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水渠建设招标公告(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2024)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402000090
项目名称: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610723.17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单位:元)

A包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详见磋商文件
2610723.17元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账号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操作;(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申请人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8)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磋商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①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登记注册;②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自行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注:①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②根据临沂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政府采购平台数据共享应用的通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各潜在供应商现无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只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供应商名单。但供应商必须保证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一致,否则将影响成交公示发布。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岭泉镇驻地
联系方式:13583965111
2、采购代理: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鲁商中心B03座11楼
联系方式:17686927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方式:17686927531
磋商文件-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工程量清单.docx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工程量清单.xls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名称: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402000090采购人: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六月投标提示一、本磋商文件如发生修改、澄清时,均推送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请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及时获取修改、澄清内容,责任自负。二、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报价人需要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响应文件(格式为.NLYTF格式)拷贝至U盘备用。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是指供应商的法定名称章,电子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章。各报价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议各报价人在开标时间前至少30分钟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停止签到,如报价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报价人在开标时间后10分钟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解密响应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技术支持电话:0539-8770051)三、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运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成交人后,由成交人按磋商文件要求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四份(一正三副),按照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纸质响应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响应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不见面开标已启用不见面二次(多次)报价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通知公告”中“关于优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功能的通知”(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供应商需及时接收报价指令并在30分钟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多次)报价,未按时提交报价的,将导致报价被拒绝,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539-877006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一总则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3六确定成交18第二章采购邀请2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7第四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31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37(一)初步评审38(二)评分细则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6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实施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货物,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7工程,是指供应商按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1.8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0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二章采购邀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响应文件不单独提供响应工程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6.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8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9参与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0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工程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报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右侧“CA证书办理”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右侧“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展名为.LY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拒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10分钟。若投标人实名认证CA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实名认证CA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实名认证CA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a)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b)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c)公开报价一览表、工程量清单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d)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要求的提供,格式见附件);1.e)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要求的提供,格式见附件);1.f)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见附件);1.g)报价人同类型案例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h)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i)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承诺(格式见附件)1.j)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比如信誉、荣誉认证等)。10.6.2资信部分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3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③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扫描件、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④提供近三年具有良好财务制度的证明或者承诺书。近三年具有良好财务制度的证明需提供2021-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不足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⑤提供具有良好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的证明或者承诺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对于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视为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⑧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注:山东省内的供应商提供纳税和社保承诺书的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由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山东省缴纳证明;省外供应商无法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的,需要提供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信证明资料,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未提供或缺少上述材料的视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投标报价资格。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轮评审。10.6.3技术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a)目录;b)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c)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d)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磋商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供应商优势分析、服务质量的措施等)。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10.6.4.1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0.6.4.1.1“正偏离”是指所投技术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施工标准要求。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10.6.4.1.2“负偏离”是指所投技术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10.6.4.1.3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10.6.5.1本次磋商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或第四章技术要求及说明。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服务和货物。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本工程的计价依据是:详见第四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11.3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单位在投标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1.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5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1.11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须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4.1.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1.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电子标15.1.1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lxwm/comdt.html。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17.1.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并邀请公证员/律师及自愿到场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8.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1.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1.5开标程序具体以系统实际操作界面为准,了解详情可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c97d622c-ce84-437f-bfe6-18d01e4e3cdd&CategoryNum=063)18.1.6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做好开标系统前期准备(如安装驱动程序、浏览器配置),并至少在开标前半小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选择本项目。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9.3.1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3.2磋商小组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9.4.1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9.4.2竞争性谈判小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四)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5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7)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0)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按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扣除3%后参与磋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不再适用。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不超过5%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2.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402000090项目名称: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采购人: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二章采购邀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章采购邀请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402000090项目名称: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2610723.17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单位:元)A包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详见磋商文件2610723.17元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账号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操作;(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申请人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8)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地点: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磋商文件;3、方式:供应商需按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①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登记注册;②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自行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注:①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②根据临沂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政府采购平台数据共享应用的通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各潜在供应商现无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只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供应商名单。但供应商必须保证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一致,否则将影响成交公示发布。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0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地址:岭泉镇驻地联系方式:135839651112、采购代理: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鲁商中心B03座11楼联系方式:1768692753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婷婷联系方式:1768692753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采购人: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岭泉镇驻地            电 话:1358396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鲁商中心B03座11楼 业务联系人:刘婷婷  电话:17686927531    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6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7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2610723.17元元。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8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 )9是否兼投不兼中:/。10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11保证金形式: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磋商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3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注:①上述形式响应文件按要求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逾期未上传后果自负。 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不予接收。  15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 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8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 否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10〕154 号)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单位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合同为依据,无需任何抵押,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据此为中标企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贷款,财政部门在企业履约后,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在贷款银行设立的专户,用于归还贷款。19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单位: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鲁商中心B03座11楼联 系 人:刘婷婷电 话:17686927531邮 箱:lycjxm@163.com20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中标价0.8%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成交)人未按约定及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上述服务费的,代理机构有权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收款信息:账户名称: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818100101421026858开 户 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1公证费(如有)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工程规定的条件:无2资格审查资料: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② 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③ 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扫描件、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④ 提供近三年具有良好财务制度的证明或者承诺书。近三年具有良好财务制度的证明需提供2021-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不足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⑤ 提供具有良好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的证明或者承诺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对于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视为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⑦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⑧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注:山东省内的供应商提供纳税和社保承诺书的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由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山东省缴纳证明;省外供应商无法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的,需要提供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 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财政支付2付款方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机料人等全部进场并有明显形象进度后,施工单位可以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最高不超合同价款的30%;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凭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进度审核报告》申请过程拨款,最高不超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7%,剩余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 年后经实施单位复验合格后无息支付至施工单位。3工期:50日历天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保期:一年。6争议的解决: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第四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2.工程地点:莒南县;3.建设单位:莒南县岭泉镇人民政府;4.工期:50日历天;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6.付款方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机料人等全部进场并有明显形象进度后,施工单位可以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最高不超合同价款的30%;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凭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进度审核报告》申请过程拨款,最高不超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7%,剩余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年后经实施单位复验合格后无息支付至施工单位。二、本工程的计价依据是:1.1计价依据1.1.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计价依据1.1.1.1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1.1.1.2定额选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公用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39号;1.1.1.3定额价目表和《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1.1.1.4综合工日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执行56元/工日;1.1.1.5规费和税金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1.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要对清单内材料进行清查,以确定材料来源;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1.3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1.1.4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投标单位擅自改变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描述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的,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1.1.5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否决其投标。规费、税金现行国家、省、市规定如下:(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各专业工程量清单。(2)社会保险费:按1.52%计列,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费率限额计入;(3)住房公积金:按3.6%计列,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费率限额计入;(4)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0.105%计列,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费率限额计入;(5)税金:增值税按9%计列,结算时执行国家最新规定。1.1.6对于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暂列金额一览表,报价时投标单位或供应商必须按照暂列金额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1.1.7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1.2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1.2.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按照《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新编综合单价)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1.2.2.1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1.2.2.2定额选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市政公用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39号;1.2.2.3定额价目表和《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1.2.2.4综合工日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执行56元/工日;1.2.2.5规费、税金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2.2.6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报价(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的价格确定执行1.3.3规定)。1.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2.6措施项目费包括总价措施费和单价措施费,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不超过投标报价的15%时按投标时的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超过投标报价的15%时,结算时措施项目费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措施项目费减少时:结算措施项目费=投标措施项目费×[1-(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5%-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2)措施项目费增加时:结算措施项目费=投标措施项目费×[1+(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5%)/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细心、全面地阅读和理解图纸、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依据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自行报价。1.2.7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预算软件电子版,以便核定新编综合单价时使用;若不提供,则以财政评审单位确定的价格为准。1.2.8工程结算时,承包方提报结算价经财政评审后,审减额超过报审价的5%以外部分所产生的评审费由承包方承担并直接支付。1.3材料(设备)价格有关规定1.3.1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承担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施工期间除可调价主要材料、材料暂估价外,其他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1.3.2对于设备报价,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列明的设备明细,将各项设备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下按不含税价格列计;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不含设备费,设备只计取税金。签订合同时,以附表的形式在合同中列明本工程采用的设备,结算时只计取税金。1.3.3对于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其价格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考察确认,或依法通过招投标确定。共同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格或材料的中标价格,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材料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1.3.4对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招标人提供暂估价一览表,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暂估价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或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材料暂估价价格为除税单价,结算时根据除税价调整材差,并计取规费和税金。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承包人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1.3.5工程材料规格型号发生变更的,结算时只计取两种材料的价差及规费、税金。如果被调整原材料的投标报价正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投标报价;如果原材料的投标报价异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规格型号变更后的新增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1.3.6本工程约定的可调价主要材料明细,详见下表:序号可调价主要材料名称备注123可调价主要材料具体调价方式如下:(1)当可调价主要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施工期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超过5%范围以外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材料价差,材差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2)可调价主要材料的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1.3.7可调价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时,需由承包人或者发包人提出,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财政评审等共同定价,对于施工期价格波动较大的,可采用分月定价、分段计量、加权平均的方式定价。1.3.8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对材料设备进行划分,如未按照该文件要求分类进行报价,结算时将按该文件进行调整,扣除相应规费。1.4其他1.4.1隐蔽工程收方承包人至少提前半天报送评审中心,由发包人组织财政评审、监理单位、承包人等单位现场收方,收方记录各单位签章后,方可计入结算价款,否则不予认可。1.4.2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时的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1.4.4施工过程中如有中标单位不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施工的项目,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量清单中将该项目单独另行发包。从工程量清单中扣除此项目时,综合单价应按莒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准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扣除(不再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扣除)。3、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技术规范、技术方案、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 评审1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项资格审查资料。是否按要求提供符合 性评 审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是否按要求提供符合 性评 审2报价一览表是否按要求提供符合 性评 审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是否按要求提供符合 性评 审4技术明细表(含偏离)是否按要求提供符合 性评 审5“项目说明”中实质性要求条款情况是否按要响应符合 性评 审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是否超出符合 性评 审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是否按要求响应符合 性评 审8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文件协议书的本项目不适用符合 性评 审9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是否存在符合 性评 审10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文件是否存在符合 性评 审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是否存在符合 性评 审12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是否存在符合 性评 审13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是否存在(二)评分细则类别评审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报价得分(30分)报价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100;价格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6分)业绩分6分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成的同类业绩情况,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6分。技术部分(64分)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8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的得8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的得6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4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不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不合理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8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的得8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大的得6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的得4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2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机械设备投入计划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较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采用先进机械设备的得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4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2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降噪措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7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7分;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得5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绿色施工需要的得3分;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不能满足绿色施工需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6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的得6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的得4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7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的得7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的得5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的得3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8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的得8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的得6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的得4分;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技术部分(64分)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8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8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得6分;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得4分;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没有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得2分。缺项不得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联系人:日 期二、报价一览表1.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总价大写:总价小写:工期:质保期: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总价”是指工程完工的全部费用的报价。2、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1.1工程量清单明细报价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三、资格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5.1信用记录承诺致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编号:)采购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5.2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不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六、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承诺致:临沂市财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响应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附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附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或者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④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商务及技术文件1.响应文件书(参考)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数量。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6.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术人员经营范围备注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公章):年月日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实施的工程,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加盖公章):年月日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填写本声明函。3、提供声明函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2.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工程量清单明细报价表4.项目管理机构表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1投标工程名称: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项目经理简历表表2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及级别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3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表45.技术评审文件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还应包括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6.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7.案例一览表案例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1)同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1后附 2后附3后附4…后附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9.其他材料9.1其他材料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冲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临沂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4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供应商将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3.2.3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每发生一次扣除结算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赔偿金。3.2.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供应商人员3.3.1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4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供应商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报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每缺一天罚款300元,并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在2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采购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但是,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出本次采购预算。付款方式: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日期为准。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相关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 话:电 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工程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2024年莒南县岭泉镇东石沟等村道路硬化、水渠建设项目(“百千工程”衔接资金项目)一标段
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工程造价
咨 询 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编 制 时 间:
2024年06月05日

复 核 时 间:
2024年06月05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标段:
标段:
标段:
标段:
第1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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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0402
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

1
040202001001
路床(槽)整形
1、部位:新建道路
路床(槽)整形
1、部位:新建道路
m2
m2
1100.000

2
040203007001
水泥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商砼
2、厚度:180mm
3、其他:含路面切缝、模板、养生等内容,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水泥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商砼
2、厚度:180mm
3、其他:含路面切缝、模板、养生等内容,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m2
m2
1100.000

2
040203007001
水泥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商砼
2、厚度:180mm
3、其他:含路面切缝、模板、养生等内容,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水泥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商砼
2、厚度:180mm
3、其他:含路面切缝、模板、养生等内容,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m2
m2
1100.000

3
060104011001
培路肩
1、压实厚度:18cm
2、土壤类别:综合考虑
3、取土运距:自行考虑
培路肩
1、压实厚度:18cm
2、土壤类别:综合考虑
3、取土运距:自行考虑
m2
m2
253.700

4
04B001
旧路清理
1、冲刷清理原道路面层等
旧路清理
1、冲刷清理原道路面层等
m2
m2
5950.000

5
040203003001
透层、粘层
1、材料品种:乳化沥青透层
2、喷油量:1kg/m2
透层、粘层
1、材料品种:乳化沥青透层
2、喷油量:1kg/m2
m2
m2
5950.000

6
040203006001
沥青混凝土
1、沥青混凝土种类: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
2、厚度:50mm
沥青混凝土
1、沥青混凝土种类: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
2、厚度:50mm
m2
m2
5950.000

7
040205006001
标线
1、材料品种:冷喷沥青路面划线
2、工艺: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标线
1、材料品种:冷喷沥青路面划线
2、工艺: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m2
m2
482.400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排水管
排水管

8
040101002001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综合
2、挖土深度:详见设计图纸
3、备注:含人机配合等
挖沟槽土方
1、土壤类别:综合
2、挖土深度:详见设计图纸
3、备注:含人机配合等
m3
m3
63.360

9
040103001001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填方材料品种:粗砂
回填方
1、密实度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填方材料品种:粗砂
m3
m3
34.200

10
04010300200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弃土
2、运距:自行考虑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弃土
2、运距:自行考虑
m3
m3
63.360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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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标段:
标段:
标段:
标段:
第2页 共2页
第2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1
040305001001
垫层
1、材料品种、规格:C15商砼
2、厚度:100mm
垫层
1、材料品种、规格:C15商砼
2、厚度:100mm
m3
m3
7.040

12
040305001002
垫层
1、材料品种、规格:碎石垫层
2、厚度:200mm
垫层
1、材料品种、规格:碎石垫层
2、厚度:200mm
m3
m3
11.520

13
040501001001
混凝土管
1、规格:φ400配筋高压管
2、含水泥砂浆接口,其他详见设计图纸,满足规范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
混凝土管
1、规格:φ400配筋高压管
2、含水泥砂浆接口,其他详见设计图纸,满足规范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
m
m
64.000

13
040501001001
混凝土管
1、规格:φ400配筋高压管
2、含水泥砂浆接口,其他详见设计图纸,满足规范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
混凝土管
1、规格:φ400配筋高压管
2、含水泥砂浆接口,其他详见设计图纸,满足规范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
m
m
64.000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标段:
标段:
标段:
第1页 共1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金额(元)
备注

总价措施
总价措施

1
夜间施工费
夜间施工费

2
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

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
工程定位复测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

6
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费
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费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标段:
标段:
标段:
标段:
第1页 共1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计量
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单价措施
单价措施

1
041102001001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000

2
04110600100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000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 V10.3.6】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东石沟村道路工程
标段: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备注

1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


2
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特殊项目暂估价
特殊项目暂估价


4
计日工
计日工

5
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

6
其他检验试验费
其他检验试验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水渠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