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2024)
项目概况
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JZZX-20240527
项目名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89865
最高限价(元):102447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8986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余姚市新西门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725032
质疑联系人:姚月焕
质疑联系方式:18005845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褚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39386
质疑联系人:李植
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394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 :30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doc342.5K
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YJZZX-20240527项目名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采购人: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0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响应须知……………………………………………………………………3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13第四章合同文本…………………………………………………………………………17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YJZZX-20240527项目名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89865元最高限价(元):1024473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1089865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备注:无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地址:余姚市新西门路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姚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725032质疑联系人:姚月焕质疑联系方式:18005845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褚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39386质疑联系人:李植质疑联系方式:0574-6263948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余姚市财政局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联系人:303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第二章磋商响应须知前附表一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574-627250322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项目编号:YYJZZX-20240527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4磋商响应范围与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8▲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1089865元,最高限价为1024473元,磋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3、报价内容:合同价包含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的所有费用及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成品保护、保险、安全文明、质保、一切风险、税金、采购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和为完成本次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的一切费用;4、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9付款方法(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若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预付金保证金或保函或保险的,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2)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3)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4)余款待质保期(二年)满无质量问题按规定无息退还。10▲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之日起90日历天。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用缴纳。12▲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使用“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目前“政采云”认可的CA数字证书为汇信CA和天谷CA。(1)汇信CA: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详细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天谷CA: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13▲磋商开启时间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时;2024年6月27日9:30时前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响应方在该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则作放弃处理。14▲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无须来本中心,但必须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请各供应商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 400-881-7190】15▲合同签订时 间及地点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17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如供应商认为须到现场踏勘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等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任何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对本项目涉及的安全性及其他特殊情况应引起特别重视,总之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括在投标(磋商响应)报价中;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责任和风险。18采购代理服务费1.成交人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按宁波中介超市成交金额,向成交人收取采购服务费。2.成交人如未按以上条款规定办理,本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进行追索。3.采购服务费只收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19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注:本前附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的采购邀请、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采购人、甲方、发包人、建设单位”系指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磋商响应方、投标人、承包人、投标单位”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施工、调试、技术协助、校准、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指依法成立的负责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工作的评标委员会。9.“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系指采购人、招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制定的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文件。10.“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11.“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余姚市财政局。12.采购文件中标注有“▲”的条款内容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不退还。(五)联合体竞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参与采购活动。(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七)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采购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具体以“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响应须知;3.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4.第四章合同文本;5.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及质疑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技术指标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疑点和要求澄清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注明日期。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关于磋商文件修改的“更正公告”。2.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在磋商响应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政采云平台”告知所有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情况,在“政采云平台”告知采购人是否继续参加磋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的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公告为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磋商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说明(1)磋商响应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磋商响应方在使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请磋商响应方自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磋商响应方登陆政采云账号,点链接就可以跳转到操作指南的界面。(3)请使用win7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请勿使用mac电脑。(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A、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若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成员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证明文件封面;资格证明文件目录;▲A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A2、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A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A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A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和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A6、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按格式要求签章);▲A7、承诺函(按格式要求签章);▲A8、供应商一般情况(按格式要求签章);▲A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按格式要求签章);▲A10、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要求签章);A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A1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A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有)。B、商务技术文件格式:(若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按格式要求签章)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商务技术文件目录;▲B1、磋商声明书(按格式要求签章);▲B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注:若磋商响应方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书;若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按格式要求签章);▲B3、合同条款响应表(按格式要求签章);▲B4、采购内容及需求响应(按格式要求签章);▲B5、项目管理机构(按格式要求签章);▲B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按格式要求签章);B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评分标准所需资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C、报价文件格式:(若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按格式要求签章)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目录;▲C1、初次报价表(按格式要求签章);C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报价文件或说明(如果有)。以上条款中带▲的条款为必备条款,缺少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四)磋商响应报价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项目,阅读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与要求报价。2.供应商须按价格部分的格式内容要求填写完整。▲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磋商响应货币▲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六)磋商响应有效期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响应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七)磋商响应保证金(本条不适用)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磋商响应无效。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在采购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后无息退还。5.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退出磋商响应的;5.2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磋商响应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的;5.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的条款的;5.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拒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签合同的;5.5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磋商响应,或者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磋商响应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九)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供应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更正的除外);(5)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或被政采云平台拒收的;(8)磋商小组认定有其他严重违法情况的。2.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或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报价的;(2)报价具有选择性;(3)磋商小组多数成员认定响应方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或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但若待出现的下述规定情形消除后,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5.在磋商响应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如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或取消成交资格。四、磋商程序(一)磋商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磋商小组对资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开启初次磋商报价;4、磋商小组与磋商响应方进行在线谈判;5、在系统上开启新一轮谈判报价或最终报价;6、最终报价6.1经磋商小组对资格响应文件评审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在系统内(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6.2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30分钟后最终报价的,系统上确定的仍是上一轮的报价;6.3磋商响应最终报价原则上须等于或低于磋商响应初次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或放弃报价的,以初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6.4当最终报价与磋商响应初次报价不一致时,合同内的各项价格按最终报价与磋商响应初次报价的下浮而同比例上下浮。7、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9.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布成交结果。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按规定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询问和供应商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均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七、合同的授予1.成交通知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邮寄纸质成交通知书的方式或发送电子成交通知书的方式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可以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1.2成交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签订合同2.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3合同的变更:采购人有追加标的物数量而变更合同的权利,追加的标的物单价以本次采购的最终磋商响应报价为最高限价。3.履约保证金3.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3.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帐或银行汇票、保函等。3.3如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3.4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追偿。3.5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无违约事项,按规定无息退还(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扣部分)。八、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1.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1.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初次报价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初次报价表的初次报价金额与总报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金额为准,修改总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磋商响应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澄清问题(1)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内容的一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凡发现有两份及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磋商响应。4.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依照本办法对资信技术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磋商小组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其中商务技术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二位小数)。报价分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二位小数)。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成交候选人确定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报价、商务技术得分之和)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定原则如下:(1)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则由磋商小组讨论决定。6.成交结果(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原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被质疑、投诉查实成立,取消成交资格的,可由第二预成交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人进行公告或重新组织磋商。成交人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上报监管部门;(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次位的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①排名前位的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②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前位的预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以外的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说明。评分标准表(兼评委打分表)评审内容及评分说明分值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1、(主观评分项)施工实施方案(12.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重点、难点分析的完整性(3.00分)、科学性(3.00分)、专业性(3.00分)、规范性(3.00分)等进行综合评议。12.00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2、(主观评分项)项目情况及特点(8.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边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并对项目情况及特点进行分析的完整性(3.00分)、合理性(3.00分)、针对性(2分)等进行综合评议。8.00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3、(主观评分项)施工质量保障措施(8.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针对本项目特点,分析本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及提出预防措施的完整性(3.00分)、合理性(3.00分)、针对性(2.00分)等进行综合评议。8.00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4、(主观评分项)进度安排及工期保障措施(6.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分析可能影响施工进度及工期的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的合理性(3.00分)、适用性(3.00分)等进行综合评议。6.00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5、(主观评分项)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6.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分析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解决办法的有效性(3.00分)、规范性(3.00分)等进行综合评议。6.00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6、(客观评分项)同类业绩(3.00分)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3.00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7、(客观评分项)企业证书(6.00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6分资信商务技术部分50分8、(客观评分项)政府采购政策(1.00分):8.1供应商注册在扶持不发达地区的,得0.50分;注: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扶持不发达地区”等的资料);8.2供应商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0.50分;注: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例如“政府部门媒体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中说明供应商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等的资料)1.00价格部分50分1、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投标报价;2、资信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对进入价格评审的响应单位按以下方法计算价格部分得分:有效最终磋商总报价中最低磋商总报价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50.00分;最终磋商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50分。注:1、各评委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电子询标方式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第四章合同文本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供签约参考)发包人:承包人:签署日期:年月签署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财政。4.工程内容: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5.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3.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四、合同金额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价包含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的所有费用及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成品保护、保险、安全文明、质保、一切风险、税金、采购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和为完成本次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的一切费用。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方式,固定总价范围为本次采购范围。五、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六、合同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含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安全生产合同)(2)成交通知书;(3)磋商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即招标控制价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成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余姚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签字,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一、般约定1、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①图纸注明的其它规范性文件;②浙江省住建厅、宁波住建局和余姚市的相关规定;③其它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2、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涉及本工程的施工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质量验评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3、图纸和承包人文件3.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图审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修改图在相应工程部位施工前3天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3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修改图等。3.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和浙江省住建厅、宁波市住建委及余姚市的相关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及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最迟应在相应工程部位施工前和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发包人或监理人需要增加数量的,承包人应免费增加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纸质版本盖技术专用章,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批复意见,被批复为“不同意”的文件,承包人应重新报送,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4、交通运输4.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其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4.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为界,详见图纸。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现状场内交通的通行。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确保不因本工程的施工而对现状道路及其设施造成通行障碍、损坏和路面污染(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批准的除外)。前述现象如有发生,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和清理,并承担修复损坏和清理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4.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二、发包人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发包人的具体事宜,转达发包人重大意见;②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③批准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④批准工期顺延;⑤批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批准一般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出具现场签证;⑥确定索赔金额;⑦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⑧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⑨批准进度款、结算款、尾款支付申请书,签署前述支付意见等。上述发包人代表行使职权时还应符合发包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已基本满足施工条件。三、承包人3.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相关权益人申请,并办理租用或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予以协调,临时上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借用、地面附着物等相关费用,上述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不另行增加。②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发包人有权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③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a.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b.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种工作;c.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报告等,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d.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建立相应的台帐,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④地方道路的维护和管理:承包人在使用地方道路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施工方案和措施应包括:a、成立维护、管理组织,负责正常道路维护和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b、落实施工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段、分幅安排施工,要控制施工长度,维护足够宽度,保持良好平整度,做到排水通畅,路面无低洼积水,确保车辆能顺利交会,车辆平稳通过;c、若遇春节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工作,所涉费用根据发包人的有效签证另行结算;d、配备场内交通管理标志,指定专人维护场内交通秩序;e、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或损坏地方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⑤几个承包人在同一区域内施工时,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衔接作出指示,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⑥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标段的遗留问题,如(不限于):垃圾清运、赔偿等,承包人应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果上述问题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解决,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抵扣,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⑦对于施工合同没有约定,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施工合同的特点需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仍应履行,承包人不得以合同未作约定为由拒绝履行,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⑧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则合同约定无效,承包人应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反之,如果仅是与法一般性规定相冲突,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承包人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⑨本工程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有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否则按以下标准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有转包行为的扣除10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有违法分包行为的扣除50%履约保证金(1%),当履约保证金不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及限额时,承包人予以及时补足。⑩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该服从监理人员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指导,遇到意见分歧时应以协商为主,不得使用暴力手段进行人身攻击,否则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发包人有权以5万元/次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从承包人进度款中扣除。3.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本工程,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若考勤不足实行违约金制度,考勤情况以考勤记录为依据。项目负责人月到岗率低于70%的,则每缺勤一天处违约金800元。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如有),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未到岗缺勤处理。3.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更换。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项目负责人经批准更换的同时,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每人每次0.5万元。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暂停工程款支付,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等均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其他人员3.3.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暂停工程款支付,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等均由承包人承担。3.3.2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一般不得更换。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经批准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条件。其中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发包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3.3.3在关键岗位人员经批准更换的同时,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每人每次0.5万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未到岗缺勤处理。3.3.5关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本项所指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是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和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考勤的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若考勤不足实行违约金制度,考勤情况以考勤记录为依据,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低于70%的,则每缺勤一天每人扣违约金500元。3.4、分包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分包意向协议。3.5、履约担保(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3.5.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包含质量履约保证金、工期履约保证金、主要机械设备到场履约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履约保证金,单项最高限额均可达到签约合同价的1%,除合同另有规定除外)。3.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且承包人提供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止,工程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5.3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交以致于合同不能生效和不能及时办理开工手续,由此而造成的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或开工日期顺延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工期延误责任和未及时办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施工合同备案和质量监督手续)的违约责任]。3.5.4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若承包人正常履行合约,工期、质量等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证后退还(不计息);若承包人未正常履行合约,则履约保证金在按约定扣除违约金并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承包人共同核定、签证后把余款退还给承包人(不计息)。3.5.5采用保险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若承包人正常履行合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出具合同履约情况无扣款说明;若承包人未正常履行合约,则向保险公司发出有具体扣款金额的扣款说明。3.5.6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保证金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3.5.7在履约保证金退回前承包人需递交合格的结算资料。四、监理人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及资料管理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及相关文件和本合同条款中关于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所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的争议,发包人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先行确定,最后以双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发包人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确定。(3)因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变化的,需要延期或缩短工期的,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发包人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确定,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约定处理。(4)合同解除后,合同当事人对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发包人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确定,最后以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5)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发包人授权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确定。(6)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需要审计等部门最终确定的,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准。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所有有异议的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款支付,均待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完毕后支付。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代表的开工通知后,在7天内开工。3、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承包人的中标工期为准。4、工期延误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天,以日累计,工期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相应责任。六、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发包人对本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施工所用材料因符合国家环保要求。2、工程质量等级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其在投标书附录中承诺的工程质量违约金。发包人承包人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履行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工程监理。七、安全文明施工约定施工期间,施工及管理人员出入需按照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执行。服从建设单位及物业的管理。施工垃圾落手清,垃圾袋装化。施工单位需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工人因夏季高温出现生产安全隐患。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合同签定后,承包方应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任何因安全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或赔偿均由承包人承担。八、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固定总价。2、工程预付款本工程预付款支付的额度:40%(承包人须先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保证金或保函或保险,保函或保险时间与工期一致,预付款须专款专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的责任是:无。3、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款项为自筹资金。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预先提供发票。工程款的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若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预付金保证金或保函或保险的,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2)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3)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8.5%;(4)余款待质保期(二年)满无质量问题按规定无息退还。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的责任:(1)。(1)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顺延工期;(3)协议赔偿停工损失。九、材料和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无。1、赔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支出(主要指差价、返工停工损失等);2、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质量、工期违约损失;(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2。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2、暂定价、无信息价材料的采购须经发包人参与,并签证确认,否则不予结算。任何材料的进场都需发包人质量管理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提交质保单的检验报告。3、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2)、(3)。(1)无;(2)具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3)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4、承包人未按要求采购设备材料必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5、承包人应保证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十、设计变更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由承包方、业主、监理方(有监理方时)联合签发工程变更洽商单。结构变更或其他重要部位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联系单,并经业主认可。十一、验收要求1、隐蔽部分的验收: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经承包方、业主、监理方(有监理方时)联合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2、施工区域干净整洁,不留施工垃圾;3、成品保护优,无施工痕迹和无涂料油漆污渍;4、其他现行的国家或地方、行业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十二、竣工结算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30日内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决算资料3份;发包人在收到工程竣工决算后30天内提供审核意见并报有关部门核准。2、结算原则: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2、清单项目增加或减少,对合同总价除发包人要求造成增减项目(或设备)及数量发生变更外一律不调整;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变更造成项目(或设备)及数量的增减时:增减内容在预算价清单中的:工程量按实计取,价格按预算价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增减内容不在预算价清单中的:工程量按实计取,价格按业主签证价(最终由最终审计定)2.3、暂定价(含暂定主材价)部分(具体按二次深化):工程量按实计取,价格按业主签证价(最终由最终审计定),对合同总价补差。注1:竣工结算的最终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且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即1089865元),超过部分不予结算。注2:对增(减)工程量的计算方式和组价方式参照本项目预算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中编制依据要求和统一口径的相关内容。十三、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格的1.5%。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全部届满后28天内扣除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等其他款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建设工程在质保范围内和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十五、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发包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其它约定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工作,围护费用已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增加。2、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可能减少或增加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投标报价时预先予以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3、根据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发包人可能不定期的约见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承包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否则每约一次不到位,处违约金3000元。4、发、承包人双方应共同承诺,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采购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会存在与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条款,如果存在着任何与此类相违背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约束力或法律的效力。合同双方今后也不会签订任何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其他协议或补充合同。如果签订着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其他协议或补充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约束力或法律的效力。5、承包人在编制本工程结算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高估冒算和漏算,若承包人高估冒算超过送审价5%的,超过5%以上部分的核减追加审核费用及漏算部分的核增追加审核费用(费率为5%)由承包人承担。6、其他未尽事宜,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1.1.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的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保修责任1.属于在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派人进行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可派人进行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或通过诉讼解决。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监理人)提出的存在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经再次提出后,仍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择他人进行保修管理,承包人余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将被没收。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1.保修期内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以致于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被没收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另还将被列入发包人登记的施工企业信誉度较差的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以后不准其在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处参加施工招投标。六、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为相应工程结算款的1.5%,在本工程结算款支付中留置。七、质量保证金的返还1.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及比例:本工程保修期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保修期从发包人批准的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扣留工程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使用满2年无缺陷后14天内无息退还。八、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1.1.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承包人:项目名称: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采购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械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珠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A、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B、若发包人委派的工地代表日常检查与发包人组成的检查组在抽查中,或经街道、其他单位、群众举报,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反文明施工及安全问题的施工单位处以下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不在履约保证金范围之内,若发生直接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1、发现余土没有及时外运,或虽外运但随意乱倒,影响交通、给群众生活等带来影响的,一经查实,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发现两次处违约金3000元,三次以上予以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自负。2、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人员没有佩带安全帽的,按每人每次1000元处违约金。3、施工现场,在道路上作业或堆放施工机械,不得占用主车道,并要有明显的施工警告标志;道路主干道旁的沉井施工,发现安全围护不到位;晚上不配备警示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按每次2000元处违约金。4、沉井泥浆池开挖应先报业主审批,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开挖,并且注意施工方法,不要让泥浆溢流到周围地区、交通要道,更不要排入河流,泥浆车外运的时候要保证运输车的密封性,防止泥浆泄漏,若泥浆流到道路上要马上清理干净,违反以上规定,按1000元每次处违约金。5、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发现有违规行为,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6、大型机械在已建道路上行驶时,履带下应采取垫橡胶带等保护措施,保证路面不受破坏,若施工单位违规操作,造成道路破坏,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并每次处违约金2000元。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采购内容1、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价1089865元;最高限价1024473元。2、项目范围及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细目内容及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具体预算价清单另附册,图纸另附册,供应商自行在本项目的附件中下载]。3、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4、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5、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包含质量履约保证金、工期履约保证金、主要机械设备到场履约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履约保证金,单项最高限额均可达到签约合同价的1%,除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二、采购需求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4、《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6、《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7、《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8、《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及相关文件。9、材料及人工价格依据:2024年《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第4刊(期)余姚价(优先)、宁波价或同期浙江省价或市场价;增值税率按9%。二)、统一口径:按清单及图纸要求三、其他条款1、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作为工程预付款(若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预付金保证金或保函或保险的,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2)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3)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4)余款待质保期(二年)满无质量问题按规定无息退还。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报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供应商用于本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工程清单的描述是采购人提供的图纸中具体项目的简要概述,但却包含图纸内该项目所需施工的全部内容。6、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材料及机械设备的二次搬运和相应的措施费用,并将其费用计入各项报价内,结算时不另行增加。7、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凡以“项”为单位的项目,竣工结算不作调整。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A、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时间:年月日目录▲A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页码)▲A2、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页码)▲A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页码)▲A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页码)▲A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和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页码)A6、联合投标协议书(页码)▲A7、承诺函(页码)▲A8、供应商一般情况(页码)▲A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页码)▲A10、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A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A1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页码)A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页码)▲A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A2、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A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A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A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和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包括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A6、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响应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参加采购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一(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日期:年月日▲A7、承诺函致: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1、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它经营活动的履约过程中依法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供应商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且正在处罚有限期内。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供应商可自行提供(也可不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最终以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2个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经专家评审的结果为准]。4、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5、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等为我公司所拥有,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响应/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8、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纳税人识别号:12开户银行及账户:1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关于贵方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发出的采购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的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A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1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A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封面B、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时间:年月日目录▲B1、磋商声明书(页码)▲B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页码)B2.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页码)B2.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如授权)(页码)▲B3、合同条款响应表(页码)▲B4、采购内容及需求响应(页码)▲B5、项目管理机构(页码)▲B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页码)B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评分标准所需资料(如有,格式自拟)(页码)▲B1、磋商声明书致: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单位,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提供磋商响应须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4、若中标,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B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B2.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醒:投标(响应)人须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以便跟进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操作,否则后果自负。B2.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如授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全称)的(姓名)为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磋商响应)活动,代理人全权处理投标(磋商响应)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清晰)特别提醒:投标(响应)人须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以便跟进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操作,否则后果自负。▲B3、合同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要求 供应商磋商响应情况偏离说明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文本”注: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后,填写本表,注明各项偏离情况,若无偏离,既写“完全响应”,加盖单位公章(特别提醒:本项目合同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1.1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B4、采购内容及需求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要求 供应商磋商响应情况偏离说明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注:本表格式可自拟,须与“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成交资格。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B5、项目管理机构1、公司人员人员类别数量管理人员工人其它人员类别数量管理人员总数其中技术工人其它总数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总数公司主要人员职位姓名工作年限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2、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拟派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人员姓名及工作年限拟派人员姓 名工作年限项目经理(1)安全员(1)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响应方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B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B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评分标准所需资料(格式自拟)。1.2封面C、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时间:年月日目录▲C1、初次报价表(页码)C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文件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页码)▲C1、初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预算价(元)下浮数投标报价=预算价×(1-下浮数)1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丰南校区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1089865 %磋商响应初次报价(大写): ,(小写): 。特别提醒:1、合计是指包含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2、合计应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3、本次采购预算价:1089865元;最高限价:1024473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原则上应小于等于“磋商响应初次合计报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C2、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报价文件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水混排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