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平度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



平度市残疾人联合会平度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平度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83000202402000061
项目名称:平度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标包【1】: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包【1】:11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包【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3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报名成功;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报名后下载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平度市泉州路17号千汇梅苑小区21幢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
地点:平度市泉州路17号千汇梅苑小区21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度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平度市北京路379-4号A区1楼143室
联系方式: 0532-87364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鑫合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度市泉州路17号千汇梅苑小区21幢
联系方式:13310671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张工
电话:13310671316

供应商请在 2024-04-12 09:30:00 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

附件1 采购需求--平度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度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度市残疾人联合会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20:0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平度市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鑫合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供应商所响应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内容和要求2.1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推动残疾人同步宜居幸福,切实解决重度智力、精神及肢体残疾人的托养问题,解除残疾人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看护、治疗与康复等方面承担的巨大压力和困难,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平度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招标。现平度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位于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吉州路168号(市社会福利中心4号楼北楼)。设计床位100张,建筑面积3500m2。★2.2托养范围依据《关于印发〈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残联发〔2013〕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残联字〔2023〕19号)等文件规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技能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纳入托养范围的平度户籍残疾人人数不少于70人(中标人需在中标后30日内达到托养人数要求,否则终止合同)。2.3服务内容依据《关于印发〈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残联发〔2013〕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青残联字〔2023〕19号)等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如下要求。2.3.1机构要求依法设立,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合法运营。★2.3.2人员要求(一)残疾人托养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和内容,按专、兼职结合原则设置岗位与配备人员。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应不少于1名。(二)残疾人托养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管理工作、社会工作、社会福利、康复医疗等相关学历或经历;遵纪守法,熟悉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专业知识。从事本业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三)从业人员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爱心,遵纪守法,熟练掌握残疾人托养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社会工作类、康复类等专业工作经验。(四)按照工作人员(除管理人员)与寄宿残疾人不低于1:6的比例配备足够的护理工作人员。(五)残疾人及监护人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2.3.3服务内容和要求托养机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符合《青岛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2.3.4服务质量考核及评价中标人按照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托养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主动创新托养服务管理措施。(一)自我评价。服务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过程、管理内容与要求等方面进行服务质量评价与分析,以达到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服务的目的。自查评定的周期宜为每季度一次;也可在第三方评价时,提交自查报告和所需材料。(二)第三方评价。机构应配合由服务购买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的第三方评价,提供评价所需资料,以便第三方机构进行托养服务质量评价。(三)业务主管部门考核。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的方式,对服务机构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机构应提交业务考核所需的各种资料。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和付款的依据之一。(四)中标人须依据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采购人对中标人履约期间的运营管理实施全面监督检查,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在上级有新的政策要求或处置应急突发情况时,中标人应贯彻执行,并无条件的服从属地和业务部门的管理及监督要求。2.4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须保证设备物资充足,采购人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设备物资。★3.商务要求3.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在合同价格和服务内容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每个季度结束后,采购人依据合同期限内中标人实际收纳的残疾人情况,据实支付残疾人托养服务费用。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