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招标公告(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
川南发电公司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单位:
川南发电
截止时间:
2024-06-20 17:00
公示内容: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法人,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劳务外包和装卸搬运(或同等含义)等资质,须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施工业绩(火电厂火车余煤清扫转运或铁路货运站清扫等),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及内容等)。
4.投标人在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提供应急管理局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责任问题受到相关行业、相关单位等严重处理。
6.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
8.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或其他黑名单。
9.已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技术方案及相关材料。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招标人(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进厂路1007号)正大门门卫室。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通过快递送达或直接送达。
另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0:00。
四、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为招标人就本项目组织的第二次招标。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投标人数量为1-2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的,招标人不再进行重新招标,投标人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一般性报价文件,由招标人参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或谈判,招标人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日期当天进行评审或谈判。招标人下一阶段无论选择评审还是谈判形式进行,均是参照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参与招标人评审或谈判的单位仍应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要求。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招标人下一阶段评审或谈判确定的合作单位的诚信保证金,招标人下一阶段评审或谈判确定的合作单位不履行签约义务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下一阶段评审或谈判确定的合作单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适用本招标文件和本项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无论任何情况,投标人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0-3628068,13551736384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须在2024年6月20日17:00前下载附件获取。
附件: 1.技术规范书
2.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通过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invest.com.cn/)、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zcnfd.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ig.tfygcgfw.com/)官网发布。
附件:
附件1: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技术规范书.doc
附件2: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招标文件.doc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亚临界机组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技术规范书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四川泸州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发电公司)2×600MW机组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委托工程。它提出了该项目施工内容、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及技术等要求。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标准规程的技术服务,并满足国家电力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1.3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维护方案等。1.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劳务外包和装卸搬运(或同等含义)等资质。1.5投标方应具有类似施工业绩(火电厂火车余煤清扫转运或铁路货运站清扫等),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及内容等),熟悉掌握火车煤接、送车工作内容,熟知翻车机煤篦及火车皮清扫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听从招标方的工作安排,保证设备、人身安全情况下,完成合同限定范围内的任务。1.6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1.7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1.8如果投标方未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无论多少或微小)提出异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2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概况及设备概述2.1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概况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西北距江北镇约600m,东北距泸州市区边缘直线距离约15km,公路距离约30km,东面距纳溪区约7.5km,南面距长江北岸约2km,北面距泸州机场跑道轴线延长方向约2km。2.2输煤系统主要设备概述2.3.1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采用DTⅡ型带式输送机双系统左右对称布置,从1号A/B至11号A/B共22条带式输送机及胶带;一路运行,一路备用,也可两路同时运行;带式输送机带宽B=1400mm,带速V=2.5m/s,额定出力Q=1500t/h。减速机为SEW产品,驱动电机为重庆电机厂产品。除1A/B、2A/B采用车式拉紧,10A/B、11A/B采用液压自动张紧装置拉紧外,其余皮带均采用重锤垂直拉紧。2.3.2卸煤站卸煤设备卸煤站设置FZ1-2B型“C型”转子翻车机卸煤装置两套(1运1备,也可2套同时运行);电厂运煤铁路采用路网机车牵引进厂,在厂内实行货物交接的方式,即送重取空的交接方式,采用折返式布置,牵引定数4000t;厂内铁路配线按两股重车线、两股空车线及一股机车行走线设计;重、空车线的有效长度拟定为750m;每套系统由翻车机及摘钩平台、重车调车机(拨车机)、迁车台、空车调车机(推车机)等组成,系统综合翻卸能力为25节/h,即1500t/h。2.3.3煤场及卸储煤设备煤场设置平行布置的露天煤场2座(每座煤场本期工程煤堆总长250m,宽96m,煤堆高12m)、DQ1500/1500·35型斗轮堆取料机两台、干煤棚一座(跨度90m,长度80m)、TY220型推煤机8台、ZL50型(斗容2.5m3)轮式装载机2辆。WLY3.0-II型液压挖掘机1台。2.3.4筛碎系统及除大块装置设置有HCSC12型环式碎煤机两台;缓冲匀料装置两台;SBS.1500型梳式筛煤机两台;HGCK1400型钩齿式除大块装置机2台,3A除大块装置机配套输送皮带机1台。2.3.5采制样设备a在9A/B皮带中部布置RZC-1400型机械采制样装置两台;b在煤场设置LT232型汽车煤采制样装置两台。c在3A/B皮带安装入厂煤采样机两台。3投标方工作范围及相关要求3.1工作范围3.1.1火车运煤重车车辆入厂后,负责连接空气管的摘管、放气;负责车辆翻卸前闸瓦插销检查,对已脱落的闸瓦插销进行穿环处理并记录(日期、车号、图片);车辆外观检查整备。3.1.2翻车机卸煤前,负责人工摘钩。翻车机卸煤后,负责车钩扶正(禁止车钩直接撞击对位)。3.1.3负责火车煤车辆卸车后内部余煤清扫,清扫的余煤通过招标方称重计量后转运到指定地点。3.1.4负责车辆车体恢复,确保车门关闭完好,车门绑扎(绑扎用铁丝由招标方按需提供,投标方负责每月提出需求计划。使用过程发现浪费,按2000元/次进行考核)。3.1.5负责送车前车辆内外检查并记录(日期、车号、图片),确认车辆内外各部件完好及车厢干净无余煤、无杂物。3.1.6负责翻车机平台(含重、空车线部分)、翻车机负一层(含振动煤篦)及翻车机钢梁清扫,翻车机振动煤蓖的大块煤及石块等杂物处理:清理(分离出大块煤、石块等杂物)、破碎后,通过招标方称重计量后转运至指定地点。3.1.7负责除大块装置运行产生的大块煤及石块等杂物处理:清理(分离出大块煤、石块等杂物)、破碎后,通过招标方称重计量后转运至指定地点。3.2施工技术要求3.2.1火车到场交接后,组织人员对车辆整备并摘管、排气,检查车厢是否完好,闸瓦及插销、插销环应无缺失,若存在异常应及时上报或整改记录后,车辆方可进入翻车机进行翻卸工作。3.2.2翻车作业前进行分钩作业时,插销的拔出与插设,应坚持“谁拔出谁插设”的原则,做到分钩前拔出、连挂后插设,确保插销及吊链无丢失,插设良好,防止插设不到位引发列车分离事故。3.2.3火车皮重钩摘除,应确保插销摘除完成,钩舌全部脱开,严禁防止钩舌未脱钩进行翻卸的情况发生。3.2.4翻车机煤篦清扫应根据煤篦杂物情况及时安排,作业前应停止翻车机翻卸工作并停电,翻车机内应无煤车。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止坠落及踏空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防范措施;煤篦杂物及大块异物应及时清理并转运,保障煤篦通畅,不得影响翻车机正常卸煤工作,严禁将杂物或异物直接进入给煤机内。3.2.5火车煤翻卸后,送出至空车线时应检查车钩状态,确保车钩处于张开位,严禁拳头钩对接;余煤清扫作业时应确保车辆停稳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出车厢施工。3.2.6车厢清扫应保证车厢干净无余煤、无杂物;清出的余煤应距轨道两侧1.5米以上,防止煤堆侵线淹没轨道造成车辆脱轨情况发生。3.2.7火车余煤清扫完成后,应对车辆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交车。车厢门应可靠关闭,捆绑要符合要求,车钩闭合良好,闸瓦及插销齐全,车身完好。3.2.8余煤及除大块装置杂物转运应严格按照要求,将大块煤敲碎,经招标方称重计量后转运到指定地点,杂物应分类存放并及时处置,防止发生火灾及环境事件。3.3安全要求3.3.1安全目标:A、余煤清扫及转运安全施工管理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以下事故:a.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b.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事故;c.不发生误操作事故;d.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e.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f.不发生职业病病例。B、招投标双方各自安全管理目标应以上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为基础,不得以自身原因影响上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3.3.2安全管理依据: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现场安全管理依据主要有:a、《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及其他法律、法规。b、《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d、《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e、《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f、国家电力公司或原电力部有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等。g、招标方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文件。h、相关技术协议、施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i、本公司《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管理标准》、《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标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j、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设施配置标准》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ISBN978-7-5083-3644-2)k、《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电监201128号]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中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作业的要求。l、本现场质检(监)人员依据上述法令、规定或文件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k、投标方依据上述法令、规定或文件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经批准后执行。3.3.3具体要求3.3.3.1入场施工前投标方必须与招标方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协议》,明确各自责任。3.3.3.2按照工程管理要求投标方必须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针对本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3.3.3.3投标方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监察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招标方《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经常向现场招标方汇报安全监督管理情况。3.3.3.4投标方在进场施工开始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予招标方审查通过并备案。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c、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复印件);d、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复印件);e、企业近三年安全生产(施工)纪录;f、投标方建立和健全安全监察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g、用于项目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必须检验合格(设备有合格标识),并提供清单交招标方备案;h、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素质符合工程性质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报现场招标方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i、提交全部工作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主要工作人员的通讯录。提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合格证明材料。3.3.3.5投标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编制施工方案(措施),对可能发生危险性的生产内容,投标方应开展危险辨识并单独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招标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没有经过审批同意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允许开工,由此引发的工期延误、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3.3.3.6投标方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在开工前组织进行的、自上而下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项目工作人员掌握工作特点及该项目的安全措施。3.3.3.7投标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部分。投标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经发包方资质审查合格、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由招标方安全监察部出具证明材料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进出厂区证件,该证件作为工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随身携带。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3.3.3.8投标方工作人员须自觉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规程、制度的学习。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有关内容,接受招标方安监部、生产技术部、燃煤质检部、设备维修部的监督和指导。对招标方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整改。3.3.3.9投标方具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每次开工前须对上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3.3.3.10投标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符合安规着装规定,并佩戴工作标志。投标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人员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从事国家规定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工作人员必须职业健康检查合格。3.3.3.11投标方工作人员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工作,未经招标方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随意扩大工作范围,不得随意超越工作区域,不得乱动与合同项目无关的设备系统,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源。3.3.3.12投标方应了解招标方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备相应职业病防护条件,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投标方承担因使用不合格安全及劳动保护、不合格机械而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全部责任。3.3.3.13投标方应严格按已审批的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3.3.3.14投标方必须确保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工器具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投标方承担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件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3.3.3.15投标方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招标方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投标方承担因自身违反国家、行业及招标方有关规定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损失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3.3.16当发生不安全事件(趋势),危及招标方(或第三方)人员安全、危及运行设备安全时,投标方必须立即停止所有工作,汇报现场招标方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健康环保监察部。3.3.3.17投标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和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3.3.3.18投标方在日常安全文明施工中发生的考核款必须以现金形式7日内上缴招标方财务,否则将加倍考核。3.3.3.19投标方必须配备足够人数以满足施工工作需要及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确保现场清洁畅通,地面无垃圾、无积水、不扬尘。1.1.4双方责任和义务4.1招标方的责任和义务a)审查投标方的资质和检查其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b)负责对投标方余煤清扫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3外委维护单位考核评分细则、附件4外委单位考评打分表);c)负责与投标方签署安全、环保管理协议(见附件1、2),并对投标方设备维修、维护过程监督及考核;d)负责制定并提供余煤清扫等相关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e)审核投标方提供的施工方案。f)招标方燃煤质检部为施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g)工作中如需与其他专业、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时,由招标方负责联系、协调。h)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生产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方自负。i)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下,投标方因施工力量不足等因素而耽误现场工作等,招标方有权对其处罚并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投标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j)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经济问题。4.2投标方的责任和义务投标方应拟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按项目经理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配备各级行政及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数量应满足项目所辖内容安全生产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a)严格遵守、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招标方依照工程考核办法及其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的考核。b)编制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报招标方审批后实施。c)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杜绝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杜绝环境污染事故,保证工作安全及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d)遵守招标方制订的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办法,工作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e)负责记录每列车辆经翻车机翻车后,第一辆空车到位时间和最后一辆空车清扫完毕,达到列检合格的时间。f)负责施工过程中必须的工器具,如必要的铁铲、扫帚、楼梯、铁丝、钳子、手推车和转移余煤、杂物的工程车辆。g)负责清扫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熟悉清扫作业流程,做好相关危险点分析。h)投标方清扫车辆完毕,应及时汇报翻车机值班员,避免延时占用费的产生。i)投标方须派管理人员监督整个清扫过程,确保火车余煤清扫过程中的人员及车辆安全。j)负责对清扫过程打开的车厢车门按照铁路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备加固工作。k)负责对每节车厢内清扫干净,招标方不定期对清扫后的车辆进行检查。l)负责及时收集并组织车辆转运余煤(清扫的余煤为招标方所有),原则上每天产生的余煤应在当天转运完成(禁止余煤侵线淹没轨道造成车辆脱轨事故)。m)负责翻车机平台(含重、空车线)及翻车机负一层(振动煤篦层)文明生产,以及翻车机钢梁积煤清扫。n)及时将清理出的杂物转运至指定场地堆放,并进行分选(分选出的煤属于招标方所有)。o)负责余煤回收、杂物转运过程中的人员、车辆、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在转运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车辆等事故由投标方自主承担(含转运车辆与火车车辆碰撞事故)。p)负责按照招标方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翻车机煤篦子上积煤的清理,清理工作必须准确及时,不得影响翻车机的正常翻车工作。q)负责翻车机煤篦子积煤清理的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积煤清理人员的安全。在积煤清理过程中人员发生事故由投标方自主承担。r)负责进出厂火车车辆的检查整备工作。s)负责组织足够的人员现场24小时值班,保证火车煤翻卸要求。服从招标方人员的指挥。按照招标方管理规定进行安全作业,接收招标方监督及管理。t)负责翻车机火车煤重钩摘除,余煤清扫完后,应将防跳插销插上。1.2.5人员组织保障5.1项目施工人员组织机构(括号中所填人数是招标方要求投标方至少应当达到的必备人数;投标方现场人数必须能保证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当投标方现场施工力能不足时,应自行及时补充,若因投标方人员不足影响卸车,招标方将进行考核)。5.2项目部人员编制(最低编制人数):经理(1)人,安全员(1)人,施工负责人(3)人,其他施工人员(18)人,共计(23)人。5.3投标方参加余煤清扫、转运现场人员的基本要求:a)项目经理的任命需得到甲方的认可,在合同期限内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原因需调换的,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项目经理。b)所有人员熟悉电厂火车煤接卸工作。不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工作的老、弱、病、残或智障人员,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1.3.6管理与考核6.1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6.2若由余煤清扫不及时产生的火车延时占用费,按车站考核的数额从投标方的结算款中扣抵。6.3因投标方人员组织不力,影响翻车机正常翻卸的,每发生一次考核4000元。6.3空车清扫完成后,若发现一处车门未关闭、未绑牢或一节车厢清扫不干净的考核400元/车(处)。如车辆出厂车厢两边侧门及底开门没关闭和使用铁丝绑牢,造成后果的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6.4由于投标方不认真执行清扫工作,车厢清扫不干净,造成的相关超偏考核和不安全事件,责任由投标方全部承担。6.5由于投标方不按照招标方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清理杂物,影响安全文明生产或影响正常翻卸工作,将考核投标方1000元/次。6.6未不按规定处理和倾倒杂物,所发生的纠纷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并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考核。6.7在转运杂物的过程中,将杂物倾倒在招标方指定场地以外的其它场地,将考核投标方1000元/车。6.8严禁在车辆移动时上下火车、严禁在车皮间进行攀爬、跨越,发现一次考核200元。6.9严禁在轨道上行走、坐卧,严禁从车底下穿过、乘凉,发现一次考核400元。6.10不得擅自进入翻车机作业区域,发现一次考核200元。6.11严禁私自搭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等危险电气,发现一次考核200元。6.12如违反招标方的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招标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附件1施工安全协议书(样本)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合同》施工安全协议书发包人(招标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投标方):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发电公司”)检修项目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财产免遭损失,特签订本规范书。一安全文明生产目标(一)川南发电公司2×600MW机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以下事故: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事故;3.不发生误操作事故;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灰场垮坝事故;6.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7.不发生职业病病例;8.机组强迫停运次数≤2次;9.年度实现3个百日安全生产记录。(二)创全国一流安全文明生产现场。(三)甲乙双方各自安全管理目标应以上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为基础,不得以自身原因影响上述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二安全管理依据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依据主要有:(一)国家《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文件。(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国家电力公司或原电力部有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国家及行业有关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的技术要求、《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年确认)等。(五)招标方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文件。(六)相关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七)招标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管理标准》、《特种设备管理标准(修改版)》、《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不安全情况调查分析及统计报告管理标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及管理标准》、《公司文明办公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八)承包人依据上述法令、规定或文件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且经批准后执行的规定和制度。(九)《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1123-2009)(十)《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电监201128号]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中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作业的要求。上述管理依据均以国家、行业及上级部门规定、招标方公司管理制度最新标准执行。三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一)招标方责任1.招标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建立完善好安全生产责任制。2.按有关规定要求,招标方负责组织成立川南发电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安全文明监督组按有关规定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3.招标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第二条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规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违章指挥。4.招标方有责任对其在生产场地的招标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5.因招标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招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投标方的安全责任1.投标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建立完善好安全生产责任制。2.鉴于招标方安全管理的需要,特定要求投标方从业人员超过30人(含30人)时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标方从业人员不足30人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标方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投标方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作业环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经常向现场招标方汇报安全监督管理情况。3.投标方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第二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和生产特点,编制适合自身安全需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注重落实和执行。4.投标方根据本生产现场和作业特点,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审通过后执行;方案中必须包括:完善的安全技术设施、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投标方在组织施工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确保施工安全。5.投标方服从招标方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参加本现场有关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活动(会议、检查),接受有关奖惩细则、办法和考核。6.投标方通过合同(或协议)进行外委项目对管辖的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改造、新建设施等工作,必须报请招标方同意,并由投标方具体负责组织施工;投标方若对管辖的设备进行改造或新建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向属地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报检和备案,并将相关资料移交招标方,产生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7.投标方有责任加强对劳务队伍的安全管理,劳务队伍的安全事故责任投标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由承包商及投标方负责;投标方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民工、合同工和新进场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投标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着装要求,必要时并佩戴工作标志。投标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人员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从事国家规定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专业工作人员必须职业健康检查合格。8.投标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人员免受高温、粉尘、噪音造成的危害。9.投标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上岗。投标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焊接作业、起重作业、机动车驾驶、搭架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危险品作业、消防设备维修、机械加工、无损检验、爆破作业等)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否则不得安排工作。10.当发生不安全事件(趋势),危及或可能危及双方或第三方人员安全、危及运行设备安全时,投标方必须立即停止所有工作,及时汇报招标方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11.工作中双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投标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报告现场招标方安全监察部和生产管理部门;必要时由招标方安全监察部主持协调,组织相关责任方签订多方《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12.投标方施工前应完善封闭施工措施,设置各类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宣传标语、危险点分析、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等。13.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两票三制”工作规定,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的人员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工作负责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担任工作票负责人。四、事故处理(一)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投标方应按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现场组织机构及有关安全负责人,同时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二)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五、安全考核制度对承包商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及时对不安全情况进行考核。(一)若投标方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按时按质按量拨付工程进度款。(二)若投标方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每次从工程款中扣减20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三)若投标方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人/次从工程款扣减5万元。(四)若投标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1人/次从工程款扣减2千元。(五)若投标方原因造成投标方人员发生职业病伤害,由投标方承担责任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六)若投标方原因造成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照原价赔偿或完全修复(修复费用投标方负责)并每次从工程款扣减20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七)若投标方原因造成一般设备损坏事故,照价赔偿或完全修复(费用投标方负责)并每次从工程款扣减1千元。(八)若投标方原因造成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每次从工程款扣减20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九)若投标方原因造成一般火灾事故,每次从工程款扣减500-2000元。(十)若投标方原因造成所辖设备事故、障碍、异常,将按照招标方有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如考核项目与上述有重复,不进行重复考核)(十一)若投标方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损坏)未遂瞒情不报,每次从工程款扣减5千元。(十二)若投标方在生产现场(厂区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每次从工程款扣减5千元。(十三)若投标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每次将按照公司有关环保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十四)若投标方原因造成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生产事件,投标方承担责任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接受本公司有关考核。六、本规范书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不吻合的,以上级为准。七、安全考核制度从签订《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合同》施工安全协议书之日执行。八、本规范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制度)协商解决。九、本规范作为投标方与招标方签订《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合同》中涉及安全管理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合同期内一直有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招标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方:代表:代表:二〇二四年月日附件2环保管理协议书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合同》环保管理协议书发包人(招标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投标方):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环境保护原则,强化企业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制,确保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电厂检修、维护项目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确保环保措施到位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投运,特签订本规范书。一环保生产目标(一)川南发电2×600MW机组环保管理目标:实现环境污染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事故:1.不发生因对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事故;2.不发生因野蛮施工、误操作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3.不发生因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未采取环保措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4.不发生因处置不当或未及时进行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5.不发生因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定期巡视、检查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二)甲乙双方各自环保管理目标应以上述环保管理目标为基础,不得以自身原因影响上述环保管理目标的实现。二环保管理依据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有关环保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现场环保管理依据主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环境保护部门主管部门实施限期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他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文件。(二)环境保护部《燃煤火电企业环境守法导则》。(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五)招标方上级有关环保管理的规定或文件。(六)相关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环保条款。(七)本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标准》、《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环保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及管理标准》等。(八)承包人依据上述法令、规定或文件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且经批准后执行的规定和制度。三甲乙双方环保管理责任(一)招标方责任1.招标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建立完善好环保生产责任制。2.按有关规定要求,招标方负责组织成立川南发电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负责公司的环保管理;实施环保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3.招标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第二条中有关环保生产管理的规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环保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不得违章指挥。4.招标方有责任对其在生产场地的投标方有关人员进行环保教育。5.因招标方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招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6.招标方在进行入厂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对招标方进行环保安全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二)投标方责任1.投标方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建立完善好环保生产责任制。2.投标方应建立健全现场环保管理组织机构,进行环保管理。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投标方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作业环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经常向现场招标方汇报环保监督管理情况。3.投标方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第二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和生产特点,编制适合自身环保管理需要的环保管理制度,并落实和执行。4.投标方根据生产现场和作业特点,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完善的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审通过后执行;方案中必须包括:完善的安全技术设施、现场环保防护措施。5.投标方服从招标方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环保生产的管理,随时接受环保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参加现场有关定期和不定期环保安全活动(会议、检查),接受有关奖惩细则、办法和考核。6.投标方有责任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环保工作管理,劳务队伍的环境污染事故责任投标方按照合同(或协议)由承包商及投标方负责;投标方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民工、合同工和新进场人员的环保管理和教育。7.投标方施工前应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设置各类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宣传标语、危险点分析、预防隔离等。8.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两票三制”工作规定,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的人员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工作负责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担任工作票负责人。9.投标方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环保安全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四、事故处理(一)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投标方应按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现场组织机构及有关环保负责人,同时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二)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五、环保考核制度对外委检修、维护单位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按公司《环保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分类级别对污染隐患、超标、污染事故等情况进行考核。(一)若投标方发生Ⅰ级污染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性每次从工程款中扣减20万-50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二)若投标方发生II级污染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性每次从工程款中扣减5万-20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三)若投标方发生III级污染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性每次从工程款中扣减1000元-3万元,金额不足以合同款上限为准。(四)若投标方发生III级以下的污染物短时超标排放、环保隐患整改不力、环保管理不到位等异常情况、,每次将按照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六、本规范书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不吻合的,以上级为准。七、环保考核制度从签订《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合同》施工环保管理协议书之日执行。八、本规范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制度)协商解决。九、本规范作为投标方与招标方签订《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合同》中涉及环保管理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合同期内一直有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招标方: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方:代表:代表:二〇二四年月日附件3外委维护单位考核评分细则1.总则:为加强对外委维护单位的管理,确保外委维护项目安全、优质、按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特制定本考评细则。2.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反映外委维护单位履行合同情况。3.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委维护项目的参与单位。4.参照标准:《四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5.考评单位(人员):公司分管生产领导、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发电部、设备维修部、综合事务部、燃煤质检部等共计10-15名人员参评。6.考评方式及等级:为客观反映外委维护项目参与单位的工作,本考评的计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即为该单位得分。考评分优、良、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5分及以上为优;80∽95分为良(不含95分);60∽80分为基本合格(不含8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7.项目保证金支付标准:每季度在支付项目保证金前2周,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考评。项目保证金支付标准依据考评等级,按该级项目保证金支付标准支付(详见下表)。考核等级优≧95分80分≤良<95分60≤基本合格<80分不合格<60分支付标准100%应付金额×考评分数%应付金额×考评分数%0%附件4外委单位考评打分表外委单位考评打分表序号类别内容权重扣分备注一公用部分1组织机构1.项目管理及技术专业人员合符技术协议要求。人数满足合同要求,具备上岗资格,合同规定人数高于10人的,每缺1人扣3分;合同规定人数低于10人的,每缺1人扣5分。不具备资质每人扣2分。2.项目管理及技术人员应坚守现场,离开现场应请假,每人每月在现场少于21天,扣3分。3.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质量管理等保证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否则扣5分。102制度建设项目部应建立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川南发电公司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部管理。检查发现项目部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扣5分,制度不全的扣1-4分。53工器具工器具配置应满足现场维护要求。否则视情况扣1-5分。54项目管理1.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凡违反规定,每发生1次扣2分。2.按时提交月、季度总结及计划,否则每次扣2分。3.服从甲方的正当管理和调度,否则每次扣5-10分。4.严格执行甲方的检修作业标准、技术标准、以及电力行业标准及厂家说明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每次扣2分,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每次扣5分,发生非停或重大损失的扣20分,并另行考核。全年未发生质量事故,第四季度加5分。5.消缺率低于95%,每低于1%扣1分,每高于一个百分点加1分。一次通过率低于95%,每降低1%扣1分。205维护管理1.未建立检修维护台账和巡视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检查发现,扣2分;2.坚持做好巡视检查现场设备,作好设备定期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设备润滑及加油加脂工作,未按规定进行的,每次扣2分;3.遇抢修时,不按甲方要求合理组织,连续作业,影响抢修进度的,每次扣5分;4.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备品备件及材料损害的,应照价赔偿,并每次扣2-5分;5.接消缺通知,未能及时作出反应,影响缺陷消除工作的,每次扣2分,由此造成机组设备降出力的,扣5-10分;6.缺陷消除时,发生推诿扯皮的,每次扣2分,责任方扣5分。7.因维护、消缺不到位影响发电量,每次考核6-10分。8.积极献策开展小改小革活动,凡采纳1条,加2-5分。9.遇现场设备故障时(非维护单位责任),积极组织抢修,连续作业,未影响到安全生产,加5-10分。206安全评价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电力行业安全法规,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每发生1次扣2分,发生障碍,每次扣5分;发生异常,每次扣3分;发生未遂,每次扣2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扣10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安全协议考核。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有效处理的,每次加2-5分。107文明生产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做好定置管理,杜绝脏乱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否则每次扣3分。10二专用部分1机组维护未及时报送备品备件及材料计划,每次扣1分;不测绘配件图纸,每次扣1分;不积极配合验收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对能修复的备品备件及设备进行修复,每次扣2-5分;由于消缺不彻底,重复发生,扣2分;D类缺陷因自身原因长期未处理,每条扣1分;使用维护人员,承担合同外零星工程项目,影响机组消缺,每次扣3-5分;若在维修过程中管理不当,浪费材料或挪作它用时,每次扣5分。20附件5:检修维护(试验)质量、进度考核实施细则检修维护(试验)质量、进度考核实施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被考核部门部门扣奖考核部门1修前管理1.1主要材料、备品未按时到货开工前15天必须到货验收物资部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1.2产品无“三证”无“三证”产品不能使用物资部、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每项扣500元生产技术部1.3未经验收即领用领用前必须验收合格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物资部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1.4耐磨件、保温材料未取样化验必须取样化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物资部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1.5新材料、新产品使用前未经鉴定批准使用前必须鉴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物资部每项扣500元生产技术部1.6工器具未到位检修前应到场检修单位每项扣500元生产技术部1.7测量工具未经有关部门标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标定,并在有效期内检修单位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1.8专用工具未检查或修理专用工具在修前必须检查验收合格检修单位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1.9起重工具未进行检查验收必须检查验收合格检修单位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1.10安全带未做拉力试验必须全面检查,并做拉力试验检修单位每项扣100元安全检察部1.11电动工具未经检查试验必须检查试验合格检修单位每项扣500元安全检察部1.12锅炉房电梯未做全面检查必须进行全面检查,能安全可靠运行检修单位损坏一次扣1000元安全检察部1.13主要项目、特殊项目、技改项目无施工方案开工前须审批检修单位每项扣500元生产技术部1.14未办理进场开工手续经各部门审批检修单位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1.15未按时进场开工按时开工检修单位每迟1天,考核5000元生产技术部1.16工作票办理不及时指挥部认定为准责任单位每项扣500元生产技术部2修中管理2.1项目管理2.1.1标准、非标、技改、技术监督、反措等项目漏项以对应的项目计划为准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每项扣500元生产技术部2.1.2质检项目漏项以项目计划为准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每项扣100元生产技术部2.1.3进口设备备品不落实而解体备品不落实不能解体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物资部每项扣500-2000元生产技术部2.1.4应申办异动申请而未办理或申请未经批准即开工设备异动前应办理异动申请并经批准设备维修部、检修单位每项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2.2质量管理2.2.1违犯作业指导书规定以规定标准及程序为准检修单位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2.2.2违反工艺纪律以发电设备检修工艺纪律为准检修单位每项扣500元生产技术部2.2.3三级验收不合格按作业指导书或规程规定检修单位每项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2.2.4三级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按作业指导书或规程规定检修单位每项扣2000元生产技术部2.2.5H点验收不合格按质量标准检修单位每项扣300元生产技术部2.2.6W点验收不合格按质量标准检修单位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2.2.7H点再次验收不合格按质量标准检修单位每项扣600元生产技术部2.2.8W点再次验收不合格按质量标准检修单位每项扣400元生产技术部2.2.9H点未经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不验收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检修单位每项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2.2.10单机试转不合格按质量标准检修单位每项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2.2.11分系统试转不合格按质量标准检修单位每项扣5000元生产技术部2.2.12发生误停、误动、误操作指挥部认定为准责任单位每项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2.2.13冷态验收硬件不合格以质量手册及检修全过程管理标准为准检修单位每项扣300元生产技术部2.2.14冷态验收软件不合格以质量手册及检修全过程管理标准为准检修单位每项扣300元生产技术部2.2.15再次冷态验收不合格以质量手册及检修全过程管理标准为准检修单位每项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2.2.16设备损坏以大修指挥部认定为准检修单位负责赔偿更换,或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考核1000-10000元/次大修指挥部2.2.17检修中发生质量事故以大修指挥部认定为准检修单位考核0.5万-5万元/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专项处理大修指挥部2.3大修协调管理2.3.1不按时出席调度会或协调会以指挥部规定或通知为准责任单位缺席每人次扣100元迟到每人次扣50元大修指挥部2.3.2不按时出席专业会以指挥部规定或通知为准责任单位缺席每人次扣100元迟到每人次扣50元大修指挥部2.3.3指挥部交办工作不落实以指挥部认定为准责任单位每项扣1000元大修指挥部2.3.4专业、部门间发送的工作联系单超过24小时没有回音以发送的工作联系单时的时间为准接收部门每项扣100元大修指挥部2.3检修工期管理2.4.1因备品加工及材料供应不及时拖延工期指挥部认定为准物资部拖延专业工期一天扣500元,拖延总工期一天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2.4.2工期延误指挥部认定为准检修单位拖延专业工期一天扣5000元,拖延总工期一天扣10000元大修指挥部3修后管理3.1设备不见本色、积灰积油等冷态验收时提出为准责任单位每处扣100元生产技术部3.2阀门手轮、设备标识、防护设施、介质流向不齐全不完整、不正确冷态验收时提出为准责任单位每处扣100元生产技术部3.3需消除的设备缺陷或漏点冷态验收时提出为准责任单位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3.43.5修后机组启动未成功以并网及解列为准责任单位一次扣1万-5万元大修指挥部3.6首次启动发生泄漏漏汽、风、油、水等责任单位每项扣200-20000元大修指挥部3.7发生设备异常及以上事件经指挥部认定为准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大修指挥部3.8质保期内发生缺陷检修后首次并网后6个月内发生缺陷,责任单位负责处理责任单位每项扣100-10000元生产技术部4材料备品费用超支4.1材料备品计划提报有误用不上经指挥部认定为准责任单位按原值20%扣生产技术部4.2材料、备品料单混乱与项目成本科目不符合经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认定责任单位每项扣200元生产技术部4.3未经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相关专业同意擅自更换备品专责认定责任单位每项扣1000元生产技术部4.4资料整理及移交按时按标准完成检修单位未交检修资料,考核2万元,同时可拒绝支付保证金;推迟交付,考核500元/天。生产技术部附件6:检修维护(试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检修维护(试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被考核部门考核金额考核部门1检修准备工作 1.1未按期完成检修中使用的专用工具、安全工器具等的准备,做到数量齐全,并经检验(检查)合格生技部编制检查性大修技术规范要求,检查记录设备维修部每延迟一天,100元/项安监部1.2未按期完成检修中使用的标准检验、测量仪器的准备,做到数量齐全,保证符合相关技术规定生技部编制检查性大修技术规范要求,检查记录设备维修部每延迟一天,100元/项生技部1.3未按期完成对外包工程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的检查工作并备案安规要求设备维修部每延迟一天,200元/项安监部1.4未确认与承接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名单安规要求设备维修部每延迟一天,200元/项安监部1.5未按期对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安规要求设备维修部200元/次安监部1.6对危险性大的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组织、安全措施交生技部并批准设备维修部300元/项安监部1.7重大项目无技术、安全措施交生技部并批准设备维修部300元/项安监部1.8对外委检修项目向外检修委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生技部编制检查性大修技术规范要求,检查记录生技部每延迟一天,100元/项安监部1.9 检修工作的实施 1.9.1重大项目无技术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以交生技部并批准的为准检修责任单位300元/项安监部1.9.2设备发生异动无手续或手续不全以交生技部并批准的为准检修责任单位200元/项安监部2安全文明 安监部2.1无票作业现场验证检修责任单位500元/次安监部2.2工作票办理不及时以安监部检查等为准检修责任单位100元/份安监部2.3工作票措施不全以安监部检查等为准检修责任单位100元/份安监部2.4“两票”不合格、或全过程执行不符合标准检查工作票和现场监督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5工作票终结不及时以安监部检查等为准检修责任单位100元/份安监部2.6 系统隔离或试转时出现操作问题以生技部或安监部检查等为准发电部300元/次安监部2.7在未办理试转手续的情况下试转设备以生技部或安监部检查等为准检修责任单位500元/次生技或安监部2.8发生火警现场见证责任部门500元/次安监部2.9工作负责人进入作业现场不佩戴袖标现场见证检修责任单位100元/人次安监部2.10发生违章(指挥、作业、装置、管理)现象和行为规程和上级、厂有关规定为准责任部门200元/人次安监部2.11现场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不系紧安全帽带现场验证责任部门50元/人次安监部2.12未按规定穿工作服和佩带劳保用品现场验证责任部门300元/人次安监部2.13穿高跟鞋、短衣、裙子、长头发未盘在帽内等进入现场现场见证责任部门300元/人次安监部2.14登高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现场验证责任部门200元/人次安监部2.15高空作业携带工具未使用工具袋,高空抛掷物品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人次安监部2.16搭设的脚手架不合格或使用未验收合格脚手架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人次安监部2.17 使用不合格的登高器具、架台、起重设施、电动工器具现场验证责任部门200元/人次安监部2.18有落物、坠落的危险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围栏和明显警示标志,无专人监护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19高空电焊、切割作业的下方没有防止焊渣、边料坠落伤人或引起火警的隔离措施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19现场使用、存放的氧气、乙炔瓶不符合安规要求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20检修电源和现场照明电源没有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内和潮湿的场所使用的照明不是安全电压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人次安监部2.21没有特种作业资质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工作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人次安监部2.22起重作业违章现场验证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23擅自拆除、开挖地面,或不按规定设标志、围栏现场验证责任部门100元/次安监部2.24拆除的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等未及时恢复现场验证责任部门300元/次安监部2.25从事电、火焊作业、使用电动砂轮机具,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现场验证责任部门100元/次安监部2.26车辆违章驾驶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次安监部2.27外包施工、临时工作业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到位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次安监部2.28外包施工队伍未签订安全协议、未进行安全教育擅自批准开工检查手续责任部门500元/次安监部2.29未按要求进行班组安全活动及进行站班会检查记录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30班前会未做安全注意事项交底或班组的工作日志中未体现对外包单位安全交底的完整记录检查记录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31安全专项活动查出的装置违章、隐患、缺陷应消除而未消除的现场验证责任部门200元/处安监部2.32重大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33没有办批准手续而随意变更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34设备、零部件拆卸摆放不整齐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35检修现场脏、乱、差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36乱拉乱接电线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37损坏地面隔离层、瓷砖等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38管口未按要求封堵;裸露线头不包扎现场见证责任部门50元/处安监部2.39现场不在规定地点吸烟、乱扔烟头等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次安监部2.40施工剩余的废料、垃圾不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乱倒废油、废液现场见证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部2.41拆包保温未按要求进行,污染现场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500元/次安监部2.42管道铁皮拆开后未按顺序竖直摆放或折损变形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43电气设备绝缘件被踏踩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44各标志、电缆牌、端子牌不协议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45电缆、管道敷设布置不协调,标志不齐全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46拆保温未洒水和装袋,高层保温步道上未铺垫,造成飞尘污染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47乱砸乱拆保温或损伤抹面、敷层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2.48作业、施工现场达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元/处安监部3安全评价要求限期整改而未完成的现场见证责任部门100-500元/项安监部4事故考核安监部4.1外包单位发生人身轻伤现场见证责任单位5000元/人次安监部4.2外包单位发生人身重伤安全有关规定责任单位50000元/人次安监部4.3外包单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安全有关规定责任单位200000元/人次安监部4.4发生人身伤亡未遂现场见证责任单位1000元/次安监部4.5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损坏)未遂,瞒情不报的现场见证责任单位5000元/次安监部4.6发生一般设备损坏现场见证责任单位1000元/次安监部4.7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现场见证各部门扣除所有检修奖励安监部4.8发生一般火灾安全有关规定责任单位500-2000元/次安监部4.9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安全有关规定各部门全部检修奖,追究责任单位安全责任安监部5发生职业病伤害有关规定责任部门1000元/人次安监部1.1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招标文件1.3二〇二四年六月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2工程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3招标范围详见《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技术规范书》4承包方式总价承包5质量标准合格6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7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招标商务部分第4条合格的投标人”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投标文件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五元整),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10:00(北京时间)。网银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存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户名: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泸州江阳支行账号:2304343119122102403投标人须以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上账户,非投标人账户的,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受。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已提交后30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投标文件封装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其中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密封格式及要求详见表后“说明(5)”。14投标文件份数页码和小签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1套: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一并递交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盖财务专用章),以避免逾期收回投标保证金的风险16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 开标地点:川南发电公司生产综合楼17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1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000.00元(金额大写:伍万元整),由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9分包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分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20招标人联系方式刘先生,0830-3628068说明:(1)投标文件可通过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13551736384。(2)本次招标为招标人就本项目组织的第二次招标。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投标人数量为1-2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的,招标人不再进行重新招标,投标人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一般性报价文件,由招标人参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或谈判,招标人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日期当天进行评审或谈判。招标人下一阶段无论选择评审还是谈判形式进行,均是参照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参与招标人评审或谈判的单位仍应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要求。(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招标人下一阶段评审或谈判确定的合作单位的诚信保证金,招标人下一阶段评审或谈判确定的合作单位不履行签约义务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下一阶段评审或谈判确定的合作单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适用本招标文件和本项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相关条款。(4)请所有投标人务必按附后的收据样本开具“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盖财务专用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能逾期退回到账。收据须按下面收据样本开具“收回投标保证金收据”(盖财务专用章),该票据不是投标人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收据样本收据N611入账日期:2020年5月25日交款单位四泸川情发电有限公司收款方式转账江款人民币(大)堂万元¥1/收款事由联年月日交款单位四泸川情发电有限公司收款方式转账江款二人民币(大)堂万元`¥收据收款事由1/联年月日出。审经单财记财务专用章会位主盖办账纳、核办管章(5)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封条应全面覆盖密封袋封口处且封条四角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参考格式附后。请所有投标人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人开标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密封格式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投标文件 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密封正面)(密封反面)第一章招标商务部分2.1.定义1.1项目: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1.2招标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1.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1.4中标人:最终被授予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1.5技术规范书: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技术规范书》,合同阶段称为《技术协议》。2.工作范围、工作要求、验收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3.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3.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3.4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3.5投标报价3.5.1项目报价表特别说明:报价单需单独封装,不得与技术和商务文件混装。本项目不接受二次报价。项目名称综合含税单价(元/吨)税率预估年度工程量(吨)年度综合含税总价备注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6%20000“综合含税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变,“年度预估工程量”“年度综合含税总价”为评标数据和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估依据,与项目实际合同费用无直接关联。其中: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此项为必填项,该费用为固定价,金额为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年度综合含税总报价的2.5%综合含税总价金额(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说明:A、投标人须按照以上格式,自制表格填写报价。B、投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税率进行报价,并注明税率、税种。C、中标人应派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招标人现场,必要时,应适时增派专业技术人员,以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完全履行本项目合同义务。D、综合含税单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涉及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一经生效,不得调整。E、预估工程量为参照招标人上一年度火车余煤清扫的工程量,最终工程量以合同签订后实际产生工程量为准,表中“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招标人合同年度预付款依据,招标人年度实发生的余煤清扫、转运量高于2万吨时,招标人预付的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变,实际应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已包含在综合含税单价中。F、综合含税总报价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该费用为固定价,为综合含税总报价的2.5%),若投标人的本项报价不符合比例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废除其投标资格。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照此项报价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3.5.2报价说明:(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根据其自身的技术条件、人员安排、管理水平等进行投标报价。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项目为单价包干承包(招标人新增零星项目委托或《技术规范书》另有约定条款除外)。(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其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清洁费、材料费(除绑扎用铁丝外)、车辆使用费(购置费)、转运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职业病预防防治费、风险费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完成本工程项目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有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技术规范书》另有约定的除外)。(3)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投标人投标即视为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6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如下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实施方案和详细的组织、技术、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工器具表、备品备件表、人员配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及安全、质量保证方案等技术相关内容。4.合格的投标人(凡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不合格投标人)4.1投标人为法人,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4.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劳务外包和装卸搬运(或同等含义)等资质,须提供证明文件。4.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施工业绩(火电厂火车余煤清扫转运或铁路货运站清扫等),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及内容等)。4.4投标人在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提供应急管理局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4.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责任问题受到相关行业、相关单位等严重处理。4.6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7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4.8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或其他黑名单。4.9已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技术方案及相关材料。5.投标保证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2投标人需如实填写下列表格,投标时和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一起递交,以作返还投标保证金之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投标联系人通讯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6.合同价款合同含税价款为中标人含税报价,合同签订时确定。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合同价=原合同价÷(1+合同签订税率)×(1+调整后的适用税率)7.付款方式(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7.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第一个合同年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每12个月为一个合同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应收据经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合同费用预付款,乙方在履行本项目时应按时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乙方应在提交当前合同年度最后一期清扫转运费结算书时向甲方提交下一合同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相应收据经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安全文明施工费。7.2清扫转运煤及杂物量计量以甲方计量为准,乙方完成火车余煤及除大块装置杂物清扫装车前后,须经甲方厂区内的汽车衡过磅称重计量,乙方当次的清扫转运煤及杂物量=装车后的称重重量-装车前的空车重量。7.3甲方按乙方清扫转运煤及杂物量(吨)和综合含税单价(元/吨)结算清扫转运费。【乙方月清扫转运费结算额=经甲方审定的乙方清扫转运的煤及杂物(吨)×综合含税单价】。7.4清扫转运费按月结算,乙方于次月10日前报上月清扫转运费结算书由甲方审核,甲方审核上月清扫转运费结算书、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将清扫转运费支付给乙方。7.5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预付款后,将在乙方下期余煤清扫结算费中作相应扣除。8.投标方工作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技术规范书》。9.合同期限(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0.履约保证金(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10.1履约保证金为¥50,000.00元(伍万元整),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2因乙方原因,甲方依据招标文件或项目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0.3合同期限满后,乙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甲方审核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通过甲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10.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并给甲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11.合同违约考核(项目合同条款,中选人不得做实质变更)11.1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1.2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1.3乙方应知悉本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和甲方安全作业管理要求。对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履行合同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及时主动了解并应严格遵守甲方《工程质量规范书》《检修管理协议》《技术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环保管理协议》《检修质量、进度考核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包括甲方已发布和合同期内新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相关协议、制度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11.4若乙方委派人员的数量、技能、工器具等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或因劳动劳务纠纷、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问题导致项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经甲方通知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与乙方一同完成本项目,甲方因此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从应付费用中扣减,乙方无权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和被扣减费用提出异议。11.5因乙方火车余煤杂物清扫、转运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甲方承担火车延时占用费的,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款项中相应扣除作为损失补偿。11.6乙方作业人员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操作甲方设备设施引起甲方机组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11.7甲方发现乙方在转运车辆称重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甲方有权对弄虚作假量对应金额在应付金额中进行双倍扣除。11.8其他违约责任、考核详见《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已发布或合同期间内新发布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12.合同的解除(项目合同条款,中标人不得做实质变更)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情形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相对方送达地址之日起解除),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3.协议签订安全协议、环保协议、技术协议、信息安全保护专项保密协议、工程项目廉洁责任书(需要时签订)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一并签订。14.其他责任和义务14.1合同期内,厂区内、施工、安装所用水、电,由甲方无偿提供。14.2合同期间内,乙方自行考虑食宿。15.保密条款投标人、中标人应对从招标人处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生产情况、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投标人、中标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6.不可抗力16.1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16.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项目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17.招标纪律17.1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招标人监督人员的监督。1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同类项目单位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17.3投标人只能通过公告允许的方式向招标人送达投标文件,严禁投标人与招标人工作人员私下互通、接触。17.4严禁投标人向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同类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项目中标。17.5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1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7.6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违反17.1-17.4招标纪律的,招标人有权废除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项目的报价及评审;中标人违反17.5招标纪律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7.7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各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招标纪律的行为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0830-3628021;0830-3628067。举报人应在招标结果公告之日起的10日内提出异议及相应证明材料,未在10日内提出异议和证明材料的,视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无异议,招标人不再受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名称)送达地址:(中标后合同及合同履行资料邮寄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专用章)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中标后合同及合同履行资料邮寄地址)年月日注: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盖单位公章/专用章即视为投标人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中标后合同及合同履行资料邮寄地址)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盖单位公章/专用章即视为投标人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附件3:承诺书致: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已充分了解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我方自愿参与并完全了解和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技术规范书要求。我公司同意报价截止之日起120天内本项目报价一直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并随时被贵方接受。1.我方承诺我公司依法设立,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资质和经济技术能力,并且合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服务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或受到行业协会严重处理,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存在下列情形:(1)曾违反项目合同约定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的;(3)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4)存在与利益相对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关系、管理关系的;(5)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送达截止之日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因重大责任问题受到相关行业、相关单位等严重处理(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若中标,我方承诺不对报价进行调整(国家调整税率的除外),并严格按照我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和招标人采购文件要求施工,并接受监督及验收。若因我公司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承诺按合同条款要求进行赔偿,结算时贵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减。3.若中标,我方自贵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同贵方成立本项目的合同关系,并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经济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为工程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成果。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我方承诺尽快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若中标,因我方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技术规范书要求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贵方有权扣除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5.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6.我方理解投标单位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资格的声明函项目名称:日期:致:我公司自愿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申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特此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第二章评标办法1评标机构及成员1.1本项目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1.2评标小组共5人,由招标人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另设监督组1人。2评标程序和内容(先技术评审,再商务评审)2.1阅读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对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等)、授权委托书等进行评审。2.2投标文件澄清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人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专家认为投标人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在形式上存在瑕疵的或投标文件有表意不清的地方,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瑕疵进行补正,但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全新的、可额外增加其评审得分的证明资料。评标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投标人接到评标小组书面澄清问题后的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及补正资料回复至评标组,未在时限内完成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评标组应视为未提供该项资料。投标人澄清回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澄清问题回复将成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文件收发邮箱地址为:cnfdjzxtp@163.com。2.3综合评价与比较评标应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合理评定打分,统计排序。2.4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编写评标报告。3.评审办法在所有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每一单项评分中,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单项得分;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1技术评分细则(满分100分,权重0.4,见下附表1)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业绩及措施20①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编制有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得10分;②编制的安全质量措施符合现场实际,根据编制详尽情况加1-10分;③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质量控制措施不得分。2施工组织机构人员配制30①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项目人员配备优于规范书要求(21-30分);②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项目人员配备满足规范书最低要求(11-20分);③组织机构,项目人员配备较差(1-10分)。3日常维护方案40①日常维护方案编制完善合理,贴合施工现场实际的(27-40分);②日常维护方案编制比较合理,符合现场实际(14-26分);③日常维护方案编制基本符合要求(1-13分);④未编制维护方案或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不得分。4对标书的响应程度10较好 (6-10分)一般 (1-5分)总分1004.2报价评分(满分100分,权重0.6)4.2.1确定评标价(以含税总价为评标价)评标价为经调整后的投标人含税投标报价。说明:(1)若因税金不一致,则在评标时修正到同一个标准。(2)评标价仅作为评标时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调整到同一水平,以便进行比较,中标后合同价仍然为投标人投标报价。4.2.2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中的最低价为有效最低评标价,得分为100分。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有效最低评标价,每高1%扣0.5分,扣完为止。计算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报价得分=100-[(评标价-有效最低评标价)/有效最低评标价×100]×0.5。5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权重为0.40;报价得分权重为0.60。投标单位综合得分=技术得分×0.4+报价得分×0.66中标规则6.1评标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决策同意,招标人选择向其中一名中标候选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书面合同;若中标候选人报价超出周边市场价格(周边同类型火电企业同等项目平均单价)或招标人经营预期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报价金额更符合周边市场价格或招标人经营预期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均不符合周边市场价格或招标人经营预期的,招标人有权不采纳本次评标结果。6.2若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未按照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完成合同签订或未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21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6.3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取消中标人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排序选择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火车煤余煤清扫及转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