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
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测绘资质证书》。(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同步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7点—“备份投标文件要求”;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C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 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116560
质疑联系人: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0-3116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32858、18072632369
质疑联系人:郑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0-285619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0570-8757615
联 系 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docx187.7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docx
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标)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采购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1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第六章评分办法及开标程序5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000000元采购需求(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标项内容数量最高限价简要技术、服务要求备注1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1项 1000000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测绘资质证书》。(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7点—“备份投标文件要求”;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地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C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116560质疑联系人:余工质疑联系方式:0570-31165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32858、18072632369质疑联系人:郑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0-28561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联系人:徐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2采购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3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商务技术得分为80分,报价文件得分为20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得分。7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8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统一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9投标预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1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若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全部损失。1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及交货方式:□CIP/□CIF。14投标文件的组成和编制本项目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凡投标格式文件明确有签字盖章处均应符合。16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非强制要求):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17备份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可以(非强制性要求,推荐 EMS 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注:“备份投标文件”接收地址为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联系人: 小 章 ,联系电话: 0570-3032858、18072632369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943783335@qq.com ),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限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1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 90 天。19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a.“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非强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备份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条。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2开标地点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评标室;同步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23开标时间2024年7 月 8日9:30(北京时间)2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为2家。25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公示 1 个工作日 26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发布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28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收费标准的 56.12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不足1000 元的,按 1000 元计,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超过 6 万元的按 6 万元计),其他相关费用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2)开 户:浙商银行衢州分行3)账 号:34100200101201001267482、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人在报价中予以考虑。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服务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4、特别说明: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评审专家费用及公证费(如有)由采购人支付,进场交易费根据交易中心文件执行。29在线提起询问、质疑、投诉方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0其他注意事项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31融资政策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 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银行、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衢州市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衢银发【2020】4 号文)文件精神,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3、取得衢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及应收账款收益权,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申请质押融资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32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特别提醒1.所有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 95763)2.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只需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前进行在线解密文件即可。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指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衢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5服务: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2.7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8联合体: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2.9制造商: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2.10产品: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11项目: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12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2.13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2.14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15“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6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7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2.18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2.19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2.20“▲”系指实质性的要求条款。2.21“★”系指投标人应特别关注的条款。2.22政府采购政府要求说明1.▲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进行采购。【本项目不涉及建材】;(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项目不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3.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本项目不涉及】;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3.2对投标人的限制3.3.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3.3.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8)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相关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4.1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5▲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4.6不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4.7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4.8▲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9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6.4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943783335@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7.2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7.3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8.采购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8.3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8.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8.5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投标文件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9.1语言及计量单位9.1.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9.1.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10.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0.1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强制性要求,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否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供应商为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在填写声明函前,须先自查本企业是否满足 中小企业 认定标准(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的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查)。4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2.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测绘资质证书》。(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6供应商认为需要在资格审查文件里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注: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10.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1自评表(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投标函(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说明:以下第4项附件格式仅供供应商参考使用,该部分内容为商务技术评分内容,非强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评分细则”中“评分标准”的相应要求编制或提供,未按要求编制相关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能对供应商产生不利影响。4)供应商认为需要在商务技术文件里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10.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1▲报价一览表(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供应商认为需要在报价文件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11.陈述和答辩本项目无设陈述和答辩环节。12.投标函12.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2.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3.投标报价13.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13.2▲投标报价以费率报价的形式,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项目所需的服务价款、税费以及与该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投标人所投报的最终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格不做调整。13.3▲投标费率不得超过100%,若超过100%视为供应商实质性不响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3.6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供应商确认同意的除外)。13.7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明确的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总价报价中;(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供应商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中;(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14.投标文件的编制14.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4.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5.投标保证金1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1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6.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7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7.1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7.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7.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7.4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5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7.6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7.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文件所示列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7.8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和增删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潦草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8.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9.备份投标文件19.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非强制性要求,推荐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9.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0.投标截止期20.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20.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22.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3.资格审查23.1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3.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3.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23.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3.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4.信用信息查询2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ccgp-zhejiang.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24.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4.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适用)25.评标程序25.1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5)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7)《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6)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7)对一个标项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19)投标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文件情形的;(2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2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25.5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5.5.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5.5.2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5.2.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5.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5.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5.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5.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5.6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6.顺序排列与中标候选推荐2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人,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26.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8.重新组织采购28.1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2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28.2.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8.2.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28.2.1-28.2.4规定处理。六、确定中标供应商及授予合同29.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候选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9.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合同授予30.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1款所确定的中标供应商。30.2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签订合同31.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31.2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根据28.2的原则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32.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3.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3.1投标人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投标人质疑3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3投标人投诉质疑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4.采购结束34.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34.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包括“备份投标文件”)不予退回。七、其他3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36.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及要求智慧新城范围内的土地勘测定界(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额度申请),农转用图纸编制、打印、扫描、录入,阳光征迁应用场景,地块信息数据套合等服务工作。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具体服务项目完成时间的要求,根据业主要求提供相应的国土资源专业技术服务的成果报告。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4、本次招标项目所涉及不同测绘业务的基准单价如下:编号工作内容计费内容基准单价1土地勘测定界(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额度申请)按项目红线面积180元/亩2农转用图纸编制、打印、扫描、录入图纸编制费60元/个项目2农转用图纸编制、打印、扫描、录入打印费120元/平方米2农转用图纸编制、打印、扫描、录入扫描费120元/平方米2农转用图纸编制、打印、扫描、录入录入费800元/个项目3阳光征迁应用场景维护、录入费 1000 元/个项目4地块信息数据套合地块信息数据套合个数360元/个项目5林(草)地调查及报批按项目面积 800 元/亩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以上述表格中所列工作内容的基准单价作为基数,最高限价为不同测绘服务基准单价的100%(含),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则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费率百分数小数部分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XX.XX%),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专业技术服务费结算价=不同工作内容对应的基准单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工作量。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付款方式合同履约结束,乙方提交成果报告并经甲方确认无误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费用。六、其他内容委托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执业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评价,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取消服务资格,采购人将从备选单位排序依次替补。1、合同期间被取消从事业务资格的;2、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和不按合同约定收费等不诚实行为的;3、泄露商业秘密的;4、拒绝接受委托标的、接受委托标后不是由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独立完成委托业务的;5、执业水平、执业质量不高,经有关专家审查,有重大问题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6、工作失误造成被服务单位或委托方重大损失的。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条款为准)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双方就根据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入围服务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项目范围:智慧新城范围内的土地勘测定界(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农转用图纸编制、打印、扫描,标准农田补划,地块信息数据套合等服务工作。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四、完成时间:具体项目完成时间按发包人要求。五、结算方式:专业技术服务费结算价=不同工作内容对应的基准单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费率为%。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主持设计工作,协调项目组各成员工作,对设计成果报告负责。七、付款方式:合同履约结束,乙方提交成果报告并经甲方确认无误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费用,扣除违约金(如有)。八、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资料:1、成果报告需提供纸质稿8套和电子稿2套。2、电子文件(光盘)电子稿:要求文字为*.DOC或PDF格式,图纸为*.DWG、*.JPG等格式,汇报演示材料为*.PPT格式。九、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和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双方共享,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十、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①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成果编制。②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编制费用。③成果报告的著作权在付费后归甲方所有,署名权归乙方所有。2、乙方责任①乙方必须履行各具体项目的成果编制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的验收工作。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该项目的委托,并取消承包人的中标权限。③承包人不得为任何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成果必须真实,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该项目的委托,并取消承包人的中标权限。④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作,并对结果的准确性负责。⑤乙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及份数及时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十一、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后可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还应根据乙方该阶段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终止合同,但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3、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难以确定的,乙方需按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了项目进度及成果报告、图纸的交付时间,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交付工作成果1日,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各阶段合计逾期超过6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的全部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5、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难以确定的,违约方需按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6、农转用报批案卷审查出现系统填报低级错误支付800元/项目的违约金,造成重大错误支付1500元/项目的违约金;其他业务出现错误视情况一律支付800-1500元的违约金,造成重大错误及严重社会影响的支付2000元/项目的违约金,在合同价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十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要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户名:户名: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时间:时间:此仅为合同书样本,成交服务商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采购人)的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供应商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二)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采购活动并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或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的服务,该企业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本声明函为监狱企业填写。(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单位的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6.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ZJZH20240413-2】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磋商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自评表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评分项目评标要求分值得分注: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客观分)评分项列入。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偏离表序号类别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说明商务偏离商务偏离商务偏离技术偏离技术偏离技术偏离注:1、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若不填写或只填写“无”视作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2、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3、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投标函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的采购文件,我方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公开招标的一切事宜。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3、我方承诺除投标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7.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头像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项目采购,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附: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2.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头像面)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头像面)业绩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3456…注:1.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表,否则不得分;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组成员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身份证号码职称或职务资质证书工作资历备注注:1.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评分标准表。2.表格不够用时可自行扩展。3.以上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否则,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4.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评分内容要求,本部分未提供格式的内容,供应商自行编制。三、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地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序号名称服务期限1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报价大写:不同工作内容对应基准单价的百分之 ;小写: % 注:1.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投标费率百分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最终专业技术服务费结算价=不同工作内容对应的基准单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工作量。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服务质量、交货按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做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等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1人且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相关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招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三、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即公布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情况,之后开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商务技术为80分,价格分为20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得分。五、评分原则(一)商务技术评分(80分)本次招标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评定由各评委成员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评分,如某张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说明分值1企业资信(2分)①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②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分2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专业技术服务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服务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佐证,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专业技术服务业绩应包括土地规划修改、农转用系统录入、标准农田补划的工作内容,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2分3投标人综合实力(2分)根据投标人资质、技术能力、获奖等方面综合实力进行评审打分(0-2分)。2分4技术人员情况(12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省级或以上颁发的高级制图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4年3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6分4技术人员情况(12分)①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土地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以2人(须具有土地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基础,每增加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②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以3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为基础,每增加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不能重复计分,只计一次得分。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4年3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6分5专业作业设备及工具(5分)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专业作业设备及工具的综合水平情况进行评审打分(0-5分)注:须提供专业作业设备及工具购置发票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佐证,否则不得分。5分6总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打分:方案内容详尽、可行,总体思路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的,得分10.1-15分;方案全面性、准确性、合理性一般的,得5.1-10分;方案不够全面、思路不够清晰的,得0-5分。15分7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专业技术服务重点、要点、难点的阐述进行评审打分: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认识全面、整体把握准确的得6.1-10分;认识全面性、准确性一般的3.1-6分;认识全面性、准确性差的得0-3分。10分8实施计划根据投标人针对国土业务(土地规划修改、农转用报批等)组织实施计划情况进行评审打分:计划编排科学,且执行性强的得10.1~15分;计划编排科学性、执行性一般的得5.1~10分;计划编排科学性、执行性差的得0~5分。15分9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包含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的配备、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成果的提交时限)的可行性、完整性及落实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项目数据保密措施进行评审打分:好的得8.1~12分,一般的得4.1~8分,较差的得1~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2分10服务保障具有详细的服务保障方案,根据其服务保障方案的可行性、便捷性以及响应速度进行评分:好的得4.1~5分,一般的得2.1~4分,较差的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二)价格文件评分(20分)本次招标价格文件评分由各评委成员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其他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当场统一计算。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部分二部分得分的总和。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2、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人,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3、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七、询标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八、修改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标)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采购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1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第六章评分办法及开标程序5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H20240413-2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最高限价(元):1000000元采购需求(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标项内容数量最高限价简要技术、服务要求备注1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1项 1000000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测绘资质证书》。(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7点—“备份投标文件要求”;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地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C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116560质疑联系人:余工质疑联系方式:0570-31165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32858、18072632369质疑联系人:郑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0-28561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联系人:徐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2采购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3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衢州智慧新城2024年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商务技术得分为80分,报价文件得分为20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得分。7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8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统一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9投标预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1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若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全部损失。1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允许,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及交货方式:□CIP/□CIF。14投标文件的组成和编制本项目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凡投标格式文件明确有签字盖章处均应符合。16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非强制要求):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17备份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可以(非强制性要求,推荐 EMS 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注:“备份投标文件”接收地址为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联系人: 小 章 ,联系电话: 0570-3032858、18072632369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943783335@qq.com ),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限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1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少于 90 天。19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a.“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可以(非强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标书(后缀格式为.bfbs),备份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条。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与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2开标地点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衢州市柯城区鑫港大厦18楼东侧)评标室;同步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23开标时间2024年7 月 8日9:30(北京时间)2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为2家。25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公示 1 个工作日 26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发布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28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收费标准的 56.12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不足1000 元的,按 1000 元计,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超过 6 万元的按 6 万元计),其他相关费用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1)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2)开 户:浙商银行衢州分行3)账 号:34100200101201001267482、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人在报价中予以考虑。3、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服务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4、特别说明: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评审专家费用及公证费(如有)由采购人支付,进场交易费根据交易中心文件执行。29在线提起询问、质疑、投诉方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0其他注意事项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31融资政策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 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银行、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衢州市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衢银发【2020】4 号文)文件精神,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3、取得衢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及应收账款收益权,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申请质押融资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32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特别提醒1.所有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 95763)2.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只需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前进行在线解密文件即可。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指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衢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5服务: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2.7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8联合体: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2.9制造商: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2.10产品: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11项目: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12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2.13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2.14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15“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6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7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2.18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2.19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2.20“▲”系指实质性的要求条款。2.21“★”系指投标人应特别关注的条款。2.22政府采购政府要求说明1.▲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进行采购。【本项目不涉及建材】;(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项目不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3.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本项目不涉及】;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3.2对投标人的限制3.3.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4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3.3.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8)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相关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4.1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5▲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4.6不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4.7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4.8▲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9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6.4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进行解释。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943783335@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7.2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7.3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8.采购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8.3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8.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8.5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投标文件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专业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