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河道管护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2024)



JDHCA-2024FS005#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 月 24 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HCA-2024FS005#
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5万元
最高限价:82.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210/12fa914cfdb7460f9f0de813012e6af7.shtml。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 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06 月 24 日 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东樊线与樊东路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方式:1385250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路102号
联系方式:18360322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13852518945

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JDHCA-2024FS005#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6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五章评审标准27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JDHCA-2024FS005#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DHCA-2024FS005#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2.5万元最高限价:82.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210/12fa914cfdb7460f9f0de813012e6af7.shtml。(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1.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1.4.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6.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7.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1.71.8.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9.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东樊线与樊东路交叉路口西侧联系方式:13852507808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路102号联系方式:183603229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女士电话:138525189452.第二章磋商须知2.0.1.1.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DHCA-2024FS005#号项目。2.0.1.2.2、供应商2.0.1.3.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0.1.4.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0.1.5.3、适用法律2.0.1.6.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九折计取,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立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一次性清。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2.0.1.7.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2.0.1.8.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1.9.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2.0.1.10.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江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0.1.11.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2.0.1.12.10、响应文件构成10.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0.1.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10.1.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10.1.3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2.0.1.13.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2.0.1.14.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如有)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如有)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2.0.1.15.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2.0.1.16.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0.1.17.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1.18.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1.19.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0.1.20.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1.21.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0.1.22.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0.1.23.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1.24.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投标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1.25.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江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0.1.26.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0.1.27.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1.28.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DHCA-2024FS005#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卖方):见证方: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2、合同总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2本合同总价款是磋商文件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国家政策性调整等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费用。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如根据甲方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或者应急处置等需要,乙方增(减)服务人员等。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6.1/7、转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8、服务期8.1服务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9、服务方式及服务地点9.1服务方式:_________9.2服务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10、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项的30%,剩余的70%分季度支付(每季度为合同款项的17.5%),次季度的第二个月按考核结果支付上季度服务费,支付金额以考核评分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注:每次支付甲方应自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款)。11、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交付和验收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2验收标准:按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3乙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4、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5、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10%赔偿金。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争议解决17.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如仲裁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最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8、合同其它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见证方执一份。18.4本合同附件: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4章项目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其他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本项目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JDHCA-2024FS005#;2.项目名称: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3.最高限价:8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级河道、镇级河道管护考核评分表》考核标准。二、作业服务量清单《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级河道、镇级河道管护服务项目作业服务量清单表》序号河道名称河道级别长度 (公里)备注1韩单河镇级3.22邱家河镇级3.33跃进河镇级3.14十里长河镇级7.25吴英河镇级3.66柏家河镇级2.257范徐河镇级2.158上庄河镇级3.049和平河镇级2.710三桥河镇级1.811刘安河镇级4.312蔡庄河镇级413蔡庄河镇级2.414前荡河镇级2.8515河西河镇级2.9316四湖河镇级2.817赵家河镇级1.618团结河镇级4.519潘桥河镇级5.120塘西河镇级5.9521出入沟河镇级1.522北大寨河镇级5.323环镇河(集镇中心河)镇级0.924纲要河镇级3.3525小关河镇级2.4826三里河镇级0.927大同河镇级2.728陈厦中心河镇级329张家荡河镇级3.630关河镇级5.831南大寨河镇级2.432瓜娄河镇级3.0533三周中心河镇级6.534樊东河镇级635东汇河镇级336和丰团结河镇级3.137油坊河镇级3.138延寿河镇级3.839大宏河镇级3.340茶阳河镇级3.441同祥河镇级3.642长林河镇级2.4543红旗河镇级1.8544大缺口河镇级145谈桥河镇级1.5246东风河镇级6.647幸福河镇级2.2548扬明沟区级2.449老三阳河区级7.750南樊河区级0.451盐粮河区级352盐邵河区级8.1553斜丰港区级5合计181.87注:以上一般区级河道、镇级河道应向各支河口方向延伸10米作为管护范围三、河道保洁和管护承包事项及作业要求1、承包事项(1)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确保引排通畅。做到河道内无水花生、水浮萍以及漂浮物等,所清杂物必须清离现场外运,确保水面清洁,帮助采购人向沿线居民或企业宣传禁止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防止水体污染;(2)及时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河边垃圾堆放点并弃运;(3)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攻坚保洁;(4)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招标单位的检查考核工作;3、承包作业要求(1)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无水花生、水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漂浮物,无倒伏的枯树、枯萎的菱藕等杂物;(2)河道畅通,无阻水高杆植物,无新增行水障碍物、渔网渔簖、无圈圩、筑坝;(3)打捞的漂浮物、垃圾应及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严禁在河坡堆放;严禁将收集到岸坡的垃圾、废弃物就地焚烧;(4)保洁人员应对管护的河道实行常态化巡查,在对河道管护范围内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河道监管部门;(5)对河道内设置阻水障碍物、污水直排入河及其它影响河道水环境的行为应及时上报;(6)投入人员不得少于13人含负责人。四、考核方法、标准及奖惩措施1、考核方法(1)由樊川水务站组织督查,采用逐河“周查、月评”将存在的问题告知管护单位整改,每月组织打分考核,对照此评分标准,逐河打分,每季度按平均分值计算得分,并由负责人签字,报镇分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算管护经费。类别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得分备注1水面保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无水花生、水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漂浮物,无倒伏的枯树等杂物。50检查发现一处(1平方米以上)的水花生等有害水生植物、漂浮物的扣1分,直至0分。2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植物,无渔网渔簖、无圈圩、筑坝。15检查中每发现新增一处渔网、鱼簖、圈圩、坝埂未及时阻止并汇报的扣1分,直至0分。3垃圾清理河道水面日常维护保洁所产生的的垃圾需合法清运处理,不得堆放河坡或造成二次污染。10发现清理出来的水花生、垃圾等随意堆放到河坡岸线或排放其他河道的每次扣2分;发现清障保洁工作影响到居民生活及周边环境的,每次扣2分;发现使用化学药品清理河道垃圾(包括水花生)每次扣5分;直至0分4河道宣传牌、管护牌维护管护牌无张贴标语。5每发现一处未及时清除的标语扣1分,直至0分。5安全措施作业人员需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15每发现一项未执行扣2分,直至0分。6社会监督无群众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事件。5发生群众投诉事件每次扣1分,发生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评定等级1002、考核标准(1)为确保一般区级、镇级河道管护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一般区级河道、镇级河道管护考核评分表》(2)考核结果分为优90分及以上,良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合格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3、奖惩措施(1)在协议期内,采购人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河道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合格,责令中标人及时整改,24小时内检查验收还不合格,扣除当月管护保洁款10%。如每季整改次数超过5次,则每增加一次扣除当季10%管护保洁款,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支付中标人管护服务款;(2)合同内每条河道单独考核,考核结果优(90分及以上)的,足额付款;考核结果良(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扣除当月管护经费的10%作为处罚;考核结果合格(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扣除当月管护经费的20%作为处罚;考核结果不合格(70分以下),扣除当月管护经费的40%作为处罚。五、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采购人相关权利及义务(1)、协调解决村组矛盾纠纷,确保河道管护工程正常进行。(2)、做好沿线群众禁止对河坡“扒翻种植”的宣传工作。(3)、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督查。(4)、保洁期间,如果乙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成交人相关权利及义务(1)负责河道的日常保洁管理,及时认真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各种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2)协助甲方向沿线村(居)民、企业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向镇河长办或有关单位报告单位及个人向河道内和河坡上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废料、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河坡上堆放生活生产物料等行为。(3)负责保护和管理好沿河设置的河道宣传牌、管护牌,对张贴标语及时清除。(4)河道水面日常维护保洁所产生的的垃圾需合法清运处理,不得堆放河坡或造成二次污染。(5)成交人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服从政府重大活动、节假日、重大检查及突击任务时对河道卫生保洁相关要求,做好河道环境的维护管理工作,实现河道水面清洁、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并落实以下相关措施:1)施工组织管理网络;2)人员管理措施(应提出如何对人员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3)季节性施工措施;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5)突击任务应急措施方案。(7)成交人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需配备相应的保护装备和用品(如救生衣、警示背心等)。(8)成交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做到规范操作、规范用工,并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险等。成交人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负责承担安全的全部责任(成交人的任何劳务、安全及意外伤害等纠纷和补偿均自行负责);成交人负责船只及垃圾外运的安全与管理。(9)保洁工作不到位,连续两个月考核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补偿任何相关费用。(10)成交人需为其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按时缴纳各项保险等费用,同时承担各种保险及劳务纠纷,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工作人员发生的人身工伤、死亡等事故概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11)成交人在实施工程管护管理工作过程中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指导。(12)对本合同管护项目实施管护管理所用的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成交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13)负责工程管护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工程管护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注意自己的安全义务,成交人承担切安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采购人并因此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人的合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六、其他要求:1、服务责任:成交单位应承担管理、维护、养护的责任,做好特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采取安全警示和保障,及时排除各种险情和安全障碍,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在成交单位的管护责任区内,由于养护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该成交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因管护责任之外而发生的事故,成交单位应协助处理。2、因成交单位未能尽到管护责任或未能完全充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该成交单位承担;如因此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还应予以赔偿。3、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给投入本项目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在保险部门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等(注: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1万)。中标人未在合同签订后给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保险或额度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付预付款,并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承担招标人相应损失。七、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请各供应商根据实际内容考虑报价。2、政策性调整(如人工、材料、机具设备、规费、保险、税金的调整,其它费用的调整或出现新的费用等),除甲方要求外,投标总价不作调整;3、风险因素的变化,除甲方要求外,投标总价不作调整。4、如有突击性工作任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提供服务,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5、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万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相符,报采购人和预算编制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第五章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价格部分不进行价格扣除。三、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 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其它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10×100%。(保留2位小数)管理方案(60分)总体保洁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亮点多,针对性强,方案细致全面、合 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得 9分;方案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的得6分;方案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管理方案(60分)机构设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作流程、工具配备、管理计划。计划细致全面、 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得9分;计划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的得6 分;计划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管理方案(60分)垃圾清运方案内容详细,亮点多,针对性强,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 求,技术可行性强得9分;方案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的得 6分;方案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管理方案(60分)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特殊时段保洁方案,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 技术可行性强得 9 分;方案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的得 6分;方案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管理方案(60分)采取的针对性安全措施,计划细致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 8 分;计划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的得 5 分;计划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管理方案(60分)针对防台防汛期间、创优评优和重大节日以及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制定应急保障措施。措施得力、可行、具体的得8分;措施基本得力、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一定难度的得5分;措施不具体、技术可行性实施存在难度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管理方案(60分)服务承诺,承诺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得8分;承诺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的得5分;承诺不完整、响应度低、技术可行性较低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10 分)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河道管护服务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同一项目不同年限的合同不累计,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企业实力(20分)1、企业认证证书(6分)(1)、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适用范围须有河道管护或水面保洁),得2分。 (2)、具有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适用范围须有河道管护或水面保洁),得2分。(3)、具有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适用范围须有河道管护或水面保洁),得2分。企业实力(20分)2、人员配置(9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4分);(2)作业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12名保洁员和1名项目负责人)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5 分。(以上须提供证书、任职证明、用工合同,项目负责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保洁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企业实力(20分)3、设备配置(5分)供应商拟投入收集水浮萍、水花生机械的。机械为自有的得 5分,需提供机械为自有的发票等证明材料;机械为租赁的得2分,(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合同,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注:1、本次竞争性磋商投标报价最高限价82.5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当充分考虑物价和人员工资浮动等风险。2、评审过程中,若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质询投标人,并要求投标人提供足以证明其合理性的资料(如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材料设备投入等报价组成依据)。如果投标人不能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低于成本价,为无效报价。3、评委应对以上各得分项独立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汇总的平均值。4、评标办法中参与评分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在开标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否则不得分。3.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13.0.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分项报价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九、项目实施方案十、主要标的信息十一、其他………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10无其他资格条件11磋商响应函12法人授权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代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磋商响应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企业声明函》45……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备注日期:年月日3.0.3.分项报价表本次为首轮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岗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注:1、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总价应等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3、分项报价表应包括: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保险;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服装及设备费用;税金等。分项报价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4、本表中所有项目的价格必须填写(不能空白),没有或免费或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的以“0”表示并在相应备注栏中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3.1.43.1.53.1.63.1.6.28.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专业注:以上须提供证书、任职证明、用工合同,项目负责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保洁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3.1.73.1.83.1.93.1.103.1.11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管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