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招标公告(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林业局)2024)
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7月9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TP(代)-2024-63
项目名称: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 600000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无
服务期要求:
1.2024 年 7 月 29 日前完成除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8月25日前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按时提交国家核查。
2.2024 年10月15日前完成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并按时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提交国家核查。
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报告,提交采购人。
本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以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需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预留份额。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7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上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7月9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5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穆永达、顾华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582630
质疑联系人:王海光
质疑联系方式:1370580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座11楼1109室
电 话:0580-2265251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文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67013200
质疑联系人:吴小清
质疑联系方式:159068091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 真:0580-2282591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0614: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docx99.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1: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
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4楼,开标4室(线上开标)第四开标室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小清
项目联系电话
15906809101
采购单位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
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80-2582630
代理机构名称
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B座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06809101
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STP(代)-2024-63项目名称: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采购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机构: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合同授予八、招标代理费九、政府采购政策十、解释权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1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7月9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STP(代)-2024-63项目名称: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备注:无服务期要求:1.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除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8月25日前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按时提交国家核查。2.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并按时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提交国家核查。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报告,提交采购人。本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以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需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预留份额。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7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上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7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联系方式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5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穆永达、顾华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582630质疑联系人:王海光质疑联系方式:137058080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座11楼1109室电话:0580-2265251项目联系人(询问):虞文宣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67013200质疑联系人:吴小清质疑联系方式:159068091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传真:0580-2282591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保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现势性,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掌握最新城市国土空间数据信息。二、项目目标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三、工作内容1.收集整理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市级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于国家、省下发的底图资料按县(区、功能区)分块处理下发至各县(区、功能区)。2.严格按照2024年度发布的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对县级提交的更新成果进行全面数据核查,并出具市级检查意见;汇总各县级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并根据技术规定要求对数据进行接边整合处理,形成市级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3.根据省级核查、部级核查反馈意见完成2024年监测成果数据整改,并对市级数据库进行更新与维护,确保全市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4.基于全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等工作需要。5.指导舟山市各县(区、功能区)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工作。6.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应用方向探索,将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等方向,并编制成果应用报告。7.编制形成舟山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成果市级核查报告、市级汇总成果分析报告。四、提交成果1.文档成果。包括市级核查报告、市级汇总成果分析报告、成果应用报告等。2.数据成果。舟山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和各县(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3.统计分析成果。结合业务管理需要,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和报告。五、人员投入为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应商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由专人负责协调项目对接,协助采购人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的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及核查人员不能随意调整,若确需调整需征求采购人意见。六、工期要求1.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除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8月25日前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按时提交国家核查。2.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并按时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提交国家核查。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报告,提交采购人。本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以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七、质量要求具体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通知文件、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等执行;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省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的工作内容,应按最新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八、其他要求本项目的所有过程数据及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对因本项目提供的其他相关成果资料负有保密责任。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采购编号 ZSTP(代)-2024- 63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项目预算60万元4踏勘现场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如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的,须跟采购人进行协商。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服务期限1.2024 年 7 月 29 日前完成除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8月25日前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按时提交国家核查。2.2024 年10月15日前完成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并按时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提交国家核查。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报告,提交采购人。本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以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起)。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9资金结算1.第一阶段:自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待财政资金到账能够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预付款;2.第二阶段:项目成果提交并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款项。10投标报价与费用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为投标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清单或报价明细表如有漏项,视同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1履约保证金无。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3投标文件的递交在开标截至时间前须在政采云系统里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还须递交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该电子投标文件应为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标书(后缀名为.bfbs),投标人解密异常或未按时解密时应急使用),介质可以是U盘或DVD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于2024年7月8日17点(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未按时送达的自行承担风险;也可以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邮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座11楼1109室现场递交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555号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收件人:虞文宣,电话:17767013200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投标人备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装,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封口处加盖公章。15投标文件提交/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点00 分16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4年6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17投标人注册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文)的要求,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免影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及成交后的款项支付。投标人在申请注册前,请认真阅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18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应截止日;(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预留份额。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从业人员(X)人100≤X10≤XX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3.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在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中标人”是指经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7.“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9.“★”或“▲”为实质性内容。(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四)采购预算本次采购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6)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7)联合体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8)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九)特别说明:1.对投标人的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质疑1.1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疑一栏中规定时间内提出要求;(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4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投诉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6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责任自负。(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须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签署1.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2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DVD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响应部份: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格式见第六章)1.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1.4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1.5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6联合体协议(若有,格式自拟)注: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2.商务及技术部分: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2投标人项目案例表;2.3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配备表;2.4项目实施方案;2.5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2.6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书复印件、说明或资料,具体由投标人根据要求进行编制。3.报价部分:3.1中小企业申明函(如是);3.2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3.4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5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响应报价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供应商的总报价,应是在要求服务期内完成服务范围全部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未计入报价而应该发生的费用的,视为已含在其他分项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价。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供应商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2.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人除按规定时间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同时还需邮寄一份未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封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3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1.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1.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在线更正的笔误除外)1.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9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认为存在不合理的、恶性的低价竞争的,且投标人又不能提供出有效证明的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3.4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3.5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开标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3.各投标人的资格由采购单位人员负责初审;4.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6.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8.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5人组成。(二)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实质审查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通过电子系统进行询标,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电子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评审小组商务、技术方案响应性评定;2.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2.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与评审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进行,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小组认为单价属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通过电文并签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3名。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如发生上述两种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上报监管部门并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八、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预留份额。2.本项目采购标的: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须提供)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须提供)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信贷政策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融资额度高,融资金额最高可至订单金额70%,线上申请,随借随还。2.融资利率低,最低可至当期LPR利率。3.担保方式灵活,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另外抵押。柳超颖0580-2166242158580764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2.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3.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4.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普陀片区:蔡妮妮定海片区:杨莹自贸区片区:方晓普陀片区:13957201791定海片区:13655803997自贸区片区:135870863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方经理0580-21852011820580045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成交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90%。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李玲0580-20617101395722797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1.单户授信敞口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3个月合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2.单笔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80%,且用信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未付金额的80%。3.借款人中标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向我行发起授信申请的,单笔业务授信敞口不超50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的80%。4.符合我行采购人资质的,且负债率不超75%,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确认的,并可出具确认函,单笔借款额度可按不超过采购合同的90%办理。郑贤栋058—886608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交通银行政采贷,线上版本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线下版本期限最长两年,额度最高2,000万,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赵争艳0580-22607281375800728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成交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黄丽13905808032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成交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胡亢宇17605868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政采贷”业务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可放宽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前,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并追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形成后,信用方式用信需变更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苏华瞻139672289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授信额度使用期最高为2年,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有无还本续贷,12月份线上产品可以自主自贷。蒋志燕13732527321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3.注意事项(1)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九、解释权1、解释权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本项目的评标。一、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参投标人名次,按照综合评估分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成交人选取依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估分得分排序,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三、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扣除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评分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权重指标:评标指标权重(%)投标报价10商务技术部分90合计100四、商务技术评标内容及标准(90分)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内容分值(分)1.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投标人承担过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类项目业绩,每个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为准评分,无法证明的不给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证明材料均认可。)1分2.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认证范围需适用于测绘与地理信息)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项须包含:遥感数据获取、地理信息数据库、地图编制)的得2分。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证明材料均认可。4分3.技术力量1.项目负责人(1人):4分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保密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2.技术负责人(1人):4分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保密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3.项目组其他人员:7分本项目组成员(除上述负责人外)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每一名得1分,具有土地工程或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7分。注:①须提供相关有效的人员职称、证书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②截至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证明材料均认可。15分4.对本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和工作基础对本次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和工作基础等进行阐述。由评委进行打分。相关阐述具有针对性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针对性较强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针对性一般较弱的的上档得2分,下档得1分;未提及或无针对性不得分。6分5.对本项目的理解对国土空间监测的政策背景的分析,提供相关描述、理解等进行阐述。由评委进行打分。相关阐述具有针对性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针对性较强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针对性一般较弱的的上档得2分,下档得1分;未提及或无针对性不得分。6分6.项目技术方案(30分)对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期要求、预期成果进行全面分析,按满足采购需求情况进行阐述。由评委进行打分。相关阐述具有针对性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针对性较强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针对性一般较弱的的上档得2分,下档得1分;未提及或无针对性不得分。6分对监测成果市级质量检查的系统性、全面性、准确性、可操作性等进行阐述。由评委进行打分。相关阐述具有针对性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针对性较强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针对性一般较弱的的上档得2分,下档得1分;未提及或无针对性不得分。6分对市级数据库整合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条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阐述。由评委进行打分。相关阐述具有针对性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针对性较强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针对性一般较弱的的上档得2分,下档得1分;未提及或无针对性不得分。6分对市级监测成果统计分析的科学性、合理性、条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阐述。由评委进行打分。相关阐述具有针对性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针对性较强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针对性一般较弱的的上档得2分,下档得1分;未提及或无针对性不得分。6分对市级编制成果应用分析报告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条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阐述。(要求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等方向)由评委进行打分。相关阐述具有针对性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针对性较强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针对性一般较弱的的上档得2分,下档得1分;未提及或无针对性不得分。6分项目实施方案(28分)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规范、应急预案等进行阐述,按满足采购需求情况进行评审。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上档得8分,中档得7分,下档得6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的上档得5分,中档得4分,下档得3分;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2分;未提及或内容体现不齐全的,此项不得分。8分根据项目工期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工期保障措施是否健全等情况进行评审,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上档得8分,中档得7分,下档得6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的上档得5分,中档得4分,下档得3分;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2分;未提及或内容体现不齐全的,此项不得分。8分对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制定的安全保密制度措施等进行阐述,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2分;未提及或内容体现不齐全的,此项不得分。6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响应程度、售后服务人员的配置切、问题解决能力及后续服务保障承诺进行打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上档得6分,下档得5分;方案内容科学、合理的上档得4分,下档得3分;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2分;未提及或内容体现不齐全的,此项不得分。6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采购人:供应商:签订时间: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舟山市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收集整理舟山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市级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于国家、省下发的底图资料按县(区、功能区)分块处理下发至各县(区、功能区)。2.严格按照2024年度发布的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对县级提交的更新成果进行全面数据核查,并出具市级检查意见;汇总各县级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并根据技术规定要求对数据进行接边整合处理,形成市级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3.根据省级核查、部级核查反馈意见完成2024年监测成果数据整改,并对市级数据库进行更新与维护,确保全市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4.基于全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等工作需要。5.指导舟山市各县(区、功能区)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工作。6.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应用方向探索,将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等方向,并编制成果应用报告。7.编制形成舟山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成果市级核查报告、市级汇总成果分析报告。二、提交成果1.文档成果:包括市级核查报告、市级汇总成果分析报告、成果应用报告等。2.数据成果:舟山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和各县(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3.统计分析成果:结合业务管理需要,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和报告。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价格明细:序 号分项内容单价合计备注1收集市级工作所需资料及底图资料处理分发2对县级提交的2024年更新成果全面核查3数据接边整合处理、汇总成全市成果4数据库更新与维护5成果数据统计分析6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成果应用、编制成果应用报告7市级核查报告编制、市级汇总成果分析报告编制及图件制作8以上合计2.根据年月日开标结果:若中标单位为非联合体,本项目合同款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中标单位为联合体,则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由乙方牵头单位再按照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比例份额支付乙方成员单位。四、服务时间1.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除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8月25日前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按时提交国家核查。2.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城镇住宅用地细化、城区内房屋建筑的全市核查及汇总工作,提交省级核查,并按时完成省级核查整改提交国家核查。3.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成果报告提交甲方。本项目具体时间安排以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本项目的所有过程数据及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乙方对因本项目提供的其他相关成果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八、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九、合同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方式:全市成果质量经省级或省级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成果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并由甲方根据需要组织专家组验收。2.履行地点:杭州市、舟山市十、款项支付(1)第一阶段:自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待财政资金到账能够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预付款;(2)第二阶段:项目成果提交并得到甲方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款项。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联合体牵头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乙方(联合体成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开户行:账号:第6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备份电子文件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在年月日之前不得启封二、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报价明细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序 号分项内容单价合计备注1收集市级工作所需资料及底图资料处理分发2对县级提交的2024年更新成果全面核查3数据接边整合处理、汇总成全市成果4数据库更新与维护5成果数据统计分析6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成果应用、编制成果应用报告7市级核查报告编制、市级汇总成果分析报告编制及图件制作8以上合计注:序号8以上合计金额须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采购人)_:我方(响应人名称)已详细审查了贵方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正式授权我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自愿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现场的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4.我方承诺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6.我方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五、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资格证明部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不在同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函致:采购人: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投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十、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是)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十二、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更新及更新成果应用分析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