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戏下乡 免费送戏下乡演出招标公告(吉县文化和旅游局(吉县文物局)2024)



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采购公告

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 -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82024CCS00053 项目名称: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10000.00最高限价(元):410000.00采购需求: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2024年开展免费送戏下乡演出82场,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范围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期起到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 -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 -shanxi.gov.cn/home.html)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7月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 -shanxi.gov.cn/home.html)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吉县新城办公大楼西四楼 联系方式:0357-7926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长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富力湾A2综合楼11层1121室 联系方式:18003579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8003579317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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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项目编号:1410282024CCS00053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吉县文化和旅游局代理公司:山西长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采购程序六、签订合同七、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九、询问和质疑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温馨提示※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一、您们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二、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三、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四、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五、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六、您们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七、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82024CCS00053项目名称: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10000.00最高限价(元):410000.00采购需求: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2024年开展免费送戏下乡演出82场,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范围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期起到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7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县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吉县新城办公大楼西四楼联系方式:0357-79266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长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富力湾A2综合楼11层1121室联系方式:180035793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先生电话:18003579317第2部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1采购人吉县文化和旅游局2.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长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3合格供应商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不要求。☑要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详见第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7.4勘察现场或磋商前答疑会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未踏勘现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付。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9.1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二、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四、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五、本项目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说明:1、具体格式见第八部分2、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9.1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1商务、技术文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二、响应函三、商务技术偏离表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9.1.2响应文件份数正式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线加密递交);9.4响应保证金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山西长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山西省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银行帐号:6012 0101 0300 0000 84391行 号:402177000572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全额返还汇款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用电汇、转账支付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14.1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0时00分;2、电子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申请文件递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16.1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19.2磋商的顺序按照供应商解密的顺序执行。22.6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标现场贰拾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支付。33支持本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项目只允许中国境内供应商参加37.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定向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比例为预算的 %,预留预算金额为万元(需和意向公开填报信息一致)。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0创新产品和服务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是否包含使用《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内产品。□是☑否所涉及产品为(可多选): 。37.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7.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价格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补充说明1控制价本项目设控制价:41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等于或高于控制价,作废标处理。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评标办法采用二轮报价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财政部87号令,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签字。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人 。5电子签章法人电子签章是指投标人(或供应商)单位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代理人电子签章)是指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6是否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是(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九条、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7经济补偿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任何经济补偿。8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9开标注意事项1、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2、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其他事项3.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 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磋商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 400-881-7190。3.2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3.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政府采购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和保证金的各供应商。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山西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10“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11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12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进行约定。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设定不同的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8.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8.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8.3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那么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磋商公告附件。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的规定。6.3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9.1.2响应文件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幅面),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9.3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4保证金(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相应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报价表的附件要求会标注在格式“报价一览表”的下方,比如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的预算、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等等)、总价及其他事项或者根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约定,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3供应商照搬照抄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10.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5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6供应商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之前递交。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网站或方式抽取评标专家组成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记录、联络及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专家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竞争性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6.3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4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18.3.3磋商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IE11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字证书(USBKey)自行解决所需网络。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随机的顺序进行或者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4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5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6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0.最后报价20.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政府采购评标系统”中下达最后报价通知及最后报价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在网上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2.4磋商供应商应在自行准备的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磋商小组下达的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磋商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磋商。22.5“政府采购评标系统”将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将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次性统一显示给磋商小组。2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或废标26.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通过本章17条内容规定的;(8)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26.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3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企图影响投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的;(4)供应商串通投标;(5)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6)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6.4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5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中标服务费(注:非营利性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28.中标服务费供应商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取,采用叠加法进行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标准如下或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直接约定服务费计算办法: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项目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2.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3.支持本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4.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34.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4.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34.3本次采购需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34.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34.5本次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并提供承诺书,未承诺书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3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34.7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如遇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为准)。35.正版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2)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37.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7.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7.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7.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8.1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8.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促进残疾人就业39.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40.创新产品、创新服务40.1磋商响应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40.2磋商响应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4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格式见第五章),未提供承诺书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2.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42.1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和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方向等,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动态更新《基本要求》,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42.2供应商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满足《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吉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期起到2024年12月31日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二、采购内容按照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原则,整合全区剧团演出资源,面向农村基层群众开展免费送戏下乡工作。三、服务要求1、保障演出规模2024年开展免费送戏下乡演出82场,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每场演出时长不低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至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5个节目;演职人员规模不少于35人。2、确保演出质量演出要体现专业演出水准,选择优秀精品剧目,确保内容丰富,受众面广,社会信誉和演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应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演出阵容整齐。3、严格演出管理各演出单位在签订免费送戏下乡合同前,须登陆“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s://sxsszwhg.com/),填写并提交《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演出任务申报表》报主管******门核准,没有核准或没有报送申请书的不得纳入免费送戏下乡任务范围。演出任务完成后演出单位须将合同文本扫描件(或照片)、用水印相机拍照的注明时间、地点的每场免费送戏演出剧目照片、演出场景照片和视频、张贴于公众场合的“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演出公告照片、满意度调查汇总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平台,并确认“完成”。“免费送戏下乡进村公告”要张贴于演出现场的醒目位置,演出舞台前悬挂“山西省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演出”条幅(同时标注演出剧团名称),免费剧目、场次等相关信息要在开演前的主持词中向观众说明。对社会和商业信誉良好,连续两年以上提供优质服务的演出单位,予以优先采购,并以此作为演出院团参加国家和省级评奖的重要依据。对不按合同要求、随意改变演出剧(节)目和演出时间地点、随意压缩演出阵容、演出剧(节)目粗制滥造、演出内容不健康、演出剧(节)目少于规定时间、违反纪律乱收费及其他有损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声誉的,经群众举报查证问题属实的,将扣减演出经费直至取消承接演出任务资格。4.加大宣传力度区***门应主动协调当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演出信息,大力宣传演出效果,注重培育好的典型,对于一些好的做法、场景、成效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以便在全市、区范围内推广。四、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6“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8本项目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或监狱企业的,则需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及标准序号评审标准评审要求1响应函内容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性有效期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控制总价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或其他资料;(扫描件)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承诺提供《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提供《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四)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五)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六)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七)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八)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审标准: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报价得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0-30分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业绩:近五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项2分,最高10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的清晰扫描件作为证明。0-10分技术部分(70分)1、服务人员及演出阵容①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组建团队的人力资源配备,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配置合理,时效性高得15分②供应商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③供应商的人员配备,有欠缺得5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0-15分技术部分(70分)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⑤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合理的对应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8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6分,任意三项不满足的得4分,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2分,未提供项目的服务承诺的本项不得分。0-10分技术部分(70分)3、演出设备、器材配置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投入的①设施设备详细情况②数量充足③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合理的对应措施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7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0-10分技术部分(70分)4、项目完成保障措施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项目完成保障措施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⑤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合理的对应措施。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15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12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9分,任意三项不满足的得6分,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0-15分技术部分(70分)5、应急投标方案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应急方案详细②服务投标及时③具有详细的计划和处理办法。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7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0-10分第7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服务要求项目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第二条服务质量1、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2、服务承诺:第三条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第五条服务地点第六条服务验收1、依据投标内容,对服务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2、依据服务要求,对服务质量等进行检验。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完成验收。4、甲方按照验收的结果,完整、真实地签署采购验收报告的有关内容。第七条付款方式: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标的物,按《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第九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服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乙方延期服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元;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当地仲裁委会员仲裁。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二份,均具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二四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二、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三、“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致:(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现已清楚知道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本承诺书,如有任何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四、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本项目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日期:备注:(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投标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合同履行期限备 注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代理人:(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负偏离理由123…………………备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填写或未提供偏离表均视为无偏离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 注五、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响应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节能产品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公司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工程内容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一定符合要求;工程内容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并单独做出承诺。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申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公司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申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函:我公司参加了贵单位招标项目的的投标,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现投标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退回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我单位委托,性别:,身份证号:,全权办理退款手续。特此函。备注:附保证金付款回单附银行账号: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银行行号:投标单位(盖章签字):日期:注:表中内容请务必全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免费送戏下乡 免费送戏下乡演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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