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 5G+专递课堂 录播教室设施设备招标公告(德化县教育局2024)



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德化县教育局委托,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6]CJX[CS]2024006、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6]CJX[CS]2024006
项目名称: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1(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2100-教学仪器
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
1(批)

为加快推进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工作深入应用,本次项目主要采购德化县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项目录播教室设施设备。本项目共计安装29间教室,每间的最高控制单价为52000元,所有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
1,7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发出施工通知且学校具备施工条件后6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6-19 至 2024-06-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2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东浦口5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7-0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东浦口5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化县教育局
地址:德化县公务大厦北侧文教楼3层
联系方式:13850779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工业区得盛集团5楼
联系方式:13636991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英
电话:1363699158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9日

相关附件:

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德化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德化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19: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丽英

项目联系电话
13636991589

采购单位
德化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德化县公务大厦北侧文教楼3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50779331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工业区得盛集团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36991589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备案编号:CGXM-2024-350526-00166[2024]00081项目编号:[350526]CJX[CS]2024006采购人:德化县教育局代理机构: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6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德化县教育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2.备案编号:CGXM-2024-350526-00166[2024]000813.项目编号:[350526]CJX[CS]2024006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08,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1.001,700,000.00批工业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德化县教育局地址:德化县公务大厦北侧文教楼3层邮编:362500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85077933114、代理机构: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工业区得盛集团5楼邮编:362500联系人:廖丽英联系电话:13636991589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德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泉州市政府采购协会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泉采协[2024]1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按差额累计办法计算)。交纳方式:银行转帐、现金。 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单位: 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德化支行;账号:157946677。 (2)其他:①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中标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②详细报价书可根据项目特点或磋商文件第三章报价要求(如有)结合实际情况制作。③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磋商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d.投标人对本项目磋商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e.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质疑单位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④开标后,如个别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报价的,根据系统自动预警提示,评标时,评委会将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⑤本项目接受远程解密和开标及二次报价,投标人可不用到现场进行签到,解密时间设置为30分钟(系统出现问题时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延长)。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PF×A1+PT×A2+PB×A3,其中:PF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PT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PB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PF×A1+PT×A2+PB×A3=100分(满分时)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3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技术响应情况55.00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得满分55分,标记“▲”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13项),对未作标记的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25分(共116项);标记“★”号的条款(共1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业绩3.00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取得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罗列业绩清单。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综合实力3.00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二级及以上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二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不得分(注:若提供投标人分公司或所属总公司的证件均予以认可)。项目服务团队13.0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交付工程师具有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②系统规划与管理师;③注册信息安全人员(CISP)。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项目服务团队23.00投标人拟服务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②注册信息安全人员(CISP)证书;③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专业人员(ITAIP)或ITIL初级(含初级)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满分3分。 须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3.00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全面了解采购人业务运行流程,建设性地提出保障和应对措施,对系统或设备故障有短时响应和修复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内部分工明确,对采购人有实际帮助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详细、合理,较了解采购人业务运行流程,较完善的售后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内部分工,能基本符合采购人业务运行保障服务需求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勉强了解采购人业务运行流程,虽有缺漏但经过适当调整仍能基本符合采购人业务运行需求的得1分;售后服务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中标记“★”号的条款(共1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出现负偏离的将被否决投标。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本项目系德化县教育局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采购,最高限价为1508000元整,共计安装29间教室,最高控制单价为52000元/间,所有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投标人报价须报出每间的单价并汇总总价且不得超过最高控制单价和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费、人工、材料、配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售后保修、税收等有关费用,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相关标准。清单明细表县(市、区)安装学校类别间数德化县德化第三中学城东校区初中2德化县实验小学小学2德化县实验小学霞田校区小学2德化县第二实验小学小学2德化县第三实验小学小学2德化县尚思小学小学2德化县第七实验小学小学2德化县第八实验小学小学2德化县龙浔中心小学小学2德化县三班第二中心小学小学2德化县紫云小学小学2德化县第三中学高中1德化县英山小学小学1德化县浔中中心小学小学1德化县蒲坂小学小学1德化县上涌中心小学小学1德化县葛坑中心小学小学1德化县特殊教育学校小学1二、技术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1、录播主机1带屏壁挂录播主机1. 录播主机集成≥15.6寸触控屏,本地屏幕支持录播开启/暂停/结束,录像检索/下载,互动发起/加入/结束等基本功能; 2. ▲采用4核处理器,Linux系统,内存≥3GB;(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3. 设备支持≥4路POE即插即用网口,连接网络视频的输入;支持最大5路网络视频接入功能;支持接入的网络摄像机编码格式为H.264或H.265;支持接入网络摄像机的分辨率最大为3840×2160; 4. ≥2个千兆网口支持配置≥2个不同网段的IP地址,可实现单向或双向数据传输,支持局域网和广域网连接;≥4个POE网口,与千兆网口彼此物理隔离,独立工作,互不影响; 5. 编码分辨率从CIF到1080P可设置,码率 在32Kbps~16Mbps可调;编码支持H.264和H.265可选;采用AAC音频编码技术,采样率为48kHz,码率为128kbps; 6. 支持导播功能,具有自动、半自动、手动三种导播模式;支持导播策略设置(是否学生全景过渡、是否师生双画面等);支持课件检测; 7. 可全屏显示/录制一个输入通道的画面,输入通道可切换;具有辅助电源模式。资源模式:可同时显示/录制多通道画面,支持两画面、三画面(一大两小)、四画面(一大三小)等模式;画中画模式:全屏显示/录制一个画面时,可在画面上同时叠加显示/录制另一个通道画面; 8. 支持自动导播,实现教师画面、学生画面和 HDMI 多媒体信号自动切换录制,满足常态化教学要求;支持高清网络视频、 HDMI高清多媒体信号接入,实现教师、学生视频画面以及电脑多媒体信号同步实时采集; 9. 支持RTMP、RTSP直播功能;支持最大5路自动混音功能;支持背景图片叠加功能;支持片头片尾添加功能; 10. ▲最多支持1个主教室、8个从教室的音视频接入会议;连接控制:支持主教室发起会议和结束会议,支持从教室的加入会议和退出会议;支持加密功能,用户需要输入特定的会议ID号及密钥才能作为从教室连接会议;支持主教室对会议的控制,包括会议音频接收控制、复合流接收控制、从教室音频或视频发送控制,也可将一个或多个从教室剔除;视图模式控制:支持手动模式或自动模式。自动模式是根据接入会议方的数量进行画面自动分割;手动模式是用户可以配置默认的画面分割方式;支持主教室对从教室发起学生点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1. ▲支持多方互动与提问模式;多方互动是指主教室、从教室多方参与,多方均可音视频交流,主、从教室可以进行互动控制;提问模式是指主教室与某个从教室点对点进行问答,其他从教室可旁听;(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2. 所有通道最高支持 1080p 高清实时编码;支持三码流同步编码,可独立设置不同的分辨率、帧率和码率,满足不同网络环境的远程访问需求; 13. ▲主机支持检测网络状态,包括:互动链路网络状况,丢包与重传信息等;在丢包率小于50%的网络条件下,可根据网络状况调整码率保证互动过程中的音视频流畅;录播主机双向互动过程中,在2Mbps的网络带宽下可实现1920×1080P@30fps视频的双向互动;支持回声消除、噪声抑制等音频处理能力;(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4. ▲支持本地控制录播的开启、暂停、结束,并在界面上实时显示拾音麦克风的音量大小,并以音频进度条的形式呈现;支持本地手动切换导播视图,用户点击对应画面即可在教师全景/特写,学生全景/特写,课件通道之间进行任意切换;支持本地发起、加入云互动教学;支持本地录像的查询、回放和下载;支持自动息屏功能,并支持用户设置自动息屏时间;支持用户设置录制自动停止时间;(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5. 支持壁挂式安装,需配套壁挂支架; 16. ▲支持授课预监功能,授课过程中录播主机屏幕可实时显示授课教室和参与互动的听课教室画面,用户可实时查看授课教室的视频画面及互动教室的听课场景画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17. 支持≥1路HDMI输入接口(支持4K信号输入),≥4个PoE网口;支持≥2路HDMI输出接口(其中1路支持4K信号输出),≥1路HDMI环通输出(HDMI LOOP)输出接口;支持≥2个3.5mm音频输入接口, ≥1路HDMI输入;支持≥1路3.5mm音频输出接口,≥1路凤凰端子接口(支持平衡信号输出),≥2路HDMI输出;≥1个扬声器,支持本地回放音频输出;网络接口≥2个千兆网口USB接口≥3个; 18. 硬盘接口≥1个SATA接口(设备出厂默认需安装1TB硬盘);台291.2、录播相机1教师相机(筒机)1. 教师摄像机支持≥4K画面,靶面尺寸≥ 1/1.8“ CMOS;最低照度彩色≤0.002 Lux ;黑白≤0.0002 Lux ;摄像机焦距8~32 mm;水平视场角:41.5°~15.0°,垂直视场角:23.0°~8.5°,对角视场角:48.5°~17.0°; 2. 支音频编码格式支持G.711a、G.711u、G726、G.722.1、AAC、PCM等编码格式; 3. 网络协议具有 TCP/IP、IPv6、HTTP、 HTTPS、FTP、DDNS、RTSP、PPPoE、SMTP、 NTP、SNMP和组播等协议设置选项; 4. 教师特写:支持实时模式和动态模式,可获取教师全景画面、教师特写画面以及板书特写画面;支持宽动态≥120 dB; 5. ▲当教师背向镜头时,摄像机可使监控画面自动切换为板书特写画面; 可输出教师特写画面、板书特写画面(第三码流)、全景画面(所有码流),且每个画面分辨率均可达1080p(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6. ▲当摄像机检测到视频画面被遮盖时,可在客户端给出报警提示并上传中心、发送邮件及联动录像;(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7. ▲可在预览画面中标定教室内的讲台区域、板书区域、学生和老师区域划分线和教师特写上边缘线。 讲台区域可绘制为多边形,最多支持10 条边;支持手动变焦、自动聚焦、自动调节光圈功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8. 系统功能:采用先进的视频压缩技术,压缩比高,处理灵活,超低码率,支持五码流技术;支持同时≥20路取流; 9. 支持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2个内置麦克风,可以覆盖≥10米范围;支持≥1路音频输入,可外接拾音器;支持≥1路RS-485; 10. 电源供应:支持两电源输入,分别为DC:12 V ± 20%,支持PoE供电; 11. 支持电源输出:DC12 V,200 mA,支持外接拾音器;机身防护等级≥IP67;台292学生相机(筒机)1. 学生摄像机≥4K;靶面尺寸≥ 1/1.8“ CMOS;最高分辨率≥800万像素(3840 × 2160),并在此分辨率下可输出30 fps实时图像;最低照度彩色≤0.002 Lux;黑白≤0.0002 Lux ; 2. ▲支持对SD卡损坏、无空间功能进行检测,并支持显示存储卡可使用时长,可对存储卡寿命不足发出报警;(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3. ▲音频编码格式支持G.722.1、G.711a、G.711u、G726、AAC、MP2L2、PCM或MP3音频编码格式;(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4. ▲在IE浏览器下,具有RTSP和WEB认证模式设置选项,可选择digest或digest/basic自适应两种模式;具有RTSP和WEB认证摘要信息加密设置选项,可选择MD5、SHA256、MD5/SHA256三种加密算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5. ▲支持云存储功能,当功能开启时,可将图片、视音频信息存储至云服务器。可配置云服务器的版本、IP、端口、接入秘钥、加密秘钥、图片池ID信息;(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首页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为依据); 6. 支持宽动态≥120 dB;支持五码流技术,支持同时≥20路取流; 7. 接口功能:支持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接口功能:支持≥2个内置麦克风,可以覆盖10米范围;支持≥1路音频输入,可外接拾音器;支持≥1路RS-485; 8. 焦距&视场角:2.8 mm:水平视场角:110°,垂直视场角:56.7°,对角视场角:134.1°; 9. 网络≥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音频≥1路输入(Line in),2个内置麦克风;RS-485≥1路RS-485接口; 10. 电源输出:支持DC12 V,支持POE供电;防护等级≥IP67(机身);台291.3、音频1阵列麦1. 多麦克阵列设计,拾音半径最远可达10米; 2. 内置数字电路,通过DSP处理单元和AGC增益技术,实现高清晰和高保真; 3. 多麦克阵列设计加自适应波束成形技术,有效解决混响问题,声音清晰; 4. 支持Line in接入参考信号,通过AEC回声消除算法,有效实现回声抑制; 5. 支持智能降噪,有效解决环境噪音干扰; 6. 自带状态指示灯,方便问题排查; 7. 支持通过网络对设备进行参数配置升级维护等。支持网络音频流对接摄像机、后端产品 8. 支持32 kHz高采样率,声音效果更保真; 9. 支持POE供电;个292阵列麦吊装支架铝合金;尺寸Φ97mm(调节范围350~650mm);个293音频转接延长线阵列拾音器音频转接延长线,19m根294有源音箱1. 额定输出功率≥2×20W/8Ω; 2. 信噪比(A计权):≥85dB; 3. 音箱频响范围:100Hz-16KHz ±15%; 4. 音箱灵敏度:90dB ±3dB;电压适应范围:165V~250V/50Hz; 5. 副音箱参数:木质二分频音箱,外饰PVC皮。扬声器选用一只优质4.5吋中低音和一只高音杨声器; 6. 额定功率≥ 20W/8Ω;频响范围:100Hz-16KHz ±15%; 7. 灵敏度:90dB ±3dB。尺寸:288*200*110 (mm);对295前级放大器1.专业前级处理器,两路音源输入,两路话筒输入; 2.带有中置、超重低音和双立体声共六通道输出; 3.能对话筒、线路的音量、音调实现独立调节; 4.频率响应:线路20Hz-20KHz(-3dB~+1dB);话筒60Hz-16KHz(-3dB~+7dB); 5.输入灵敏度:线路:200mV;话筒:15mV; 6.失真度:线路≤ 0.5%;话筒≤ 0.5%台296无线话筒1.含两个手持无线话筒;采用一键移频率技术,能主动防止啸叫,确保语音保真度高,声音清晰; 2.独特ID码设计,具有身份识别功能,彻底杜绝干扰和串频现象; 3.发射功率:10DBm;可调范围:50MHZ;信道数目:左(0-49)右(100-149);频率稳定度:±0.005%;套291.4、网络传输及显示部分1液晶屏1.屏幕分辨率:全高清(1920×1080)≥55寸台292交换机1. 提供≥8个千兆PoE电口,≥1个千兆电口,≥1个千兆光口; 2. 交换容量≥20 Gbps;包转发率≥14.88 Mpps; 3. 支持IEEE 802.3at/af;个293固定吊装支架固定吊装支架个294机柜定制机柜个292、与市教育局对接互动设备及服务1教育局教学管理平台互动软件及云服务1. 支持主讲端教室与听课端教室进行实时白板板书同步,画笔需支持3种笔形,4种粗细,8种颜色,画笔需自带笔锋,需支持所有教室同时书写,最多支持20指书写,各教室书写默认画笔颜色不同; 2. 支持主讲教师开始互动课,计划课开始时为保障互动教学效果,需校验听课端是否在线; 3. 计划课开始前,支持临时添加听课端受邀加入课堂,邀请方式需支持通过历史开课记录或输入听课端教师手机号邀请加入课堂,听课端教师可选择是否同意加入课堂; 4. 支持主讲教师登录账号后发起临时互动课,支持从历史记录中选择听课端教师,或通过输入听课端教师手机号查找听课端教师发起邀请。 5. 支持主讲端教师查看听课端教师列表,选择对单个听课端开启或关闭对话,开启对话后可支持主讲端、听课端进行实时音视频通话; 6. 支持各端控制对外发送画面内容,包括自动推送画面、教师全景画面、学生全景画面; 7. 支持主讲端一键结束课程,课程结束后各听课端自动退出;支持听课端退出课程,退出后不影响仍未结束的课程; 8. 互动教学软件为备授课一体客户端,同时具备备课模式和授课模式,在软件安装完成后可自有切换备课和授课模式,方便在不同场景下使用; 9. 互动教学软件可支持教师自主注册账号,可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微信扫码绑定账号完成登录,支持解绑账号与微信号关系进行重新绑定; 10. 需支持在互动教学软件上配置本教室的录播主机的ip地址、账号密码,方便互动教学软件调动录播主机进行活动开课,支持解绑录播主机; 11. 互动开课时,最多支持同时邀请8位听课端教师参与互动课堂;主讲端互动开课后,听课端教师可输入主讲端教师的手机号查找该教师是否有正在开展的互动课,支持申请加入正在进行的互动课堂,主讲端教师可同意或拒绝听课端教师的加入申请; 12. 为打造良好的软件运行环境,支持对当前设备的office版本及状态、网络进行检测,返回检测结果; 13. 互动开课后,主讲端教师从本地电脑或软件内置网盘中下载课件资源,听课端自动下载同一课件,下载完成后各端自动打开并放映; 14. 支持主讲教室与听课教室使用本地安装的office放映软件或wps放映软件打开并放映课件,支持实时课件同步,不限制两边教室使用同一放映软件; 15. 支持主讲端教室与听课端教室课件翻页同步、课件动画同步; 16. ★ 支持无缝接入德化云播平台,实现互动服务;项292流媒体互动主机1.整体要求:设备高度≤1U,方便机架式安装。考虑设备稳定性,要求采用嵌入式ARM架构设计,Linux操作系统,高集成多种功能应用,包括高清视频信号流媒体录制、上传、直播、互动等功能。 2.视频接口:3G-SDI in≥1、HDMI in≥2、HDMI out≥3,采集和输出分辨率支持1080P@30fps。SDI接口支持对接入摄像机的POC供电信号、视频信号、控制信号同步传输。为避免信号干扰,不接受多条不同接口线缆绞合成一条线缆铺设或者增加额外转换设备的方式。 3.音频接口:Line in≥2、Line out≥1、耳机监听Headset≥1。 4.网络接口:RJ-45≥1,支持1000/100Mbps自适应,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适应互联网通信发展需求。 5.其他接口:Console≥2、USB3.0≥2。 6.存储容量:1TB 机械硬盘。 7.电源管理:采用不高于DC36V安全电压供电,具有低功耗环保优势,采用无风扇散热设计,低噪音不影响正常授课。 8.视频录制:录制分辨率支持1080P@30fps、720P@30fps,视频编码协议支持H.264,支持MP4视频封装格式。 9.协议支持:支持HTTP、RTMP、RTSP标准流媒体传输协议。支持FTP文件传输协议,视频文件无缝上传资源管理应用平台归档。 10.互动功能:支持H.323、SIP等标准互动传输协议,便捷进行远程互动教学应用。 11.双流互动:支持BFCP和H.239标准双流互动协议。台293基于音视频交互的流媒体处理软件服务1.软件架构:使用B/S架构设计,能够方便教师使用IE、360等主流浏览器通过网络直接访问流媒体互动主机进行管理。 2.录制管理:支持高低码流同步录制,支持自定义录制分辨率、帧率和码率,支持1080P@30FPS,码率支持512kbps到40Mbps可设。 3.录制控制:支持录制、暂停、停止等基本功能操作。 4.视频环出:支持2路HDMI信号同步输出,录制模式下实时环出录课画面,双流互动模式下双HDMI输出分别实时环出互动主、辅流画面。 5.音频处理:内置音频处理功能,支持双通道音频同步处理,功能包括EQ均衡、AEC回声抑制、AGC自动增益、ANC噪声抑制等。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 6.互动管理:支持通过通讯录选择互动主机“一键式”呼叫创建互动房间,并支持通过会议号和会议密码直接加入已创建的互动房间。 7.互动通讯录管理:支持查询互动云系统的通讯录数据,查询内容包括所有已在互动云系统注册的录播账号、录播昵称。支持通过通过通讯录选择互动对象直接呼叫,或手动输入录播账号进行呼叫。提供上述功能软件界面截图。 8.互动方式管理:支持授课模式和会议模式两种互动方式。授课模式支持老师实时预览远端画面;提供契合互动教学应用的简易操作模式,支持本地老师、学生、电脑与远端课室画面的自由组合。 9.互动网络管理:支持网络检测功能,测试录播设备与互动服务器之前的网络通讯情况,包括上下行丢包率数据、带宽数据。互动画面中可叠加显示各互动点的视频码流和丢包率。 10.主机双向互动过程中,在4Mbps带宽下可实现1080P@30FPS画质,支持网络自适应功能。 11.具备双流互动功能,互动时听课端设备支持将教学场景及教学课件画面以两路独立HDMI信号分别同时环出显示到两个显示设备中。 12.直播管理:支持自定义直播分辨率和码率,最高支持1080P@30fps,以适应不同网络环境下保持直播的流畅性。支持RTMP和RTSP视频传输协议,支持≥3路RTMP同步推流,可从接入的摄像机信号和电脑信号中选择自定义每路推流信号源,实现多流直播。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 13.录像管理:支持对录制视频按标题、主持人、时间、时长进行排序,便于快速检索所需视频。支持对录像文件进行回放和下载。 14.视频修复:支持硬盘格式化功能,支持对设备异常断电、宕机造成的损坏视频文件进行修复。提供上述功能软件界面截图。 15.视频上传:支持与资源平台无缝对接,录播设备通过FTP传输协议将录制视频文件自动上传至平台。套294触控面板1.硬件设计 1)具备10.1英寸1280*800高清IPS屏幕; 2)存储性能:缓存容量不小于1G,存储容量不小于16G; 3)操作系统 :Android 6.0及以上; 4)接口类型:TF 卡槽≥1,USB≥1,网络接口≥1,3.5mm耳机接口≥1; 2.整体设计 1)控制方式:支持通过网络连接进行录播主机的管理、控制; 2)电源管理:支持控制录播主机的关机、休眠、唤醒操作; 3)按键组合功能:支持最大5个功能按键组合成一个按键组合,可自定义组合按键名称、图标、按键; 4)集成录课模式控制、互动模式控制、录像资源管理等控制应用; 3.录课模式控制 1)支持通过触控面板实时预览录制信号画面,进行导播操作; 2)支持录制开始/停止、录制暂停/恢复、直播开启/关闭、电脑画面锁定/解锁等功能操作; 3)支持常用键位设置,可设置各镜头快速切换、画面布局等相关录课操作常用键位; 4.互动模式控制 1)支持通讯录呼叫功能,读取显示录播主机通讯录,并能够通过通讯录进行快速呼叫; 2)支持快速拨号呼叫功能,输入用户短号实现快速呼叫; 3)支持通过触控面板实时预览互动信号画面,实现直观互动控制; 4)支持互动过程的录制、暂停、直播等操作; 5)支持互动过程的自动导播控制、互动导播画面自由选择控制功能; 5.录像资源管理控制 1)支持录像资源管理,通过导播控制软件直观呈现当前录播主机的录像资源信息,并支持选择相关的录课资源进行回放; 2)支持录制资源下载操作,将文件下载至U盘进行移动共享。套293、其他1辅材电源线、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等套292系统集成服务系统安装、调试及三年维护、培训服务项13施工安装现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项1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采购人发出施工通知且学校具备施工条件后6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3★交货条件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所交付的货物及系统配置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及正常使用要求,验收内容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验收通过即为最终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收到全部硬件设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项目完工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其他商务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8.1所有货物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免费质量保修期的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免费质量保修期期间,供应商需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指定不少于2名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此工作,每月1次整体检查制度,实施巡查日志和月报告报送工作服务;服务期间,供应商须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到各德化项目试点校提供专人的保障服务,日常保障做到全天候咨询及服务到位。8.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需在德化区域内设有售后服务点,配置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人员,以保证为采购人提供以下保障服务:设备在保修期内要求提供24小时远程保障服务(网络或电话)、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8.3免费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供应商提供终身咨询、维修服务;货物一旦出现故障,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人员在48小时内到货物安装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如遇设备故障,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供应商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只收取零配件费用,质保期外供应商技术人员每年提供1次免费巡检。9、系统集成服务、设备安装调试9.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将全部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并保证在采购人发出施工通知且学校具备施工条件后的6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在交货的同时提供关于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运行维护方面齐全有效的技术资料,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设备进行抽检,所产生检测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2根据《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投标设备与泉州市中小学互动云平台兼容且无缝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并提供技术人员支持。9.3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安装施工前提前到各学校勘察现场环境,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亡、财务或其他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根据实际环境需求,确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施工图纸。成交供应商需要与各试点学校沟通施工时间,施工方案需要征得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9.4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负责整体项目的管理和控制,调配有经验的项目实施工程师,以保证项目顺利稳定地向前推进。9.5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再进行安装。9.6供应商在制作、运输、安装、布线及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9.7供应商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供应商负全责。9.8供应商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全责。9.9供应商在施工改造过程中涉及到旧设备拆除或者是拆除的废物清运等均有成交人负责。10、人员培训要求10.1供应商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各市直中小学“5G+专递课堂”应用学科教师、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使用基本构造、功能、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直至各县中小学“5G+专递课堂”应用学科教师、网络管理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为止,其间所发生的一切培训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提供免费的培训教材。10.2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5G+专递课堂”应用培训方案计划,中标后第一年提供不少于2场的“5G+专递课堂”应用培训服务。之后每年提供1-2场“5G+专递课堂”应用培训服务。11、验收11.1验收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11.2验收程序11.2.1货物到货验收: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指定人员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以及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品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进行验收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成交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11.2.2初步验收:成交供应商负责派遣有经验的人员前往安装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直至货物安装完成且能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将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要求。11.3最终验收成交供应商初步验收合格且货物正常稳定运行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及货物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好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确认,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费用:货物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2、违约责任12.1成交供应商违约的情形:12.1.1如出现成交供应商以劣质材料或违反采购人要求的任何产品替代使用在项目中,采购人可按每批次2000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同时应更换合同规定的材料进行重新返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2.1.2成交供应商的任何返工、修补加固工期,均不予顺延工期。12.1.3质量若未达到规范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代表要求立即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12.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2.2.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罚款;造成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12.2.2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2.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货物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延期14天内(含14天)的,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15-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2%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并扣留已安装设备不予支付任何费用。13、报价要求13.1填写磋商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3.2货物总价和以上述明的全部设备的制造、安装、软件系统的开发、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云服务、第三方检测和验收、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费、税费、现场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均须含在投标报价中。13.3投标供应商对合同号只能提供唯一方案、唯一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3.4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14、中小企业补充说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投设备应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生产。本项目涉及多项设备,投标人须对各项设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信息进行声明且所投设备的相关佐证材料须与声明的制造商信息一致,否则评委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认定(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代理机构)。为了项目后期顺利验收,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对主要设备标明具体品牌、型号及对应的配置说明,否则评委有权对其做出不利的认定。四、其他事项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并附上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泉州市)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截图(须包含获取时间),否则将不予受理。2.2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外,不接受其他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参与投标。2.3关于成交供应商申请融资业务的说明:(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2)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应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户;(4)上述事宜详见http://cz.fjzfcg.gov.cn/。2.4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不给予加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3.2合同总价组成:___________;3.3其他需说明事项:___________;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___________4.2交付地点:___________4.3交付条件:___________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其他供货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___________(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___________6.6退、换货:___________6.7其他: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八、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违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8.3履约保证金退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九、合同期限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_______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十四、合同其他条款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十六、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采购包首次报价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磋商保证金备注...... ......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1详细报价书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附件3-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由磋商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应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附件3-10联合体协议(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2.成员方:2.1(成员1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三、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3、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1、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仪器 5G+专递课堂 录播教室设施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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