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 土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2024)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1951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项目

分包名称:
土建修缮工程
分包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36017.1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业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廉洁承诺书及保密承诺函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保险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售后服务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工程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项目概况
施工工期
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及详细要求
备注

1
B08010000-房屋修缮
土建修缮工程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项目
1
836017.10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项目施工及验收
合格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技侦楼工程采购需求.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工程类
项目名称
保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项目概况
保密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技侦楼工程采购验收方案.docx
工期
施工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售后服务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报价
15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响应。

2
类似业绩
5
2021年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5
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组织架构、施工前准备、材料准备、进度安排、施工技术等。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总体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的得12-15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8-11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的的得5-8分;施工方案内容描述简单笼统,无针对性的得0-5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人员投入方案
9
投标人根据建设内容编制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投入计划,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投入计划应包含工种种类、人员数量及投入时间。 1. 专业技术工种种类齐全的,得2.5-3分;专业技术工种种类较齐全的,得1.5-2分;专业技术工种种类有缺失,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2. 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数量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2.5-3分;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数量不足、但能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得1.5-2分;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施工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3. 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投入时间合理的,得2.5-3分;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投入时间较合理的,得1.5-2分;专业技术工种人员投入时间不合理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技术工种人员投入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23号)要求。

5
售后服务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周到情况(包含但不限定于保修承诺、维修速度及能力、响应时间、保修范围等情况)进行打分。服务方案周到、科学可行,保修承诺具体,响应时间快,保修范围明确,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10分;服务方案合理,有保修承诺,响应时间较快,保修范围较明确的得5-7分;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有保修承诺但不具体,响应时间较慢,保修范围基本明确的得1-4分;服务方案不合理,没有保修承诺,响应时间慢,保修范围不明确的得0-1分;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6
进度计划方案
9
投标人根据建设内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及进度保障措施。 1.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能保证进度目标实现得2.5-3分;施工进度计划较合理、基本能保证进度目标实现得1.5-2分;施工进度计划有缺陷,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时间安排得当、主要施工工序时间明确,得2.5-3分;时间安排较得当、主要施工工序时间基本明确,得1.5-2分;时间安排有瑕疵、主要施工工序时间不明确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3. 进度保障措施合理的,得2.5-3分;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的,得1.5-2分;进度保障措施有缺失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7
项目管理制度
9
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部管理规定制度、项目部工作例会制度、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材料、机械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现场成本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且具有亮点的得7-9分;项目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4-6分;项目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的得1-3分;项目管理制度内容描述简单笼统的得0-1分;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8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9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生产技术组织、安全保证制度、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设置、安全防范措施、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的得7-9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4-6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的得1-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描述简单笼统,无针对性的得0-1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9
文明施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保障措施
9
文明施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岗位职责、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措施、施工场地文明及安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目标明确的得7-9分;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得4-6分;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的得1-3分;保障措施内容描述简单笼统的得0-1分;保障措施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
10
1. 投标文件中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5-7分;投标文件中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能满足部分项目需求的得2-4分;投标文件中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 2. 针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工期、质保标准提供违约经济处罚承诺函(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的加3分,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编制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编制时间:2024年06月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一、需求调查情况该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开展需求调查条件,故无需开展需求调查。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类型:工程类项目。项目内容:对技侦楼屋面做防水处理,屋顶墙面做涂料处理,室内外供暖改造,院区道路及围墙改造等。项目简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西路658号,建于2009年,2010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年限已久,大楼出现墙体裂缝多处、供水供电系统多处损坏、渗漏水严重、屋顶墙面大面积剥落,室内供暖不热,院区地基下陷等情况。本工程维修为三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主要维修内容包括对大楼屋面做防水处理,墙面做涂料处理,室内外供暖改造,院区道路及围墙改造等。项目标段:故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包1:土建修缮工程;包2:采暖修缮工程。(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1829016.55(元);包1预算:836017.10(元);包2预算:992999.45(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包11土建修缮工程B08010000项1否包22采暖修缮工程B08010000项1否(四)商务要求☑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项目☑项目概况: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内☑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工程进度进行阶段性付款;工程项目施工完成5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主体施工项目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档案移交后,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结算总价97%。质量保证金按结算价的3%于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履约保证金:不缴纳☑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全部招标内容;包1:保修期不少于2年(防水除外);防水保修期不少于5年。包2:采暖保修期不少于2个采暖期;☑保险:由中标单位负责购买相关保险☑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项目建设完成交付后,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无知识产权纠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售后服务:1.供应商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及时的售后服务。2.供应商负责各项目的拆除、恢复工作灯等,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验收时移交给采购人。3.供应商每年度提供不少于四次巡检。4.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解决,疑难、严重故障12小时内解决。5.供应商所供货物及工程改造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凡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或安装等原因出现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不履行保修义务,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给予赔偿,且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供应商追偿。在所供货物及工程改造服务质保到期前,由供应商负责进行巡检,确保其使用正常。超过质保期,供应商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安装调试:供应商应保证安装调试达到国家标准,符合验收条件。☑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1、工程质量:合格;2、项目经理:一标段、二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工程进度: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项目施工及验收4、工程计量方式:清单计价;5、工程变更:符合国家现行规定;6、竣工验收: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1)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成立验收小组,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7、质量保证:不收取质量保证金☑其他商务条件:1、招标范围磋商文件中所有编列内容(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报价模式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说明: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四、编制依据1、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丛书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下册)》、《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宁夏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9版)》;2、施工图纸、项目改造方案、效果图;3、磋商文件、答疑;4、相关的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5、取费类别:一标段项目按照一般建筑工程三类;二标段土建部分:一般建筑工程三类,采暖部分:安装工程三类;税金:按增值税税率9%计入;材料价格按《宁夏工程造价》2024年吴忠地区第2期执行;6.本工程未尽事宜以计价规范、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量计算规范、招标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为准。五、其他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5)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改造方案》、《效果图》、《设计图纸》。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邀请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专家参与;参与单位:采购单位、专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承包人。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由监理单位协助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4、履约验收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成立验收小组,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五、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服务目标完成情况、响应情况。六、履约验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七、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技侦楼局部及室外附属维修改造 土建修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