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2024)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SPB24C00152)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SPB24C00152)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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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SPB24C00152 采购执行编号:ZC2024033(2)
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
600,000.00元
1
项
最高限价总计:6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已按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6月18日 至 2024年6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见招标文件(公示日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21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4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6月24日 10:00
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附件
本项目保函及保证金办理详情>>
网页地址:http://218.70.109.205:6536/LBv3/n_newsdetail_zb.aspx?KqWOjErascN62xz96M84+XTohJFsHqTebzHXeo9lorb9Qn9bw0J4AL+Rr0IZsbTW
采购经办人(采购文件质疑经办人):陆洲
采购人电话:02365001508
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经办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360415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陆洲
采购人电话:0236500150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湾模范村3-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8115101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8115101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沙坪坝区“洁净沙区·以克论净”作业标准.docx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doc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
最高限价:6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沙坪坝区“洁净沙区·以克论净”作业标准一、主次干道作业标准(一)一级干道1.人员配置:每天作业原则按2.5个班次,核心区按3125-33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按3125—40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凌晨及午后分别普扫一次。冬(春)季6:30前,夏(秋)季6:00前完成当日首次普扫;推行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3:00—14:00。主干道全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巡回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同一地点保洁频率不大于10分钟/次。果皮箱、道路附属市政设施每天实时擦拭,按标准、流程实时。3.洒水冲洗(刷)作业:洒水降尘每天4次,夜间冲洗1次(雨天及蓝天行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可适量增加洒水降尘次数。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清洗车(人)行道(含路沿石),每日不少于一次。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立即进行冲刷,直至恢复原状。(二)二级干道1.人员配置:核心区每天作业原则按2.5个班次,按3125-35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每天作业原则按2.25个班次,按3125—45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凌晨及午后分别普扫一次。冬(春)季6:30前,夏(秋)季6:00前完成当日首次普扫;推行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3:00—14:00。主干道全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巡回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同一地点保洁频率不大于15分钟/次;果皮箱、道路附属市政设施每天擦拭不少于2次。3.洒水冲洗(刷)作业:核心区洒水降尘每日4次,夜间冲洗1次,拓展区洒水降尘每天3次以上(雨天及蓝天行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适量增加洒水降尘次数。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进行清洗车(人)行道(含路沿石),每日不少于一次。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及时进行冲刷,直至清除污迹。(三)三级干道1.人员配置:每天作业原则按2个班次,核心区按3125—45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按3125—50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凌晨及午后分别普扫一次。冬(春)季6:30前,夏(秋)季6:00前完成当日首次普扫;推行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3:00—14:00。巡回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同一地点保洁频率不大于20分钟/次;及时清理果皮箱,每日擦拭果皮箱、道路附属市政设施不少于1次。3.洒水冲洗(刷)作业:洒水降尘每日2次以上,夜间冲洗每两日1次(雨天及蓝天行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可适量增加洒水降尘次数。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进行清洗车(人)行道(含路沿石),每日不少于一次。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进行冲刷,直至清除污迹。二、背街支路作业标准(一)一级支路1.人员配置:每天作业原则按1.5个班次,核心区按3250—40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按3250—45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应在早晨7:0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巡回保洁。全天定时保洁不少于12小时。巡回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同一地点保洁频率不大于30分钟/次(屋顶、雨篷等区域每周清理不少于1次);每两日擦拭果皮箱不少于1次,按标准、流程清掏清洁。3.洒水冲洗(刷)作业:原则上核心区车(人)行道每周冲洗(刷)不少于3次,拓展区不少于2次。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进行冲刷,清除污迹。(二)二级支路1.人员配置:每天作业原则按1.5个班次,核心区按3250—45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按3250—50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应在早晨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巡回保洁至19:00。巡回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同一地点保洁频率不大于30分钟/次(屋顶、雨篷等区域每周清理不少于1次);每两日擦拭果皮箱不少于1次,按标准、流程清掏清洁;3.洒水冲洗(刷)作业:核心区车行道洒水,每周不低于2次;车(人)行道每周冲洗(刷)不少于1次;拓展区车(人)行道每周冲洗(刷)原则不少于2次。遇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三、公共场所作业标准(一)一级场所1.人员配置:每天作业不少于2.5个班次,核心区按3125-33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按3125—40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凌晨及午后分别普扫一次。冬(春)季6:30前,夏(秋)季6:00前完成当日首次普扫;推行第二次普扫,时间为13:00—14:00。全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8小时。巡回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同一地点保洁频率不大于10分钟/次。果皮箱、道路附属市政设施每天实时擦拭,按标准、流程实时。3.洒水冲洗(刷)作业:每天冲洗(刷)不低于1次(雨天及蓝天行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遇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二)二级场所1.人员配置:核心区每天作业按2个班次,3250—45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每天作业按1.5个班次,3250—50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应在早晨7:00前完成普扫一次,巡回保洁时间应覆盖其开放时间。实行巡回保洁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每日擦洗、清掏果皮箱核心区不少于2次、拓展区不少于1次。3.洒水冲洗(刷)作业:原则上每天冲洗(刷)1次(雨天及蓝天行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遇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三)三级场所1.人员配置:每天作业原则按1.5个班次,核心区按3250—4500㎡/班次·人配置;拓展区按3250—5000㎡/班次·人配置。2.清扫保洁作业:每天应在早晨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巡回保洁至19:00。实行巡回保洁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每日擦洗、清掏果皮箱不少于1次。3.洒水冲洗(刷)作业:原则上每天冲洗(刷)1次(雨天及蓝天行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遇严重污染时,应进行冲刷,清除污迹。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SPB24C00152采购执行编号:ZC2024033(2)谈判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四年五月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60.001.21其他未列明行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60.0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1.5.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谈判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所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8月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谈判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00:00。投标开始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0:00:0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版块递交。(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0:00(八)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谈判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谈判、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谈判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用笔记本电脑参加网上在线谈判。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参与网上在线谈判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网上在线谈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谈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8月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6.五、保证金(一)缴纳保证金方式方式1:转账(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1.1供应商必须于2024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0:00′00″前将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从本单位账户转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1.2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将认定为无效响应。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3保证金退还方式1.3.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2.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2.1.1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2.1.2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1.3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2.1.4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至整个投标有效期结束后30日。否则,投标保函无效,判定为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2.2投标保函有效性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2.3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函。2.4技术咨询电话:15523119505方式3:纸质投标保函(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3.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3.1.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保函。3.1.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资格条件及其他”中提供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制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由采购代理机构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3.1.2.1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3.1.2.2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3.1.2.3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1.2.4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至整个投标有效期结束后30日;3.1.2.5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2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3采购代理机构展示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3.4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3.5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6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核验真伪,并在响应文件“资格条件及其他”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3.7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判定为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3.8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至少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成交候选人资格或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或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3.9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纸质投标保函。3.10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3.10.1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除成交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担保人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3.10.2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担保人向成交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2%。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参与我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沙坪坝区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网址: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5523119505)。1.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8.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采购文件质疑经办人):陆老师电话:13983835557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3-81151011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三)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经办人:王老师电话:023-653604151.10.第二篇谈判项目服务(质量)需求1.11.一、项目一览表名称服务期限备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合同签订后半年1.12.二、服务内容(一)数量:土湾街道面积约为14.4万平方米。(二)次(支)干道的公路、人行道、通道、水篦子,栏杆,绿化带接壤处的清扫、保洁、冲洗以及垃圾清运(城管局环卫处负责的区域除外),保持上述道路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水篦子畅通。(三)背街小巷的人行道、通道、院坝、楼道、过道、护坡、水沟以及相关设施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保持上述地点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四)果皮箱、垃圾桶每日统一套装垃圾袋和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垃圾箱体、果皮箱、垃圾桶内垃圾并做到设施清洗、保洁,保持垃圾存放容器周围、地面清洁干净;保持果皮箱、垃圾箱体等设施的管护维修,完好率达到90%。(五)辖区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等各类违章宣传物、“牛皮癣”的清理。(六)按《沙坪坝区“洁净沙区·以克论净”作业标准》相关内容和标准完成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具体祥见“附件”)(七)按照区政府要求关于垃圾分类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八)对垃圾桶垃圾箱果皮箱手推车运输车辆等环卫设施,每周至少要有一次打药消毒。(九)对恶劣天气、暴雨、洪涝等特殊情况下,辖区内污水井、水篦子等排水设备突发性堵塞情况时的吸污清理,控制和减少自然灾害对辖区居民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确保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十)辖区固体垃圾收集点、餐厨垃圾收集房和有害垃圾收集房的清洁管护。(十一)数字平台、马路办公等应急销号工作。(十二)河道岸线及“两江四岸”项目存在生活垃圾清运,打捞河岸沿线水面漂浮物。(十三)巩卫、巩文等特殊情况涉及到的突击工作。1.13.三、服务标准清扫保洁作业:巡回捡拾路面和绿带内垃圾,同一地点保洁频率不大于1小时/次(屋顶、雨棚等区域每月清理不少于1次);果皮箱每两日不少于1次清洗,按标准、流程清掏清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每日不少于1次。(一)作业质量1.路面整体较清洁见本色,无成片垃圾杂物、无污渍和积泥;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为:每1000㎡果皮、纸屑、白色垃圾、烟蒂、痰迹数不超过10(个)处、污水不超过1.5L,其它废弃物不超过6处,一般废弃物应1小时内清除;2.路沿石立面和边角干净,无泥迹;下水道口、进水篦基本无积泥和积水;3.果皮箱清洁无破损,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满溢;4.行道树树圈、绿带内无明显垃圾杂物;5.道路附属设施及周边建筑上应无乱张贴、乱涂画,立面无明显污迹和泥尘;6.道路边(护)坡、边沟及河滩基本无垃圾杂物。7.老旧小区楼栋楼层清扫一周不少于1次。8.其他作业要求(1)作业公司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辖区保洁不得出现空档和脱岗,不得在保洁时间内分拣垃圾(指作业人员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品)。(2)作业人员着统一环卫标志服上岗,并要求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作业人员的工具必须齐全,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3)作业人员在作业责任时间和责任范围内不得长期坐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4)作业人员不得将垃圾、泥沙扫进水篦、边沟、绿化地(带)内;不得将路面垃圾倒入果皮箱内,归拢的垃圾应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得漏撒。(5)作业公司要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废弃物、枯枝落叶等。(6)作业公司要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措施到位,接到通知二十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及时处理。(7)遇重大活动和重大工作部署,完成突击性相关工作。(二)其他作业质量标准1.居民区地面(包含院坝、路面、边沟、水箅子等)要彻底清扫干净。严禁往花池缺口处、道口旁、隔离设施旁乱堆垃圾,做到无果皮纸屑、无杂物、无卫生死角。2.居民楼道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周至少清扫一次,对楼道栏杆每周擦洗一次。3.居民区排水沟垃圾要及时清扫,不定时清掏疏通雨排水沟淤泥、树枝等沉积物,确保排水沟干净、畅通。4.居民区绿带、雨棚、树枝、电线做到无果皮纸屑、无杂物、无树挂、线挂垃圾、无卫生死角。5.属地责任区域乱堆放固废垃圾(包含破烂家具、枯树枝树叶等居民丢弃物)要及时清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经社区同意选择不超过2个临时堆放点,规范放置,至少每二天清运一次,运至倾倒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倾倒点。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1.14.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半年。1.15.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与业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员工工资、其他福利(含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福利费、加班费、通讯费、服装费等)、工具费(含低值易耗品、扫把、撮箕、垃圾袋、清洁剂和清洁用料等)、垃圾清运费、水电费、设备及折旧费(含项目用设备、油耗、维修、清洁等)、公众责任险、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1.16.三、付款方式(一)服务费按合同总金额平均分配到合同期内的每个月,由采购人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按月度付款(合同金额/6月-当月考核扣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根据《沙坪坝区道路环境卫生作业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结合《沙坪坝区土湾街道清扫保洁服务考核标准》的考核结果,于次月支付给乙方上月环卫作业服务价款,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相关服务款项。(二)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三)采购人通过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环卫作业服务价款。1.17.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8.五、人员、设备配备(一)人员配备1.作业工人实际人数不少于25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人。2.在履约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成交供应商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成交供应商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3.成交供应商作业人员。在同等招聘条件下,优先聘用本街道辖区内现从事清扫保洁工作的一线工人。作业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60周岁,其中55周岁以下作业人员占作业总人数不少于60%。各区域作业人员分配表在签定合同后20天内提供给采购人,以备检查。除做好服务区域环境卫生作业外,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履行承诺义务,按时参加并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考评工作。4.作业人员薪酬标准必须符合渝城管局【2020】152号文件、渝市政委【2015】108号文件、渝人社发【2018】229号文件以及后续国家、市、区颁布的最新文件。注:投标人承诺:若成为本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所有人员有效证明材料(劳务合同等),诺未按要求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并上报沙区财政局。(二)设备配备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巡查车不少于1台,固废垃圾转运车(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仓棚式货车)2辆;配置核载定质量3吨(含)以上洒水车(或高压清洗车)1台。垃圾收运设备不少于2台,并优先租用采购人的垃圾收运设备(拉臂勾式垃圾清运车及其箱体);租用后,响应供应商必须做好垃圾收运设备日常管护工作。(箱体使用期间维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垃圾收集容器:根据辖区外包区域内需要,设置分类式果皮箱或密闭垃圾桶,间隔70—100米(单向)。严禁用竹筐、垃圾圈非标容器收集垃圾。3.作业机具波丝扫帚、塑胶扫帚、叉头竹扫帚等;垃圾收集桶及手推车;生活垃圾收运车等。注:投标人承诺:若成为本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设备机具有效证明材料,诺未按要求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并上报沙区财政局。1.19.六、验收标准和方法沙坪坝区土湾街道清扫保洁服务考核标准(一)、作业公司管理1.环卫作业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点,集中管理。未达要求扣1分/月。2.小型清扫保洁工具、设备(不锈钢密闭式手推车、竹枝扫帚、波斯扫帚、保洁小扫帚、撮箕、垃圾夹等)配备齐全。未达要求扣1分/次。3.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未达要求扣1分/月。4.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检查记录完整。未达要求扣1分/天。5.环卫工人统一着装上岗。未达要求或衣冠不整的,扣0.5分/人次。6.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从业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全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渝市政委〔2011〕189号]执行。含基本保险中个人承担部分),并随国家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未达要求扣1分/人/月。7.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措施,做好记录台账。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扣10分、主要责任扣5分、次要责任扣3分。8.承包作业公司拒绝检查考核,扣5分/次。(二)、环卫作业管理1.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普扫任务,扣0.5分/次。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扣0.5分/次。2.清扫保洁,造成路面扬尘,扣0.5分/人/次(建筑工地施工或车辆带泥污染的路面除外)。作业区视线范围内有裸露垃圾,扣0.5分/处。3.使用自制垃圾收集容器影响市容市貌,扣0.5分/处/天;摆放清扫工具影响观瞻的,扣0.5分/处。4.坚持巡回保洁作业,在环卫作业时间严禁长时间集中交谈或脱岗。违者,扣0.5分/人/次。5.未执行交接班制度,环卫作业断档的,扣1分/次。6.当班及时清运垃圾入垃圾站(点、库);未及时清运,造成作业区有垃圾乱堆放,扣0.5分/处;未及时倾倒造成收运手推车内垃圾满溢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未满)外有裸露垃圾的、未定点倾倒垃圾的、垃圾倾倒未入站(点、库)的,扣0.5分/项/次。清扫时严禁向道路两侧排水沟、绿地扫渣和倾倒垃圾,违者,扣1分/项/次。7.公共场所、背街道路步道路面见本色,无泥迹、无污水横流、无油渍等污染;无垃圾及废弃物撒漏;路沿石无泥迹;护栏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白色垃圾,扣0.5分/处。8.下水道、水篦子干净。作业人员往水篦子清扫废弃物、泥沙等,扣1分/次;水篦子堵塞未及时疏通,造成路面污染、积水,扣1分/处。9.果皮箱、手推垃圾车垃圾未及时清运,扣0.5分/处;消杀不彻底,有蚊蝇孳生的,扣0.5分/处;果皮箱周边未保持干净整洁的,扣0.5分/处。10.路面、建筑墙体及附属设施上的“牛皮癣”未按要求清除的,扣0.5分/处。11.有焚烧垃圾行为,扣2分/次。12.手推垃圾车未摆放到规定位置上,扣0.5分/次。13.不密闭储存、运输垃圾,扣0.5分/次。14.环卫作业区域内出现空中悬挂物未按要求清理的,扣0.5分/处。15.每周洒水降尘次数不够,扣0.5分/次。16.冲洗道路时,发现没有洗刷白线、路沿石及人行道的,扣0.5分/次。17.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冲洗作业的资料收集不齐,扣0.5分/次。18.作业车辆车身未保持干净整洁,有夹渣、跑冒滴漏现象的扣1分/次。(三)、其他管理1.服从采购方工作安排,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完成各项突击性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扣2分/次。由于应急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次。2.作业公司在接受上级检查及随机抽查中,保洁质量被市级领导或部门点名批评(被扣分)的,扣5分/次;被区级领导点名批评(被扣分)的,扣3分/次。3.作业公司应定期向采购方报送作业图片和《环卫作业情况记录表》等相关资料数据,扣3分/次。4.由于工作不到位,发生居民或单位投诉,扣2分/次;被媒体曝光,扣5分/次;引发环卫工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扣10分/次。(四)本评分标准应用中的问题,由土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五)本评分标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施行。沙坪坝区土湾街道清扫保洁服务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统一环卫作业市场化,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作业公司进行考核,提高环卫作业的整体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土湾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项目范围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第三条由土湾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次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采购,土湾街道办事处按本办法进行日常监管、考核。第四条考核范围土湾街道办事处所纳入统一招标的车行道、人行道、“两江四岸”步道、通道、护栏、边坡绿地、居民区楼栋、老旧小区(含一楼楼道)、院坝等区域清扫保洁、冲洗降尘、垃圾收运、环卫设施保洁、牛皮癣清理等相关工作。第五条考核方式考核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方式,由考核小组现场进行检查考核,分为街道和社区两级考核,即街道工作人员对整个作业面的考核、社区工作人员对所辖区域的考核。工作人员每天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现场取证、检查时间、地点和考核情况台账记录,若存在严重问题,作业单位片区质检员必须到场签字,立即整改。每月暗访不少于1次,月底进行综合评比。考核结果与作业公司保洁经费及保洁资格挂钩。考核实行倒扣分制,扣完为止。第六条考核内容环卫作业质量要求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标准〉的通知》(渝市政委〔2015〕15号),《沙坪坝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分类定级标准》执行。1.人工清扫保洁、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箱、垃圾桶、手推车等)清洗、前端垃圾(生活垃圾、废旧家具等)收集转运。2.环卫作业单位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安全文明生产、工具管理、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监督管理等。3.欢迎各居民群众、媒体对环卫作业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向各街道、社区反映投诉,投诉案件经查如实将纳入考核结果。第七条考核结果的使用巡查考核评分按照《土湾街道办事处考核评分标准》执行,总分值100分,实行倒扣分制,考核结果与环卫作业承包经费挂钩。1.巡查考核扣分实行累计制,按100元/分扣款。2.每月考核结束,各社区对环卫作业公司进行月考核评分,月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月考核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当月不扣作业考核款。月考核得分80分(含80分)—95分(不含95分)为合格,月考核得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为不合格。3.环卫作业单位连续3个月考核为80分(不含80分)以下,或全年累计5个月考核为80分(不含80分)以下,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终止,并取消下年度合同续签资格。解除合同后,原作业单位持续作业至新中标单位进场为止。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0.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21.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二)竞争性谈判以网上在线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四)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谈判小组的谈判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递交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在电子开标室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输入框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主要报价方式金额。“报价澄清内容”输入框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填写对应内容。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包含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PDF格式)等资料),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最后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23.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网上在线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6.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7.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服务(质量)需求、谈判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8.三、谈判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装在“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五、其他资料(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初始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初始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响应。(四)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谈判开始时间、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和证明原件参与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谈判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谈判代表的身份要求。1.2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30.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2.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3.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4.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谈判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质量)部分(一)服务(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7.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明细报价表处理。2.该表可扩展。3.无此项费用的,以“单价”和“合计”栏以“0”表示。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38.二、服务(质量)部分(一)服务(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9.三、服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商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4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41.(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已按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五、其他资料(一)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若有,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采购需求:名称服务期限备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土湾街道办事处采购清扫保洁服务(二)合同签订后半年(一)数量:土湾街道面积约为14.4万平方米。(二)次(支)干道的公路、人行道、通道、水篦子,栏杆,绿化带接壤处的清扫、保洁、冲洗以及垃圾清运(城管局环卫处负责的区域除外),保持上述道路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水篦子畅通。(三)背街小巷的人行道、通道、院坝、楼道、过道、护坡、水沟以及相关设施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保持上述地点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四)果皮箱、垃圾桶每日统一套装垃圾袋和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垃圾箱体、果皮箱、垃圾桶内垃圾并做到设施清洗、保洁,保持垃圾存放容器周围、地面清洁干净;保持果皮箱、垃圾箱体等设施的管护维修,完好率达到90%。(五)辖区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等各类违章宣传物、“牛皮癣”的清理。(六)按《沙坪坝区“洁净沙区·以克论净”作业标准》相关内容和标准完成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具体祥见“附件”)(七)按照区政府要求关于垃圾分类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八)对垃圾桶垃圾箱果皮箱手推车运输车辆等环卫设施,每周至少要有一次打药消毒。(九)对恶劣天气、暴雨、洪涝等特殊情况下,辖区内污水井、水篦子等排水设备突发性堵塞情况时的吸污清理,控制和减少自然灾害对辖区居民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确保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十)辖区固体垃圾收集点、餐厨垃圾收集房和有害垃圾收集房的清洁管护。(十一)数字平台、马路办公等应急销号工作。(十二)河道岸线及“两江四岸”项目存在生活垃圾清运,打捞河岸沿线水面漂浮物。(十三)巩卫、巩文等特殊情况涉及到的突击工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半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扫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