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招标公告(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



项目概况 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 JSZC-320600-HWZX-G2024-03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HWZX-G2024-0305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70.0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保险期限
预算金额

1
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
保险期限:三年。保单一年一签,首年承保起始日期根据采购人原保险期限确定,与采购人上一保期衔接。保险期内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及相关管理规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条款见附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各投保医疗机构最终制定为准)。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保单。
770.08万元/首年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024年5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投标人与授权代表间的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责任险经营资质,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详细约定首席承保人、共保人及相应权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
3、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5.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5.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
5.4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5.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7、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8、采购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54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3-8111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肖旭、熊文宇
联系电话:025-84795989、84795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旭、熊文宇
电话:025-84795989、84795467

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公平竞争性审查二维码.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HWZX-G2024-0305采购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543采购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受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HWZX-G2024-030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概况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HWZX-G2024-0305,采购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5432、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70.08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名称保险期限预算金额(万元)1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保险期限:三年。保单一年一签,首年承保起始日期根据采购人原保险期限确定,与采购人上一保期衔接。保险期内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及相关管理规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条款见附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各投保医疗机构最终制定为准)。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保单。770.08万元/首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024年5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时应提供能充分证明投标人与授权代表间的实际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3.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3.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详细约定首席承保人、共保人及相应权责。(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责任险经营资质,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4年0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3、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66号联系方式:0513-811110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联系方式:025-84795989、847954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旭、熊文宇电话:025-84795989、84795467邮箱:xiaoxu@jocite.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将澄清答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澄清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布。8.4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需求响应描述等内容;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外,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报价承诺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价承诺表。*未提供承诺表,或承诺表内容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12.3有关费用处理(1)报价承诺表中价格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涵盖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2)招标文件未列明,但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市场共识等的应包含的费用也包含在报价承诺表所列报价中。13、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及投标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的偏离项应逐项作出说明,并说明原因;13.2提供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13.3详细阐述项目相关方案;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有具体要求的,以其为准。15、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签署18.1投标人需按照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9.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9.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9.7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苏采云系统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文件的撤回2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2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4、评标委员会24.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2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以获取中标,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评标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的结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社保材料等。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即2024年3月-2024年5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7.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现场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7.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3)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加注“*”或“★”号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9)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8.3.1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在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在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组织采购。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项目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2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9.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提请评委会或财政部门重新确定其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法定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提供的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字、签章、盖章等表述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完成签字、签章、及盖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质疑函及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递交至下列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肖旭联系电话:025-84795989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30.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1、中标通知书31.l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及招标范围内各医疗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及各医疗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电子投标文件要求34.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34.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35、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中标人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36%,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含在投标总价中,无需单独开项。银行信息: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依据2017年3月30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建立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制度,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建立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制度,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制度,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政策;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医疗机构应当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中标人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按照规定计入成本”。2018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七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南通市委政法委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医疗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医疗责任保险及理赔、医疗风险分担、医疗纠纷调处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三、医疗资源情况(2023年)医疗机构年门急诊人次年出院人次年手术台次医务人员数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1482606100352347662270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394784218694740759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72894642118102251327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315365100101355558南通市肿瘤医院1889305381566681290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401895239667718795南通市中医院8081463154410200122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7772262919510600755四、项目需求与服务要求1、保险责任及责任限额(1)医疗责任保险:包括发生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南、北院区)、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南通市中医院(东、西院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等8家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医疗过失、服务不当、告知不全及药品器械等引起的医疗损害责任赔偿。(2)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患者或其陪同人员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3)法律费用:被保险人因医疗损害责任或场所责任被提起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取证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4)责任限额表项目赔偿限额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保费的120%;分项赔偿限额医疗责任保险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元以下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1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含)-50(不含)万元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2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50(含)-100(不含)万元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3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100万元及100万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50万元。精神抚慰金每人限额: 6万元。分项赔偿限额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参保机构缴纳保费保费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次责任限额不少于1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少于15万元(如保费的120%低于1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则不少于保费的120%)。参保机构缴纳保费保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单次责任限额不少于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少于30万元。分项赔偿限额法律费用法律费用单次责任限额2万元,年度累计责任限额20万元。分项赔偿限额事故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3000元;每次事故免赔率:10%;二者取高。注:(1)累计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医疗机构在保险年度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若保险年度内被保险医疗机构累计获得的赔款等于累计赔偿限额,则该医疗机构的保险单项下的相应保险责任终止。医疗机构选择的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每人赔偿限额。(2)每次每人赔偿限额是指在保险年度内,被保险医疗机构造成每一名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2.服务要求2.1成立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团队(理赔中心),负责本项目的保险服务。(1)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以确保及时高效地处理索赔申请及其他服务需求。项目服务团队应满足项目服务需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人员和理赔人员等。(2)应明确一名有医学背景、医疗纠纷处置经验的人员驻点服务,及时参加医疗纠纷处理,负责受理、调查、评估、协商、调解、诉讼以及理赔等工作。(3)派驻人员(提供派驻人员表及相关证明文件)需具备基本的法学、医学知识,同时还需掌握一定的沟通、临场应变与协调能力,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日常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2承保服务:需指定专人上门服务、随叫随到、接受各方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做好定期回访工作等。2.3理赔服务:(1)需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脑录音系统和查勘调度系统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本项目客户服务人员。(2)应提供详细的索赔处理流程,包括索赔申请的要求和处理时间等。保险公司上门收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3)小额案件、常发案件、重大案件及纠纷案件理赔快速响应机制及内容。(4)应提供理赔情况分析反馈方案。2.4提供医疗责任保险培训宣传服务。2.5应提供风险管理、防范、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专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服务,帮助医院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并提供相应的控制措施。五、项目合作期限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结束日期与第三年保单结束日期同步。2、保险期限:三年。保单一年一签,首年承保起始日期根据采购人原保险期限确定,与采购人上一保期衔接。保险期内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及相关管理规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条款见附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各投保医疗机构最终制定为准)。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下一年保单。3、各家医疗机构上一期保单到期时间:除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上期保单到期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其余7家医疗机构上期保单到期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4、追溯期4.1追溯期:3年,追溯期是指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时起向前追溯的预定的期间。追溯期的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4.2追溯期理赔:被保险人的医疗过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过失和医疗责任过失)行为发生在追溯期内,只要受到侵害的第三方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第一次提出有效索赔即构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就要依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理赔结束。六、项目价格1、合作期的首个保险期(2024年)采用固定价格,支付的保险费用固定为770.08万元人民币,其中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203万元、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为40万元、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为156.78万元、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14.3万元、南通市肿瘤医院为110万元、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为60万元、南通市中医院为66万元、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为120万元。注: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上一期保单到期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故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与投标人签订保单时保费价格执行中标响应(即后续保费浮动标准)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固定价格进行响应,未响应或响应超过固定价格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投标人对价格的响应应考虑以下因素:参考医务人员数、门诊人次数、入院人次数等数据、服务人员成本费、管理费、服务费用(包括不限于运维费、交通费、合理利润、税收等相关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支付除保险费以外的任何费用。4、合作期的后续保险期(2025年、2026年),保险费根据各医疗机构上一期的实际赔付率在一定范围上下浮动,浮动标准不得高于下列标准:年度赔付率在50%(含)以下的,下浮10%;年度赔付率在50%-70%(含),维持不变;年度赔付率在70%-100%(含),上浮10%;年度赔付率在100%-120%(不含),上浮20%;年度赔付率在120%(含)以上的,上浮30%。5、付费方式:各期保险费在采购人收到当年保单及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七、相关情况说明1、中标人须在保费到位后1个月内,预拨200万元到指定理赔账户,作为医疗责任保险赔付的“资金池”。2、中标人提供必备的运维费用,确保理赔中心的正常运行及与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衔接,运维费用不少于总保费的10%。运维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在累计赔偿限额中支出。3、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如为联合承保含联合体成员单位),自动获得在投保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意外、医护人员意外险和医师执业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产品的资格。4、保单到期后,保险期间内生效保单的未了责任及未决赔款仍然有效。5、一般情况下,索赔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纠纷,由理赔中心与患方协商处理;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应当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市医调中心进行调解处理(理赔中心须全程参与)。6、保险理赔依据包括:(1)各投保医疗机构与患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2)理赔中心参与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3)市医调中心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4)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或调解书;(5)其他第三方机构(公安及司法鉴定机构等)调解达成的协议。7、本项目所称医务人员,指执业地点为被保险人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以及医疗管理人员和,包括正式签约医务人员(含返聘专技人员)及实习、进修、规培的医务人员,定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8、投标人一旦承保,则视为医疗机构足额投保,且在保险期限内,投标人不因被保险人医务人员人数等数据的增减而加收或退还保险费。当期产生保险索赔事件医务人员为承保后新增医务人员,投标人仍然承担赔偿责任。八、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保费的5%。2、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及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且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3、保险期限满后,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采购人在保险期限满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有权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c.年度考核条款中规定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具体见考核条款)5、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sngsu/zlxz/)。*注:项目需求中所有指标必须全部响应,任意一项不满足将判定为无效投标附件:(各医疗机构可对下述标准进行调整)一、服务考核条款(100分)1、有专门的工作团队(20分),其中应有健全的组织框架(10分),有明确的岗位职责(5分)和各项管理制度(5分)。本项无专门工作团队不得分,组织机构不清晰扣2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扣2分,管理制度缺1项扣2分。2、应明确1名经理具体负责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的日常管理、统筹协调,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5分)。无具体负责人不得分。3、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设施(15分)。无固定办公地点不得分。4、除负责人外,至少应配备具有专业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的服务人员4人(15分),其中至少1人有医学专业背景。如无医学专业背景人员扣15分,除外每缺少1名服务人员扣3分。5、有专人指导并主动做好保险承保服务工作(5分)。发生投诉或提出意见每次扣2分。6、接报案处理及时,并及时参与现场调处(20分)。需现场调处而未及时出现场每次扣4分。7、调解工作态度积极,调处受理率应达100%(10分)。每发生1次投诉扣2分,受理率每降低1%扣1分。8、积极配合参保医疗机构开展保险培训及风险防范工作(10)。发生投诉或提出意见每次扣2分。二、考核实施1、每期保单终止前1个月内,由各医疗机构按考核标准对承保机构的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进行考核。2.考核分≥90分,不扣除履约保证金;考核分为60分(含)-90分(不含),在90分基础上每下降1个分段(1-5分为1个分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考核分为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本服务项目终止。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保障方案(17分)1.医疗责任保险年度累计赔偿限额(4分):在保费的120%的基础上,每增加5%加2分,最多加4分。2.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8分):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元以下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1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含)-50(不含)万元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2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50(含)-100(不含)万元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3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100万元及100万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50万元。在上述各个档次最低赔偿限额金额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最多加8分。3.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2分):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次责任限额不少于1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少于15万元(如保费的120%低于1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则不少于保费的120%)。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单次责任限额不少于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少于30万元。在上述各个档次累计责任限额的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最多加2分。4.后续保险期保费(3分):保险费根据各医疗机构上一期医疗责任保险(含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的实际赔付率在一定范围上下浮动,浮动标准不得高于下列标准:年度赔付率在50%(含)以下的,下浮10%;年度赔付率在50%-70%(含),维持不变;年度赔付率在70%-100%(含),上浮10%;年度赔付率在100%-120%(不含),上浮20%;年度赔付率在120%(含)以上的,上浮30%。在此基础上等比例调整每达到1%的加1分,最多得3分。(例如:在此基础上等比例调整1%,即为:年度赔付率在50%(含)以下的,下浮11%;年度赔付率在50%-70%(含),维持不变;年度赔付率在70%-100%(含),上浮9%;年度赔付率在100%-120%(不含),上浮19%;年度赔付率在120%(含)以上的,上浮29%。以此类推。)综合实力(12分)1、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3年度综合偿付能力(7分)(1)综合偿付能力225%(含)以上,得7分;(2)综合偿付能力215%(含)-225%(不含),得5分;(3)综合偿付能力200%(含)-215%(不含),得3分;(4)综合偿付能力185%(含)-200%(不含),得1分;(5)综合偿付能力185%以下(不含),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2、投标人所属总公司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张)(5分)万张保单投诉量: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3]6号,以《保险消费投诉指标情况统计表(财产保险公司)》为依据,按投标人万张保单投诉量评分。0(含)-0.02(不含)得5分;0.02(含)-0.04(不含)得4分;0.04(含)-0.06(不含)得3分;0.06(含)-0.08(不含)得2分;0.08(含)-0.1(不含)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的“专题专栏-消费者保护-工作动态”下载或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上传)业绩(16分)1、类似承保经验(8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办过医疗责任保险的相关承保经验,独家或者首席承保一家医疗机构得1 分,从共保承保得0.5 分,本项最高8分,同一家医疗机构连续多年承保的只计一次分。(以保单生效日期为准,提供保单原件扫描上传。同时投标人应提供能充分证明其为独家或首席承保,还是共保承保的相关材料。材料缺漏或经评审不予认可的不得分。)2、类似理赔经验(8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办过医疗责任保险的相关理赔经验,独家或主承保每列明一件得0.5分,从共保每列明一件得0.2分,本项最高8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赔款计算书、②赔款支付凭证或截图(收款人为医疗机构),原件扫描上传,两者缺一不可,缺一项不得分)服务方案(45分)1.承保服务方案评价:10分根据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服务保障,应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服务方案的工作内容、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工作流程。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高、可行性高,契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方案较完整,较为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但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4分;方案完整性及合理性较差,针对性、可行性有所欠缺,或与采购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的得1分;其余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方案(45分)2.理赔服务方案:10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责任保险的理赔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赔偿金额支付流程、时间进度安排方案、不同赔偿金额赔偿规则,包括从受理、调查、协商、赔偿到总结反馈的完整赔偿流程。重点考察是否有详细的理赔程序、明确的理赔时效,理赔服务方案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描述是否合理清晰,理赔手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简化便捷。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高、可行性高,契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方案较完整,较为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但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4分;方案完整性及合理性较差,针对性、可行性有所欠缺,或与采购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的得1分;其余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方案(45分)3.服务团队方案:8分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需求的服务团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人员配置(组员学历、专业、资历、能力及相关经历)、小组分工、服务内容及计划措施等。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高、可行性高,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差,且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所欠缺,或与采购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的得2分;其余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方案(45分)4.投诉处理方案:9分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投诉处理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投诉处理办法、服务监督措施、避免争议方法等方面。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高、可行性高,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9分;方案较完整,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差,且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所欠缺,或与采购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的得1分;其余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方案(45分)5.增值服务方案:8分供应商应根据自身能力经验,结合项目未来需求,提供相关增值服务方案。方案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高、可行性高,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及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5分;方案较差,且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所欠缺,或与采购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的得2分;其余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确保工作经费(10分)中标人提供必备的运维费用,确保理赔中心的正常运行及与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衔接,运维费用不少于总保费的10%。在10%的基础上每增加1%,加2分。最高得1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不涉及价格评审,本项目不适用)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五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具体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合同甲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保险范围1.保险内容1.1医疗责任保险:包括发生在甲方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医疗过失、服务不当、告知不全及药品器械等引起的医疗损害责任赔偿。1.2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患者或其陪同人员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1.3法律费用:甲方因医疗损害责任或场所责任被提起诉讼或仲裁,所产生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取证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2.责任限额表项目赔偿限额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保费的120%;分项赔偿限额医疗责任保险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元以下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1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含)-50(不含)万元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2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50(含)-100(不含)万元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30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100万元及100万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50万元。精神抚慰金每人限额: 6万元。分项赔偿限额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次责任限额不少于1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少于15万元(如保费的120%低于1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则不少于保费的120%)。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30万元以上的,单次责任限额不少于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少于30万元。分项赔偿限额法律费用法律费用单次责任限额2万元,年度累计责任限额20万元;分项赔偿限额事故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3000元;每次事故免赔率:10%;二者取高。注:(1)表中限额标准均为基础限额标准,合同签订时以乙方实际响应限额为准。(2)累计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医疗机构在保险年度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若保险年度内被保险医疗机构累计获得的赔款等于累计赔偿限额,则该医疗机构的保险单项下的相应保险责任终止。(3)每次每人赔偿限额是指在保险年度内,被保险医疗机构造成每一名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3.保险理赔依据包括:3.1各投保医疗机构与患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3.2理赔中心参与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3.3市医调中心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3.4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或调解书;3.5其他第三方机构(公安及司法鉴定机构等)调解达成的协议。二、保险责任及保险期间1.保险责任:甲方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即按保险金额按保单约定给付保险金。2.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结束日期与第三年保单结束日期同步。3.保险期限:三年。保单一年一签,首年承保起始日期根据甲方原保险期限确定,与甲方上一保期衔接(上一保期结束时间为)。保险期内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及相关管理规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条款见附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各投保医疗机构最终制定为准)。考核合格,甲方可以与乙方签订下一年保单。4.追溯期4.1追溯期:3年,追溯期是指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时起向前追溯的预定的期间。追溯期的具体起止时间以保单载明的时间为准。4.2追溯期理赔:甲方的医疗过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过失和医疗责任过失)行为发生在追溯期内,只要受到侵害的第三方在保险期限内向甲方第一次提出有效索赔即构成保险事故,乙方就要依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理赔结束。三、服务要求1.乙方应成立针对本项目的专门团队(理赔中心),负责本项目的保险服务。1.1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以确保及时高效地处理索赔申请及其他服务需求。项目服务团队应满足项目服务需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人员和理赔人员等。1.2应明确一名有医学背景、医疗纠纷处置经验的人员驻点服务,及时参加医疗纠纷处理,负责受理、调查、评估、协商、调解、诉讼以及理赔等工作。1.3派驻人员(提供派驻人员表及相关证明文件)需具备基本的法学、医学知识,同时还需掌握一定的沟通、临场应变与协调能力,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日常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乙方应提供必备的运维费用,确保理赔中心的正常运行及与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衔接,运维费用不少于总保费的10%。(具体比例以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实际响应为准)运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在累计赔偿限额中支出。3.一般情况下,索赔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纠纷,由理赔中心与患方协商处理;索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应当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市医调中心进行调解处理(理赔中心须全程参与)。4.乙方承保服务:需指定专人上门服务、随叫随到、接受各方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做好定期回访工作等。5.理赔服务。5.1需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脑录音系统和查勘调度系统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全年365天随时接受甲方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乙方本项目客户服务人员。5.2乙方应提供详细的索赔处理流程,包括索赔申请的要求和处理时间等。乙方上门收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甲方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5.3小额案件、常发案件、重大案件及纠纷案件理赔快速响应机制及内容。5.4理赔情况分析反馈方案。6.增值服务。四、保费及付费方式1.保费:元整(RMB:元)1.1合作期的首个保险期(2024年)采用固定价格,支付的保险费用固定为万元人民币。1.2合作期的后续保险期(2025年、2026年),保险费根据乙方上一期的实际赔付率在一定范围上下浮动。(以乙方投标文件中实际响应为准。)2.付费方式:甲方收到当年保单及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五、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保费的5%。2、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及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且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3、保险期限满后,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采购人在保险期限满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有权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c.年度考核条款中规定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具体见考核条款)六、其他1.乙方须在保费到位后1个月内,预拨款项(200万元*甲方保费/770.08万元)到指定理赔账户,作为医疗责任保险赔付的“资金池”。2.合同到期后,本合同对合同期间内生效保单的未了责任及未决赔款仍然有效。3.本合同所称医务人员,指执业地点为甲方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以及医疗管理人员,包括正式签约医务人员(含返聘专技人员)及实习、进修、规培的医务人员,定义和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4.乙方一旦承保,则视为医疗机构足额投保,且在保险期限内,乙方不因甲方医务人员人数等数据的增减而加收或退还保险费。当期产生保险索赔事件医务人员为承保后新增医务人员,乙方仍然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条款乙方及乙方人员获取有关甲方的资料、信息、数据等乙方及乙方人员需尽保密义务,未经过甲方允许不得公开或者转予第三方。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应当赔偿因泄露相关信息资料导致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调查、取证、存证、保全、保全担保、法律程序、律师及其他由此导致的费用、开支、损失或损害)。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乙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乙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保密条款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八、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逾期十天以上的,自逾期付款第十一天起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0.4‰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保证、承诺或承保服务、理赔服务的任何一条款,均构成违约。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3.乙方与任何个人和单位发生的争议或卷入的诉讼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理赔服务工作的开展,否则乙方将赔偿甲方由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甲方对该争议或诉讼的发生负有责任除外)。4.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严守商业秘密,任何泄露本协议内容的一方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5.保险期限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提供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十、合同的组成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做的承诺、申明、书面澄清等材料、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以上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如存在歧义或相互冲突的条款,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十一、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2.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3.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签署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甲方:乙方: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66号地址: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使用科室: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一、投标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报价承诺表格式三: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四:保障方案格式五:综合实力格式六:业绩格式七:服务方案格式八:承诺函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十:其他声明函格式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评分索引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注: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格式一投标函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的承诺价格为总保费770.08万元/首年。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修改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用的附件。5、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8、我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10、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12、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其他说明:1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格式二:报价承诺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内容价格(万元)备注1合作期的首个保险期总保险费770.081.1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31.2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401.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156.781.4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14.31.5南通市肿瘤医院1101.6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601.7南通市中医院661.8南通市妇幼保健院120我单位承诺中标后按表中所列金额向各家医院收取保费。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报价承诺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并对其投标予以否决。格式三:项目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条款投标文件的项目需求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所列项目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项目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具体响应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2.项目需求均为“★指标”,有任意一项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格式四:保障方案项目赔偿限额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保费的 %;每人每次案件赔偿限额在招标文件约定的赔偿限额金额标准基础上,各档次赔偿限额金额增加%;即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元以下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为 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20万(含)-50(不含)万元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为 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50(含)-100(不含)万元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为 万元;参保机构缴纳保费在100万元及100万以上的,每次每人案件赔偿限额为 万元。精神抚慰金每人限额 6 万元(本项为固定金额)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保费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单次责任限额为 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为 万元(如保费的120%低于1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则不少于保费的120%);保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单次责任限额为 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为 万元。法律费用单次责任限额法律费用单次责任限额 2 万元,年度累计责任限额20万元(本项为固定金额)后续保险期保费保险费根据各医疗机构上一期医疗责任保险(含附加场所责任险)的实际赔付率在一定范围上下浮动。年度赔付率在50%(含)以下的,下浮 %;年度赔付率在50%-70%(含),维持不变;年度赔付率在70%-100%(含),上浮 %;年度赔付率在100%-120%(不含),上浮 %;年度赔付率在120%(含)以上的,上浮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五:综合实力格式六:业绩格式七:服务方案1.承包服务方案2.理赔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方案4.投诉处理方案5.增值服务方案格式八:承诺函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格式十:其他声明函(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格式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投标人代表)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即2024年3月-2024年5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2、资格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七: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八: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九*****(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注:1、以上凡标注原件的,是指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必须是原件,副本的制作仍按“投标人须知”执行。2、建议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单位:万元序号名称1注册资本2实收资本3全部资产总值4固定资产总值5流动资产6平均流动资产余额7速动资产8流动负债9年末所有者权益10营业收入11净利润12现金净流量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4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6应收账款周转率%(收入总额/平均应收账款)17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18资产报酬率%(收入/资产)1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年月日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年月日格式七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责任险经营资质,提供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格式八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投标人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投标人单位1全称)作为首席承保人,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投标人都应明示所承担的角色、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格式九其他要求附件: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HWZX-G2024-0305)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6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及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