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招标公告(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2024)
项目概况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4-C3-070158-GXRZ
项目名称: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6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6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64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或者是《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者是《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律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2.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guangxi/GuangXiSetup.exe),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标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并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CA证书申请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截标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截标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标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截标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标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
地 址:柳州市柳北区杨柳路7号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覃东红
项目联系方式:0772-2137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晨华路10号嘉逸财富A座1106室
项目联系人:卢红旭
项目联系方式:19977225031
附件信息:
北部生态新区政府法律顾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x228.2K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北部生态新区政府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4-C3-070158-GXRZ采购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9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六章合同文本5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北部生态新区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4-C3-070158-GXRZ项目名称:北部生态新区政府法律顾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人民币陆拾肆万整(¥64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北部生态新区政府法律顾问数量:1预算金额(元):人民币陆拾肆万整(¥6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陆拾肆万整(¥6400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企业,或者是《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者是《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2律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无2.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guangxi/GuangXiSetup.exe),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标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并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CA证书申请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截标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截标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标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截标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标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杨柳路7号北部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联系人:覃东红联系方式:0772-213701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柳州市晨华路10号嘉逸财富A座1106项目联系人:卢红旭联系方式:199772250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 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1.竞标人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但联合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竞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竞标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竞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竞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竞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 / 。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律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有);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 ”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联合体竞标时,第 1-5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建议采用 CA 签章。若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法律顾问服务流程(格式自拟);8.团队服务承诺(格式自拟);9.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及评审标准等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 ”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建议采用 CA 签章。若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如有)、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无19.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3.1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2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5.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5.2磋商的顺序:☑按照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通知磋商时,若磋商过程中某供应商未能按时参加磋商(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7.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28.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0.2接收质疑函方式: 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9977225031,通讯地址:柳州市晨华路 10 号嘉逸财富A座1106。业务时间:上午9 时 00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到 18 时 00 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1.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 号)标准(服务类)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 元)。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直属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银行账号:5501 0078 8011 0000 145932.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 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 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 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2.21. 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 ”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CA 签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建议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 ”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或 CA 签章。5.CA 中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6. 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或承接服务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或承接服务供应商)的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保证金:无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本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6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建议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7CA中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19.响应文件的提交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19.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9.3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9.4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约束。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退回电子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四、评审及磋商23.磋商小组成立2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23.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5.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8.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1.其他内容31.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1.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 万元以下1.5%1.5%1.0%100~500 万元1.1%0.8%0.7%500~1000 万元0.8%0.45%0.55%1000~5000 万元0.5%0.25%0.35%5000 万元~1 亿元0.25%0.1%0.2%1~5 亿元0.05%0.05%0.05%5~10 亿元0.035%0.035%0.035%10~50 亿元0.008%0.008%0.008%50~100 亿元0.006%0.006%0.006%100 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1北部生态新区政府法律顾问1项 一、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法律顾问对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以下事项履行服务职责,供应商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依据和咨询意见;工作量参考:2022-2023年日常法律服务咨询300余次。(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清理的研究、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和咨询意见;工作量参考:2022-2023年修改制度约20份。(三)参与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接受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委托,办理诉讼、复议案件及调解纠纷、解决争议等非诉讼活动,以上诉讼案件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包含在顾问费内;工作量参考:2022-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70余件。(四)草拟、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建立法律事务处理档案;工作量参考:2022-2023年合同审查约300份。(五)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工作量参考:2022-2023年重要非诉讼专项3件。(六)重要合同、协议的草拟、审查、洽谈。 (七)协助我委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信访接待以及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工作量参考:2022-2023年法律讲座10余次。(八)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涉法工作事项。工作量参考:需要律师配合相关值班工作,2022-2023年律师值班约100余次。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法律顾问工作采取现场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服务,主要是通过参加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涉法事务的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商务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我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远程服务,是指法律顾问对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交办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的方式,同时提供部分智能AI系统账号作为日常服务的辅助工具,可以智能化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三、法律顾问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以管委会法律顾问名义招揽或办理与行政审批法律事务无关的业务; (四)不得在诉讼、非诉讼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本系统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五)不得从事其他损害管委会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六)遵守《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四、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劳动法、经济法等部门法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拥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三)主要负责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并拥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相关经验(需要提供行政判决书作为证明材料);(四)所供职的律师事务所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有为行政机关提供过2年以上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和业绩,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六)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二、商务要求表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付款条件:本合同采取按季度分期付款方式。其他要求: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应该包含项目整体服务,人工费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其它未涉及费用。竞标人的竞标报价是所有服务经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即包干价。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1)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服务方案、法律顾问服务流程、团队服务承诺、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1价格分(满分10 分)(1)政府采购政策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10 分。(3)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 × 10 分2技术分(满分60分)评审因素具体内容2.1服务方案 (30分)一档(0 分):服务方案无可行性,不能满足完成本项目需求;二档(10 分) :服务方案中对服务质量标准和工作措施有一定描述但不够全面、具体、科学,针对性不够强,缺乏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实际;三档(20 分) :服务方案中对服务质量标准和工作措施描述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满足采购单位需要的服务需求和质量、效率;四档(30 分):服务方案中对服务质量标准和工作措施描述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单位需要的服务需求和质量、效率,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2.2法律顾问服流程(12 分)一档(0 分):服务流程无可行性,不能满足完成本项目需求;二档(4 分):服务流程可行,针对性较差,部署不全面;三档(8 分):服务流程基本清晰、具体、合理,针对性强,部署较全面;四档(12 分):服务流程清晰、具体、合理,有针对性,部署全面。2.3团队服务承诺(18 分)一档(0 分):未提供团队服务承诺;二档(6 分):服务团队组织构架不够健全,工作流程不清晰,无专人对接;三档(12 分):服务团队组织构架较健全,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工作流程清晰,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有专人对接;四档(18 分):服务团队组织构架健全,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及合作沟通机制,工作流程清晰,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有具有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单位法律服务经验的专人对接。3商务分(满分30分)评审因素具体内容3.1商务资信(30分)1、竞标人有律师连续三年(2021 年—2023 年)代理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的,得10分(提供书面证明材料);2、竞标人有律师代理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10件及以上的,得5分;竞标人有律师代理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20件及以上的,得10分。竞标人有律师代理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40件及以上的,得20分。(提供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文件复印件)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要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要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标段):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律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7)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有);(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4.竞标声明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标项(标段)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5.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政府采购供应商(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此项材料必须以PDF格式上传。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标段):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法律顾问服务流程(格式自拟);(8)团队服务承诺(格式自拟);(9)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及评审标准等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2)竞标报价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备 注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须附报价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4)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标项(标段)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5)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序号项目内容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技术响应情况123…商务响应情况123…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是否偏离”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6)服务方案格式服务方案(格式)注: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需求、评标标准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7)法律顾问服务流程(格式)法律顾问服务流程(格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拟定,至少包含服务流程等内容。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8)团队服务承诺(格式)团队服务承诺(格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拟定。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三、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如有)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标项(标段):竞标。现就联合体竞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竞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质疑函(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书(格式)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章合同文本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甲方(聘请单位):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乙方(受聘单位):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指派律师及聘期乙方指派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聘期为壹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二、乙方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对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以下事项履行服务职责:(一)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依据和咨询意见;(二)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清理的研究、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和咨询意见;(三)参与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接受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委托,办理诉讼、复议案件及调解纠纷、解决争议等非诉讼活动;(四)草拟、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建立法律事务处理档案;(五)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六)重要合同、协议的草拟、审查、洽谈;(七)协助我委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信访接待;(八)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涉法工作事项。法律顾问年费外的服务内容:确需工作需要,需乙方参与甲方重大疑难事项的,可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合同。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一)顾问律师采用非坐班的工作方式,因特殊情况确需坐班的,时间双方可另行协商,不额外收取费用,日常法律事务甲方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与乙方律师沟通和解决。(二)合同及文件的审查通过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书面审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一般合同及文件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疑难合同和文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律师可与甲方另行沟通。(三)甲方有法律事务或会议需要顾问律师处理或参加时,应当至少提前一天联系顾问律师,紧急情况至少提前半天通知,给予顾问律师适当和合理的时间处理和解决。(四)紧急法律事务或重要会议需要乙方律师及时处理和参加的,甲方可随时通知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顾问律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事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临时指派其它律师代为办理。四、顾问律师的权利和义务(一)顾问律师享有的权利1.向甲方查阅所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2.向甲方了解行政事务和其他活动中与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情况;3.根据甲方的需要和安排,列席甲方的重大会议。(二)顾问律师应承担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的监督;2.在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遵守保密纪律,维护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行政事务和其他活动中的机密文件和秘密,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人或以文章、案例、演讲等方式向公众披露;3.与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愿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全力协助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二)顾问律师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所必须支出的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三)甲方应当如实陈述并提供与乙方律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有关的全部情况、资料、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没有如实陈述情况或提供的资料、文件出现重大遗漏或虚假的情况,并足以造成乙方律师对所代理法律事务作出错误判断时,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六、违约责任(1)顾问律师应当按法律规定及本行业公认的执业准则完成顾问工作及委托事项,由于顾问律师过错造成甲方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在收取的律师费范围内予以赔偿。(2)顾问律师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合同、文件审查,参加相关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移交相关材料,诉讼案件的案件总结及工作总结等工作,若以上工作内容总共超过10次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的,甲方可以在顾问年费的20%范围内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七、法律顾问年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法律顾问费用为包干价,年费标准为:元(二)支付方式:本合同采取按季度分期付款方式。甲方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即2024年10月,甲方向乙方支付7月-9月服务费用,以此类推),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即人民币元元整(人民币)八、其他(一)如遇其他续聘或解聘的情形,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办公室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