人: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一、服务期、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考核要求-12-※二、报价要求-16-三、付款方式-16-※四、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16-五、违约责任-17-六、履约保证金-1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8-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8-二、评标方法-19-三、评标标准-19-四、无效投标条款-22-五、废标条款-22-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4-一、投标人-24-二、招标文件-24-三、投标文件-24-四、开标-26-五、评标-26-六、定标-26-七、中标-2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7-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8-十、交易服务费-29-十一、签订合同-29-十二、项目验收-30-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参考样本)-3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8-一、经济文件-39-二、服务文件-41-三、商务文件-43-四、其他-46-五、资格文件-5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年)最高限价(折扣)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469.0494.691批发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69.04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1.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对应的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序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1账号6232813760001748960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投标人按合同总份额预留比例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分包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实施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瞿飞电话:023-6546602915723073339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学城大道19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唐玮杨敬杰邮编:400023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传真:023-67625920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肉类1.肉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1项服务期:1年1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蔬果类1.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2.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3.加工熟食:半成品或成品熟菜、凉菜等。1项服务期:1年1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粮油类1.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2.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3.饮品类:奶品饮品类等。1项服务期:1年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所属的10个消防救援站。(二)服务要求:提供早、中、晚餐及执勤值班餐相应食材。(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标准。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肉类品目服务及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1.1品目名称:肉类:鲜肉类(热鲜肉)、冻品类、水产类(鲜货)、禽类(鲜货)、蛋类、腊味类等。※1.2配送要求:每日1次。2.服务要求2.1投标人应提供丰富的肉类,供采购人选择、下单。2.2投标人应配备满足各采购点的采购配送人员和提供专用配送车辆(含冷链车/冷藏车2辆;运输货车1辆),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2.3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值守,提供采购人指定的配送保障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配送方案,格式自定)※2.4因消防工作需要,须进行跨区域(含重庆主城区外及市外)餐饮保障任务的,投标人车辆及保障团队须遂行出动,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参考当地食材价格另行确定。3.质量需求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3.2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3.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热鲜肉),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3.4冻品类:无杂质、异味。3.5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3.6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类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3.7蛋类:无腐败变质,色泽适中。3.8腊味类:无腐败变质,含水量少。4.其他要求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3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4.4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采购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安保、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给养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4.5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4.6投标人负责日常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货、人工、油料等全部杂费);对重庆主城区以外的遂行保障任务,由投标人承担采购运输费用。4.7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4.8投标人擅自修改送货时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4.9投标人负责送货、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10采购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采购人。4.11在采购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变质、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二)蔬果类品目服务及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1.1品目名称:1.1.1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1.1.2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1.1.3加工熟食:半成品或成品熟菜、凉菜等。※1.2配送要求:每日1次。2.服务要求2.1投标人应提供新鲜、充足的蔬果品类、时令蔬果供采购人选择、下单。2.2投标人应配备满足各采购点的采购配送人员和提供专用配送车辆(含冷链车/冷藏车2辆;运输货车1辆),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2.3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值守,提供采购人指定的配送保障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配送方案,格式自定)※2.4因消防工作需要,须进行跨区域(含重庆主城区外及市外)餐饮保障任务的,投标人车辆及保障团队须遂行出动,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参考当地食材价格另行确定。3.质量需求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3.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3.3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3.4熟食加工类:新鲜,无变色、变味,无腐败变质等。4.其他要求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3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4.4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采购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安保、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给养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4.5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4.6投标人负责日常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货、人工、油料等全部杂费);对重庆主城区以外的遂行保障任务,由投标人承担采购运输费用。4.7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4.8投标人擅自修改送货时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4.9投标人负责送货、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10采购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采购人。4.11在采购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变质、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三)粮油类品目服务及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1.1品目名称:1.1.1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1.1.2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1.1.3饮品类:奶品饮品类等。※1.2配送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2.服务要求2.1投标人应提供丰富的品类供采购人选择、下单。2.2投标人应配备满足各采购点的采购配送人员和提供专用配送车辆(含冷链车/冷藏车2辆;运输货车1辆),实行专人专车采购,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2.3投标人需制定适应消防工作的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3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采购人如遇特殊任务,投标人需在任务期间派出相应人员和车辆值守,提供采购人指定的配送保障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配送方案,格式自定)※2.4因消防工作需要,须进行跨区域(含重庆主城区外及市外)餐饮保障任务的,投标人车辆及保障团队须遂行出动,此项工作任务中的食材采购价格参考当地食材价格另行确定。3.质量需求3.1投标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3.2米面类:无虫、无杂质、无霉变。3.3食用油:清澈透亮,无杂质,非转基因油。3.4干货类: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3.5调配料类:无杂质、霉变,保质期内。3.6副食类:包装规范,无破损,保质期内。3.7奶品饮品类:包装完整,无破损,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无胀气、异味等。4.其他要求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3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4.4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由于投标人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误,对采购人日常工作、执勤、训练、安保、灭火救援等工作造成重大给养保障问题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4.5运输方式由投标人确定,确保及时、安全、准确。4.6投标人负责日常采购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货、人工、油料等全部杂费);对重庆主城区以外的遂行保障任务,由投标人承担采购运输费用。4.7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4.8投标人擅自修改送货时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4.9投标人负责送货、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10采购人购买的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从投标人转移至采购人。4.11在采购人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负责。4.12包装物由投标人负责回收。4.13因包装不当导致货物变质、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考核要求(一)服务期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1年(12个月)。※(二)实施时间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食材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17时前采购人开具的采购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9:00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三)实施地点序号配送地点配送地址备注1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沙坪坝区学城大道198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2磁器口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童家桥村莴笋沟238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3歌乐山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歌乐山街道会车场临1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4西永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西永大道12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5井口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井熙路20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6土主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垄安大道101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7虎溪特勤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学城大道198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8三峡广场小型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清溪路169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9大学城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大学城北路86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10虎溪战保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思贤路17号附47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11综合保税区消防救援站沙坪坝区康城路2号服务期内,若采购人各单位保障点增加,增加的保障点地址和规模,采购人会提前3天告知中标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四)验收方式1.每批次货物到达现场后,须放置于搁物板上(该搁物板由中标人提供),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采购单位人员与配送人员对照采购单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数量检验、重量检验等。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规范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验收评分详见下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验收结果当场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3.采购人可定期或不定期货物抽检和送检。除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还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因中标人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采购人造成损害的,追究其法律责任。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鸡蛋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补货处理,补计验收扣分。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活禽类要以去除内脏后实际过称重量计算。(五)验收标准1.肉类品目验收标准:1.1鲜畜肉、内脏类(猪、牛、羊、兔等)、冻品类验收标准:1.1.1色泽:品质新鲜,其固有的正常颜色;瘦肉、内脏颜色均匀,有光泽,肥肉脂肪洁白,不暗淡。1.1.2外观:无泥污、血污,放血状况良好;切边整齐,表面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干缩状态。1.1.3气味:其固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1.1.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1.2鲜禽肉(鸡、鸭、鹅等)验收标准:1.2.1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浑浊现象。1.2.2外观:其固有的表皮颜色,肉切面有光泽,无其他异常颜色,无残留羽毛;表皮无破损、头颈翅腿无残缺。1.2.3气味:固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1.2.4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1.3水产类(鱼、虾、蟹等)验收标准:1.3.1鱼:品质新鲜、肉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无异味。1.3.2虾:品质新鲜、个头均匀、肉有弹性,虾体完整,无异味。1.3.3蟹:品质新鲜、个头均匀,蟹体完整,脚伸缩有力,无异味。1.4蛋类验收标准: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裂,打开后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1.5腊味类验收标准:色泽鲜明,肌肉呈暗红色或鲜红色,脂肪透亮或呈乳白色。肉身干爽、结实。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无异味。2.蔬果类品目验收标准:2.1蔬菜类验收标准:2.1.1青叶菜: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无黄叶,水分充足适中,无黑斑腐烂。2.1.2瓜果类: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大小匀称,表面无明显机械伤,无黑斑腐烂,无虫蛀和发芽,口感良好。2.1.3块茎类: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大小匀称,表面无明显机械伤,无黑斑腐烂,无虫蛀和发芽。2.2水果类验收标准:2.2.1新鲜度:水分充足,无空壳、皱皮、干缩等,符合品种应有的颜色。2.2.2外观:无明显外力造成的机械伤,个头匀称饱满,无虫眼,成熟度适中,符合品种应有的形状。2.2.3包装:包装完好,无残留农药和污染。2.3加工类验收标准:2.3.1熟食类:酱卤制品应符合品种应有的形态及颜色,水分、盐分含量适中,有该品种特有的风味,无异味。2.3.2凉菜:原材料新鲜,无腐败变质,无添加剂。3.粮油类品目验收标准:3.1米面类验收标准:新粳米色泽呈透明玉色状,新米胚芽部颜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包装上标有企业标准、生产日期和产地等信息。无虫、无杂质、无霉变。3.2食用油验收标准:色泽均匀一致,清澈透亮,无杂质。3.3干货类验收标准:原料的形状均匀,具有原料固有的色泽。植物性干料具有各自的清香味,动物性干料除原料固有的本味之外,无任何异味。物资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3.4调配、副食类验收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包装封口平整,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地、规格等与订单一致。3.5奶品饮品类验收标准:包装完整,无破损、胀气,无变质,不得提供临期产品。※(六)考核要求1.本项目由每个采购点单位实施独立考核,每月按照各点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值情况支付货款。1.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参考相关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采取按月扣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采购人支付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全款。1.2.80分及以上低于90分(不含)为“合格”等级,采购人服务单位会提出警告。在合同期内若中标人被两次警告,在第二次警告当月从应支付服务费用中扣减20000元。1.3.低于80分(不含)为“差”等级,将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服务费用。例如:当月得分为70分,则按据实服务费用的70%进行支付。合同期内一个采购点的服务单位若发生两次“差”等级考核得分,除该服务单位将考核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当月货款外,经服务单位据实上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并解除本次合同,中标人被解除合同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被取消供货资格后,采购人会对本项目配送服务进行重新招标。招标活动进行的配送空档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内,可由采购人指定其他供应商进行临时供货,确保供应食材不间断,不影响采购人单位正常运转。2.考核细则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质量要求符合上述“验收标准”所列基本质量要求。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0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感官检验明显不合格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以次充好、夹带等,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外观检验不明显但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货品质量品类规格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并做退换货处理;散装冻品含冰率在6%以内,超过范围予以扣除,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货品质量产品信息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提供包装不完整、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每次扣1分;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 货品质量浮动标准一般散装类货物或整件类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10%。配送产品重量不足计划数量90%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中标人应1小时内补齐差量;配送产品重量超过计划数量110%的,按110%重量登记,超出110%部分由采购人免费接收。因特殊情况(如包装物无法进行拆分等)商请采购人同意的免责。服务质量配送时间当日早上9:00分前送达(应急保障任务按约定时间送达)。延时1小时内送达的,一次扣1分;延时1小时以上送达的,一次扣2分;影响采购人开餐的,一次扣15分;两次以上延误(含补、换产品)严重影响采购人开餐的,可取消其供货资格。服务质量健康管理项目安排专人配送,配送员着工装、佩戴工作证,持有当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证明,无证上岗人员,一人次扣2分。服务质量车辆管理项目安排专车配送。车辆外观明显破损、脏污或有异味的,一车次扣1分;车辆停放、行驶等违反采购人营区管理规定的,一车次扣2分。报价结算报价每月按采购人指定时间、超市采集基础价格,并于采价日后24小时内提交报价,未按规定时间报价的,一次扣1分;当月实际采购超出报价范围的物品,在下月6号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补充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一次扣1分;报价未按中标折扣执行的,每查实一个单品扣5分。报价结算对账及结算每月15号前核对上月账目。因中标人原因延误的,一天扣0.5分;每月对账后,中标人应在每月20号前开具并交付上月货款发票,每逾期一天扣0.5分。其他应急任务未响应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15分。加分项目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一般性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5分;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综合(大型、遂行)保障任务每次加10分;推荐新食材被采购人采用,每个单品加2分。※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折扣报价(报折扣,超市特价商品除外),投标人填写折扣比例。最高折扣为9折,投标人在折扣0-9折之间报价,如报价8.5折,每周期结算价=询价超市同类产品的标价为计价标准*中标折扣0.85,原则上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二)本项目折扣报价包括1年服务期内本项目所有的原材料的食材价、食材的包装费、配送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人工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服装费、仓储费、通讯费、培训费、验收费、保险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配送食材所产生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一)本项目支付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由采购人汇总所有配送采购点的每月数据后统一实施付款,采购人根据当期结算价和采购量分12个月进行据实结算服务费,原则上支付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二)采购人根据市场定价(市场定价原则详见本篇四、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1.双方签字确认当月考核得分;2.双方核对并确认当月结算金额(实际结算价=超市同类产品市场定价×中标折扣×数量)、配送清单;若因考核产生扣款,则按考核约定的方式扣减相应货款或转化为百分比支付当月货款。3.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付款并开具同等金额发票;4.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结算费用。因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采购人未能及时支付款项,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解释说明,付款时间可顺延。(三)投标人每类食品参照价格为超市同品种、同规格售价,支付或定价货币为人民币。※四、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一)各品类的报价折扣指投标人每月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龙湖大学城分公司(龙湖U城B馆店)、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大学城店(熙街店)、重百购物超市(康居西城店)中选两家超市,并以所选两家超市同商品定价的平均值为基础价,乘以投标折扣填报。(二)每月产品询价时间由采购人随机指定,频率至少半月1次,当日询价记录可由采购人向超市询价或由投标人24小时内提供给采购人核对并留档备查,超过时限未提供价格询价记录的,以采购人认定价格为准,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及后果。(三)当月采购范围大于询价目录时,超出部分在下月6号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最迟不得超过下月8号)补充询价,个别品种在约定市场无法询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价格。对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复核。五、违约责任(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中标人未完成合同签订的,违约金按照每逾期一天扣除预算金额的1%。逾期超过30日,中标人应承担预算金额30%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违约金按照每逾期一天扣除预算金额的1%。逾期超过30日,中标人应承担预算金额30%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并采购人有权视情解除合同。六、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按项目预算金额3%缴纳履约保证金。(二)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必须载明“见索即付”且有效期至1年服务期满)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三)收款单位: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桥支行账号:31041401040008980(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五)退还方式:中标人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退至转款账户;中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采购人退还保函原件。(六)履约保证金退还:采购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和合同约定方式执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流程。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中的折扣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折扣,其该项价格分为满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折扣)×价格权重×100。各投标人进行报价,报价为折扣,最高限价折扣为9折,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9折。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2服务部分(25%)51.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与服务方案1.1投标人提供服务团队设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服务团队配置情况、人员岗位情况以及投入人员情况介绍等。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1.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2.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3.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或情况介绍说明;②计划及措施无科学合理性、无可行性或先进性、安排的团队人员不够高效专业;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计划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服务部分(25%)51.2投标人提供食品配送方案。内容包括各类食材的具体配送措施、运输等情况介绍。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1.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2.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3.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或情况介绍说明;②计划及措施无科学合理性、无可行性或先进性、安排的团队人员不够高效专业;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计划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服务部分(25%)51.3投标人提供遂行保障方案和应急(防疫)保障措施。针对采购人消防工作特点,制定遂行保障、应急(防疫)等保障措施。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1.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2.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3.方案在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齐全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或情况介绍说明;②计划及措施无科学合理性、无可行性或先进性、安排的团队人员不够高效专业;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计划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服务部分(25%)52.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投标人制定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措施严格、追溯体系完整、检疫检测规范、责任惩罚有力,得5分;措施较严格、渠道追溯较完整、检测能力规范程度不高、责任惩罚较弱,得2分;措施制度松散、无相关追溯证明、不能为食材供应提供良好的检疫检测保障、无惩罚措施或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得0分。投标人提供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自行开发或购买或租用的追溯平台软件(自有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为购买或租用,提供租用/购买协议复印件、发票等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出具的检疫检测报告样本复印件。2服务部分(25%)53.服务承诺投标人为采购人项目可提供附加性服务(采购人已经明确规定或要求的服务内容不计为附加性服务承诺)。提供1条附加性服务承诺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未提供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将作为本项目合同附件)。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45%)8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500万(含)-1000万(不含)得3分;1000万(含)-2000万(不含)得4分;2000万(含)-3000万(不含)得5分;3000万(含)-4000万(不含)得6分;4000万(含)-5000万(不含)得7分;5000万(含)以上得8分,本项最多8分,500万元以下或未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得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45%)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配送人员中,2人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得1分;在此基础上,额外提供1人持有健康证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健康证复印件。3商务部分(45%)5投标人满足投入本项目的专用配送车(指冷链车/冷藏车2辆;运输货车1辆,不含两轮、三轮车)基础之上,每额外多提供1辆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货车可得1分;每额外多提供1辆自有或租赁的冷链或冷藏配送车辆可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投标人若为自有车辆,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投标人若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车辆协议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45%)6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食品/食材配送服务业绩(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1.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含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信息页、签字盖章页)。2.转包或分包业绩无效。3商务部分(45%)5投标人自有或投标人租赁或投标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有食材服务配套冻库,5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冻库建筑面积<1000㎡,得1分;10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冻库建筑面积<1500㎡,得2分;15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冻库建筑面积<2000㎡,得3分;20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冻库建筑面积<2500㎡,得4分;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冻库建筑面积≥2500㎡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相关场所/基地实图照片。2.场地证明材料:2.1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屋/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2.2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租赁的(场地的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持有,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承诺该场地投入本项目进行食材配送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45%)5投标人自有或投标人租赁或投标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有食材服务配套常温库房,5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常温库房建筑面积<800㎡,得1分;8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000㎡,得2分;10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200㎡,得3分;12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500㎡,得4分;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常温库房建筑面积≥1500㎡,得5分。本项最多可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相关场所/基地实图照片。2.场地证明材料:2.1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屋/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2.2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租赁的(场地的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持有,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承诺该场地投入本项目进行食材配送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45%)5投标人自有或投标人租赁或投标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有食材服务配套种植和养殖基地,50亩≤配置有种植和养殖基地面积<150亩,得1分;150亩≤配置有种植和养殖基地面积<300亩,得2分;300亩≤配置有种植和养殖基地面积<400亩,得3分;400亩≤配置有种植和养殖基地面积<500亩,得4分;500亩及以上得5分。本项最多可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相关场所/基地实图照片。2.场地证明材料:2.1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屋/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2.2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租赁的(场地的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持有,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承诺该场地投入本项目进行食材配送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45%)5投标人自有或投标人租赁或投标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有食材服务配套分拣场所,10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分拣场所<2000㎡,得1分;20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分拣场所<3000㎡,得2分;30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分拣场所<4000㎡,得3分;4000㎡≤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分拣场所<5000㎡,得4分;自有或租赁或合作分拣场所≥5000㎡,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相关场所/基地实图照片。2.场地证明材料:2.1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自有的,提供房屋/土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2.2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租赁的(场地的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常温库房、冻库、种养基地、分拣场所为合作的第三方单位持有,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承诺该场地投入本项目进行食材配送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45%)3为保障食品安全,投标人配备有食品安全测试仪器,且设备具备1.药残留检测;2.重金属检测;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生物毒素检测功能。投标人提供设备具备其中任意一项检测功能得1分,本项目最多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设备对应功能说明书(设备品牌、型号与采购发票一致)。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年服务期收取,计算基数为:项目预算金额*1年*投标人填报折扣),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19200023047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参考样本)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合同甲方: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主副食和餐饮物资,订立本服务合同。一、配送范围及要求第一条配送范围乙方(中标人)作为甲方(采购人)下属各伙食单位主副食餐饮物资主要供应商,主要为甲方配送□禽肉类/□蔬果类/□粮油干副类餐饮物资(按中标内容在□内打“√”)。第二条配送地点乙方将甲方所需主副食和餐饮物资配送到。第三条配送时间每日所需物资中的禽肉、蔬果类等,乙方须于每日早上9:00分前送达指定地点;粮油类、干副调料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达。第四条配送质量(一)肉类品目质量要求1、品目名称:肉类:鲜肉类(热鲜肉)、冻品类、水产类(鲜货)、禽类(鲜货)、蛋类、腊味类等。1.1乙方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1.2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1.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1.4冻品类:无杂质、异味。1.5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1.6水产类:新鲜有弹性(热鲜肉),鱼类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1.7蛋类:无腐败变质,色泽适中。1.8腊味类:无腐败变质,含水量少。(二)蔬果类品目质量要求1、品目名称: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加工熟食:半成品或成品熟菜、凉菜等。1.1乙方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1.2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1.3水果类: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无腐烂、霉变、异味、虫蛀、寄生虫等。1.4熟食加工类:新鲜,无变色、变味,无腐败变质等。(三)粮油类品目质量要求1、品目名称: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饮品类:奶品饮品类等。1.1乙方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1.2米面类:无虫、无杂质、无霉变。1.3食用油:清澈透亮,无杂质,非转基因油。1.4干货类:干燥、无虫、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1.5调配料类:无杂质、霉变,保质期内。1.6副食类:包装规范,无破损,保质期内。1.7奶品饮品类:包装完整,无破损,保质期内(不可提供临期产品),无胀气、异味等。第五条验收方式1.每批次货物到达现场后,须放置于搁物板上(该搁物板由乙方提供),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采购单位人员与配送人员对照采购单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数量检验、重量检验等。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规范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验收评分详见招标文件“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验收结果当场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3.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货物抽检和送检。除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还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因乙方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甲方造成损害的,追究其法律责任。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鸡蛋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乙方应作退货、补货处理,补计验收扣分。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活禽类要以去除内脏后实际过称重量计算。第六条响应服务1、乙方应针对消防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按甲方所需物资的要求,完成应急餐饮物资采购配送任务。2、乙方根据甲方任务要求,承担相关餐饮食品代购和原材料配送工作。第七条合同期间及服务方式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2个月。2、本合同有效期限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二、配送人员和车辆第八条乙方为甲方配备专业配送人员,根据餐饮卫生行业要求办理健康证明,乙方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承担人员用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伤、劳动纠纷、诉讼等一切费用。第九条乙方为甲方配备不低于3辆专用配送车辆,确保车况良好。配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三、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第十条结算价确定标准和流程:1、甲、乙双方根据指点市场点询价,并按乙方投标承诺的折扣标准(折)审定结算价。各品类的报价折扣指乙方每月从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沙坪坝区龙湖大学城分公司(龙湖U城B馆店)、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大学城店(熙街店)、重百购物超市(康居西城店)中选两家超市,并以所选两家超市同商品定价的平均值为基础价,乘以中标折扣填报。每月产品询价时间由甲方随机指定,频率至少半月1次,当日询价记录可由甲方向超市询价或由乙方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核对并留档备查,超过时限未提供价格询价记录的,以甲方认定价格为准,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及后果。当月采购范围大于询价目录时,超出部分在下月6号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最迟不得超过下月8号)补充询价,个别品种在约定市场无法询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价格。对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复核。第十一条考核要求1、本项目由每个采购点单位实施独立考核,每月按照各点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值情况支付货款。2、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参考相关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采取按月扣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甲方支付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全款。3、80分及以上低于90分(不含)为“合格”等级,甲方服务单位会提出警告。在合同期内若乙方被两次警告,在第二次警告当月从应支付服务费用中扣减20000元。4、低于80分(不含)为“差”等级,将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服务费用。例如:当月得分为70分,则按据实服务费用的70%进行支付。合同期内一个采购点的服务单位若发生两次“差”等级考核得分,除该服务单位将考核得分转化为百分比支付当月货款外,经服务单位据实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可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并解除本次合同,乙方被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被取消供货资格后,甲方会对本项目配送服务进行重新招标。招标活动进行的配送空档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内,可由甲方指定其他供应商进行临时供货,确保供应食材不间断,不影响甲方单位正常运转。5、考核细则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质量要求符合上述“验收标准”所列基本质量要求。提供有毒有害食品对甲方造成损害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0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感官检验明显不合格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以次充好、夹带等,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外观检验不明显但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货品质量品类规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并做退换货处理;散装冻品含冰率在6%以内,超过范围予以扣除,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货品质量产品信息包装类产品需有完整的产品说明(名称、配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提供包装不完整、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每次扣1分;蔬果散装类产品需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禽肉屠宰类产品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 货品质量浮动标准一般散装类货物或整件类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10%。配送产品重量不足计划数量90%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中标人应1小时内补齐差量;配送产品重量超过计划数量110%的,按110%重量登记,超出110%部分由甲方免费接收。因特殊情况(如包装物无法进行拆分等)商请甲方同意的免责。服务质量配送时间当日早上9:00分前送达(应急保障任务按约定时间送达)。延时1小时内送达的,一次扣1分;延时1小时以上送达的,一次扣2分;影响甲方开餐的,一次扣15分;两次以上延误(含补、换产品)严重影响甲方开餐的,可取消其供货资格。服务质量健康管理项目安排专人配送,配送员着工装、佩戴工作证,持有当年度职业健康体检证明,无证上岗人员,一人次扣2分。服务质量车辆管理项目安排专车配送。车辆外观明显破损、脏污或有异味的,一车次扣1分;车辆停放、行驶等违反甲方营区管理规定的,一车次扣2分。报价结算报价每月按甲方指定时间、超市采集基础价格,并于采价日后24小时内提交报价,未按规定时间报价的,一次扣1分;当月实际采购超出报价范围的物品,在下月6号前(遇国家法定节日可顺延)补充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一次扣1分;报价未按中标折扣执行的,每查实一个单品扣5分。报价结算对账及结算每月15号前核对上月账目。因乙方原因延误的,一天扣0.5分;每月对账后,乙方应在每月20号前开具并交付上月货款发票,每逾期一天扣0.5分。其他应急任务未响应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15分。加分项目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一般性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5分;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综合(大型、遂行)保障任务每次加10分;推荐新食材被甲方采用,每个单品加2分。四、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乙方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以及投标文件中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各项约定,明确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检验检疫报告等,确保所供物资安全。第十三条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送品种,减少、增加配送数量。因市场特殊原因,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十四条乙方应不断拓展供应渠道,提高配送质量,保证甲方食材供应。第十五条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人员和车辆进出相关手续。第十六条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第十七条甲方提供物资储存条件,配合乙方建立物资储备机制,以应对消防工作的特殊性、节假日物资上涨、紧俏物资不易购买等情况。五、考核及违约责任第十八条乙方按项目预算金额3%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准时送货、公司形象等方面的信誉保证。1、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必须载明“见索即付”且有效期至1年服务期满)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2、收款单位: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桥支行账号:310414010400089803、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4、退还方式:乙方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退至转款账户;乙方以保函方式提交的,甲方退还保函原件。5、履约保证金退还:甲方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和合同约定方式执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流程。第十九条乙方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严重违约,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永久取消乙方向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物资配送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配送物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2、配送伪劣假冒产品的。第二十条款项一月一付,一般在下月30日前甲方支付乙方上月费用,乙方需在下月15日前,与甲方完成账目核对、票据提供等工作。因乙方工作延误,甲方付款时间相应后延。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时间可按时间顺延。六、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如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选定供应商,则延续执行本合同,在新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因项目灭失的;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3、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4、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第二十三条因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招标文件约定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认真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折扣小写)1项投标报价(折扣大写): 备注:服务期:1年。例如:投标报价小写为:7折,投标报价大写为:柒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投标人折扣报价为9折,单项产品市场询价的价格为10元/斤,则采购人与中标人实际签订合同的单项产品供货价格为9元/斤。(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品目名称品目内容数量/单位肉类1.肉类:鲜肉类、冻品类、水产类、禽类、蛋类、腊味类等。1项蔬果类1.蔬菜类:新鲜蔬菜类、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等;2.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坚果类等;3.加工熟食:半成品或成品熟菜、凉菜等。1项粮油类1.粮油类:米面类、食用油;2.干副类:干货类、调配料类;3.饮品类:奶品饮品类等。1项投标报价(折扣小写)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不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包含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的内容);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