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移动排涝能力提升 排涝基地出入通道升级改造 排涝基地设置道路 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招标公告(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

标段(包)名称: 标段二: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00-04-01-785947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

标段(包)名称
标段二: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清基地,花都基地、南闸、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标段二:荔湾区排涝基地出入通道升级改造,拟在原有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结构改造衔接,改造面积约为3941平方米;对办公楼前人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035平方米,改造后最终与现状市政道路衔接;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番禺区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南沙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

招标内容
(1)负责所属区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2)中标人应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及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出具验收意见。(3)负责监理相关造价文件的编制,并负责配合送审、评审、验收、结算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建设周期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8.8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标段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标段二: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的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的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4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资格后审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4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招标人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199257331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6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附件的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招标公告24.6.12(上网版本).doc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文件24.6.12(上网版本).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以此件为准)》正文.pdf

盖章版招标公告.pdf

工程监理合同24.6.11挂网.docx

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六月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3〕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440100-04-01-785947),业主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标段二: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2.1.2项目建设规模:标段一:白云区排涝基地内原有仓库和办公楼结构基础及主体不动,涉及改造范围为屋面翻新、室外外立面翻新、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翻新、电气设备安装,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为3661.85平方米;新建道路、翻新路面及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新建路面约为1682平方米,翻新路面约为2245平方米。花都区排涝基地内原有办公楼结构基础及主体不动涉及改造范围为屋面翻新、室外外立面翻新、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翻新、电气设备安装,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为233.82平方米;新建机修间及仓库,建筑高度约为8.1米;对基地内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150平方米。标段二:荔湾区排涝基地出入通道升级改造,拟在原有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结构改造衔接,改造面积约为3941平方米;对办公楼前人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035平方米,改造后最终与现状市政道路衔接;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番禺区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南沙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2.1.3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中心城区。2.1.4项目概算:经批复的概算费用约为1559.648308万元,监理费约为42.64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注: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标段一、标段二可以兼中。如投标人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需委派不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织架构人员。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进行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2.2.2监理范围:(1)负责所属区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2)中标人应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及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出具验收意见。(3)负责监理相关造价文件的编制,并负责配合送审、评审、验收、结算等工作。2.2.3计划服务期限: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建设周期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2.3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22.54万元,标段二:18.8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标段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标段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标段一: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标段二: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信息为准)。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4.2.2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1992573310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监管电话:020-8852106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1992573310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特别提示按市水务局《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统一开展招标工作,根据各区基地出资情况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有关区水务部门或排水公司、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合同,由各出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实施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公开通报及招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企业公章)附件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承诺。承诺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190433092J,电话:020-61101333。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的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6月12日资金来源证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已具备招标条件,该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工程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特此证明。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6月12日招标代理委托书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工作,现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事宜。请受托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工作。其他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另行协商。特此委托。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6月12日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1.第一章招标公告2.(另册)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联系人:廖工电话:1992573310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吴工电话:020-61101333-1866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标段二: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建设周期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1.9.1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R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R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局相关规定。3.2.3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在最高投标限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暂定总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最高投标限价(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无R有,本项目设2个标段,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标段一:22.54万元,标段二:18.82万元。注: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其按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完成监理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检验检测费、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涉及费用等。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R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0-28866000)。(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bszycwxg/857020.jhtml。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R无£有3.5.1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满足招标公告“3.4”其他要求中的“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2024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答疑澄清或补充公告(如有)中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也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R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7.6.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R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格式或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R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投标人将按《【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提交。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提交投标备用光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0.1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我单位将情况通报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处罚措施由本项目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6)违反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的;(7)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并拒绝按照任职承诺书的规定更换的。10.2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每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0.3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4否决投标条款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7.4.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8、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5其他中标候选公示后,由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发票,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告知招标代理。(该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9‰,具体收费标准招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上述费用视同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0.6特别提示按市水务局《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统一开展招标工作,根据各区基地出资情况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有关区水务部门或排水公司、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合同,由各出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4.1.1.总则4.1.1.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1.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4.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4.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1.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1.11.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4.1.12.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4.2.2.招标文件4.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4.2.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4.2.4.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3.3.投标文件4.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报酬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监理大纲;(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4.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4.3.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3.5.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第三点投标人资格要求。4.3.6.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4.3.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4.投标4.4.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4.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4.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5.5.开标4.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4.5.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4.5.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6.6.评标4.6.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4.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6.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7.合同授予4.7.1.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4.7.2.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7.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4.7.4.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4.7.5.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4.7.6.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7.7.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8.8.纪律和监督4.8.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8.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8.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8.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8.5.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4.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0.1.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记录表格式)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万元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4.10.2.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0.3.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10.4.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以各标段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分别推荐前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需评标委员会书面提供推荐理由),确定投标人最终名次的排序。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至四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主要人员/2.1.2资格评审标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2资格评审标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登记时一致;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40分 监理大纲部分:50分 投标报价:10分评审时注意: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总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综合评分表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信誉(6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具有其中1个的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证书不得分。说明: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页截图。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类似工程业绩(12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一项得6分;本项最多得12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获奖情况(10分)投标人独立监理过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一项得5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的一项得3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8分)1.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任一执业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4分。2.2021年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总监完成过的业绩获得业主评价为“优秀”或“很满意”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4分)满足本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专业要求(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安装、市政)每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注: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职称证或上岗证或毕业证中的专业名称(含相近专业)为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5分)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案为优得5分,方案为良得4分,方案为一般得3分,方案为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质量控制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进度控制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投资控制方案: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5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针对性强、措施具体。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5分)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措施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5分)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的得5分,一般、措施不具体的得4分,无管理方法和措施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会议制度(5分)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的得5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合理化建议(5分)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优得5分;中得4分;差得3分;无措施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C)报价得分(10分)监理报价以竞争性报价形式的,监理报价得分以评标参考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参考价相比,每上偏1%扣0.8分,每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0分。注:见招标文件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3.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2.获奖监理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取。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或市政金杯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如为行业协会颁发,需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总监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评价须有甲方(业主)公章确认。4.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需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兼任,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等)和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5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一人多证不累计加分。5.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标段二: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信誉(6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具有其中1个的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证书不得分。说明: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页截图。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类似工程业绩(12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一项得6分;本项最多得12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获奖情况(10分)投标人独立监理过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一项得5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的一项得3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8分)1.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任一执业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4分。2.2021年1月1日至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总监完成过的业绩获得业主评价为“优秀”或“很满意”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4分)满足本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专业要求(具体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土建、造价、安装)每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注: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职称证或上岗证或毕业证中的专业名称(含相近专业)为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5分)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方案为优得5分,方案为良得4分,方案为一般得3分,方案为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质量控制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进度控制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投资控制方案: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5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5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针对性强、措施具体。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5分)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方案为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措施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5分)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的得5分,一般、措施不具体的得4分,无管理方法和措施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会议制度(5分)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的得5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50分合理化建议(5分)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优得5分;中得4分;差得3分;无措施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C)报价得分(10分)监理报价以竞争性报价形式的,监理报价得分以评标参考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参考价相比,每上偏1%扣0.8分,每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0分。注: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3.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2.获奖监理业绩: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取。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或市政金杯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如为行业协会颁发,需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总监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评价须有甲方(业主)公章确认。4.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需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兼任,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等)和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5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一人多证不累计加分。5.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5.2.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5.3.2.评审标准5.3.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4.3.评标程序5.4.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4.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5.4.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4.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用户需求书(如有)(另册)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X)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1.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监理报酬清单五、资信业绩资料六、监理大纲七、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1.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X)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和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如有);(5)监理报酬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监理大纲;(8)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完成全部工作;(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7.1.2.(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技术职称:注册证号:2监理服务期限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建设周期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4监理费总报价监理费总报价(万元):5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注:监理费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巳在招标控制价中考虑,结算不作调整。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可自定)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7.3.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7.4.四、监理报酬清单(格式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填报)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万元)备注12345…………合计报价注:各投标单位在最高投标限价内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5.五、资信业绩资料7.5.1.(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7.5.2.(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描述备注7.5.3.(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定)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7.5.4.(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7.5.5.(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可自定)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7.5.6.(六)投标人获奖、企业荣誉及管理体系等材料7.5.77.5.8.(七)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人廉洁承诺书7.5.9.(八)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7.6.六、监理大纲(格式自拟)7.7.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此件为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穗发改投批〔2023〕292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市水务局:送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水规计函〔2023〕1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根据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原则同意实施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10-440100-04-01-785947)。—1—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分布在荔湾、白云、黄埔、花都、增城、番禺、南沙等7区14处场地,新增应急排涝能力40万立方米/小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新增购置各类抢险车辆326辆,包含指挥车2辆、移动应急大流量排水抢险车190辆、工程车74辆、皮卡车60辆;(二)新增购置抢险设备,包含动力站100台、水带铺卷机85台;(三)新增配置专业抢险人员305名;(四)新增仓库、机修间等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五)新建及改造停车场面积7.59万平方米,升级改造进出基地通道0.42万平方米。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91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765万元、设备购置费397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62万元、预备费5425万元。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广州市区两级配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报送我委备案。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五、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六、招标事项。本项目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购置必须采用委托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详见附件)。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2—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8日—3—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项目名称: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全部招标部分招标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建安工程核准核准核准勘察核准核准核准设计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核准核准主要设备核准核准核准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3年12月8日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抄送: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印发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3〕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440100-04-01-785947),业主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标段一: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广清基地,花都基地)标段二: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2.1.2项目建设规模:标段一:白云区排涝基地内原有仓库和办公楼结构基础及主体不动,涉及改造范围为屋面翻新、室外外立面翻新、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翻新、电气设备安装,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为3661.85平方米;新建道路、翻新路面及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新建路面约为1682平方米,翻新路面约为2245平方米。花都区排涝基地内原有办公楼结构基础及主体不动涉及改造范围为屋面翻新、室外外立面翻新、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翻新、电气设备安装,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为233.82平方米;新建机修间及仓库,建筑高度约为8.1米;对基地内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150平方米。标段二:荔湾区排涝基地出入通道升级改造,拟在原有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结构改造衔接,改造面积约为3941平方米;对办公楼前人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035平方米,改造后最终与现状市政道路衔接;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番禺区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南沙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2.1.3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中心城区。2.1.4项目概算:经批复的概算费用约为1559.648308万元,监理费约为42.64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注: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标段一、标段二可以兼中。如投标人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需委派不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织架构人员。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进行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2.2.2监理范围:(1)负责所属区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2)中标人应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及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出具验收意见。(3)负责监理相关造价文件的编制,并负责配合送审、评审、验收、结算等工作。2.2.3计划服务期限: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确认时间为准,建设周期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2.3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22.54万元,标段二:18.8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标段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标段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标段一: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标段二: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信息为准)。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4.2.2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U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1992573310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监管电话:020-8852106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1992573310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特别提示按市水务局《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统一开展招标工作,根据各区基地出资情况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有关区水务部门或排水公司、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合同,由各出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实施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公开通报及招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企业公章)附件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承诺。承诺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工程监理合同(标准文本)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委托人:监理人: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3第二部分通用条件9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0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甲方):监理人(乙方):招标人(丙方):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依照广州市水务局印发《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穗水排水〔2024〕20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统一招标,由(以下简称“甲方”)作为本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委托(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本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各方就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南闸、广清基地,花都基地,番禺区基地,南沙番顺联围基地)(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工程规模:标段一:白云区排涝基地内原有仓库和办公楼结构基础及主体不动,涉及改造范围为屋面翻新、室外外立面翻新、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翻新、电气设备安装,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为3661.85平方米;新建道路、翻新路面及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新建路面约为1682平方米,翻新路面约为2245平方米。花都区排涝基地内原有办公楼结构基础及主体不动涉及改造范围为屋面翻新、室外外立面翻新、室内地面,墙面、天花翻新、电气设备安装,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为233.82平方米;新建机修间及仓库,建筑高度约为8.1米;对基地内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150平方米。标段二:荔湾区排涝基地出入通道升级改造,拟在原有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结构改造衔接,改造面积约为3941平方米;对办公楼前人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035平方米,改造后最终与现状市政道路衔接;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番禺区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南沙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元(大写:)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下列3.1.1-3.1.10款均为本合同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各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合同协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提供资料;附录C监理人员一览表;合同附件,即:附件1廉洁责任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附件3成交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委托书/中标通知书(如有);招标文件/交易文件(如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如有);其他合同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2.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若确需更换,应提前7天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资格、水平不得低于原总监理工程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监理费(含税)¥元(大写:)。监理费中选(投标)下浮率(以下简称中选下浮率)为3%(选择此项时,本合同第6点结算方式采用第6.1款)□监理费费率%(选择此项时,本合同第6点结算方式采用第6.2款)□其他:(选择此项时,本合同第6点结算方式采用第6.3款)注:1.中选下浮率=(发包限价总价-中选报价总价)÷发包限价总价×100%,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100%;2.中选监理费费率=中选监理费÷监理费发包限价的工程费用×100%,中标监理费费率=中标监理费÷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总价的工程费用×100%;3.如本合同的项目属于《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评审范围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作为该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本工程监理费已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成本(如办公及检测仪器费、工资、加班费、食宿、通讯、交通及其后勤保障等)、税金、利润。结算方式3.采用按中选下浮率结算的项目,适用第6.1.1款至第6.1.2款的结算方式。监理工作完成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监理费的结算价以经审定结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计费额(若审定的工程结算中的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的40%以上,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的40%的计费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结合中选下浮率及专业下浮率计取,最终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审核结果为准,对属于《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评审范围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作为该项目结算的依据,若相关政策等文件有调整,按照最新的文件执行。3.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中选下浮率)×(1-专业下浮率),其中:1.中选下浮率=(发包限价总价-中选报价总价)÷发包限价总价×100%;2.专业下浮率为10,公开招标项目为10%,非公开招标项目为0%;3.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4.采用监理费费率模式的项目,适用第6.2.1款的结算方式。监理工作完成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结算,监理费=经审定的结算建安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与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中选监理费费率,中选监理费费率=中选监理费÷监理费发包限价的工程费用(即万元)×100%,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巳在监理费费率中考虑,不作调整,最终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审核结果为准,对属于《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评审范围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作为该项目结算的依据,若相关政策等文件有调整,按照最新的文件执行。5.其他:。(选择此项时,项目需求部门/单位需按相关交易文件详细填写)期限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收尾及保修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发包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止。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委托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工程收尾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及保修期期满为止(包含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备案完成、各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提交报告乙方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支付支付按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第5条约定执行。履约担保乙方应在申请第一笔款项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暂定监理费10%的等额履约担保。乙方提交的履约担保将作为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履约担保可通过银行履约担保函、保证保险或转账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函应由在中国合法注册的银行开具,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乙方须保证履约担保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内有效、足额。乙方应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续期的新保函,否则甲方有权提取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提供上述保函的银行支付其担保的全部或部分金额,或甲方有权直接使用履约担保金:(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提交新的履约保函或者提交的新保函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逾期补足履约保证金现金的;(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需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的;(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履约担保的,乙方应确保在甲方使用履约担保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足额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或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重新提交履约保函或未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发出催告,乙方应在甲方发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提交或补足;乙方在前述期限内仍未提交或补足,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余额或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成且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及时办理(无息)返还手续。各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支付酬金。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优先按专用条款,后按通用条款执行。合同订立与生效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丙方1份。合同副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丙方指定为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项目有关事宜的联络与沟通;(2)跟进项目进度;(3)解决实际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联络和沟通。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签署页合同编号:)委托人(甲方)(盖章): 监理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招标人(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金额。“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程和政策等有关规定,针对委托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本工程竣工验收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水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文件有调整,按照最新的文件执行。按市水务局《关于<广州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统一开展招标工作,根据各区基地出资情况由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有关区水务部门或排水公司、中标单位签订三方合同,由各出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解释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中的约定之间产生含糊或歧义,合同文件解释按时间顺序以各方最后签认的为准。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合同协议书;(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提供资料;附录C监理人员一览表;(6)合同附件,即:附件1廉洁责任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附件3成交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委托书/中标通知书(如有);(7)招标文件/交易文件(如有);(8)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如有);(9)其他合同文件;(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监理服务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单行条例、地**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5.1.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监理人的义务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将监理规划报委托人;(2)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3)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4)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6)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7)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9)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10)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1)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3)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4)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5)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6)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8)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20)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1)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3)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负责,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各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更换后的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水平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委托人的义务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人员、权限等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各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可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违约责任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各方协商确定。监理人向委托人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若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换回原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继续使用更换后总监理工程师、再次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若因监理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未及时更换存在通用条件2.3.4规定情况的监理机构人员,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应承担一切赔偿及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各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支付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通用条件第7条约定办理。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变更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经各方确认后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工程暂停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5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移动排涝能力提升 排涝基地出入通道升级改造 排涝基地设置道路 排涝基地设置道路边线及停车位划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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