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程 河道整治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道路、桥涵、排水、管道、亮化、交安等招标公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道路、桥涵、排水、管道、亮化、交安等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FFJSZ2024060004
工程名称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招标人名称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位于城南经济新区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
工程规模
(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姜庄河(蚕桑支渠-南关大沟)2044米、八里松庄台河(姜庄河-正通新路)1035米、蚕桑支渠(捍海路一八里松庄台河)898米,三条河道总长约3977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两侧护坡工程; (2)道路改建工程:蚕桑支路(文游路--正通新路):道路长约1156.6米,红线宽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鸿兴路(兴区路--蚕桑支路):道路长约556米,红线宽1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FFJSZ2024060004001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道路、桥涵、排水、管道、亮化、交安等
公开招标
5616.97
2024-06-1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6-13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帐号
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6-13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6-18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道路、桥涵、排水、管道、亮化、交安等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城南经济新区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 2.1.2 工程规模: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姜庄河(蚕桑支渠-南关大沟)2044米、八里松庄台河(姜庄河-正通新路)1035米、蚕桑支渠(捍海路一八里松庄台河)898米,三条河道总长约3977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两侧护坡工程;(2)道路改建工程:蚕桑支路(文游路--正通新路):道路长约1156.6米,红线宽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鸿兴路(兴区路--蚕桑支路):道路长约556米,红线宽1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5616.97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8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1.5 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蚕桑支路必须在8月31日前完工。 2.2 招标范围:(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姜庄河(蚕桑支渠-南关大沟)2044米、八里松庄台河(姜庄河-正通新路)1035米、蚕桑支渠(捍海路一八里松庄台河)898米,三条河道总长约3977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两侧护坡工程; (2)道路改建工程:蚕桑支路(文游路--正通新路):道路长约1156.6米,红线宽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鸿兴路(兴区路--蚕桑支路):道路长约556米,红线宽1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无,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自2022年06月1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6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3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8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0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0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6月24日10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黄河杰
联系人:夏锦山
电话:19962593903
电话:15050767556
传真:
传真:05148461247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08451218@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等,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2024年06月13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黄河杰
传真
电话
19962593903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联系人
夏锦山
传真
051484612475
电话
15050767556
邮编
E-mail
408451218@qq.com
附件:
1 . 评标方法.doc
2 . 保证金缴退说明.docx
3 . 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细则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二合一):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1、评标方法在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2、评标基准值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K2取值为:90%;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4、投标人市场信用分由系统自动获取建筑信用分。高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单(保函)、纸质版(银行、保险、担保)保单(保函)、支票、企业信用承诺函、现金等任何一种形式。投标单位可根据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自愿选择。方式1:银行转账。投标单位可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网银或电汇方式转账至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帐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账号:514473149308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未注明保证金缴纳码或保证金缴纳码填写错误的不予确认缴纳,并原路返回汇款账户。方式2:电子银行保函。方式3:电子保险保单(保函)。方式4:电子担保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统称为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的,实行“一标段一电子保单(保函)”。招标人接受的电子保函、保单的出具方须已完成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的数据对接(已完成对接的见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平台”页面展示的保函、保单出具方)。电子保单(保函)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办理后,系统将自动加密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推送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保单保函办理方式见《电子保单保函金融服务支撑平台操作手册》(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方式5:纸质版(银行、保险、担保)保单(保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把纸质版保单(保函)原件密封递交到招标代理(可邮寄,邮寄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夏锦山15050767556)。请投标人在文件寄出后,应及时主动将寄件信息告知上述联系人,主动跟踪邮件进程,主动与上述联系人确认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要求递交的或保函(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出具银行保函的级别:支行及其以上级别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采用纸质版(银行、保险、担保)保单(保函)形式的,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内容应明确:1、见索即付,即开立人(出函人、保险人、担保人等)在到招人(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后30日(长时限)内,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索赔金额,不得将仲裁、法院裁判、投标人先行赔付等其他限制条件作为前提;2、除要求招标人明确赔付金额、事由等合理条款外,不得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必须提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投标人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认定及其他证明材料,3、保证或保期间至少应盖文件明确的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保证金应缴纳额。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或存在其他影响招标人索赔的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此保单、保函,投标人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方式6:支票采用支票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去以上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办理入账手续,并确保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方式7:企业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根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扬州市水利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文《关于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信用承诺函的通知》(扬发改法规发[2023]232号)的要求,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招投标系统。方式8:现金采用现金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资格预审项目为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现场(封袋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四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开标二室)。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1、采用方式1缴纳的,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开标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0514-84656202进行电话咨询或至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四楼服务大厅对应银行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特别提醒: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开标前2天缴纳保证金。2、采用方式2、方式3、方式4缴纳的,投标人需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标段一电子保函”的原则执行。投标人在缴纳保费时,每单投保费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如非基本账户支出,不得投保。投标人在银行类服务单位开设普通账户的,不得采取一次性打款逐单划扣的方式支付保函费用。电子保函信息在投标截止前为加密状态,开标时自动解密。特别提醒:电子保函申请人和提供相应产品的金融服务单位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三、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1、采用方式1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承办,招标人(招标代理)通过网上提交申请,高邮分中心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实施网上退还,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网上监管。投标人若需要索取保证金收据,可自行至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四楼服务大厅对应银行窗口领取。2、采取方式2、方式3、方式4缴纳保证金的,非中标候选人的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无需提交,不涉及退还事宜。3、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起退还,交易系统收到退款需求后,将即时自动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具体要求如下:1.非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退还。2.中标人及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失败后5日内退还。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于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退还投标人。注:前述定标候选人指如采取评定分离方法产生的待招标人定标的候选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四楼,咨询电话0514-84416598。重要提示:1、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件一: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招标单位名称):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投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投标人形象,我单位自愿作出以下承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一、我单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自愿参加(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二、我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扬州”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含失信被执行人)”,我单位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三、我单位对该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则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情形,依法依规接受处理。四、我单位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存在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我单位将在收到招标人补交及没收投标保证金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标准予以补交。五、我单位同意将此承诺由招标人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纳入“中标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此承诺,自觉接受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扬州”等网站公开曝光及行政监督部门相关惩戒措施。特此承诺。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1.以此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段编号:GYFFJSZ2024060004001招标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6月13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1,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1.4申请人资格要求1.5语言文字1.6费用承担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4.资格预审申请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审查委员会5.2资格审查6.通知和公示6.1通知6.2公示.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8.纪律与监督8.1严禁贿赂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8.3保密8.4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审查方法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2.2详细审查标准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2详细审查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4.审查结果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7.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安全承诺书,..............................................................................................错误!未定义书签。248.承诺书(无在建工程).........................................................................................................9,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道路、桥涵、排水、管道、亮化、交安等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城南经济新区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2.1.2工程规模:(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姜庄河(蚕桑支渠-南关大沟)2044米、八里松庄台河(姜庄河-正通新路)1035米、蚕桑支渠(捍海路一八里松庄台河)898米,三条河道总长约3977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两侧护坡工程;(2)道路改建工程:蚕桑支路(文游路--正通新路):道路长约1156.6米,红线宽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鸿兴路(兴区路--蚕桑支路):道路长约556米,红线宽1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3合同估算价:5616.97万元2.1.4工期要求:1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8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2.1.5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蚕桑支路必须在8月31日前完工。2.2招标范围:(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姜庄河(蚕桑支渠-南关大沟)2044米、八里松庄台河(姜庄河-正通新路)1035米、蚕桑支渠(捍海路一八里松庄台河)898米,三条河道总长约3977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两侧护坡工程;(2)道路改建工程:蚕桑支路(文游路--正通新路):道路长约1156.6米,红线宽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鸿兴路(兴区路--蚕桑支路):道路长约556米,红线宽1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自2022年06月1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6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03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8日;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6.资格审查截至时间6.1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0时30分。6.2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0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6月24日10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10.联系方式招标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邮编:,邮编:225600联系人:黄河杰,联系人:夏锦山电话:19962593903,电话:15050767556传真:,传真:0514-84612475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08451218@qq.com11.备注备注: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等,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2024年6月13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联系人:黄河杰电话:19962593903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联系人:夏锦山电话:15050767556电子邮箱:408451218@qq.com传真:0514846124751.1.4项目名称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姜庄河及支河综合整治工程(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1.1.5建设地点位于城南经济新区扬州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周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至审计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按审计结论结清余款,不计息。1.3.1招标范围(1)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姜庄河(蚕桑支渠-南关大沟)2044米、八里松庄台河(姜庄河-正通新路)1035米、蚕桑支渠(捍海路一八里松庄台河)898米,三条河道总长约3977米;整治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清淤、两侧护坡工程;(2)道路改建工程:蚕桑支路(文游路--正通新路):道路长约1156.6米,红线宽2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1.3.1招标范围交安等;鸿兴路(兴区路--蚕桑支路):道路长约556米,红线宽1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改建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管线亮化、交安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蚕桑支路必须在8月31日前完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公告1.4.2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2时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7时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17时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4年3月-2024年5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企业、项目总承包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再进行复核。3.2.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1、所要求的材料在制作电子化资格预审文件时均应以真实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若无真实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则认为无原件,审核不予通过。2、资格审查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报名申请人自拟。3.申请人应按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和制作工具的格式,制作编制合格版本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4、中标人需提供一正三副资格审查申请书到招标代理机构。4.1.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30分4.2.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备份递交地点:无需提交备份文件。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时间:2024年6月24日10时30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4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为不见面模式,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抵达资格预审现场。9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投标人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申请文件中。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投标人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申请文件中。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目录1.资格预审申请函资格预审申请函(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3、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电话:传真: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申请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身份证号码: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称职称备注序号职务姓名证书名称级别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1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1.1施工项目经理1.2……7.投标安全承诺书投标安全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如中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和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将授权,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企业和承诺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日期联系方式投标项目经理(签名)承诺日期联系方式(单位公章)8.承诺书(无在建工程)致:(招标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经理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经理签名:月日其他资料1.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整治工程 河道整治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道路改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